一、退耕还林还草与发展西部经济政策建议(论文文献综述)
张秋梦[1](2021)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粮食生产空间重构及影响因素分析》文中指出粮食生产空间重构及影响因素分析,对于把握土地系统变化的主要矛盾、实现粮食生产空间的永续合理利用、科学规划国土空间和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采用全球农业生态区模型、景观格局指数、重心迁移模型等方法,与利用多种地形因子,从数量、质量与空间格局三个维度,首先分析1980-2018年间中国粮食生产空间的总体变化特征,然后解析中国粮食生产空间重构的总体变化特征,最后分析中国粮食生产空间重构路径的变化特征;同时借助地理探测器,探究中国粮食生产空间重构及其路径(数量)的影响因素。主要研究如下:(1)1980-2018年粮食生产空间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比率均在18%以上,整体变化不大,且呈东减西增、南减北增的空间分布变化趋势。粮食生产空间内部转换频繁且地理分布显着,粮食生产空间转出面积达6485万hm2,其收缩范围集中在长江中下游地区与黄淮海平原区,并且在不断扩大;粮食生产空间转入面积为6680万hm2,扩张范围从东北平原地区逐渐扩张到西部地区。(2)1980-2018年中国粮食生产空间的质量有所下降。高潜力等级的粮食生产空间明显收缩,以长江中下游地区变化最为显着;而低潜力与中高潜力等级则呈增加态势,分别集中在北方干旱半干旱区、青藏高原区和东北平原区;中低潜力与中潜力等级的粮食生产空间变化不大。近40年土地利用变化整体造成粮食生产空间的生产潜力总量减少,粮食生产空间收缩损失的生产潜力较新增粮食生产空间高出3.4%左右。(3)近40年中国粮食生产空间格局发生了显着变化。粮食生产空间的规模逐渐变小,形状趋于复杂,相隔距离逐渐变远,导致粮食生产空间破碎化加剧。粮食生产空间的数量重心整体向南移动,但迁移距离不远,处在面积加权平均几何最邻近距离指标分布低值区和面积加权平均斑块面积指标分布高值区的重合区域(河北、山东、河南、江苏、安徽、四川盆地及周边地区),分布比较集中;粮食生产空间的质量重心不断向东北移动,迁移幅度相对较大,与大量中潜力、中高潜力与高潜力等级的优质粮食生产空间被占用密切相关。(4)在1980-2018年间,退耕还林还草是引起粮食生产空间收缩的主要路径,其面积占到粮食生产空间收缩总面积的65%左右,以云贵高原区、东北平原区、宁夏和青海省变化最为显着;退耕还林还草主要造成了中低潜力、中潜力与中高潜力等级的粮食生产空间流失,导致生产潜力总量减少约1.18亿吨;退耕还林还草在低、中低地形梯度上的分布优势明显,且其分布指数随着地形梯度的增大而减少。毁林垦草是造成粮食生产空间扩张的主要路径,约占到粮食生产空间扩张面积的75%,在东北平原区的南部、宁夏与新疆、青藏高原区与云贵高原区扩张最为明显;毁林垦草造成中潜力与中高潜力等级的粮食生产空间增加,引起生产潜力总量增加约1.85亿吨;毁林垦草与退耕还林还草的地形分布一致。建设用地扩张占到粮食生产空间收缩面积的25%,在东部沿海地区增长最为明显;建设用地扩张主要造成中潜力与中高潜力等级的粮食生产空间减少,导致生产潜力总量减少约1.13亿吨,;建设用地扩张在低地形梯度上具有分布优势,且其分布指数随地形梯度的增大而减少。建设用地复垦占到新增粮食生产空间的12.5%左右,以云贵高原区、北方干旱半干旱区与青海省的增幅尤为显着;建设用地复垦主要引起了中潜力与中高潜力等级的粮食生产空间增加,造成生产潜力总量增加约0.57亿吨;建设用地复垦与建设用地扩张的地形分布一致。(5)单一因子探测结果表明,海拔因素是影响退耕还林还草与毁林垦草分布的主要原因,而科技水平、人口与经济因素是影响建设用地扩张与复垦的主要原因;因子交互作用探测结果表明,自然与社会经济因素的共同叠加作用对粮食生产重构及其路径的影响比单纯的自然因素或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要更为显着。
谢晨,张坤,王佳男,聂杨[2](2021)在《退耕还林动态减贫:收入贫困和多维贫困的共同分析》文中指出本文以21个省1121户退耕农户在1998~2018年间6个退耕还林政策关键年份的面板数据为基础,从收入贫困和多维贫困两个方面评估退耕还林的动态减贫效应。研究发现,退耕还林实现了动态持续减贫,从1998年到2018年,农户收入贫困和多维贫困发生率均显着下降,退耕还林平均降低收入贫困发生率7.52个百分点,减贫贡献率接近30%。计量分析结果证实,退耕还林补助和退耕地收入显着地降低了退耕农户的贫困发生率。随着退耕补助标准降低,退耕还林减贫的贡献总体趋于降低。农村经济发展和结构变化的减贫作用趋于增强,与退耕还林减贫措施形成互补,共同构成了不复耕、不返贫的底线。由是,发展中国家在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的同时,需持续推动农村减贫。退耕补助减贫效应显着但属于阶段性,从长期看,农村减贫总体仍依赖于经济发展。
杨均华[3](2020)在《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福利效应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关系到人类的福利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森林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恢复和保护良好生态环境的关键,而退耕还林工程则是中国实现良好生态环境的重要工具和抓手。生态环境具有公共产品属性,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并且,生态环境既是人类赖以生存基础,又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前提条件,影响到人类福利和社会经济向高质量发展。面临日益严峻的生态退化、资源枯竭、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肥力下降和灾害频发的形势,中国政府在1999年开始试点实施退耕还林工程。退耕还林是一项中国甚至世界范围内资金投入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政策性最强和农户参与程度最高的公共生态工程。作为一项公共政策,退耕还林的实施方案和原则分别采取“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和“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退耕还林投资是政府利用公共财政资金开展生态建设,具有转移支付功能,但其实施方案和原则又是以私人承包制为基础,农户是退耕还林的供给主体,而不是公共组织,是借助寻求私人利益的退耕户参与,有助于促进生态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激励。从福利经济学视角出发,农户福利改善既是生态治理的前提条件,也是生态治理的重要目标。随着退耕还林的可持续实施,政府赋予退耕还林的改善农户民生的福利目标更加突出,从生态优先,兼顾农户生产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目标,再到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和增加农民收入目标,进一步发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集中连片地区的扶贫开发、增强农业绿色生产发展能力和精准脱贫目标。可见,改善农户福利成为退耕还林工程的重要目标。那么,在退耕还林工程可持续实施的背景下,退耕还林如何影响农户福利及其效果究竟如何?这是评估退耕还林工程绩效的关键所在,也是解决“三农”问题重要途径,更是优化和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实际证据。因此,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已20年有余,评估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福利效果对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研究基于福利经济学视角,在公共物品理论、外部性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和福利经济学理论等多维理论体系的指导下,在全面地和系统地梳理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构建退耕还林工程影响农户福利的理论分析框架,并在全面回顾退耕还林发展进程及其主要成效的基础上,利用长期大样本农户追踪调研数据,首先,分析退耕区农户福利动态变化现状;其次,采用Ordered Probit模型评估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生活满意度的主观福利影响,运用倾向得分匹配双差分模型(PSM-DID)和中介效应模型分析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增长的客观福利影响,运用倾向得分匹配和双差分模型(PSM-DID)以及回归分解法探究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扶贫客观福利的影响,采用Logit模型和聚类固定效应模型分析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非农就业客观福利的影响;最后,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优化退耕还林政策建议,为进一步改善农户福利状况和提高农户福利水平提供理论和现实依据。本研究的结论如下:(1)通过对退耕区农户福利现状分析,在主观福利方面,退耕区农户生活满意度明显提升。退耕户的生活满意的户数高于非退耕户的户数,分别为596户和402户;退耕还林与农户平均生活满意度的相关系数为0.0547,表现为正相关关系,散点图的趋势线的截距为1.5967,其斜度略微向右上方倾斜。在客观福利方面,首先,样本总体、长江流域、黄河流域、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农户收入水平及增速不断显着提高,收入来源和结构呈现多样化,农户获得的退耕补贴超过农业补贴,其比较优势在逐步下降,退耕补贴呈现倒“U”型状,农户获得的年均退耕补贴为360.73元,农业补贴(包括粮食补贴、农资补贴、农机补贴和良种补贴)为98.92元,退耕补贴是农业补贴的近4倍。其次,退耕区农户贫困程度变化受到国家贫困线标准变动的影响大,随着贫困人数的减少,农户贫困内部收入分配更加不平等;农户贫困广度、贫困深度和贫困强度在1999~2006年间都呈现下降趋势,且贫困广度下降幅度大;在2007~2014年间农户贫困广度、贫困深度和贫困强度都呈现了在波动中上升趋势。最后,与非退耕户相比,退耕户的劳动力利用结构发生了显着调整。1999~2014年,退耕户外出打工投劳的均值为168天、林牧渔业投劳为均值为116天、种植业投劳均值为100天、非农经营投劳均值为36天,退耕户以土地为基础投劳为均值216天,非农就业投劳均值为204天。(2)运用Ordered Probit模型实证检验了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生活满意度主观福利效应的影响。结果表明,就样本总体看,退耕还林工程能够改善和提高农户生活满意度的可能性。具体而言,农户若参与退耕还林,能使其生活的“不满意”和“一般”的概率分别降低3.9%和4.79%,并使农户的生活感到“满意”的概率提高52.86%。就贫困户和非贫困不同群体看,退耕还林工程不仅能够促进贫困户的生活满意度,也可以促进非农困户的生活满意,贫困户和非贫困户都从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中受益,增进了两类群体的主观福利水平,并且退耕还林提升贫困户生活满意度的可能性大于非贫困户。就不同区域看,退耕还林影响不同区域农户生活满意度呈现出明显的区域性差异,其大小依次为西部地区、长江流域、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黄河流域。