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法典委员会新动向(论文文献综述)
潘兴鲁[1](2020)在《高效氯氟氰菊酯纳米制剂健康风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纳米农药是纳米科技在农业领域的一项新兴应用,在增加靶标有效沉积、提高农药生物活性、减少农药用量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随着纳米农药研发技术的不断成熟以及推向市场的需求增加,纳米农药的安全问题已经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本研究以高效氯氟氰菊酯为研究对象,系统研究了高效氯氟氰菊酯水乳剂、纳米颗粒剂、纳米微囊缓释剂在大鼠体内的代谢富集差异,在设施黄瓜种植体系中的残留规律差异以及对施药人员的健康风险差异。大鼠代谢结果表明,高效氯氟氰菊酯在心脏、肝脏、肾脏、脾脏、脑中快速代谢,而在脂肪、肌肉、卵巢和子宫中逐渐富集,在脂肪中的富集量最大。水乳剂和纳米颗粒剂在肺脏中也能快速代谢,而纳米微囊缓释剂在肺脏中显着沉积,在肺脏中浓度与其他两种剂型差异最高达100多倍,容易对肺脏造成毒性;水乳剂、纳米颗粒剂、纳米微囊缓释剂在黄瓜中的半衰期分别为2.0,4.2和5.1天,三种制剂在黄瓜上的最终残留量均远小于高效氯氟氰菊酯在黄瓜上的最大残留限量,按照推荐剂量施用高效氯氟氰菊酯纳米制剂不会产生膳食风险;在相同防护条件下,纳米颗粒剂的施药健康风险要高于水乳剂和纳米微囊缓释剂,同时在较差防护条件下,施用纳米颗粒剂其施药人员健康风险不可接受,建议在施用高效氯氟氰菊酯时穿长衣长裤并佩戴口罩。本研究结果为纳米农药的健康风险评价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撑。
鲁熙茜[2](2020)在《共享理念视角下美国0-3岁托育服务的政策分析及启示》文中提出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照顾好、养育好儿童,不仅是家庭的责任,也是现代国家的基本职责。近现代世界各国发展的历史表明,对儿童的政策关怀,是最可靠和最明智的社会投资。近年来,0-3岁托育服务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我国国务院办公厅于2019年5月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婴幼儿托育行业规范化发展道路正式提上日程。研究者发现美国托育服务政策的发展对我国有诸多值得借鉴之处。基于共享理念的立场和视角,本研究梳理了美国0-3岁托育服务政策的发展历程,总结归纳出美国托育服务政策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目标:其一,促进婴幼儿健康发展和学习,改善低收入家庭子女受教育的状况;其二,帮助家长获得充分的就业机会;其三,发展人力资本,为美国将来的劳动力市场作筹备。本研究通过对美国0-3岁托育服务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早期开端计划、早期学习与发展指南及托育机构的准入制度等进行文本分析,总结得出美国0-3岁托育服务政策的发展经验包括:政策以科学的理论为依据;重视托育服务与社会发展的双向作用;以立法来保障托育服务,加大对托育服务的投入;旨在促进公平,帮助处境不利的儿童;以及强调家长参与和社区合作综合服务体系的构建。目前我国托育服务政策面临着托育服务政策不完备、管理部门责任不明确、财政投入不足及对处境不利儿童关注不够的问题,影响了0-3岁托育服务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因此,本研究采用问卷法及访谈法对我国0-3岁家长托育服务与政策需求进行研究与分析,以期在美国相关经验的基础下为我国托育服务政策发展提出更具针对性的启示:基于共享理念,明确托育服务定位;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托育服务管理体系;整合资源共享,推动托育服务可持续发展;建立专业托育服务队伍,完善队伍支撑。
陈芷妍,程宝库[3](2020)在《新冠疫情引发的进口食品安全法制问题探究——基于SPS风险评估视角》文中提出在国际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国际进出口食品贸易蓬勃发展,但同时进出口食品安全问题也日渐凸显。在此背景下,WTO于乌拉圭回合达成了《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以下简称为《SPS协议》),协议旨在保护WTO各成员国的进出口食品卫生安全。同时,为了防止成员国滥用《SPS协议》条款实施贸易壁垒,风险评估原则成为各成员国采取SPS措施的重要科学依据,也是WTO食品贸易争端中当事国争议的焦点,在协议条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本文通过对《SPS协议》相关条文的解读,结合具体案例分析WTO争端解决机制如何适用风险评估原则,阐释《SPS协议》中风险评估原则的基本内容以及构成要素。总结各国在《SPS协议》视角下的风险评估立法模式和现实应用,分析我国目前进口食品安全保护存在的问题,并据此为我国进口食品安全立法和适用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
王晓熹[4](2019)在《我国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得益于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的进口食品贸易不断增加。而食品安全是一项关系到国计民生大事,一旦出现问题,会给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很大的影响。因此,如何科学、合理、高效的开展进口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从境外流入国内的食品的安全性就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课题。本文基于此开展研究,首先论述了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研究方法。然后概述了进口食品、食品安全和进口食品安全的内涵,新公共服务理论、市场失灵理论、控制论和政府管制理论,以及当前我国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所面临的新挑战。