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理好我国电子政务发展中的几个问题(论文文献综述)
齐晓媛[1](2021)在《基层电子政务发展现状的研究 ——以右玉县为例》文中认为在线服务水平和质量不断地提高、政务数据化的快速发展、相关软硬件的快速更新迭代、移动服务程序和平台持续优化是当前全球电子政务发展的趋势与特点。但是,发展基层电子政务也面临着服务群体年龄较大、个人素质良莠不齐、基层电子政务配套设备不完善以及基层政府投入力度不一等问题,这导致电子政务发展不协调,有些地区发展迅速,有些地区明显落后。通过提高数据共享水平、加大电子政务的宣传、增加电子设备网站的培训等途径,循序渐进的改善基层电子政务发展的环境是实现协调发展的当务之急。从电子政务概念、基层电子政务的发展现状、基层电子政务发展的难点问题等方面对基层电子政务当前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后发现,基层电子政务是政府便捷、高效地管理服务社会一个不可缺少、不容忽略的重要环节,它的发展状况关系着电子政务能否在社会有序推进,是电子政务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可是,基层电子政务在不同地区发展状况参差不齐,所面临的重点难点亦有所差别。为了有的放矢,本文认真分析了基层电子政务发展现状,特别是右玉县电子政务的发展现状的瓶颈,针对性提出了可以实践的有效的对策,以期对电子政务发展提供相关借鉴。研究右玉县电子政务的发展现状,从对政府各机关部门电子政务的应用情况,社会群众对于政府电子网站、电子设备的了解程度和使用状况,网站设备的维护更新频率等一系列问题的分析探讨入手,归纳出影响右玉县电子政务发展的因素。为了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提升基层电子政务的效用,建议从完善基层电子政务网站设备建设入手,配套专业人才对电子网站进行维护、对社会群众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宣传提高群众对电子政务的了解等手段,多管齐下,多效并举,为基层电子政务发展提供可靠路径,提升政府效能,推动建设服务型政府,向智慧化城市迈进。
于丽春[2](2020)在《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研究 ——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文中认为在组织活动中,通过合作能够提升组织效率、服务质量,而合作缺失,则会带来服务质效的下降。政府组织亦如此,即政府部门间合作与否会对其服务质量和效率产生重要影响。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政府部门间合作是其发展的内在要求。首先,社会转型带来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问题,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提升治理能力加以解决;其次,发展经济的压力,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提高办事效率;再次,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提升,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满足公众需求;最后,信息化的推进,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打破传统的“碎片化”运行模式。在具体实践中,我国政府逐步加强对政府部门间合作问题的关注,并通过“大部制”改革、跨部门协调机制等方式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但仍存在着不足之处。“大部制”改革促进了政府部门间关系调整,但没有形成顺畅的政府部门间合作关系;建立协调机制对高效推动特定跨部门事项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推动了政府部门间合作,但容易带来机构林立,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长效性、内生性不足等问题。并联审批是伴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而产生、发展的一种促进审批效率提升的运行方式,外在形式上,其是探索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一个微观切口;内在本质上,并联审批通过流程优化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避免了组织机构变动和新的机构设置,有助于形成长效性、内生性的合作机制,是探索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一个必要切口。所以,基于现实问题与实践考量,本研究聚焦并联审批这一运行方式,对其如何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进行分析。那么,并联审批如何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通过何种机制、何种路径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这构成了本文要回答的核心问题。首先,政府部门间合作需求与合作困境共存,对合作困境生成逻辑的探索有助于破解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难题。在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的场域内,政府部门面临着两方面的挑战,一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二是经济、社会对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提升,而政府部门间合作是应对以上挑战的必然选择。合作需求是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逻辑起点,其形成源于两方面的因素,第一,实现更高效率以满足经济社会的公共服务需求,是形成合作需求的直接原因;第二,提升政府整体效能以获得更大效用,是形成合作需求的深层原因。虽然,政府部门间合作具有理论上的基础和实践中的需求,但是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的政府部门间合作常常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产生合作困境。主要体现在“权责壁垒”使政府部门间整体性价值缺失、增加沟通成本、阻碍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导致形成合作难;“分割式”审批使审批流程破碎、审批标准不一,导致合作执行难。那么,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的生成逻辑为何?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目标不一致、行动不一致是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的生成机理,前者表现为,政府部门的“自利”导致部门间目标各异、政府部门的“利他”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一致;后者表现为,分散化审批、流程破碎、信息不畅致使部门间行动不一致。但分化的组织结构是合作困境的深层诱因,其纵向关系瓦解政府部门间合作意愿,横向关系削弱政府部门间合作动力。其次,并联审批作为探索政府部门间合作微观且必要的切口,具有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并联审批经历了萌芽、发展和相对成熟阶段,其发展历程中体现了各政府部门从简单的联合办公逐步转化为相互合作的过程。进一步地,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体现在形成过程和执行过程之中。第一,并联审批的形成过程包含了政府自身改革因素,以及来自群众和企业的经济社会因素,其有利于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也体现在政治和经济社会方面。政治方面,并联审批是产生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种创新方式,目的在于提升政府的审批效能;经济社会方面,并联审批是相对于串联审批的一种高效运行的审批方式,强调各审批部门的共同推进;基于以上方面,其有利于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第二,并联审批的执行过程,强调一个部门或者窗口向申请人收取申请材料,通过后台并联式运行对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提出意见,对符合要求的申请送达审批结果。