(3)运用倾向得分匹配双差分模型(PSM-DID)和中介效应模型探究了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增长客观福利效应的影响。结果表明,就样本总体看,在控制诸多决定因素的条件下,退耕还林工程促进农户短期收入增长和长期收入增长,其幅度分别为175元和148元,在不考虑退耕补贴的情况下,农户增收水平有所下降,但仍能实现长期收入增长;将退耕还林参与变量分解为退耕年份变量后,由于政府为强化退耕还林成果,不断出台相关政策,研究发现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增长影响存在阶段性波动,农户增收存在着年份差异。在考察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增长来源和结构中,退耕还林促进了农户增收来源多样化,其工资增收为38元,本地增加20元,外地增加41元外地工资贡献大;退耕后,农户经营行为变化显着,其生产经营结构调整明显,农业经营增幅为15元,其中,种植业为31元、林牧渔业12元;二三产业(非农经营)收入增幅为21元。就不同区域看,退耕还林对不同区域农户都实现了增收,但存在显着地区域性差异。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的农户增收幅度依次为106元、113元、120元、64元和76元。农户生产结构、就业结构和耕地生产力对退耕还林的农户增收福利发挥了显着的中介作用。(4)运用倾向得分匹配双差分模型((PSM-DID)和回归分解法探究了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扶贫客观福利的影响,并建立退耕还林扶贫瞄准分析指标。结果显示,退耕还林工程农户扶贫瞄准效果不高,1999~2014年的退耕瞄准率为44%,且随着工程可持续推进,退耕瞄准率整体逐步上升,最高达到2008年的59%;相应的退耕漏出率整体上为56%,且随着工程推进,漏出率在下降;退耕有效覆盖率为8%。退耕还林工程对样本总体农户扶贫效果显着,并且退耕还林工程农户扶贫效果是存在显着的年份差异和区域差异。在国家绝对贫困标准下,就退耕参与看,1999~2014年间,退耕还林扶贫效果的贡献率为1.18%。就退耕年份看,退耕第二至八年具有脱贫作用,同样地,其脱贫贡献小,脱贫效果不大;另一方面,退耕第一年、第九至十六年脱贫贡献呈反向状态。就退耕区域看,退耕参与在国家绝对贫困标准下的脱贫贡献大小依次为西部地区(11.32%)、黄河流域(9.16%)、东部地区(6.41%)、长江流域(4.17%)和中部地区(1.23%)。(5)运用面板数据logit模型和聚类固定效应模型分析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非农就业客观福利的影响。结果表明,农户参与退耕还林工程,土地对农村劳动力约束得到放松,农业剩余劳动力流动和转移倾向较快,农户非农就业、外出务工和非农经营就业参与的可能性显着提高。退耕还林促进了非农就业参与、外出务工参与和非农经营劳动参与,较未退耕户分别显着地提高了20.1%、15.7%和4.4%的可能性。退耕还林释放的部分农业劳动时间,退耕还林工程促进了农户非农就业、外出务工和非农经营劳动供给,其中,外出务工劳动供给贡献大。退耕第2年至第7年对非农就业、外出务工和非农经营劳动供给的促进作用逐步增强,但在之后的退耕年份,非农就业、外出务工和非农经营劳动供给逐步降低,并逐步变得不显着。退耕还林工程促进了不同区域农户非农就业、外出务工和非经营就业劳动时间,但存在显着区域差异。
付延妮[4](2020)在《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影响因素及其政策改进 ——基于CHIP数据的实证分析》文中研究指明面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日渐暴露的缺陷和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要求,能够优化配置各项生产要素,解放农村剩余劳动力,提升农业技术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中央顶层设计的基本共识。自1986年中央一号文件出现适度规模的概念,党中央对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重视程度逐年增高,在连续多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以及许多重要文件中,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被提到重要位置。然而,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在现实中的发展还并未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农地流转政策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影响了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进一步发展。所以,从全局考虑影响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因素,比较借鉴国外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经验,结合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状和现行政策存在的问题,从顶层设计上进行政策改进势在必行。文章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本文的绪论,在分析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的基础上介绍了国内外研究现状并做研究述评,然后界定了相关基本概念,介绍了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理论基础,并提出研究思路、内容和主要的研究方法并说明文章的可能创新之处。第二部分回顾了我国农地制度变迁过程,分析了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阶段和现状,指出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体系及其问题。第三部分利用多元线性逐步回归模型实证分析了具有全国代表性的CHIP2013农村样本数据,结果表明户主及其家庭经济特征、农地流转、劳动力转移、金融支持、制度环境对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具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且在粮食主产区和非主产区具有较大差异。第四部分阐述了国外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主要经验,得出了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启示。第五部分在阐述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政策改进的基本原则后,提出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改进建议:从农地流转和户籍制度、劳动力转移政策方面改革创新,加大政策支持;在财政金融保险、征地、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方面精准规划,强化政策支撑;从社会保障、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职业农民培育、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监管政策方面进行完善,巩固政策效果;在粮食主产区和非主产区因地制宜落实政策,增强政策效力。第六部分是本文的研究结论与展望。
吴超[5](2020)在《山西省植被覆盖时空变化及驱动因素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植被是区域生态环境的关键要素,是区域土壤、水分和气候条件的具体表征,植被覆盖度能够直接反映出区域生态环境的健康程度。山西省生态系统较为脆弱,自然条件的改变和剧烈的人类活动会增大植被覆盖及生态环境的压力,对山西省植被覆盖时空变化及驱动因素进行研究可以为林业、农业、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部门进行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理论依据。本文利用SPOT VEG NDVI时序数据,探求1999-2018年山西省植被覆盖度时空分布及变化特征,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植被覆盖与自然因素(气温、降水、高程、坡度、坡向)以及人类活动(人口、GDP、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城镇用地)之间的关系,主要结论如下:(1)山西省植被覆盖总体呈现出东南高、西北低,山地丘陵高、平原盆地低的状态;1999-2018年山西省NDVI由0.52上升到0.74,全省植被覆盖总体改善;植被覆盖的空间变化上,改善区域面积达40.98%,主要集中于吕梁山西部、晋中市北部、临汾市北部和东部地区;退化面积较少为20.53%,主要位于各大盆地区域,整体呈现出西部大幅改善、东部小幅退化,丘陵平原明显改善、山地区域基本稳定、城区盆地明显退化的趋势。(2)山西省气温与NDVI呈现正相关的区域为55.02%,其中显着正相关区域(P<0.05)占20.25%;山西省降水与NDVI呈现正相关的区域为92.86%,其中显着正相关区域(P<0.05)占37.93%,相关系数为0.533,处于显着水平;山西省高程、坡度和坡向与NDVI均呈现正相关关系,相关系数分别为0.893、0.785和0.771,均处于显着水平;高程2400m处、坡度50°和坡向NW60°处植被覆盖度最高;高程在1100m、坡度在10-15°的区域植被覆盖改善情况最好,坡向对植被覆盖变化的分异作用不显着。(3)山西省人口密度、地均GDP与NDVI均呈现线性负相关,相关性系数分别为0.700和0.672,处于显着水平,植被覆盖度会随着人口密度和地均GDP的上升而下降,但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高地均GDP地区对周边林地存在一定的正向效应。2000-2018年山西省退耕区平均NDVI上升了59%,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对于山西省植被覆盖度提升起到十分明显的促进作用。2000-2018年城镇用地增加了1461km2,其中83%来自生态用地,城镇区域NDVI下降6.6%,城镇用地扩张对植被覆盖具有显着的抑制作用。(4)提升山西省植被覆盖水平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持续推进和完善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减少植被生态破坏;提升城镇植被覆盖,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马国红[6](2020)在《固原市退耕还林的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认为“退耕还林”是我国为积极应对生态环境恶化而于本世纪初推行的一套生态治理制度。本文作者曾实地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的退耕还林工作。作为西部干旱地区,固原市的生态治理工作有着典型的标本意义,其具有积极的体系化治沙探索经验,但亦有诸多尚不完善之处。具体到法律层面,该市的法律规制与退耕还林实践有着明显的脱节现象。而这种制定法与社会实践的不协调并非仅在固原一地存在,国内外其他地区的相关治理实践中也或多或少存在着相似问题。对退耕还林工作中存在的实践与法律规制不协调的现象进行研究,有助于找寻到更为有效的法律管理方式。本文以作者在固原市实地调查取得的真实数据为依托,以思索法律规制与社会实践之间的关系为逻辑进路,通过比照分析国内外其他地区的相关制度设计与实践,在理论上分析讨论生态治理中法律规制与治理实践的互动作用;再结合固原市生态治理实践中的本地特色及在退耕还林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具体对象加以分析讨论。在此基础之上,探讨固原市退耕还林的立法现状,肯定其本地化的立法特色,并评析其立法的不足之处,主要是从退耕还林的立法体系和配套制度两方面进行讨论分析。通过分析讨论,学习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经验教训以为借鉴,以期得出有助于固原市退耕还林工作中完善退耕还林的法律制度及当地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理化建议,并最终提出对退耕还林制度的立法建议。希望能对固原市退耕还林法律制度的完善有所帮助。