在此基础上,对我国进口食品安全及监管进行了分析,并进行了问卷调查,通过调查结果,初步探讨进口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不足。据此,分析了我国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问题方面:一是企业主体责任不到位;二是社会参与度不高;三是检测技术水平能力不足。原因方面:一是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二是标准体系不健全;三是监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四是组织队伍建设有待强化。然后从监管机构、法律法规、监管机制三个方面分别对美国、日本、欧盟和加拿大的进口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总结在相关方面给我国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带来的启示。最终,提出了不断完善我国进口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一是构建全面的进口食品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二是促进社会力量参与;三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四是提升监管队伍建设水平;五是强化检测技术水平;六是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建设;七是加强监管体系建设。
吴小国[5](2019)在《“一带一路”合作机制中国际软法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在全球经济增速放缓、逆全球化浪潮涌现的背景下,中国政府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不仅体现了中国政府推动改革开放走向深入的坚定决心,也是持续推动全球化进程、促进国际交往有序进行、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国际社会更加公正合理发展的伟大举措。而合作机制的构建是“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成为时下中国国际法学者关注的焦点问题。国际软法在当前“一带一路”合作机制建设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研究“一带一路”合作机制中国际软法的概念、主体、形式和效力等基本问题是本文的主要内容,并在此基础上给出提升国际软法效力的建议和中国政府完善国际软法实施机制的对策。“一带一路”倡议已经成为国内研究的热点问题,但国际法视角的研究不够系统和深入,特别是对其中国际软法现象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理论上来说,该问题的研究可以为“一带一路”合作机制的构建提供理论支撑,也可以深化对于国际软法问题的研究。实践意义上,可以完善“一带一路”合作机制中国际软法作用的发挥,推动“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有着深刻的历史与时代背景,赋予了古丝绸之路新的时代内涵,超越了美国的“马歇尔”计划和“新丝绸”之路计划等战略。“一带一路”合作机制的构建以现有的多边、双边和区域合作机制为基础,旨在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革新传统国际经济合作模式。国际软法是“一带一路”合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球性问题的凸显,让国际软法成为国际治理的重要工具,并引起学者们深入的研究,大多数学者认为国际软法是国际法的一部分,并提出了国际软法的概念。“一带一路”合作机制中我们要倡导的是软法和硬法二者并重的混合理论。“一带一路”合作机制中国际软法的创制主体不局限于国家和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和跨政府网络也可以成为创制主体。形式也是十分多样,国际宣言、联合公报。谅解备忘录、国际组织的技术标准和示范法等都可以是国际软法的表现形式。在创制路径上可以借鉴亚太经合组织和20国集团的模式。相较于国际硬法来说,国际软法的主体范围更广,形式更灵活,内容上也更具包容性,更好的满足了国际合作对于国际制度的需求。国际软法在和国际硬法的互动中具有引领、补充和重构功能,并在国际人权法、国际环境法、国际金融法和欧盟的相关实践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一带一路”合作机制中国际软法的突出问题则体现在国际软法的效力与实施上。权力政治、利益分配、国际法碎片化等外在和内在因素制约了国际软法效力的发挥。构建“一带一路”合作机制中,我们要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破除狭隘国家利益观,完善国际软法的制定模式,保障实质性民主的实现,才能更好的发挥国际软法的效力。在国际软法的实施上,我们则应克服中国-东盟合作机制的缺陷,以“过程管理理论为指导,借鉴“不遵约机制”的成功实践,努力完善“一带一路”合作机制中国际软法的实施机制。
涂永前,王晓天[6](2017)在《关于当前我国食品安全治理若干问题的思考》文中指出食品安全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其中也存在重大的经济问题、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在过去几年来,《食品安全法》几经修改并且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在征集修改意见中,从立法层面来说,食品安全立法日趋严厉并且更加完善。从我国食品安全治理现状来看,治理领域在以下方面尚有很大改善空间: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整合问题、食品安全标准治理及立法完善问题、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治理绩效评估问题、街头食品及网络订餐涉及的食品安全治理问题、不安全食品致害侵权的私法救济问题、公民食品安全普及教育问题以及食品安全信息的权威发布,等等。