为达此要求,并联审批基于组织载体进行集中审批、以优化流程为运行前提、以信息科技为技术支撑,从而有利于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从最终效果来看,并联审批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政府部门间合作,表现为促进了政府部门间的联合行动、增进了公共价值。但是,政府组织结构的分化不可避免、政府部门间的利益不会得到根本性的调和,这决定了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限度。最后,为了化解合作困境,实现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需要对政府部门间的目标和行动进行一致性协调。第一,基于政治、经济和社会三个维度,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具体表现为,在行政体制改革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提升的公共服务需求的宏观背景下,跨部门行政审批中的政府部门需要进行合作,并联审批在不改变原有制度设置和职能划分的基础上,以审批事项为中心,促进了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第二,通过组织、流程和技术三个方面,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组织方面,政务服务中心和行政审批局是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组织载体;流程方面,审批流程的整体化建设和标准化建设,是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运行前提;技术方面,电子政务建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是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技术支撑;以此为基础,并联审批促进了传统上以政府部门为核心的“职能驱动型”服务模式向以审批流程为核心的“流程驱动型”服务模式的转变,促进了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通过目标一致、行动一致,并联审批促进了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本文最后一章,以J省不动产登记改革为例对前文的理论分析部分进行验证。第一,从合作需求来看,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行政体制改革的推进,引发不动产登记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需求;但是,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存在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即“权责壁垒”导致形成合作难、“分割式”审批导致合作执行难;而合作困境的生成机理在于相关部门间的目标不一致、行动不一致,分化的组织结构则是合作困境的深层诱因。第二,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体现了不动产登记已经从简单的部门联合办公转化为部门间的相互合作,与此同时,从其形成过程和执行过程来看,具有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形成、行动一致生成的优势;并且,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取得了积极效果,但也因分化的组织结构使其具有一定的限度。第三,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主要体现在,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具体包括政治、经济和社会维度;以及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具体包括组织载体、运行前提和技术支撑。综上,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包括,第一,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的生成逻辑包括生成机理和深层诱因两个层面;第二,并联审批促进了政府部门间合作,但面对合作困境生成逻辑的不同层面,其有效性与有限性并存;第三,基于目标一致和行动一致构建的分析框架,能够对并联审批如何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进行解释,而目标一致、行动一致是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有效路径。
王莹[3](2020)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精神底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文化支撑。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仅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重要问题。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促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更加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课题。然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法治中国建设的文化支撑,其现状存在着发展水平不均衡、机制体制不完善、普法氛围不浓厚、自觉自信不充分等多方面的问题,其建设也面临着历史文化传统局限性传承性、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意识形态斗争复杂性多样性、地域人口因素现实性差异性等多方面制约,尚不能充分满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要求。因此,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概念和理论,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渊源和理论依据,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历史成就和基本经验,剖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困境与成因,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和实施路径,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基于此,本文遵循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原理和方法,立足中国国情和时代需要,旨在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科学内涵和理论依据,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发展进程和历史经验,剖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基本原因,提出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对策和前瞻性思考,以期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科学内涵的理解,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思考,积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研究的经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助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论文由导论、主体部分和结语构成。