罗万云[7](2019)在《干旱内陆河流域生态资本补偿问题研究 ——以甘肃省石羊河流域为例》文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当前,在干旱内陆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仍然面临着生态资本内涵不清,服务价值核算困难、生态补偿粗放等基础性难题。对于干旱内陆河流域来说,水源涵养服务是生态系统向人类提供的一种可再生的“生态资本”,只要我们谨慎使用,积极保护,生态系统就会持续的向外界供给。但是,由于自然和人文因素导致石羊河流域水源涵养功能萎缩、土地沙化加剧,荒漠植被衰败,生态退化导致了石羊河生态资本供给量下降,“绿水青山”难以实现向“金山银山”转换。本研究以甘肃省石羊河为案例区,将生态系统向人类提供的水源涵养服务视为一种重要的“生态资本”,运用生态经济方法对生态资本补偿问题展开分析。本文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界定了干旱内陆河流域生态资本概念,从经济学视角对生态资本补偿逻辑做了分析,试图解决生态资本补偿中的如下问题:第一,石羊河的生态资本供给量究竟有多少?其服务价值又是多少?第二,模拟土地利用情景与生态资本供给量变化的关系?明确生态资本补偿的目标。第三,分析土地利用转换过程中补偿价格、转换比例与生态资本补偿标准存在的联系?第四,农户作为生态资本供给者,其受偿意愿额多少?又存在那些因素影响受偿意愿额?基于上述问题,本研究试图对生态资本补偿需要回答的关键问题做有益尝试。分别得到以下结论:第一,通过对石羊河流域正在实施的退耕还林(草)、草地禁牧等土地利用转换工程进行分析,搜集统计资料,结合多次实地调查结果,运用动态博弈分析方法,对现行生态资本补偿进行评价,分析背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政府和农户的博弈行为和机理。结果表明:(1)中央政府制度的生态资本补偿应该考虑地方政府在土地利用转换项目中的工作积极程度和风险规避特征以及生态资本供给量等因素,实现委托双方利益最大化。(2)政府作为生态补偿的“制定者”和“实施者”,在生态补偿设计之初,补偿标准并不能有效弥补农户参与成本和机会成本,农户的生计诉求常常被忽视,造成了较低效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不足额补偿,消极参与)。政府应该在土地利用转换中选择足额补偿策略,以解决农户消极参与问题,提高土地利用转换面积,实现生态资本供给量的增加。第二,本文运用InVEST模型,经过参数本地化处理,定量分析了2000年和2015年石羊河流域生态资本供给量和空间格局变化。结果表明:(1)石羊河流域生态资本供给能力有所提升,生态资本的单元栅格价值由2000年的67679.61元/年上升到2015年的75541.11元/年,单元栅格价值的空间分布格局由上游向下游逐渐递减趋势。(2)从生态资本供给价值总量来看,石羊河流域由2000年的40.09×108元/年上升到2015年的44.79×108元/年,上游肃南县、天祝县的生态资本供给价值最高,为12.27×108元/年和15.71×108元/年;下游地区是生态资本供给能力的低值区域,主要分布在民勤、金昌等地。(3)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生态资本供给能力各有差异,依次为林地>高覆盖草地>中覆盖草地>低覆盖草地>耕地>水域>建设用地>未利用土地。第三,2000-2015年,石羊河流域土地利用变化主要集中在耕地、林地、草地、未利用土地之间转换。从土地利用转换与生态资本供给量来看,退耕还林对提升生态资本供给量的贡献最高,其次是退耕还草、草地禁牧。结果表明:(1)通过InVEST模拟,石羊河流域将适宜的土地进行“退耕还林”、“退耕还草”、“草地禁牧”转换,生态资本供给量达到59.68×108元/年、56.58×108元/年、48.99×108元/年。(2)本文运用Matlab2017a中全局优化工具箱(Matlab Global Optimization Toolbox),得到“保留耕地”、“退耕还草”、“草地禁牧”、“退耕还林”转换类型的分类条件(T1=11.98、T2=30.11、T3=59.97),确定石羊河流域适宜退耕还草区域为6588.57万亩、适宜草地禁牧区域为2455.33万亩、适宜退耕还林区域为1110.36万亩。第四,通过问卷调查方法获取到生态资本供给者的土地利用转换成本,根据现有退耕还林(草)、草地禁牧等工程执行情况,运用最小数据方法,利用Matlab2017a软件模拟了不同土地利用情景下的生态资本供给量与生态补偿标准的关系。结果表明:(1)现行给予土地利用转换而实施的补偿标准严重偏低,“退耕还林(草)”工程若按照模拟出的情景3(天祝县569.14元/亩,肃南县538.68元/亩,民勤县1490元/亩,1671.44元/亩,永昌县1907.92元,金昌市1380.41元/亩,古浪县651.45元/亩)对农户展开补偿,可以激励大部分农户的耕地转化为林地或者草地,实现“退耕还林(草)”所能达到的生态资本供给量的理想目标(天祝县1.97×108立方米/年、肃南县1.46×108立方米/年、民勤县0.12×108立方米/年、武威市0.39×108立方米/年,永昌县0.41×108立方米/年、金昌市5.37×104立方米/年、古浪县0.51×108立方米/年)。(2)“草地禁牧”工程若能够按照模拟出的情景3(天祝县247.94元/亩、肃南县120.43元/亩)对农户进行补偿,可以实现“草地禁牧”所能达到的生态资本供给量(天祝县0.35×108立方米/年、肃南县0.42×108立方米/年)。(3)现行生态补偿难以弥补地方政府和农户参与土地利用转换的成本支出,若按照情景3执行,石羊河流域生态补偿资金比低于1542083.34万元(天祝县245323.2万元、肃南县205977.53万元、民勤县52761.06万元、武威市425603.06万元、永昌县409192.36万元、金昌市4085.97万元、古浪县199140.16万元)。第五,通过贝叶斯估计可以看出,石羊河流域农户的受偿意愿额是存在明显土地类型差异以及空间差异。结果显示:(1)从土地类型来看,石羊河流域农户的耕地受偿意愿额明显高于草地(耕地828.97元/亩,草地185.51元/亩)。(2)从空间来看,上游天祝县、肃南县的农户受偿意愿额明显低于中下游民勤县、永昌县、金昌市、武威市、古浪县的。(3)运用线性回归分析方法和分位数回归分析方法,农户受偿意愿额的影响因素包括农户年龄、受访者教育程度、家庭劳动力数量、家庭耕地/草地数量、家庭年收入、水资源紧缺程度、耕地/草地转换的生态效益评价、生态资本认知等。
李玥[8](2019)在《黄土丘陵区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发展研究 ——以安塞县为例》文中认为陕北黄土丘陵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系统退化,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实施,使该区生态系统得到修复和改善,经济社会系统得到了发展。科学评估该工程效果,揭示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关系成为当前生态恢复研究的热点。本文以黄土丘陵生态脆弱区安塞县为例,基于调研数据及模型构建等方法,研究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之间的协同效应、协同态势及协同方向与强度,探索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与协同关系,进而提出系统良性发展的措施或建议,为退耕区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论证了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可协同性基于生态学理论、经济学理论、社会学理论等,分析了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可协同性的理论基础;参照关于恢复力的研究框架,结合已有研究,建立了退耕还林还草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演变过程的理论框架;以退耕典型代表流域-安塞县纸坊沟流域为例,通过对其1938-2015年期间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关系的演变过程的实证,剖析了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与退耕的相互作用过程:表明纸坊沟流域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协同关系经历了负向协同(1938-1972)、协同-负向协同-协同(1973-1998)、协同化持续发展(1999-2015)三个阶段,显示了现实发展中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之间存在协同关系;利用VAR模型对安塞县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进一步明确了退耕对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发展产生了作用,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发展也反作用于退耕,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之间存在协同互馈关系。从理论基础、理论框架、案例区实际发展过程、模型运算相结合视角论证了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可协同性。(2)明确了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协同效应采用遥感与GIS等空间技术及归一化植被指数NDVI剖析了退耕背景下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实施效果,发现安塞县2000年至2013年间退耕区域土壤侵蚀强度明显减小,土壤侵蚀面积(除微度侵蚀外)占比从95.31%减少至38.19%,减少了57.12%,明确了退耕的实施是降低研究区土壤侵蚀强度的关键因素,同时发现土壤侵蚀综合指数较小的区域产值较高;退耕的实施改变了区域内土地利用结构、农林牧产业结构及劳动力结构。在此基础上,运用向量自回归模型(VAR)定量计算出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之间的协同效应,计算结果表明:退耕对农业经济系统的贡献率最高点为20.28%,对农业社会系统贡献率最高点为26.77%,低于退耕对农业生态系统34%的贡献率;农业生态系统对退耕的冲击感长期稳定在6%-7%左右,农业经济系统对退耕的影响程度最为明显,贡献率最高点达55.3%,且常年稳定,结果与现实状况相一致。(3)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态势演变过程可以划分为4个阶段利用1995-2014年安塞县统计年鉴资料及相关人员的调查问卷所得数据,系统分析了在1995-2014年间安塞县退耕和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综合指数变化趋势:1995-2014年间安塞县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总体上呈上升趋势,二者的变化趋势基本一致;2014年的退耕综合指数较1995年上升了近两倍。