张晓[7](2011)在《论我国绿色贸易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 ——以国际贸易进口为视角》文中认为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深,全球生态环境也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国外很多国家纷纷开始倡导“绿色革命”,在国际贸易领域表现为各国通过提高绿色贸易环保标准等技术性措施来对国际贸易产品进行管制,以达到保护人的健康或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健康以及保护环境的目的。不论是从环保角度——基于进口贸易、国内市场或者绿色法规标准的缺失带来的污染,还是从政治、经济角度,我国都也存在完善绿色贸易保护法律制度的现实要求。顺应国际和国内发展形势,本文将从可持续发展理论以及绿色贸易保护的法律依据两方面进行分析,有针对性的借鉴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的较为完备的绿色贸易保护制度,从而探索出适宜我国国情的绿色贸易保护法律制度的发展方向。本文将首先确立绿色贸易保护法律制度的指导性原则,包括贸易保护的必要性原则、透明度原则、非歧视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国际化原则以及发展中国家的特别待遇原则,其次将寻求适合中国绿色贸易保护法律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制度体系、并逐步加强对国民绿色化消费的引导和对国内检测技术水平的提高。
陈亚平[8](2010)在《国际农产品贸易绿色壁垒法律规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际农产品贸易绿色壁垒又称环境壁垒,属于技术性壁垒之一,本质是环境与贸易之间紧张关系的结果。鉴于一揽子解决方式的不可行性,国际农产品贸易绿色壁垒法律规制采取了以WTO的有关原则性规定为纲领、以相关国际组织制定的国际标准与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方法,对平衡环境与贸易、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并带来了一定启示。
臧敏,季任天[9](2010)在《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探析——以食品安全标准为视角》文中认为在日本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中,集中体现其技术法规的便是厚生劳动省依据其《食品卫生法》制定的肯定列表制度。肯定列表制度在进行风险分析的科学基础上建立了一整套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及完善的执行机制,为其国内流通食品的安全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不论是其健全的标准还是完善的执行机制都值得我国借鉴。
岳宁[10](2010)在《基于食品贸易发展的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研究》文中指出我国是食品消费和贸易大国。近年来,发达国家越来越多地以安全、卫生、健康和防止疫病疫情传入为由,打着保护人类与动植物生命健康、维护工农业生产安全的旗号,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制定的检验检疫要求数量越来越多,我国出口食品产品遭拒时常发生。进口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同样严峻。各地检验检疫机构频频报告进口食品中检出农药、兽药、致病微生物和重金属等危害物质。鉴于消费者对于食品的安全日益关注,与食品安全有关的WTO/SPS通报量逐年增加,在食品安全性的提高是以科技发展为基础的共识下,基于风险和科学的贸易要求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国际间尤其是发达国家集团纷纷通过加强食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和发展战略的研究,以期科学指导其食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并进而在国际食品贸易中取得主动地位。本研究首先对我国近年来进出口食品的安全性问题展开了较为系统、深入地分析,主要以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和欧盟食品安全的新法规为主要案例,分析研究了国际进出口食品安全的新要求,并以我国茶叶贸易作为研究对象,利用引力模型,实证分析了欧盟茶叶标准的变化对中国茶叶贸易的影响。揭示了我国积极而有效地发展食品国际贸易的根本路径就在于依靠科技进步。在此基础上,对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性的未来趋势展开了研究,认为未来我国对进口食品需求量的扩大将进一步诱发安全性问题,而由于我国环境污染严重影响食品质的安全问题,以及重大食品安全技术的关键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未来我国出口食品的安全性面临巨大考验。其次,从进出口食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的技术构成入手,研究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与科技支撑体系的关系,探讨了主要食品贸易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技术发展态势,强调了科学的风险评估技术、检测监测技术、溯源预警技术以及食品全程控制技术在食品安全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接着,总结了发达国家进出口食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经验,在此基础上论述了部分发达国家的进出口食品安全体系的未来的发展趋势。在分析全球食品安全管理模式发展演化的基础上,对我国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的构成、特点进行了阐述,并以残留检测技术为例,论述了我国食品安全技术需求与国际食品安全新要求之间的匹配性问题。对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进行了评价。