主体部分包括五章:第一章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概念与基本理论。从源头上探究了法治文化,辨析了法治文化相关概念的含义,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概念。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内涵的研究中,涵盖了对其主客体的甄别,对其特征属性的描述,并从物质、精神、制度和行为四重结构探究了法治文化建设的内容,对其所遵循的客观规律进行了总结,并指出了其战略价值所在。第二章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依据与借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并不是无源之水,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依据,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法治文明则是其借鉴。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法治观和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有关法治文化建设的思想,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学理依据。中国历史和西方历史中的优秀法治文化建设思想,则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第三章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历史与基本经验。重点阐述了中国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进程、主要成就和基本经验。中国法治文化建设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改革开放以来展现出不同特点。中国法治文化建设在强化实践基础、深化法治理论以及人民法治认同三方面取得了不俗成就。同时,本章还阐释了法治文化建设在坚持基本国情,发挥改革创新精神,正确处理党与法、权与法、情理法三个方面的关系和不断坚持两个“三位一体”的重要经验。第四章剖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困境与成因分析。主要是从现实状况出发,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找寻不足,以全面反映法治文化建设的全貌。在发展水平、体制机制、普法氛围、法治信仰等方面探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现实瓶颈,指出其主要制约是由于历史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意识形态斗争、地域人口因素上的影响。直面法治文化建设的问题根源所在,为下一步深入探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提供了坚实基础。第五章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与前瞻思考。基于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现实瓶颈与制约因素,围绕思想、制度、实践、文化、资源和国际六方面提出了路径选择,还从多元动力、责任监督、普法传播、文化创新、人才培育和法治评估机制等方面探讨了法治文化建设的机制构建。最后,从目标取向、实践要求、拓展方向阐述了对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未来发展的前瞻性展望。
于广益[4](2019)在《政府信息公开 ——权利与规制》文中认为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后简称《条例》)的出台一般被认为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的开端。《条例》实施以来已十年,已在现有制度环境内形成了巨大突破,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这一制度的实践,也为当下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推进提供了重要而丰富的资源。但与此同时,政府信息公开经过十年实践,也呈现出一系列突出问题,主动公开不足,依申请公开不规范,公开情况与社会期待仍有差距。2016年2月,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将“政府信息公开”的概念再度拉回学界的视野中心,其中“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的提法,再结合《条例》新修订的背景,被认为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面临的又一次重大机遇。总结十年的实践经验,直面存在问题,梳理研究成果,进一步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践行路径有其必要性。我国信息公开现阶段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并非仅在法规与技术层面,而在于信息不公开的影响对信息公开价值体系的消解,这种消解将极大的削弱信息公开的权利价值,并进一步增加了信息公开制度的工具性。当然,信息公开的合法豁免具有规范文本标准可供参考,尤其是域外信息公开法规对所谓的公开例外原则有着较为成熟的应用。而国内法规在移植过程中,因应中国的信息公开趋向,在例外列举、关联申请、主动公开等方面作出了调整,其对信息公开在国内的发展趋势产生了多重复合的影响。除此之外,还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司法判例等其他类型的法源对信息公开例外情况进行附加补充,以适应行政和司法实务中的情形。在实务选择之中,对秘密、安全、稳定类信息一般明确不属于信息公开范围,而对内部、过程、隐私类信息则存在多向解读,其界限认定和公开与否均无明确依据可以遵循,而对模糊、缺损、加工类信息,还会因为程序中断导致一系列行政和法律后果。实务中对于信息不公开的最终选择,在某些特定条件和特定领域之下,很可能引发后续程度不同的风险,从个体性的维权抗争,到组织通过集体抱团进行反制,或是以群体性的暴力形式表达异议。从制度设计维度,信息公开现有的机制架构面临着日益紧张的张力。我国对于信息获取关联限制性条款(三需要条款)从设立之初就存在争议。显然立法者设定关联限制性条款的意图是让我国信息公开初期的口径有序扩大,并留给行政机关时间以自我调适逐步适应信息公开的外部环境。但这种对信息公开申请设置门槛的要求与信息公开保障权利之间产生了内在悖论,因而导致三需要条款面临巨大争议。另外,三需要在实际操作中也因缺乏规范要求而行政裁量权过大,在信息公开初期易被行政机关滥用于逃避公开义务,在近期却又成为规制申请滥用的唯一手段,这种角色的变幻也凸显了我国信息公开的复杂形态。与此同时,对申请处理补正程序如何适用一直存在语义分歧,补正原则模糊的抽象表述使行政机关辨识补正类别时无所适从,陷入应补正的未补正,不应补正却补正的乱象,司法机关在后续的审判中面临着相似的情况。对申请内容认定和补正程序运用的偏差,导致补正处理在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中始终在弃置与滥用两极之间摆荡。对于整个公开制度体系而言,现阶段其实仍是偏重单项制度的先行推进,缺乏相关协同制度的联动。对于行政决策进程的参与一直缺乏相关的公开渠道,即便是形式上的一些松动,并没有产生实质性的参与效果。而对于政府信息的对外发布,则面临着专业技术对话语的垄断,基本以单向传达的形式向外界进行传播,注重专业性与单一性,尤其是在环境信息类发布的案例中。但在很大程度上,这种话语体系构建的权威性和合法性正在被碎片化的信息涌动所削弱。而产生这种情况的另一制度根源则是协商民主原则在信息公开方面的应用并没有突破性的改善。随着信息的不断流转,对信息流动的各个过程也缺乏有效监督,其中内部纠错偏重自上而下的考核,侧重形式上的被动回应,而所谓的中立性的评估机构并没有独立产生多少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第三方监管力量并没有形成气候。信息民主和信息公平尽管在信息公开制度领域已经有了隐性的制度安排,但仍需要实质性的举措予以推进和落实。上述未解决的内在矛盾,致使信息公开制度在运行过程中面临着颇多的现实困境。由于权利之间关系的混沌,信息公开权在与其他权利竞合时,价值排序难有统一标准。