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在2012年达到峰值后略微下降。2014年较1995年增长了56.8%。在综合指数分析基础之上,通过建立耦合度模型,将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关系划分为四个阶段:Ⅰ.协作推进与发展阶段、Ⅱ.相悖阶段、Ⅲ.无序失衡阶段、Ⅳ.抑制发展阶段,其中阶段Ⅲ仅是理论结果,在实际政策约束等要素的影响下一般不会出现;而阶段Ⅱ和阶段Ⅳ可能会短期出现。1995–2014年,安塞县先后经历了相悖阶段和协作推进与发展阶段,目前处于协作推进与发展阶段的下降时期。(4)确定了目前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方向及强度利用结构方程模型,通过安塞县2015年494户农户调研资料的分析,明确了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之间的协同作用及协同强度。结果表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是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发展的核心,退耕通过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各个链网结对协同效果产生作用,在退耕的作用下,生态系统与协同效果局部协调,其直接影响系数为0.87,表明现阶段安塞县的农业生态系统的优化为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协同发展提供了基础的物质能量支撑。经济系统与协同效果局部相悖,其直接影响系数为-0.76,即现阶段区域内农业发展未能很好将农业资源转化为农业经济优势,致使区域内农业经济系统发展相对滞后。最终导致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未能形成良好的协同发展。(5)提出了优化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发展的政策建议在短期生态修复及长期生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双重目标下,应以促使退耕区域潜在生态功能显化为前提,在不断提高林分质量与结构的基础上,构建以提高林草资源率为核心的农业产业链网结构,从而推动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优化协同。
张炜[9](2019)在《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供给及收入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指明1999年中央政府实施了建国以来投资最大、覆盖面积最广、造林最多的退耕还林工程。为了补偿退耕给农户造成的福利损失,政府建立了相应的生态补偿制度。工程实施近20年来,完成退耕还林任务5亿亩,生态总价值超过1万亿元。但是在退耕还林工程的攻坚时期,仍存在亟需解决的两大问题:一是工程实施多年后大部分退耕面积已经进入生态补偿延长期,亟需建立退耕还林生态补偿的长效机制;二是由于未能实现退耕农户收入结构转换的目标,且一部分农户已经处在补贴延长期,那么如何解决这部分(以及其他)退耕农户的生计问题,保障其收入增长可持续性,已经迫在眉睫。后者是前者的基础,而要解决退耕农户的生计问题,需要评估退耕还林对保障农户收入增长的劳动供给的影响,以及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本文利用全国调研数据,旨在评估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供给及收入的影响,以及劳动供给在退耕还林影响农户收入中的作用。退耕还林不仅减少农户的耕地面积,还会改变农户劳动要素的投入,进而影响农户收入。基于这一逻辑,本文聚焦于农户劳动参与和劳动时间,采用规范与实证相结合、理论分析与计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研究了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供给及收入的影响,对于深入认识退耕还林影响农户收入及其作用机理、调整退耕区农业产业政策和构建退耕还林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是:利用全国调研数据,从农户劳动参与、劳动时间和家庭收入三方面,研究了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供给及收入的影响。主要内容围绕四个问题展开:一是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参与存在何种影响,这种影响在农业劳动参与与非农劳动参与之间是否存在差异,并且非农劳动参与是否存在劳动力区位选择差异;二是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时间分配有何影响,这种影响是否与劳动力区位选择有关;三是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以及这种影响是否存在存在地区差异;四是退耕还林通过劳动参与和劳动时间影响农户收入的作用机制。主要结论是:在短期退耕还林会提高农户的农业劳动参与和非农劳动参与,其中,对非农劳动参与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为提高外地非农劳动参与,但在长期会降低农户的农业劳动参与;退耕还林会增加农户的农业劳动时间,而减少非农劳动时间,未能完全实现劳动力非农转移的目标,对非农劳动时间的影响表现为增加外地非农就业时间,减少本地非农就业时间,对退耕区非农产业吸收剩余劳动力作用有限;退耕还林会降低农户收入,且表现出明显的空间特征;农业劳动参与促进了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不利影响,而非农劳动参与和劳动时间均缓解了这种不利影响。一方面,退耕还林尚未建立一个退耕农户收入增长的内生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生态补偿制度和构建退耕还林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的后续政策,完善劳动力转移制度,降低退耕农户非农就业的转换成本,提高农户非农就业机会和劳动时间。第一,退耕行为会提高农户的农业劳动参与和非农劳动参与。退耕行为对农户总体劳动参与率的影响并不显着,但会显着提高退耕农户的农业劳动参与率和非农劳动参与率。退耕面积和退耕年限对农户的总体劳动参与率没有影响,但均会显着提高农户的非农劳动参与率。总体来说,短期内退耕还林对农户农业劳动参与和非农劳动参与均起到了促进作用;长期来看退耕还林会降低农户的农业劳动参与率,说明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转移存在一定促进作用。从非农就业的劳动力区位选择来看,退耕参与行为、退耕面积和退耕年限均会显着降低农户的本地非农劳动参与率,但会提高外地非农劳动参与率。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劳动参与率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为提高外地非农劳动参与。第二,退耕还林会减少农户劳动供给时间。退耕行为、退耕面积和退耕年限对农户总体劳动时间和非农劳动时间均会产生负向影响,但对农业劳动时间会产生正向影响。从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参与和劳动时间的综合影响来看,退耕还林增加了农户的农业劳动广度(劳动参与)和农业劳动深度(劳动时间),因此,退耕还林增加了农户农业劳动供给强度。退耕还林提高了农户非农劳动广度(劳动参与),降低了农户非农劳动深度(劳动时间)。综合两方面影响,退耕还林导致农户更加依赖于农业就业,未能完全实现剩余劳动力非农转移的经济目标。第三,从非农就业的劳动力区位选择来看,退耕行为、退耕面积和退耕年限均会显着减少本地非农劳动供给时间,增加外地非农劳动供给时间,表明外地非农劳动供给在一定程度上挤出了本地非农劳动供给。结合退耕还林对非农劳动参与的区位选择来看,退耕还林会减少农户的本地非农劳动供给,提高外地非农劳动供给。从南北方地区差异来看,北方退耕农户更倾向于增加总体劳动供给时间和非农劳动供给时间,而南方退耕农户会更倾向于提高农业劳动供给时间;北方退耕农户更倾向于本地非农劳动供给,而南方退耕农户更倾向于外地非农劳动供给,说明南北方地区退耕农户的非农就业在劳动力区位选择上存在显着差异。第四,退耕还林会显着降低参与农户的收入。无论从退耕参与行为还是退耕参与度来看,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均产生了负向影响。无论是黄河流域还是长江流域,退耕还林均会减少农户收入。从东中西部地区差异来看,退耕行为对农户收入的影响表现出空间异质性。从全国样本来看,退耕还林对东部地区农户收入的影响为正,对中部地区农户收入的影响为负,而对西部地区农户收入影响并不显着。从黄河流域来看,退耕还林对西部地区农户收入的影响为正,而对中部地区农户收入的影响为负,对东部地区影响不显着。从长江流域来看,东中西部地区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并不显着。由于地区发展不平衡和资源禀赋差异,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表现出明显的空间特征。从家庭结构异质性的角度来看,非老年家庭(家庭人口中仅有年轻人和中年人、无老年人的家庭)会显着影响退耕行为对农户收入的作用。第五,劳动参与在退耕还林影响农户收入过程中起到部分中介作用。从退耕行为来看,农业劳动参与率部分中介了退耕行为对农户收入的影响;非农劳动参与则抑制了退耕行为对农户收入的影响。从退耕参与度来看,农业劳动参与部分中介了退耕参与度对农户收入的影响;而非农劳动参与部分抑制或遮掩了退耕参与度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因此,从劳动参与来看,农业劳动参与是退耕还林导致农户收入降低的主要原因之一,非农劳动参与则缓解了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不利影响。第六,劳动时间在退耕还林影响农户收入过程中起到了中介作用。从退耕行为来看,劳动时间在退耕行为影响农户收入过程中起到部分抑制或遮掩作用,间接效应占直接效应的比例为20.03%。劳动时间在退耕参与度影响农户收入过程中也存在抑制效应,间接效应占直接效应的比例为17.99%。劳动时间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不利影响。