认为我国必须积极追踪国际先进的食品安全科技发展动态;针对影响我国食品安全的主要因素确定关键技术领域,优先发展食源性危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进一步发展更加可靠、快速、便携、精确的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加快发展食品中主要污染物残留控制技术,发展食品生产、加工、储藏、包装与运输过程中安全性控制技术;这是形成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科技体系的基础。之后,本研究在我国食品安全技术、食品安全技术标准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进出口食品安全隐患的机制,检验检疫设备与实际需求间反差等四个层次上展开了分析,为完善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政策框架提供支撑。最后,在总结了国家科技投入、科技产出和科研成果鉴定办法的基础上,着眼于未来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科技体系建设,提出应该关注的重点问题:科学设置检验检测机构,合理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加强核心检测技术研究,完善第三方检测及认证机构建设,加强食品安全软科学的研究等。通过本课题的研究将为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我国现有的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以及快速反应机制提出建议,提高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从而将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控制从“消极、被动、事后和弥补”提升为“积极、主动、事前和预防”,切实有效地减少我国每年因出口遭拒带来的一系列损失,同时为进口食品的安全性给与充分的监控,为我国赢得对外食品贸易的主动权。
二、食品法典委员会新动向(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食品法典委员会新动向(论文提纲范文)
(1)高效氯氟氰菊酯纳米制剂健康风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农药与纳米农药 |
1.2 纳米农药研究进展 |
1.2.1 纳米技术及发展历程 |
1.2.2 纳米技术在农药方面的研究进展 |
1.2.3 纳米农药及纳米材料毒性研究进展 |
1.3 农药风险评估研究进展 |
1.3.1 农药膳食风险评估 |
1.3.2 农药环境风险评估 |
1.3.3 农药施药人员健康风险评估 |
1.4 高效氯氟氰菊酯研究进展 |
1.5 本工作的立体依据和研究计划 |
第二章 高效氯氟氰菊酯纳米制剂在大鼠体内的代谢富集规律 |
2.1 引言 |
2.2 材料方法 |
2.2.1 仪器 |
2.2.2 试剂 |
2.2.3 高效氯氟菊酯纳米制剂制备 |
2.2.4 标准溶液配制 |
2.2.5 高效氯氟菊酯检测方法优化 |
2.2.6 大鼠急性暴露试验方法 |
2.2.7 样品前处理方法 |
2.3 结果分析与讨论 |
2.3.1 质谱色谱条件优化 |
2.3.2 样品前处理条件优化 |
2.3.3 前处理方法评价 |
2.3.4 高效氯氟氰菊酯急性暴露后在大鼠体内的代谢富集 |
2.4 本章结论 |
第三章 高效氯氟氰菊酯纳米制剂在黄瓜上的残留规律以及职业暴露风险 |
3.1 引言 |
3.2 材料方法 |
3.2.1 仪器 |
3.2.2 试剂 |
3.2.3 田间实验 |
3.2.4 田间实验 |
3.2.5 施药人员健康风险评估 |
3.3 结果与讨论 |
3.3.1 前处理方法评价 |
3.3.2 三种高效氯氟氰菊酯制剂在设施黄瓜上的残留规律 |
3.3.3 三种高效氯氟氰菊酯对施药人员的暴露差异 |
3.4 本章结论 |
第四章 全文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2)共享理念视角下美国0-3岁托育服务的政策分析及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托育服务 |
二、托育服务政策 |
三、共享理念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内相关研究 |
二、国外相关研究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美国0-3岁托育服务政策的发展历程 |
第一节 托育服务政策的形成期 |
一、19 世纪30 年代前:家庭承担婴幼儿的教养责任 |
二、19 世纪30 年代—20 世纪初:托育服务初步产生 |
三、20 世纪30—50 年代:联邦政府职能转变 |
第二节 托育服务政策的变革期 |
一、20 世纪60—80 年代:托育服务政策快速发展 |
二、20 世纪90 年代至今:托育服务政策逐渐完善 |
第三章 当代美国0-3岁托育服务政策的主要内容 |
第一节 托育服务政策的内涵与外延 |
一、托育服务政策的内涵 |
二、托育服务政策的外延 |
第二节 “早期开端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早期开端计划”的目标与基本原则 |
二、“早期开端计划”的组成部分 |
三、“早期开端计划”的实施成效与项目评估 |
第三节 托育服务政策的财政支持 |
一、资助家庭获取托育服务 |
二、基于税收福利支持家庭支付托育服务费用 |
三、确保“早期开端计划”的经费投入 |
四、保教人员的培训资助 |
第四节 托育服务政策的具体实施:以内布拉斯加州为例 |
一、制定早期学习与发展指南 |
二、严限准入资格 |
三、规范师资要求 |
四、质量监测与评估 |
五、创建网络服务平台 |
第五节 分析与总结 |
一、美国0-3岁托育服务政策的基本经验 |
二、美国0-3岁托育服务政策的局限性 |
第四章 我国0-3岁托育服务政策的现状 |
第一节 当前我国0-3岁托育服务政策存在的突出问题 |
一、托育服务政策不完备 |
二、管理部门责任不明确 |
三、国家与地方财政投入不足 |
四、对处境不利儿童关注力度不够 |
第二节 我国家长对0-3岁托育服务的需求调查 |
一、家长对0-3岁托育服务需求的调查结果 |
二、我国家长对0-3岁托育服务需求的调查结果分析 |
第五章 共享理念下美国0-3岁托育服务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一节 基于共享理念,明确托育服务定位 |
一、托育服务要坚持以婴幼儿为本 |
二、托育服务要体现公益性与普惠性 |
三、托育服务要坚持政府、社会与家庭合作模式 |
第二节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托育服务管理体系 |
一、加快立法,为托育服务提供实施保障 |