个人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这一组关系,多数情况以知情权优于隐私权的趋向出现,但又产生隐私权被侵害之嫌。同样的情况出现在商业保密权与知情权的关系中,似乎以公共利益的名义上就可以牺牲商业秘密,这类做法尽管很大程度上确实能对信息公开不足进行弥补,但过于笼统的公开理念从长远来看也不利于对其他主体利益的保护。而在申请权与申请权之间,在行政司法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少数人的权利滥用会对其他人的权利伸张产生倾轧,迫切需要有效规制。上述实务中的争议有一定概率会转为司法纠纷,其中围绕是否属于政府信息定义范围的争议就占了很大比例,条款规定的不明确导致司法角度对公开范围的申请常面临着余地较大的选择范围,因此类似案件产生不同司法审判的情况也是屡见不鲜。不过随着经验的累积和权威案例的发布,现阶段司法审判的重点逐渐集中于对信息公开答复的程序审查。另一类困境来源于信息公开需求的扩张与信息公开供给的错位。由于信息作为资源的价值不断凸显,或作为博弈手段,或作为涉诉工具,或用以商业竞争,种种的诉求导致需求在持续扩展,但是现有的制度瓶颈使得信息诉求释放的非常有限。在初始目标没有达到的情况下,公开维权的方式开始异化,滥用申请权利的情况开始出现,这就使得供给与需求之间的错位愈加严重。而应以主动公开为主的信息公开模式,实务中却主要以依申请公开形式公开,两者的倒置暴露了我国公开模式的原生问题。除此之外,过于强调新技术对于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而忽略了打通技术壁垒和信息孤岛。仅靠技术单方面的改造确实可以提升公开效率,可以使公开形式更为多样,公开维度更为多元,但是要在公开内容和范围形成突破,实现与公开需求的深度对接,更核心的是供给机制的内在革新。要从信息公开实践中的困境脱身,应以权利的逻辑来探究信息公开的规制路径,从信息公开原点出发,实现历史渊源、发展脉络与实践经验的贯穿与自洽。随着权利理念的萌芽,知情的理念就已经逐步在滋长和蔓延,随着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传统的权利对理念增生的启蒙,信息公开权利不仅是停留在愿景当中的权利,更是向具象化实体化发展,并对于公权机关规定了更多对应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面,对于权利的学术研究和制度建议一直没有停歇,从知情权、信息自由、表达自由以及其他与公开有关的权利研究,为信息公开权利逻辑的架构提供了坚实的学术支撑。另一大背景则是传统的行政惯性已经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随着这种惯性的不断弱化,个体权利开始逐步觉醒,并从个体案例向群体观念普及。而与此同时,更为关键的还在于外部环境对制度创设的催生,包括信息开放全球共识的成型,公共利益对于信息公开的需求愈加迫切,再辅以法治环境的不断完善和优化。在这种背景之下,新型权利概念的提出,实质上是对传统权利的一次隐性的升级,而包括信息公开权利在内的新兴权利的进一步发展为信息公开立法的启动和发展提供了关键推力,同时也将权利的理念始终内嵌于信息公开立法的全过程。因此,信息公开规制的建构路径应从理论和制度两个维度进行思考。理论更迭方面,应考虑对公开功能的定位进一步确立,凸显其对信息获取程序的规范,同时也使其从过于集中的社会预期中一定程度的抽离,并将技术理性与社会理性进一步结合,对公开体制的弹性和刚性实现一定程度的平衡。同时必须跳出信息公开制度而从协同制度建设入手,如决策参与制度、民主协商制度、信息纠错制度等的创立入手,与公开制度形成制度链接,以共同处理混杂各类权益的综合需求。制度再造方面,在公开法规的原则性规定基础上,应通过领域内具体细分的规则形成互补的格局,以公开合法性向公开合理性进一步提升。技术手段也是不可或缺,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发布效率,改善信息公开服务质量都需要技术改造与升级。公开领域指南、标准、规范的空白,则可以通过制度的改革进行填充,从原则性的文字表达转换至刚性的、具备实操性的体制并定期更新以适应新情况的变化。而建构路径的底层进路毫无疑问是权利的实质释放。上述法规、文件、标准的建构和完善的初级目标,是对信息公开权利的基础的保障,包括信息获取权利的救济程序、行政机关公开义务的明晰化和程序化。下一步则是对权利的界限进行厘定,将知情权、信息获取权、信息自由权、信息申请权等相关权利之间的承接关系进行梳理,并将权利逻辑能无碍的体现在制度建设之中。除了信息公开权利之外,对于申请权与申请权、申请权与隐私权、申请权与秘密权、申请权与参与权的权利价值竞合也应找到有序共处的合理排序,而非互相倾轧的乱局。从权利的内核、边界、平衡的逻辑链条对信息公开规制进行透视,才能找到兼具可行性和稳定性的进路。
谢冬梅[5](2019)在《市县级政府网站管理研究 ——以广东省肇庆市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政府网站是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关键载体,更是新时代政务秘书的自动化实用型工作舞台,各大功能的完善对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管理创新和社会治理具有积极意义。本文以广东省肇庆市为例,从秘书学视角对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四大功能进行研究,发现市县级政府网站四大功能存在如下问题:信息发布量低、种类单一、归类混乱,政策解读发布数量质量低、在线访谈定位过高形式单一、办事服务网办深度不够、办事功能利用率低,互动交流重复话题高、答复效率及质量低等。主要原因是: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网站建设不够重视、运维管理体制不够健全、缺乏建设运维的人力、资金等;提出了“建立与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机制、提升政府网站解读回应功能、优化政府网站办事服务功能界面与平台、建成政府网站互动交流一体化受理转办答复审核平台”等8个具体解决措施。
于跃[6](2019)在《中国智慧政府的价值目标追求及其实现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美国IBM公司于2010年提出智慧城市愿景并将之推向世界。很多国家相继展开智慧城市实践,并以此推动智慧社会乃至智慧国家建设,使得智慧类实践热潮空前炙热,智慧化建设需求日益攀升。当城市、社会和国家治理由智能化转向智慧化,必然要求它们的管理者——政府所提供的管理、决策和服务也能从智能化提升至智慧化,由此引发的对政府具有高度智能和更多智慧的需求,必然要求电子政府由智能政府向智慧政府转型,同时要求其电子政务由智能政务向智慧政务转化。因之,智慧政府建构成为电子政府适应智慧化建设需求、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必然选择。智慧政府基于电子政府已有成果建设,实践才刚刚起步,成果也只是初步的。在建的智慧政府和智慧政务成果是否名副其实?应该如何评判它们是否符合“智慧”的原则要求?未来的智慧政府及其政务系统建设和发展到底应往哪儿去、该怎样走?这些都取决于人们能否对智能与智慧、智能政府与智慧政府做出正确理解和合理区分。为正确理解智慧政府,明确智慧政府的衡量标准和表征标识,第一章从语义、哲学、科学、技术等维度辨析“智能”与“智慧”的区别与关联,从相关理论研究成果中析取智慧元素,在归纳已有的智慧政府概念的要点的基础上,厘定智慧政府的基本涵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以满足公众需求和解决社会复杂问题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政府职能清单为基本构架,以智慧决策为核心,利用信息技术和政府内外部合作共建具有高度智能和更多智慧的政务系统,从而主动精准、优质高效地推送令公众满意甚至超出公众期望的政务服务的一种新的政府形态。还在分析智慧政府的特质的基础上提出智慧政府的属性主要表现为智能性与智慧性、集聚性与延展性、可能性与可行性、继承性与批判性、自主性与规范性的统一,以此为确定智慧政府的评判原则提供初步素材,为摆正智能政府与智慧政府的关系与界线提供考据。之后,探究智能政府和智慧政府为何区分及以何区分,指出二者区别不在于比对它们的智能高低,而在于运行中注入、融汇、融会智慧的多少和程度,应以此促进两者相互转化,而相互转化的关键在于人类智慧的持续融入。智慧政府唯有依靠人民的智慧这一根本性的要素,才能追求智慧,进而更多地具有智慧,更好地应用智慧,从而推动电子政府向智慧政府晋阶。关于电子政府应该以智慧政府为发展方向的观念已经达成基本共识,很多国家已将智慧政府写入国家电子政府规划或专门制定的智慧政府规划,并已开始付诸行动。各国筹划的或在建的智慧政府的目标规划各有不同,并不一定符合本文提出的智慧政府的衡量标准和表征标识。但是,即使是在信息技术领先国家也很少有电子政府能够达到基本符合智慧政府的衡量标准和表征标识的情况下,各国的智慧政务建设在它们的目标规划的引导下也有不同程度的进展,说明各国有关电子政府和智慧政府的建设规划中所设计的目标的确有很多值得借鉴之处。