吴言松[10](2016)在《西藏生态保护与农牧民增收关系研究》文中认为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不仅关系到西藏本身的生态安全、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构建,而且事关国家生态安全。在新的历史时期,西藏面临着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和农牧民收入水平的双重任务,因此需要重新审视生态环境保护与农牧民生计问题。农牧民增收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相互关系既对立又统一,特别是对于西藏而言,贫困地区与生物多样性富集地区有着高度的一致性和重合性。而农牧民是西藏地区自然资源的直接利用者也是生态保护的直接参与者,因此从农牧民视角研究西藏地区生态保护与农牧民增收之间的矛盾、冲突以及协调机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研究首先梳理西藏地区生态保护与农牧民增收的关系,进而从微观农牧民层面,分析研究区域农牧民增收与生态保护之间的作用机制和影响程度,从而为本研究设计二者协调机制提供支撑。本研究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研究区域农牧民农旧资源并不丰富,且存在农地细碎化现象,因此很难进行规模化经营。农牧民的森林资源也并不丰富,特别是公益林占到了农牧民林地的68.07%。而农牧民可利用的天然草地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退化问题。第二,研究区域生产方式落后,种植业结构仍以粮食作物为主,以自给自足为主,对农牧民增收的贡献不大。由于实施了退牧换草政策,导致很多农牧民饲料不够用。牧民资本约束的存在使得其短期内很难转变畜牧方式。第三,农牧民的自然资源利用收入占家庭全年总收入的55%,有7%的农牧民其生计对自然资源的依赖超过90%,表明农牧民对自然资源依赖度是较高的。从自然资源的绝对收入看,最富裕组的人均自然资源收入是最贫穷组的4.1倍,表明尽管自然资源收入对较为贫穷的农牧民更为重要,较为富裕的农牧民获得了更多的自然资源。第四,大多数农牧民对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还是比较低的,超过半数的被调查者认为近十年生态环境整体变好了。从农牧民对生态保护的态度来看,农牧民多数对自然资源持有较为积极的保护态度。在藏族人民的思想中生态意识很强烈,他们把人和自然看成一个相互依存的整体。第五,退耕地选种经济林的农牧民其获得了更多的收入从而满意度更高。和休牧轮牧的农牧民相比,禁牧的农牧民其对退牧还草工程的满意度下降68.3%。农牧民在生态保护中获得的收益及承受的损失同他们对生态保护的态度相关。第六,退牧还草政策实施后,牧户从事畜牧业生产时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饲草料不足。退牧组的非农收入要高于非退牧组的非农收入,表明了退牧还草工程一定程度上将农牧民从草原中释放出来,有利于农户的非农就业。第七,退耕还林对农牧民家庭收入影响为正,其余三个工程(退牧还草、生态公益林、保护区工程)对农牧民收入的影响均为负。第八,在考虑异质性的情况下,通过PSM估计后,生态工程对农牧民收入的作用明显减少(不论是积极影响还是消极影响),通过传统线性回归的方法评估生态工程的效果存在明显的高估现象。本论文有以下几点可能的创新:(1)立足西藏现实生态现状与农牧民经济收入现状,结合国家民族政策,因地制宜地设计既使西藏农牧民得增收又使西藏生态得保护的对策建议,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地区特色,对于研究和解决西藏当前“三农”问题具有一定的探索性与新颖性;(2)采取调查问卷与统计数据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宏观与微观数据实证模型推导和分析西藏生态保护与农牧民持续增收之间的互动关系,对于研究西藏地区的生态与经济可持续发展问题探索了一种新的可行的备选方法。
二、退耕还林还草与发展西部经济政策建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退耕还林还草与发展西部经济政策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粮食生产空间重构及影响因素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进展 |
1.2.1 粮食生产空间重构研究进展 |
1.2.2 粮食生产空间重构路径研究进展 |
1.2.3 粮食生产空间重构的地形梯度差异研究进展 |
1.2.4 粮食生产空间重构影响因素分析研究进展 |
1.3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研究区域与研究方法 |
2.1 研究区概况 |
2.2 数据收集与处理 |
2.3 研究方法 |
2.3.1 全球农业生态区模型(GAEZ) |
2.3.2 景观格局指数 |
2.3.3 重心迁移模型 |
2.3.4 地形因子梯度等级的划分 |
2.3.5 地理探测器 |
第三章 中国粮食生产空间重构特征 |
3.1 粮食生产空间的数量重构 |
3.1.1 粮食生产空间的数量变化 |
3.1.2 粮食生产空间的数量重构特征 |
3.2 粮食生产空间的质量重构 |
3.2.1 粮食生产空间的质量变化 |
3.2.2 粮食生产空间的质量重构特征 |
3.3 粮食生产空间格局重构 |
3.3.1 粮食生产空间的景观格局重构特征 |
3.3.2 粮食生产空间的重心迁移特征 |
第四章 中国粮食生产空间重构路径特征 |
4.1 退耕还林还草 |
4.1.1 退耕还林还草的数量特征 |
4.1.2 退耕还林还草的质量特征 |
4.1.3 退耕还林还草的地形梯度差异特征 |
4.2 毁林垦草 |
4.2.1 毁林垦草的数量特征 |
4.2.2 毁林垦草的质量特征 |
4.2.3 毁林垦草的地形梯度差异特征 |
4.3 建设用地扩张 |
4.3.1 建设用地扩张的数量特征 |
4.3.2 建设用地扩张的质量特征 |
4.3.3 建设用地扩张的地形梯度差异特征 |
4.4 建设用地复垦 |
4.4.1 建设用地复垦的数量特征 |
4.4.2 建设用地复垦的质量特征 |
4.4.3 建设用地复垦的地形梯度差异特征 |
第五章 中国粮食生产空间重构及路径的影响因素分析 |
5.1 粮食生产空间重构的影响因素分析 |
5.2 粮食生产空间重构路径的影响因素分析 |
5.2.1 退耕还林还草路径的影响因素分析 |
5.2.2 毁林垦草路径的影响因素分析 |
5.2.3 建设用地扩张路径的影响因素分析 |
5.2.4 建设用地复垦路径的影响因素分析 |
结论与讨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3)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福利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述评 |
1.3.1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4 研究思路、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数据来源 |
1.5 研究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退耕还林工程 |
2.1.2 农户、退耕户、非退耕户 |
2.1.3 福利、福利分类、福利度量方法、福利效应、农户福利 |
2.1.4 生活满意度、收入增长、扶贫 |
2.1.5 非农就业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物品理论 |
2.2.2 外部性理论 |
2.2.3 二元经济结构理论 |
2.2.4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5 福利经济学理论 |
2.3 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福利效应的影响机理 |
2.3.1 研究视角的再诠释 |
2.3.2 退耕还林工程影响农户福利效应的研究维度 |
2.3.3 作用机理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退耕还林工程发展历程与农户福利现状分析 |
3.1 退耕还林工程发展历程 |
3.1.1 启蒙与初创阶段 |
3.1.2 恢复与探索阶段 |
3.1.3 试点与示范阶段 |
3.1.4 启动与调整阶段 |
3.1.5 巩固与发展阶段 |
3.1.6 担当新任务与新使命阶段 |
3.2 退耕区农户福利发展的现状分析 |
3.2.1 退耕区农户主观福利的现状分析 |
3.2.2 退耕区农户客观福利的现状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生活满意度主观福利的影响分析 |
4.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
4.2 模型构建 |
4.2.1 Ordered Probit模型 |
4.2.2 Binary Probit模型 |
4.3 变量选择与描述性统计 |
4.3.1 变量选择 |
4.3.2 描述性统计 |
4.4 计量回归结果与分析 |
4.4.1 .多重共线性检验 |
4.4.2 退耕还林对样本总体农户生活满意度福利的影响 |
4.4.3 退耕还林对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生活满意度福利的影响 |
4.4.4 退耕还林对不同区域农户生活满意度福利的影响 |
4.5 稳健性检验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增长客观福利的影响分析 |
5.1 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增长福利的影响机理 |
5.2 计量模型构建与方法说明 |
5.2.1 计量模型构建 |
5.2.2 方法说明 |
5.3 变量定义、样本匹配与描述统计 |
5.3.1 变量定义 |
5.3.2 样本匹配(PSM)及其匹配质量检验 |
5.3.3 描述性统计 |
5.4 计量经验结果与分析 |
5.4.1 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增长福利的影响 |
5.4.2 退耕还林对农户分项收入增长福利的影响 |
5.4.3 退耕年份对农户收入增长福利的影响 |
5.4.4 退耕还林对不同区域农户农户收入增长福利的影响 |
5.4.5 中介效应检验 |
5.5 稳健性检验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扶贫客观福利的影响分析 |
6.1 退耕还林对农户扶贫福利的影响机理分析及研究假设 |
6.2 计量模型构建 |
6.2.1 双差分模型(DID)的适应性分析 |
6.2.2 双差分(DID)模型的构建 |
6.2.3 回归分解计量模型构建 |
6.3 变量设置、样本匹配、贫困判定标准与描述性统计 |
6.3.1 变量设置 |
6.3.2 样本匹配(PSM)及其匹配质量检验 |
6.3.3 贫困判定标准 |
6.3.4 退耕还林扶贫福利瞄准效率情况 |
6.3.5 描述性统计 |
6.4 计量回归结果与分析 |
6.4.1 退耕还林对农户扶贫效果福利的影响 |
6.4.2 退耕年份对农户扶贫效果福利的影响 |
6.4.3 不同区域退耕还林对农户扶贫福利的影响 |
6.4.4 退耕还林对农户扶贫福利贡献的影响 |
6.5 稳健性检验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客观福利的影响分析 |
7.1 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福利的影响机理分析 |
7.2 变量设置与描述性统计 |
7.2.1 变量设置 |
7.2.2 统计性描述 |
7.3 计量模型的构建和方法说明 |
7.3.1 计量模型的构建 |
7.3.2 方法说明 |
7.4 计量回归结果与分析 |
7.4.1 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参与福利的影响 |
7.4.2 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劳动供给福利的影响 |
7.4.3 退耕年份对农户非农就业劳动供给福利的影响 |
7.4.4 不同区域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劳动供给福利的影响 |
7.5 稳健性检验 |
7.6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创新农户增收福利的退耕补偿机制,提高退耕补贴标准 |
8.2.2 建立和完善农户增收福利的还林生态补偿机制 |
8.2.3 促进农户增收福利的退耕后续产业向新型农林经营模式转变 |
8.2.4 搭建和完善农户非农就业福利平台 |
8.2.5 提高退耕还林扶贫瞄准扶持机制 |
8.2.6 提升农户生活满意度福利水平的认知导向 |
8.3 本研究的不足和进一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介绍 |
(4)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影响因素及其政策改进 ——基于CHIP数据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述评 |
第三节 基本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 |