二、建立合理成本分担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
三、明确责任划分,加强对托育服务的监管 |
四、建立托育服务标准体系,提高服务质量 |
五、关注处境不利婴幼儿,提供普惠性服务 |
第三节 整合资源共享,推动托育服务可持续发展 |
一、整合家庭与社区资源 |
二、整合社会力量参与托育服务建设 |
三、加强学术研究在托育服务发展中的指导作用 |
第四节 建立专业托育服务队伍,完善队伍支撑 |
一、拓宽托育服务保教人员培训渠道 |
二、建立托育服务保教人员的培训与资格认定体系 |
三、重视对托育服务保教人员的人文关怀 |
结语与反思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3)新冠疫情引发的进口食品安全法制问题探究——基于SPS风险评估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一、《SPS协议》中风险评估原则的内容界定 |
二、风险评估原则的构成要素 |
(一)风险评估的可能性判定 |
(二)风险评估中“特定风险”的存在 |
(三)风险评估的适当保护水平 |
(四)风险评估中的风险预防 |
三、进口食品安全领域风险评估原则的现实应用 |
(一)澳大利亚新西兰的风险分析立法 |
(二)美国的科学性风险评估制度 |
(三)欧盟风险评估制度的“高水平预防和保护” |
四、我国进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建议 |
(一)存在的问题 |
(二)完善建议 |
(4)我国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研究目的 |
2、研究意义 |
(三)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外研究现状 |
2、国内研究现状 |
3、研究评述 |
(四) 研究方法 |
(五) 研究的主要内容 |
二、进口食品安全监管相关概述 |
(一) 概念界定 |
1、进口食品 |
2、食品安全 |
3、进口食品安全 |
4、食品安全监管 |
(二) 理论基础 |
1、新公共服务理论 |
2、市场失灵理论 |
3、控制论 |
4、政府管制理论 |
(三) 进口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的新挑战 |
1、贸易便利化带来的挑战 |
2、境外食品代购监管难度大 |
三、我国进口食品安全及监管分析调查 |
(一) 进口食品安全分析 |
1、我国进口食品贸易现状 |
2、我国进口食品安全现状 |
(二) 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分析 |
1、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发展历程 |
2、进口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 |
(三) 进口食品安全监管调查 |
1、调查对象与方法 |
2、调查结果与分析 |
3、调查总结 |
四、我国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
1、进口食品安全监管的企业主体责任不到位 |
2、进口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参与度不高 |
3、进口食品安全监管相关检测技术水平能力不足 |
(二) 问题的原因分析 |
1、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
2、政府监管标准体系不健全 |
3、政府相关监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 |
4、政府监管部门组织队伍建设有待强化 |
五、发达国家和地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经验借鉴 |
(一) 美国 |
1、监管模式 |
2、法律法规 |
3、监管机制 |
(二) 日本 |
1、监管模式 |
2、法律法规 |
3、监管机制 |
(三) 欧盟 |
1、监管模式 |
2、法律法规 |
3、监管机制 |
(四) 加拿大 |
1、监管模式 |
2、法律法规 |
3、监管机制 |
(五) 启示 |
1、合理的监管体系 |
2、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
3、完善的监管机制 |
4、调动社会力量 |
六、不断完善我国进口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 |
(一) 构建全面的进口食品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
(二) 促进社会力量参与 |
1、保障公众知情权 |
2、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 |
(三)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
(四) 提升监管队伍建设水平 |
(五) 强化检测技术水平 |
(六) 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建设 |
(七) 加强监管体系建设 |
七、结论与展望 |
(一) 结论 |
(二)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5)“一带一路”合作机制中国际软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问题的提出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价值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一带一路”合作机制概述 |
第一节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 |
一、“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时代背景分析 |
二、“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历史背景分析 |
三、“一带一路”倡议超越历史 |
第二节 “一带一路”合作机制的国际法基础 |
一、“一带一路”倡议的国际法内容 |
二、“一带一路”倡议现有的国际法合作机制 |
三、“一带一路”合作机制的国际法保障作用 |
第三节 “一带一路”合作机制的理论基础 |
一、当代主流国际合作模式的弊端 |