至少,它们在努力建设智慧政府并将之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这一行动本身的宝贵之处就在于:原则性地给出了电子政府应“往哪儿去”的答案。在智慧政府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的现实情况下,借助智能技术、机器和系统支撑智慧政府具备高度智能固然重要,令智慧政府至少具有与其智能程度相匹配的“智慧”更为重要。这就是为什么各国政府高度重视智慧政府建设并纷纷从国家战略高度对其目标做出规划的原因或初衷。第二章从明确中国政府和社会的价值追求入手,考查国外电子政府和智慧政府规划中设计的目标及其启示和借鉴,在明确中国智慧政府的价值目标选择原则的基础上,确立了中国智慧政府的价值目标取向,包括:开放透明的治理环境、共商共议的合作氛围、共建共享的基础资源、精准高效的政务服务、平等包容的伙伴关系。主要目的是明确中国智慧政府的发展方向,带领各级政府和全体人民向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从而做到不仅力促智慧政府追求智慧,还能够更多地具有智慧和更好地应用智慧。针对智慧政府的智能化和智慧化需求,着眼于建构具有更高定位——“以人民为中心”和更智安排——“数据驱动、精准对接的智能型政务系统与数据管理、信息管理、知识管理及更多智慧的相互融合”的智慧政府,第三章探讨智慧政府的生成和演进的逻辑规律,寻求智能生成和智慧演进所需依靠的资源要素和支持智慧政府具有智慧的逻辑模型,旨在获取使智慧政府具有高度智能和更多智慧的应然建构。采取的技术路线是:首先厘清智慧政府的生成逻辑,探寻智慧政府的机器或系统的“智能”究竟应该依靠哪些资源要素来生成,即解决“智能化从哪里来”的问题,提出应以数据资源为核心,借助数据、信息和知识等资源要素的递进关系逐步生成智能;其次研究智慧政府的“智慧”可以依靠哪些知识要素、采取怎样的逻辑进路来实现由“智能”向“智慧”的演进,即解决“智慧化往哪里去”的问题,提出可以将人类生成智慧的资源要素作为智慧政府的智慧生成需要依靠的基本要素,通过具体运用相关的管理理论和方法、技术手段和工具以及其他智慧元素,实现逐层管理资源、持续融入智慧、递进实现晋阶的效果,旨在为维持智慧政府生存和发展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提供模式和方法。一些公共管理学者主张采取将人工智能向政府不断渗入的模式建构智慧政府。本文主张与之相向而行,即智慧政府通过将人的智慧嵌入政务系统之中使之事实上具有智能,再借助政务系统应用中的人机交互环节,将智信人的智慧持续注入系统之中,经由政务系统对其智慧进行融汇,继而再由智信人完成融会的工作,使得政务系统因为融入智慧而具有智慧,实现智慧的动态建构,推进智慧政府由智能向智慧晋阶。已有的电子政府和智慧城市实践为智慧政府建设积累了实践基础和有益经验。对于建立在电子政府和智慧城市已有成果之上的智慧政府而言,其研究重点显然不在技术基础、管理基础和体制机制上,凡此种种固然重要,但这却是电子政府分内应该解决或早该解决的问题。智慧政府所应具有的“智慧”之处,才是它更应该关注和解决的问题。基于此,第四章主要探索如何借助政务系统的智能以及社会公众的智慧实现以智慧武装智慧政府头脑的目的,并探讨了如何为之提供可能与可行的思想条件和实施路径。具体地讲,就是从智慧政府应用智慧的需求出发,首先,提出要进行主体间性思想建设、包容性文化建设、伦理道德教育、思维观念转变和知识能力培养等思想条件建设,借以提高智慧政府的软实力;其次,从完善顶层设计和行动计划、建设基础资源和政务系统以及改善内外部合作伙伴关系等路径提出智慧政府应用智慧的实践条件,以便为智慧政府硬实力建设提供解决方案,最终实现智慧政府的价值目标。
孔建华[7](2019)在《当代中国网络舆情治理:行动逻辑、现实困境与路径选择》文中提出伴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的大众化、普及化、全球化、智能化正深刻影响和改变着人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信息化为民族国家建设与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契机,也潜在地激化了社会矛盾,成为民众情绪宣泄的窗口。网络舆情的出现为公民寻求体制外的利益表达渠道提供了场所,同时也暴露了传统行政管理的缺陷,促使政府为适应现代化治理的需要进行改革创新。网络舆情治理已成为治国理政的题中之义。对网络舆情的治理既是网络空间治理的重要内容,又是信息化浪潮中我国的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重点研究当代中国网络舆情治理的行动逻辑、现实困境与路径选择。基于治理理论对诸多网络突发事件中网络舆情的演变过程及治理方式进行抽象分析和实证考察,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比较研究法、个案研究法及问卷调查法,探索具有现实解释力与指导力的规律,形成网络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中网络舆情治理的一般路径、模型。全文主要内容如下:1.探讨网络舆情治理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等基本问题,主要是对相关成果进行系统梳理与综述。从概念界定、构成要素、特征分析、类型划分、形成演变、影响效应、功能作用等方面总结归纳了网络舆情研究的基本视角。从论文年际变化、核心机构、高产作者、期刊分布、关键词分析及研究路径评析等角度,总体性呈现了国内网络舆情治理研究的基本样貌与分析进路。特别是借助cite space等可视化分析软件,利用关键词、主题词等之间的关联,展现了该领域研究的热点和主题相关性,并对既有研究的不足和后续研究的发力点进行了评析和展望。2.网络舆情治理相关概念的界定、研究依据与分析框架。对舆情、舆论、网络舆情、网络舆论、舆情管理、舆情治理等几个核心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进行界定,用比较的方法分析它们的相互区别与联系;进而从网络舆情问题研究范式转化、治理理论的切入及网络舆情风险的演化机制等三个方面探讨当下网络舆情治理研究的理论依据;继而论述了工具—价值视角下的网络舆情管理、情境—过程视阈中的网络舆情治理、结构—功能框架下的网络舆情危机化解等三种分析框架在当代中国网络舆情治理实践中的具体运用。3.网络舆情的发生机理及表现特征。通过数据调查统计、典型个案描述,分析网络舆情的现状。网络舆情的形成是主观和客观、现实与心理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网络舆情形成的现实原因主要包括: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剧增,公共信任危机逐渐增强,西方价值观的渗透蔓延,网络言论控制措施失当,网络非理性表达占据优势。网民的集体无意识和群体认同则构成了网络舆情形成的主要心理动因。网络舆情具有个体同质性与群体共鸣性、观念个性化与媒体导向性、成因复杂化与价值多元化的突出特征。4.网络舆情治理中的行动逻辑。在具体分析国家面临的网络舆情形势挑战的基础上,提出了政府收集舆情信息的科学方式,网络舆情危机研判机制,应对网络舆情的基本规则。从实然和应然两种视角分析和论述了不同层级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行为模式选择及背后的深层逻辑。5.网络舆情治理中的现实困境。探讨的是网络舆情治理的制度环境、网络舆情治理中政府回应失灵的表征及根源。选择网络舆情治理系统工程中的关键一环——政府回应作为问题标靶,进行了深度解剖,以期找到治理的切口。政府部门管理的碎片化、网民权力意识多元化、网络舆情风险扩大化是网络舆情治理面临的新环境。回应不及时、回应效度及信度低、网络舆情生成前以堵为主、网络舆情生成中公关失效、网络舆情危机生成后转移视线等成为政府网络舆情管理行为失当的主要表征。在官僚体制内部,缺少网络舆情的研判能力,在信息收集与监控过程中缺位,回避舆论压力,采取冷处理,回应不及时。官僚制自身的缺陷、官僚体制的惯性、公务员的双重角色困境及自身业务能力和水平等不同程度上造成了政府在网络舆情回应中的行为失当与被动境地,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究其根源,网络舆情治理中政府回应失灵,既有制度性的结构缘由,也有能动性因素。6.构建协同联动、综合治理的路径选择。强调网络舆情治理要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多方协同参与,推动政府、媒体、社会组织及公民共同联动。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政府依然非常重要,是网络舆情治理的主要角色。提出依然要强调政府作为元治理的角色地位,社会组织是网络舆情治理的辅助力量,新闻媒体是网络舆情治理的主要宣传者,社区组织承担着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重任。从路径选择和政策建议提出实现当代中国网络舆情善治的可行性方略。