二、理论基础 |
第四节 研究思路、方法与可能的创新之处 |
一、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二、研究的主要方法 |
三、论文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历史演化与现状 |
第一节 我国农地制度变迁过程回顾 |
第二节 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阶段 |
一、改革开放前我国农地规模经营发展 |
二、改革开放后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
第三节 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现状 |
一、农地流转推动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
二、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区域差异明显 |
三、农地适度规模经营主体逐渐多元化 |
四、农地适度规模经营非粮化现象凸显且区域差异较大 |
第四节 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政策体系 |
一、农地流转政策 |
二、户籍及劳动力转移政策 |
三、财政金融保险等支持政策 |
四、征地和退耕还林还草政策 |
五、配套支持政策 |
第五节 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政策存在的问题 |
一、农地流转政策体系不健全 |
二、户籍制度制约及劳动力转移政策不完善 |
三、财政金融保险政策支农效果有限 |
四、征地和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未与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政策形成合力 |
五、配套支持政策不完善 |
第三章 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影响因素模型构建与分析 |
第一节 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影响因素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一、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影响因素理论分析 |
二、研究假设 |
第二节 模型构建与数据来源 |
一、变量选择 |
二、模型选择与构建 |
三、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
第三节 模型回归分析 |
一、模型回归结果 |
二、模型回归结果分析 |
三、粮食主产区与非主产区影响因素的比较研究 |
第四章 国外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比较与启示 |
第一节 美国的农地适度规模经营 |
一、完善的法律规范 |
二、健全的社会化服务、教育、科研与机械推广体系 |
三、支持和培育新职业农民 |
第二节 法国的农地适度规模经营 |
一、调整农地结构 |
二、鼓励农业生产机械化和农地集中化发展 |
三、完善的配套政策体系 |
第三节 日本的农地适度规模经营 |
一、持续完善农地制度 |
二、系统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 |
三、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农村人才 |
四、出台财政金融政策助推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
五、加大科技投入提升农业中小型机械化水平 |
第四节 国外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经验与启示 |
第五章 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政策改进的路径探析 |
第一节 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政策改进的基本原则 |
一、坚持农地集体所有原则 |
二、适应性原则 |
三、人民性原则 |
第二节 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政策改进的具体建议 |
一、改革创新,加大政策支持 |
二、精准规划,强化政策支撑 |
三、配套保障,巩固政策效果 |
四、因地制宜,增强政策效力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山西省植被覆盖时空变化及驱动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植被覆盖变化研究 |
1.2.2 植被覆盖变化驱动因素研究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工作与创新 |
1.5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研究区概况 |
2.1 地理位置 |
2.2 自然概况 |
2.2.1 地形地貌 |
2.2.2 气侯条件 |
2.2.3 河流水系 |
2.2.4 土壤条件 |
2.2.5 植被类型 |
2.3 社会经济概况 |
2.3.1 行政区划 |
2.3.2 人口概况 |
2.3.3 经济概况 |
第三章 山西省植被覆盖时空变化特征 |
3.1 山西省植被覆盖分布特征 |
3.1.1 山西省植被覆盖空间分布特征 |
3.1.2 山西省植被覆盖时间分布特征 |
3.2 山西省植被覆盖变化特征 |
3.2.1 山西省植被覆盖空间变化特征 |
3.2.2 山西省植被覆盖时间变化特征 |
3.3 小结 |
第四章 自然因素对山西省植被覆盖的影响 |
4.1 数据来源与分析方法 |
4.1.1 数据来源 |
4.1.2 分析方法 |
4.2 气温对山西省植被覆盖影响 |
4.2.1 山西省气温变化特征 |
4.2.2 气温对植被覆盖的影响 |
4.3 降水对山西省植被覆盖的影响 |
4.3.1 山西省降水变化特征 |
4.3.2 降水对植被覆盖的影响 |
4.4 高程对山西省植被覆盖的影响 |
4.4.1 山西省高程分布特征 |
4.4.2 高程对植被覆盖的影响 |
4.5 坡度对山西省植被覆盖的影响 |
4.5.1 山西省坡度分布特征 |
4.5.2 坡度对植被覆盖的影响 |
4.6 坡向对山西省植被覆盖的影响 |
4.7 小结 |
第五章 人类活动对山西省植被覆盖的影响 |
5.1 人口对山西省植被覆盖的影响 |
5.1.1 山西省人口分布特征 |
5.1.2 人口对植被覆盖的影响 |
5.2 GDP对山西省植被覆盖的影响 |
5.2.1 山西省GDP分布特征 |
5.2.2 GDP对植被覆盖的影响 |
5.3 退耕还林还草对山西省植被覆盖的影响 |
5.3.1 山西省退耕还林还草空间分布 |
5.3.2 退耕还林还草对植被覆盖的影响 |
5.4 城镇用地对山西省植被覆盖的影响 |
5.4.1 山西省城镇用地变化特征 |
5.4.2 城镇用地变化对植被覆盖的影响 |
5.5 小结 |
第六章 山西省植被覆盖提升的对策建议 |
6.1 持续推进和完善退耕还林还草政策 |
6.1.1 完善退耕还林还草规划,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 |
6.1.2 细化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提升退耕还林还草成效 |
6.1.3 加强退耕还林生态补偿,建立完善长效保障机制 |
6.1.4 协同生态保护修复政策,完善区域生态综合管理 |
6.2 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减少植被生态破坏 |
6.2.1 大力发展人工林,加强林业资源保护 |
6.2.2 科学开发矿产资源,推进矿区生态修复 |
6.2.3 合理发展旅游资源,加快生态旅游转型 |
6.2.4 优化道路开发建设,减小生态破坏影响 |
6.3 提升城镇植被覆盖,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
6.3.1 控制城镇用地面积,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 |
6.3.2 推进绿色城镇建设,提升城镇植被覆盖 |
6.3.3 调整土地空间布局,提升耕地质量 |
6.4 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不足与展望 |
附录 |
附录1 1999-2018 年山西省年均NDVI |
附录2 山西省气象站信息 |
附录3 1999-2018 年山西省气温数据 |
附录4 1999-2018 年山西省降水数据 |
附录5 高程与植被覆盖相关性数据 |
附录6 坡度与植被覆盖相关性数据 |
附录7 坡向与植被覆盖相关性数据 |
附录8 人口密度与植被覆盖相关性数据 |
附录9 地均GDP与植被覆盖相关性数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
(6)固原市退耕还林的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退耕还林实施现状及其法律规范概述 |
第一节 退耕还林历史演变及其发展现状 |
一、退耕还林政策演变 |
二、我国退耕还林发展现状概述 |
第二节 域外退耕还林相关法律制度 |
一、各国退耕还林立法体系 |
二、域外退耕还林的相关制度 |
第三节 我国全国性退耕还林的法律规范 |
一、退耕还林的立法体系 |
二、退耕还林的技术规定 |
三、退耕还林的管理规定 |
第四节 我国地方性的退耕还林规范及其评价 |
一、退耕还林的管理规范 |
二、退耕还林的成果巩固及其他规范 |
第二章 固原市退耕还林实施现状调查与分析 |
第一节 农户参与退耕还林的基本情况 |
一、调查农户基本情况 |
二、对退耕还林的认知程度和参与自主权 |
三、参与退耕土地的质量与面积变化 |
第二节 退耕还林的管理情况 |
一、退耕还林的作业技术与成活率 |
二、退耕还林的管护与林权问题 |
三、退耕还林的补助情况 |
第三节 退耕前后效益变化及农户的期望 |
一、退耕前后效益情况 |
二、农户对退耕还林的评价及期待 |
第四节 固原市退耕还林实践存在的问题 |
第三章 固原市退耕还林法律制度评析 |
第一节 固原市退耕还林管理规范的优势 |
一、较为科学的补植补造与检查验收规范 |
二、管护等管理规范比较健全 |
三、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管理规范具针对性 |
第二节 固原市退耕还林法律与管理规范存在不足 |
一、退耕还林法律规范不健全 |
二、退耕还林管理规范不完善 |
第三节 退耕还林相关配套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生态补偿制度尚不健全 |
二、管护制度不完善 |
三、公众参与制度不完善 |
第四章 固原市退耕还林法律制度的合理化建议 |
第一节 退耕还林法律与管理规范的完善 |
一、出台《固原市退耕还林保护条例》 |
二、补充管理规范的具体内容 |
第二节 退耕还林重点配套制度的完善 |
一、健全和落实退耕还林生态补偿制度 |
二、完善退耕还林管护制度 |
三、公众参与制度的改进 |
第三节 借鉴域外及我国地方性法律制度的先进经验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录一 关于固原市退耕还林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二 访谈提纲:对农户和村委干部的访谈 |
(7)干旱内陆河流域生态资本补偿问题研究 ——以甘肃省石羊河流域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标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技术路线和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技术路线 |
1.2.3 研究方法 |
1.3 研究难点与可能的创新点 |
1.3.1 研究难点 |