二、“一带一路”合作机制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论为理论基础 |
第二章 “一带一路”合作机制中国际软法的地位 |
第一节 国际软法的基本理论 |
一、国际软法的产生 |
二、国际软法的性质 |
三、国际软法的概念 |
第二节 “一带一路”合作机制的构建对国际软法的需求 |
一、“一带一路”合作机制构建中的法律冲突 |
二、国际软法生成模式契合“一带一路”合作机制的构建 |
三、国际软法内在理性契合“一带一路”合作机制的构建 |
第三节 “一带一路”合作机制中国际软法与硬法的关系 |
一、软法与硬法边界的区分 |
二、“一带一路”合作机制中国际软法的重要性 |
三、国际软法与硬法的混合理论 |
第三章 “一带一路”合作机制中国际软法的创制 |
第一节 “一带一路”合作机制中国际软法的创制主体 |
一、国家 |
二、国际组织 |
三、非政府组织 |
四、跨政府网络 |
第二节 “一带一路”合作机制中国际软法的表现形式 |
一、国际宣言 |
二、联合公报与联合声明 |
三、谅解备忘录 |
四、国际组织的技术标准 |
五、示范法 |
第三节 “一带一路”合作机制中国际软法的创制路径 |
一、APEC合作模式的借鉴 |
二、G20合作模式的启示 |
第四章 “一带一路”合作机制中国际软法的功能 |
第一节 全球治理新模式中国际软法的优势 |
一、国际法治理论背景下的国际软法 |
二、国际软法的优势 |
第二节 实践中国际软法功能的发挥 |
一、国际人权领域国际软法的实践——以《世界人权宣言》为例 |
二、国际环境领域国际软法的实践——以国际气候机制为例 |
三、国际金融领域国际软法的实践——以赤道原则为例 |
四、欧盟法中国际软法的实践——以“开放协调机制”(OMC,Open Method of Coordination)为例 |
第三节 “一带一路”合作机制中国际软法的功能定位 |
一、“一带一路”合作机制中国际软法的引领功能 |
二、“一带一路”合作机制中国际软法的补充功能 |
三、“一带一路”合作机制中国际软法的重构功能 |
第五章 “一带一路”合作机制中国际软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
第一节 “一带一路”合作机制中国际软法的效力问题及完善 |
一、国际法效力的依据 |
二、国际软法效力的特点 |
三、国际软法效力的理性分析 |
四、“一带一路”合作机制中国际软法效力的局限 |
五、国际软法效力的完善 |
第二节 “一带一路”合作机制中国际软法的实施问题与对策 |
一、国际软法的实施 |
二、“一带一路”合作机制中国际软法实施的缺陷——以中国-东盟合作机制为例 |
三、完善“一带一路”合作机制中国际软法实施的对策——不遵约机制的借鉴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6)关于当前我国食品安全治理若干问题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当前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整合问题 |
二、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亟须完善 |
三、构建科学的食品安全治理评估指标体系促进食品安全治理优化 |
四、与街头食品及网络订餐相关的食品安全治理问题 |
五、不安全食品致害侵权的私法救济问题 |
六、食品安全教育要系统化 |
七、通过权威渠道发布科学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以正视听 |
(7)论我国绿色贸易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 ——以国际贸易进口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学位论文数据集 |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第一章 完善我国绿色贸易保护的现实要求 |
1.1 环保需要 |
1.1.1 源于进口贸易的污染 |
1.1.2 源于国内市场的污染 |
1.1.3 绿色法规与标准的缺失 |
1.2 政治需要 |
1.3 经济需要 |
第二章 完善我国绿色贸易保护的理论与依据 |
2.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 绿色贸易保护的法律依据 |
2.2.1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
2.2.2 《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 |
2.2.3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 |
2.2.4 《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 |
2.2.5 《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 |
2.2.6 多边环境条约中的贸易措施 |
第三章 部分发达国家或地区绿色贸易保护比较分析 |
3.1 欧盟绿色贸易保护体系 |
3.1.1 欧盟区域内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 |
3.1.2 成员国国内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 |
3.2 美国绿色贸易保护体系 |
3.3 日本绿色贸易保护体系 |
第四章 我国绿色贸易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 |
4.1 绿色贸易保护法律制度确立的指导性原则 |
4.1.1 贸易保护的必要性原则 |
4.1.2 透明度原则 |
4.1.3 非歧视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 |
4.1.4 国际化原则 |
4.1.5 发展中国家待遇的例外原则 |
4.2 绿色贸易保护法律制度之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 |
4.2.1 法律法规 |
4.2.2 技术标准 |
4.3 绿色贸易保护法律制度之绿色化消费引导 |
4.4 绿色贸易保护法律制度之其他方面 |
小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发表的学术论文 |
作者和导师简介 |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