张昊泽[8](2019)在《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文中认为党中央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为国家机关电子政务建设指明了方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移动通讯等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为国家机关电子政务建设奠定了技术基础。习总书记提出的“让百姓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的要求为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提供了源动力。油气资源管理是自然资源部矿政管理的一部分,其中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是油气资源管理的开端,它引导着油气勘查开发的布局,约束着油气行业发展的进程。此前,由于初步建立的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流程复杂、信息分散、数据库标准不统一、专业数据不齐全,存在信息孤岛等问题,严重了影响了政府形象和监督管理职能的发挥。本文基于电子政务,以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为研究对象,对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从国内外电子政务发展现状分析入手,在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阶段性成果基础上,应用电子政务理论,以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电子政务流程优化为核心问题,对油气矿业审批信息系统展开研究,并针对现有行政审批流程提出以下改进措施:(1)建立健全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电子政务平台;(2)优化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流程;(3)提高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支撑水平。通过上述三个方面的工作,形成以数据库为基础、以简化程序为导向、以服务企业为驱动、以提高审批效率为目标、以社会监督为保障的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流程,从而推进我国油气产业的更快速发展。优化后的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流程大大提高了审批工作效率,压缩了办事人员的自由裁量空间,增强了社会监督力度,在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方面,为油气行业信息化战略实施提供了支持。
褚楚[9](2019)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乡村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微观基础。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关于如何加强乡村治理有效性问题的探讨成为许多学者研究的关注重点。与许多从转变乡村治理模式、调整乡村治理结构等视角出发展开的研究不同,本文从“现代国家的构建与有效运行依赖于一个规模庞大且素质优良的官僚组织”这一视角出发,探讨了基层官僚主要构成群体、党和国家治理乡村社会的主要力量——乡镇公务员其素质与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之间的互动关系。一方面,在“国家——社会”理论分析框架下,乡镇公务员是连接国家政治社会和乡村民间社会的纽带与桥梁,要完成乡村基层治理这样一种兼具政治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特殊社会分工,既应当具备坚定地政治素质、熟练于正式制度规则和政治权威的运用,发挥好政治传输功能,也应当具备合理运用手中的自由裁量权来化解地方利益冲突和治理困境的乡土智慧,为乡村百姓解决好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另一方面,乡村治理现代化过程中乡镇政府的职能及其发挥职能的具体方式发生转变,对乡镇公务员观念意识、知识能力和心理素质各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乡镇公务员的素质培育对于提升乡镇政府治理能力、构建现代化的乡村治理体系以及维护乡镇政权公信力而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新制度主义理论为研究的总体分析框架,以乡村治理现代化为研究背景,以治理理论、街头官僚理论、理性行为选择理论、素质模型理论和培训的相关理论为主要理论依据,综合运用了理论分析、实证研究法、文献研究和比较研究法,对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与探讨。本文主要探讨和解决了如下几个问题:首先,探讨了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应当具备的素质内容。一方面基于治理理论,从乡村治理过程中乡镇政府承担职能的三个维度——即纵向维度的执行性职能、横向维度的协调性职能、以及前后维度上的规划引导与服务保障职能,探讨了乡村治理对乡镇公务员提出的基本素质要求,即应当具备坚定的政策执行素质、积极的三农服务素质和良好的统筹协调素质。另一方面依据善治和善政的相关理论,探讨了乡村治理现代化对乡镇公务员素质提出的更高要求,即具备更强的基层组织建设素质、民主与法治素质、统筹规划与协调素质、运用现代治理技术和治理工具的业务能力素质、以及预防、化解和应对突发危机的素质等。其次,从理论逻辑和现实需求两方面探讨了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现实意义与必要性。从理论逻辑上,一是基于街头官僚理论和理性行为选择理论,在“工作环境—行为选择”分析框架下,以自由裁量权和行为选择空间为逻辑起点,探讨了乡镇公务员的几种典型行为选择模式,如政策的变通执行、规则依赖、一线弃权等;二是基于素质模型理论,乡镇公务员的外在行为表现是其素质构成的一部分,并且由其内在的观念意识、性格品质以及知识能力等素质综合作用而形成,进而结合素质是由“意识灌输、知识学习、能力锻炼和习惯养成四个环节反复循环而形成”的这一基本规律,论述了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对于矫正乡镇公务员在工作中的行为选择偏差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从现实需求的角度,本次研究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访谈、媒体案例分析等途径考察了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的现状,发现了当前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整体存在不足,例如政治意识和政治理论知识不足,民主素质和法治素质不高、职业道德责任亟需增强,文化业务素质有待提升、身体和心理素质仍需提高等,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因此迫切要求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提高乡镇公务员整体素质水平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第三,通过对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历史和现状的考察,分析了当前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中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例如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素质培育的方式较为单一、公务员培训教育资源供需不平衡等,究其原因:一是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体系不健全,导致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工作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二是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保障机制不健全,基层教育培训资源和经费拨付难以得到保障;三是由于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主体的观念意识淡薄,对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工作缺乏端正的态度和足够重视。