1.3.2 可能的创新点 |
1.4 现有研究的基本概况 |
1.4.1 文献数量 |
1.4.2 期刊分布 |
1.4.3 高产作者 |
1.4.4 被引情况 |
1.4.5 热点分布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生态资本概念 |
2.1.2 生态资本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
2.1.3 生态资本补偿内涵与框架 |
2.2 文献综述 |
2.2.1 国外相关研究 |
2.2.2 国内相关研究 |
2.3 核心理论 |
2.3.1 生态系统理论 |
2.3.2 生态资本理论 |
2.3.3 生态安全理论 |
2.3.4 公共物品理论 |
2.3.5 博弈理论 |
2.3.6 契约理论 |
2.4 本章小结与对本研究的启示 |
第三章 干旱内陆河流域生态资本补偿的研究逻辑 |
3.1 生态资本补偿的必要性 |
3.1.1 生态资本补偿的自然过程 |
3.1.2 生态资本补偿的人文过程 |
3.2 生态资本补偿的主客体界定 |
3.2.1 生态资本的“购买者”(补偿主体) |
3.2.2 生态资本的“供给者”(补偿客体) |
3.3 生态资本供给量确定以及价值评估 |
3.3.1 确定生态资本的供给量 |
3.3.2 生态资本供给价值的评估 |
3.4 生态资本补偿的情景模拟 |
3.4.1 生态安全条件下生态资本补偿目标的厘定 |
3.4.2 土地适宜性判别与补偿目标选择 |
3.5 不同情景下生态资本补偿的标准计算 |
3.5.1 生态资本补偿标准计算 |
3.5.2 生态资本补偿总额计算 |
3.6 生态资本补偿中农户受偿意愿分析 |
第四章 研究区概况与调研过程 |
4.1 研究区概况 |
4.1.1 区域选择说明及功能定位 |
4.1.2 自然地理概况及项目政策执行情况 |
4.1.3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
4.2 石羊河流域生态补偿项目执行概况 |
4.2.1 现有生态补偿项目执行情况 |
4.2.2 生态补偿项目执行面临的问题 |
4.3 调研过程及数据来源 |
4.3.1 调研过程 |
4.3.2 数据处理及调查对象分析 |
第五章 现有生态补偿政策面临的利益冲突 |
5.1 生态补偿主体界定和利益冲突分析 |
5.1.1 相关利益主体界定 |
5.1.2 生态资本补偿的涵盖内容 |
5.2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行为博弈分析 |
5.2.1 委托双方的成本支出与期望收益分析 |
5.2.2 土地利用转换中双重委托代理模型构建 |
5.2.3 模型求解及分析 |
5.3 政府与农户的行为博弈分析 |
5.3.1 政府与农户的动态博弈构成分析 |
5.3.2 政府与农户的动态博弈模型构建与解释 |
5.3.3 结果与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生态资本供给量确定与价值评估 |
6.1 生态资本供给量确定的遥感模型 |
6.1.1 InVEST模型原理与算法 |
6.1.2 影子工程法 |
6.2 模型参数获取与处理分析 |
6.2.1 模型参数获取与来源 |
6.2.2 主要模型参数处理与分析 |
6.3 生态资本供给量确定与价值评估 |
6.3.1 生态资本供给量 |
6.3.2 生态资本供给量价值评估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生态资本补偿的情景模拟 |
7.1 土地利用与生态资本供给的关系 |
7.1.1 土地利用与生态资本供给的关联逻辑 |
7.1.2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
7.1.3 土地利用的情景判别 |
7.2 土地利用特征分析 |
7.2.1 土地利用特征 |
7.2.2 土地利用的转换矩阵分析 |
7.3 土地利用转换情景模拟 |
7.3.1 土地利用情景设置 |
7.3.2 模拟不同土地利用情景下生态资本供给量 |
7.3.3 适宜土地利用情景判别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不同情景下生态资本补偿的标准计算 |
8.1 确定生态资本补偿标准的思路 |
8.2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8.2.1 最小数据方法 |
8.2.2 生态资本供给量确定 |
8.2.3 数据来源与处理 |
8.3 研究结论 |
8.3.1 概率模型模拟 |
8.3.2 农户机会成本与生态资本补偿标准 |
8.3.3 不同补偿价格下的实施成本与交易成本 |
8.4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生态资本补偿中农户受偿意愿分析 |
9.1 农户受偿意愿额的估计 |
9.1.1 耕地转换与农户受偿意愿估计值 |
9.1.2 草地转换与农户受偿意愿额估计 |
9.1.3 农户受偿意愿额与生态补偿成本测算 |
9.2 农户受偿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
9.2.1 分位数回归方法在农户受偿意愿额影响因素的应用 |
9.2.2 变量选取和测量 |
9.2.3 结果与分析 |
9.3 本章小结 |
第十章 主要研究结论和展望 |
10.1 主要研究结论 |
10.2 研究不足与政策建议 |
10.2.1 研究不足 |
10.2.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石羊河流域农户调查问卷 |
附录2:石羊河流域社区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3:石羊河流域考察提要及访谈录音整理报告 |
附录4:资料清单 |
附录5:实地考察和调研照片 |
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8)黄土丘陵区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发展研究 ——以安塞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2.1 退耕及其演变过程 |
1.2.2 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关系及演变 |
1.2.3 简评 |
1.3 研究内容和实施方案 |
1.3.1 研究目标和内容 |
1.3.2 实施方案 |
第二章 研究区概况 |
2.1 自然概况 |
2.1.1 安塞县地理位置 |
2.1.2 交通区位 |
2.1.3 生态区位 |
2.1.4 地形地貌 |
2.1.5 气候 |
2.1.6 水文 |
2.1.7 土壤 |
2.1.8 植被资源 |
2.1.9 矿产资源 |
2.2 安塞县社会经济状况 |
2.2.1 行政区划 |
2.2.2 人口 |
2.2.3 经济发展情况 |
2.3 安塞县退耕背景与过程 |
2.3.1 退耕实施背景 |
2.3.2 退耕实施过程 |
2.3.3 退耕实施成效 |
第三章 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可协同性论证 |
3.1 基本概念 |
3.1.1 退耕 |
3.1.2 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 |
3.2 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可协同性涉及的相关理论 |
3.2.1 一般性理论 |
3.2.2 生态学相关理论 |
3.2.3 生态经济学相关理论 |
3.2.4 社会学相关理论 |
3.2.5 可持续发展理论 |
3.3 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演变过程 |
3.3.1 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演变的理论框架 |
3.3.2 纸坊沟流域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演变过程 |
3.4 小结与讨论 |
第四章 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效应的分析 |
4.1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4.1.1 研究方法 |
4.1.2 数据来源 |
4.2 退耕背景下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实施效果 |
4.2.1 退耕背景下土壤侵蚀环境时空变化 |
4.2.2 退耕背景下生产总值及产业结构的变化 |
4.2.3 退耕背景下人口密度与劳动力的变化 |
4.3 基于VAR模型下的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效应分析 |
4.3.1 分析指标提取与初步分析 |
4.3.2 VAR模型的构建与分析 |
4.4 小结与讨论 |
第五章 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态势演变过程 |
5.1 指标体系、权重确定及数据来源 |
5.1.1 指标体系 |
5.1.2 指标权重确定 |
5.1.3 数据来源 |
5.2 耦合度模型构建 |
5.2.1 系统耦合 |
5.2.2 耦合度模型 |
5.2.3 退耕系统和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耦合度分析 |
5.3 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态势及演变过程的分析 |
5.3.1 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性演变阶段 |
5.3.2 安塞县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性分析 |
5.4 小结与讨论 |
第六章 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路径分析 |
6.1 基础资料(数据)采集与调查户基本特征 |
6.1.1 问卷设计 |
6.1.2 样本点确定与调查简况 |
6.1.3 调查户特征 |
6.2 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概念模型构建 |
6.2.1 模型的选择 |
6.2.2 模型的构建 |
6.3 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路径的测算与分析 |
6.3.1 协同路径的测算 |
6.3.2 协同路径的分析与解释 |
6.4 小结与讨论 |
第七章 主要结论与研究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3 主要创新点 |
7.4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9)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供给及收入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退耕还林生态补偿的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
1.1.2 退耕还林影响农户收入水平和来源,使农户收入增长复杂化 |
1.1.3 退耕还林促使农户调整劳动供给及其结构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3.1 退耕还林相关文献 |
1.3.2 退耕还林与农户劳动供给相关文献 |
1.3.3 退耕还林与农户收入相关文献 |
1.3.4 国内外研究评价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1.6 可能的创新点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相关理论 |
2.1 概念界定 |
2.1.1 退耕还林 |
2.1.2 生态补偿 |
2.1.3 退耕农户及其异质性 |
2.1.4 劳动供给 |