(9)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探析——以食品安全标准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1 肯定列表制度概述 |
1.1 一律标准 |
1.2 豁免物质 |
1.3 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暂定标准)③ |
2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中标准的制定及执行 |
2.1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中标准的制定 |
2.1.1 风险分析 |
2.1.2 参考Codex标准及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标准 |
2.2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执行机制 |
3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3.1 以风险评估为基础并协调相关部门在风险评估工作方面的职责 |
3.2 完善现有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限量标准 |
3.3 完善标准的执行机制 |
(10)基于食品贸易发展的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标与主要内容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与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4 课题结构 |
1.5 可能的创新和不足 |
1.5.1 可能的创新 |
1.5.2 可能存在的不足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文献综述 |
2.1 概念界定和研究范围 |
2.1.1 食源性危害和食源性疾病 |
2.1.2 食品安全 |
2.1.3 SPS 和TBT 协议 |
2.2 食品安全科技现状及发展趋势 |
2.2.1 风险分析 |
2.2.2 食品安全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 |
2.2.3 食品安全控制技术 |
2.2.4 食源性危害关键技术 |
第三章 进出口食品安全的新要求及对中国食品贸易的影响 |
3.1 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解析 |
3.1.1 实施背景 |
3.1.2 主要内容 |
3.1.3 基于科学性的评判 |
3.1.4 实施前后中日农产品出口制度的比较 |
3.2 欧盟新食品安全法规的内容及特点 |
3.2.1 欧盟食品法((EC)No.178/2002) |
3.2.2 欧盟食品卫生条例((EC)No.852/2004) |
3.3 食品安全标准与食品贸易:理论分析框架 |
3.3.1 食品贸易中止 |
3.3.2 食品贸易进行 |
3.3.3 协商解决 |
3.4 国际食品安全新标准对中国食品出口贸易影响的实证分析 |
3.4.1 世界茶叶贸易现状分析 |
3.4.2 以植物源性食品茶叶为例的实证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进出口食品的安全性考察 |
4.1 出口食品 |
4.1.1 出口贸易量 |
4.1.2 出口的主要品种 |
4.1.3 出口的市场结构 |
4.1.4 出口食品的安全性 |
4.2 进口食品 |
4.2.1 进口食品贸易情况与主要品种 |
4.2.2 进口食品安全性 |
4.2.3 问题进口食品的典型性案例 |
4.3 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性的未来趋势 |
4.3.1 对进口食品需求量扩大将进一步诱发安全性问题 |
4.3.2 出口食品的安全性面临巨大考验 |
第五章 进出口食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的技术构成与发展态势 |
5.1 进出口食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的技术构成 |
5.1.1 风险评估技术 |
5.1.2 食品安全检测技术 |
5.1.3 主要污染物残留控制技术 |
5.1.4 食品生产、加工、储藏、包装与运输过程中安全性控制技术 |
5.2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与科技支撑体系的关系 |
5.3 主要食品贸易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技术发展态势 |
5.3.1 国际食源性(化学性与生物性)危害关键检测技术发展态势 |
5.3.2 国际食源性疾病的危害监测和预警技术发展 |
5.3.3 食源性危害的人群暴露评估和健康效应研究 |
5.3.4 食品安全性评价技术发展态势 |
5.3.5 食品供应过程安全控制技术发展态势 |
第六章 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发展演化、基本构成 |
6.1 全球食品安全管理模式发展演化 |
6.1.1 全球食品安全管理模式 |
6.1.2 全球食品安全管理发展演变 |
6.2 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构成及其发展演变 |
6.2.1 我国食源性危险评估技术的发展 |
6.2.2 中国食品安全预警系统的建立 |
6.2.3 中国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及技术的发展 |
6.2.4 中国主要污染物残留控制技术的发展 |
6.2.5 我国食品生产、加工、储藏、包装与运输过程中安全性控制技术的发展 |
6.3 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的特点 |
6.3.1 食源性危害性评估技术:初显成效但应用面仍较为局限 |
6.3.2 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标准体系落后且技术水平不高 |
6.3.3 主要污染物残留控制技术:效果良好但覆盖的污染物数量有限 |
6.3.4 安全性控制技术:优先应用于大城市而链条较短 |
6.4 我国食品安全技术需求与国际食品安全新要求的匹配性 |
6.4.1 农药残留检测技术的匹配情况 |
6.4.2 兽药残留检测技术的匹配情况 |
6.5 我国现行进出口食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的相关评价 |