第四,通过对比分析国外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几种主要的特征类型和主要做法,即以英国等英联邦国家为代表的“需求导向型”、以美国为代表的“能力导向型”、以加拿大、澳大利亚为代表的“价值导向型”、以新加坡为代表的“人本导向型”和以日本为代表的“实践导向性”,总结了可供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借鉴的基本经验,例如加强公务员培训的法治与制度保障、分级分类建立公务员素质标准、对公务员进行定期素质测评、完善公务员道德行为规范建设、重视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以及注重公务员培训教育结果的考核与运用等。最后,基于前文论述提出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基本路径。以可靠的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素质、精湛的业务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主要目标,坚持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理论培训与实践养成相结合、规范约束与激励保障相结合、传统继承与时代创新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加强构建完整的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体系为主要对策,通过丰富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内容与方式、加强乡镇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建立乡镇公务员素质跟踪评价系统、完善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配套制度保障、加强思想道德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等途径,提高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系统性、持续性和有效性。
王绍青[10](2019)在《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改革开放取得的成就受到了世界关注,进入21世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呈现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中国共产党从世界全局出发,审时度势,做出了我国发展仍处于战略机遇期的基本判断。在中国社会初步达到小康水平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六大以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从三位一体发展为五位一体,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建设成就使中国人民更加增强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道路自信,海外则使用“中国模式”、“北京共识”等词汇描述中国的进步。研究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发展演变和实践过程,有利于更加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指导未来实践。从国际背景来看,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但是由于不公正不合理国际秩序的存在,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在增加。全球化进程加快,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空前激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给我国发展带来外部动力的同时,也使我国面临着更大挑战。中国只有通过自身的发展才能更加有效地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从国内背景看,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执政期间,社会发展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但是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阶段,也正处于21世纪头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我国社会也进入了社会矛盾的凸显期。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具有丰富的理论渊源。第一,介绍了总体布局的基本概念,并阐述了理论形成的一般条件。第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思想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的系统思维思想。第三,这一思想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和谐和生态文明思想。第四,这一思想来源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社会和谐和生态文明思想。第五,这一思想还受到西方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直接影响。在这部分还描述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思想的形成过程及其历史必然性。本文探讨了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基本内容。首先,以中共十六大到十八大的中央文件精神和胡锦涛重要的讲话为依据,研究了胡锦涛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内容。其次,阐释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思想的内在逻辑,指出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思想中,经济建设是根本、政治建设是保证、文化建设是灵魂、社会建设是条件、生态文明建设是基础。最后总结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思想具有的系统性、辩证性、人民性、实践性的基本特征。本文还探讨了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实践成就。在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执政时期,经济建设成就举世瞩目,同时对创新国家建设、经济发展方式中的产业结构调整、区域政策、经济体制变革等方面进行了扼要论述。政治建设主要从民主政治建设、依法治国、行政体制改革等内容进行了论述。文化建设中,确立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强了思想道德建设,提出了“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文化单位分类体制改革成就显着,文化产业发展迅速并被确立为国家支柱产业。社会建设中,民生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是重点内容。这一时期的民生建设成就突出,是人民群众得到实惠较多的时期。