2.1.5 劳动力区位选择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物品理论 |
2.2.2 外部性理论 |
2.2.3 生态理性与退耕还林生态补偿 |
2.2.4 退耕还林农户行为相关理论 |
2.2.5 劳动供给相关理论 |
2.3 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供给及收入的作用机理分析 |
第三章 退耕区农户劳动供给与收入特征分析 |
3.1 退耕区农户基本特征及退耕状况 |
3.1.1 退耕区农户概况 |
3.1.2 农户退耕状况 |
3.2 退耕区农户劳动供给特征分析 |
3.2.1 农户家庭劳动力特征 |
3.2.2 劳动参与特征 |
3.2.3 劳动供给时间特征 |
3.3 退耕区农户收入差异分析 |
3.3.1 非退耕农户与退耕农户家庭收入比较 |
3.3.2 农户家庭收入的地区异质性特征:东中西部地区 |
3.3.3 农户收入的家庭结构异质性特征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参与的影响 |
4.1 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参与影响的理论分析 |
4.2 数据来源与计量模型 |
4.2.1 数据来源 |
4.2.2 变量设置 |
4.2.3 计量模型 |
4.3 实证结果分析 |
4.3.1 退耕行为对农户劳动参与的影响 |
4.3.2 退耕面积对农户劳动参与的影响 |
4.3.3 退耕年限对农户劳动参与的影响 |
4.4 小结 |
第五章 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时间的影响 |
5.1 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时间影响的理论分析 |
5.1.1 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时间影响的总体分析 |
5.1.2 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时间影响的结构效应 |
5.2 模型设定与数据 |
5.2.1 模型设定 |
5.2.2 数据来源与变量定义 |
5.3 退耕行为对农户劳动时间的影响 |
5.3.1 退耕行为对农户总体劳动供给时间的影响 |
5.3.2 退耕行为对农户农业劳动供给时间的影响 |
5.3.3 退耕行为对农户非农劳动供给时间的影响 |
5.3.4 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劳动力区位选择的影响 |
5.3.5 退耕行为对农户劳动供给影响的内生性与稳健性分析 |
5.4 退耕参与度对农户劳动供给时间的影响 |
5.4.1 退耕面积对农户劳动供给时间的影响 |
5.4.2 退耕年限对农户劳动供给时间的影响 |
5.5 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供给时间影响的空间异质性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 |
6.1 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影响的理论分析 |
6.2 模型设定、数据来源与变量设置 |
6.2.1 模型设定 |
6.2.2 数据来源 |
6.2.3 变量设置 |
6.3 农户退耕参与的影响因素与样本匹配 |
6.3.1 退耕还林参与决策的影响因素分析 |
6.3.2 倾向值估计与共同支撑域条件 |
6.3.3 样本匹配的平衡性检验 |
6.4 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 |
6.4.1 退耕行为对农户收入的影响 |
6.4.2 退耕参与度对农户收入的影响 |
6.5 退耕还林收入效应的异质性分析 |
6.5.1 家庭结构异质性对退耕行为收入效应的影响 |
6.5.2 地区差异对退耕行为收入效应的影响 |
6.5.3 退耕参与度对农户收入影响的地区差异 |
6.6 小结 |
第七章 劳动供给对退耕还林影响农户收入的中介作用 |
7.1 劳动供给在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影响中的中介作用的理论分析 |
7.1.1 中介作用及其原理 |
7.1.2 中介效应的检验方法 |
7.1.3 劳动供给在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影响中的中介作用 |
7.2 数据来源与统计描述 |
7.3 劳动参与在退耕还林影响农户收入中的中介效应检验 |
7.3.1 劳动参与在退耕行为影响农户收入中的中介作用 |
7.3.2 劳动参与在退耕参与度影响农户收入中的中介作用 |
7.4 劳动时间在退耕还林影响农户收入中的中介效应检验 |
7.4.1 农户收入的多元回归分析 |
7.4.2 劳动时间的多元回归分析 |
7.4.3 中介效应的稳健性检验 |
7.5 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介 |
(10)西藏生态保护与农牧民增收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西藏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
1.1.2 西藏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 |
1.1.3 提高西藏农牧民收入的迫切性 |
1.1.4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 |
1.4 数据来源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2 理论基础及相关研究综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生态环境 |
2.1.2 农牧民收入 |
2.2 研究理论基础 |
2.2.1 外部性理论 |
2.2.2 公共产品理论 |
2.2.3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4 发展经济学理论 |
2.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3.1 生态保护政策 |
2.3.2 生态保护与社区发展的矛盾 |
2.3.3 生态保护与社区发展的实践 |
3 西藏生态保护与农牧民增收的一般关系 |
3.1 生态保护与农牧民增收的协调关系 |
3.1.1 生态保护对农牧民增收的促进 |
3.1.2 农牧民增收对生态保护的促进 |
3.2 生态保护与农牧民增收的制约关系 |
3.2.1 生态保护对农牧民收入的制约 |
3.2.2 农牧民增收对生态保护的制约 |
3.3 生态保护与农牧民增收的动态关系 |
3.4 本章小结 |
4 西藏生态保护与社会经济现状 |
4.1 西藏生态脆弱性的表现 |
4.1.1 地质基础的不稳定性 |
4.1.2 地貌基础的不稳定性 |
4.1.3 土壤物质不稳定性 |
4.1.4 气候与生态环境不稳定性 |
4.2 西藏生态资源保护现状 |
4.2.1 自然资源 |
4.2.2 生态退化状况 |
4.2.3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 |
4.3 西藏社会经济 |
4.3.1 农业经济发展 |
4.3.2 农牧民收入现状 |
4.3.3 农牧民增收存在的问题和障碍 |
4.4 本章小结 |
5 资源依赖度与农牧民生计的关系 |
5.1 人口及自然资源禀赋现状 |
5.1.1 人口和家庭特征 |
5.1.2 自然资源禀赋 |
5.1.3 家庭收入支出特征 |
5.2 农牧民的自然资源利用特征 |
5.2.1 种植业 |
5.2.2 林业经营 |
5.2.3 放牧 |
5.2.4 自用材采集 |
5.2.5 薪柴采集 |
5.2.6 野生植物采集 |
5.3 农牧民的自然资源依赖度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
5.3.1 变量选择 |
5.3.2 模型设定 |
5.3.3 估计结果 |
5.4 本章小结 |
6 生态保护政策与农牧民收入的关系 |
6.1 农牧民参与生态工程的差异性 |
6.1.1 不同收入农牧民参与生态工程差异性分析 |
6.1.2 不同生态工程下农牧民收入的差异性分析 |
6.2 生态工程对农牧民收入的影响分析:基于线性回归的分析 |
6.2.1 模型和方法 |
6.2.2 参与生态工程对贫困农牧民收入影响:分位数回归结果 |
6.2.3 参与生态工程对农牧民不同收入来源的影响 |
6.3 基于异质性的生态工程对农牧民收入的处理效应估计 |
6.3.1 方法 |
6.3.2 模型估计结果 |
6.3.3 模型的适用性检验 |
6.4 本章小结 |
7 农牧民保护态度及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 |
7.1 农牧民对生态保护的认知及态度 |
7.1.1 农牧民对生态保护的认知 |
7.1.2 农牧民对生态保护工程的态度 |
7.1.3 农牧民的生态保护态度及保护意愿 |
7.2 农牧民对生态工程保护态度影响因素分析 |
7.2.1 模型设定和变量选择 |
7.2.2 农牧民生态工程保护态度影响因素估计结果分析 |
7.3 农牧民生态保护态度及保护意愿影响因素分析 |
7.3.1 模型设定和变量选择 |
7.3.2 农牧民保护态度的影响因素有序选择模型 |
7.4 本章小结 |
8 西藏生态保护促进农牧民增收的政策启示 |
8.1 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农牧民参与保护的积极性 |
8.2 帮助农牧民转变自然资源依赖导向的传统发展模式 |
8.3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拓宽农牧民收入的渠道 |
8.4 将农牧民纳入生态保护机制闭环,使其成为生态保护的主体 |
9 研究结论与创新 |
9.1 研究结论 |
9.2 创新与不足 |
9.2.1 创新之处 |
9.2.2 存在的不足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成果目录清单 |
致谢 |
四、退耕还林还草与发展西部经济政策建议(论文参考文献)
- [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粮食生产空间重构及影响因素分析[D]. 张秋梦. 西北大学, 2021(12)
- [2]退耕还林动态减贫:收入贫困和多维贫困的共同分析[J]. 谢晨,张坤,王佳男,聂杨. 中国农村经济, 2021(05)
- [3]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福利效应研究[D]. 杨均华.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0(02)
- [4]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影响因素及其政策改进 ——基于CHIP数据的实证分析[D]. 付延妮.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5]山西省植被覆盖时空变化及驱动因素研究[D]. 吴超. 山西财经大学, 2020(10)
- [6]固原市退耕还林的法律制度研究[D]. 马国红. 兰州大学, 2020(01)
- [7]干旱内陆河流域生态资本补偿问题研究 ——以甘肃省石羊河流域为例[D]. 罗万云. 兰州大学, 2019(02)
- [8]黄土丘陵区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发展研究 ——以安塞县为例[D]. 李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9
- [9]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供给及收入的影响研究[D]. 张炜.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9
- [10]西藏生态保护与农牧民增收关系研究[D]. 吴言松. 北京林业大学, 20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