6.5.1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下的食品安全科技支撑 |
6.5.2 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取得的成就 |
6.5.3 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与食品出口稳定增长:以浙江省蜂产品及水产品为例 |
6.5.4 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与出口食品安全保障 |
6.5.5 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有没有保障进口食品安全? |
第七章 进出口食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国际经验 |
7.1 主要发达国家科技支撑下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
7.1.1 美国 |
7.1.2 欧盟 |
7.1.3 加拿大 |
7.1.4 日本 |
7.2 发达国家进出口食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的发展趋势 |
7.2.1 立法与时俱进,注重实效 |
7.2.2 致力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 |
7.2.3 检验检测快速化、智能化、便携化 |
7.2.4 食品安全追溯技术的发展趋势:RFID 技术与条码技术有机结合 |
7.2.5 食品安全的全程控制化 |
7.3 国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发展趋势 |
7.3.1 管理决策部门非常强调公共健康和消费者福利 |
7.3.2 采用更加严格且范围更广的食品安全标准 |
7.3.3 确保食品安全的HACCP 的采用 |
7.3.4 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 |
7.3.5 实行食品溯源管理制度 |
7.3.6 全面推行危险性分析方法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差距:基于国际比较 |
8.1 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技术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
8.1.1 检测技术 |
8.1.2 新技术、新工艺、新资源加工食品安全性评估 |
8.1.3 全程控制技术 |
8.2 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检验检疫资源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
8.2.1 检测机构设置和能力验证 |
8.2.2 检验检疫资源开发利用 |
8.2.3 检验检疫机构中人员配置 |
8.3 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
8.3.1 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布控 |
8.3.2 食品质量安全法规 |
8.3.3 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
8.3.4 缺乏食品安全系统监测与评价材料 |
8.3.5 危机确认—应急和预警体系与国外差距很大 |
第九章 完善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的若干建议 |
9.1 完善检验检疫监测体系 |
9.1.1 科学设置检验检测机构,合理整合检验检测资源 |
9.1.2 加强检验检疫核心技术研究 |
9.1.3 完善第三方检测及认证机构 |
9.2 加强食品安全软科学的研究 |
9.2.1 探讨加强企业诚信经营的措施 |
9.2.2 研究应对国际上食品安全贸易壁垒的措施 |
9.2.3 客观评价科研成果 |
9.3 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科研工作的投入 |
9.3.1 加大国家财政支持力度 |
9.3.2 建立健全促进食品企业增加科技投入激励机制,培育企业成为食品安全科技投入的主体对象 |
主要研究结论 |
研究展望 |
论文创新点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四、食品法典委员会新动向(论文参考文献)
- [1]高效氯氟氰菊酯纳米制剂健康风险研究[D]. 潘兴鲁.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20(05)
- [2]共享理念视角下美国0-3岁托育服务的政策分析及启示[D]. 鲁熙茜. 华东师范大学, 2020(10)
- [3]新冠疫情引发的进口食品安全法制问题探究——基于SPS风险评估视角[J]. 陈芷妍,程宝库. 经济论坛, 2020(04)
- [4]我国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王晓熹. 山东大学, 2019(03)
- [5]“一带一路”合作机制中国际软法问题研究[D]. 吴小国.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2)
- [6]关于当前我国食品安全治理若干问题的思考[J]. 涂永前,王晓天.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04)
- [7]论我国绿色贸易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 ——以国际贸易进口为视角[D]. 张晓. 北京化工大学, 2011(05)
- [8]国际农产品贸易绿色壁垒法律规制研究[J]. 陈亚平. 江西社会科学, 2010(04)
- [9]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探析——以食品安全标准为视角[J]. 臧敏,季任天. 标准科学, 2010(03)
- [10]基于食品贸易发展的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研究[D]. 岳宁. 江南大学, 2010(08)
标签:食品安全论文; 一带一路论文; 食品安全监管论文; 食品安全标准论文;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