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我国在实践中逐步摸索,建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生态文明建设开拓新局面,我国制定了全国主体功能区,提倡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生态保护和环保治污工作不断发展,并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生态文明机构和制度建设,环境立法和保护制度不断完善。本文最后论述了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历史贡献及其启示。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系统思维思想,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这一理论顺应了人民的期待,是中国发展路径的必然选择,奠定了新时代总体布局发展的基础。胡锦涛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思想,是在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执政期间,总体布局建设内容更加明确,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基础上的理论总结。在这一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改革开放、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的有机统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构建和谐社会是总体布局实践中获得历史启示。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在经济建设中适应经济新常态,实现经济健康发展,从战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逐步消除腐败现象,显着提升中国文化软实力,增强文化自信,进一步改善民生,使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和努力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回应人民对美好环境的期待将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建设的重点努力方向。
二、处理好我国电子政务发展中的几个问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处理好我国电子政务发展中的几个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1)基层电子政务发展现状的研究 ——以右玉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电子政务概述 |
1.1 电子政务基本概念 |
1.1.1 发展电子政务的背景 |
1.1.2 电子政务的定义和特征 |
1.2 不同地区电子政务的发展状况 |
1.2.1 国外电子政务的发展状况 |
1.2.2 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现状 |
1.2.3 基层电子政务的发展现状 |
1.3 基层电子政务发展的重要意义 |
第二章 右玉县电子政务发展实证分析 |
2.1 右玉县地理人文环境 |
2.2 右玉县电子政务现状 |
2.2.1 政府与政府之间的电子政务 |
2.2.2 政府与企事业之间的电子政务(G2B) |
2.2.3 政府与社会公民的电子政务(G2C) |
第三章 右玉县电子政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
3.1 电子政务建设模式未进行科学规划 |
3.2 电子政务建设“重电子,轻政务” |
3.3 电子政务网络安全滞后 |
3.4 政府门户网站运维相对缺乏 |
3.5 当地人群对电子政务接受度低 |
第四章 影响电子政务发展的因素 |
4.1 顶层统筹协调能力不够 |
4.1.1 主管部门频繁重组 |
4.1.2 主办部门职能分散 |
4.2 部门横向协作不顺畅 |
4.2.1 独立开发的电子政务平台技术壁垒难以打破 |
4.2.2 平台标准化指标体系建设混乱 |
4.2.3 信息共享难以推进 |
4.2.4 资金划拨在各部门分配不均 |
4.3 相关法律滞后,保障不力 |
4.4 “一把手工程”组织不当 |
4.5 信息安全程度低 |
第五章 基层电子政务的发展建议 |
5.1 电子政务建设要标准化 |
5.2 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
5.3 健全体制,发挥职能 |
5.4 落实法律法规,保障电子政务建设 |
5.5 健全政府信息共享体制,改善信息共享协调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2)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研究 ——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问题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述评 |
(一)政府部门间合作相关研究 |
(二)并联审批相关研究 |
(三)既有研究的启示与可供拓展的空间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概念界定、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一)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概念界定 |
(二)并联审批的概念界定 |
二、理论基础 |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 |
(二)无缝隙政府理论 |
(三)协同学 |
三、分析框架 |
本章小节 |
第二章 政府部门间合作需求、困境及其生成逻辑 |
一、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发生场域、需求与困境 |
(一)合作的发生场域: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 |
(二)合作需求的形成 |
(三)合作困境的外在表现 |
二、合作困境的生成机理:基于目标和行动的解释 |
(一)目标不一致 |
(二)行动不一致 |
三、合作困境的深层诱因:分化的组织结构 |
(一)纵向关系:瓦解政府部门间合作意愿 |
(二)横向关系:削弱政府部门间合作动力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及其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与效果 |
一、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 |
(一)并联审批的萌芽阶段(2001年以前) |
(二)并联审批的发展阶段(2001-2012) |
(三)并联审批的相对成熟阶段(2013年以来) |
二、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 |
(一)形成过程:有利于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 |
(二)执行过程:有利于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 |
三、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效果 |
(一)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有效性 |
(二)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有限性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并联审批: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 |
一、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 |
(一)政治维度 |
(二)经济维度 |
(三)社会维度 |
二、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 |
(一)组织载体 |
(二)运行前提 |
(三)技术支撑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案例分析:以J省不动产登记改革为例 |
一、不动产登记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需求、困境及生成逻辑 |
(一)合作需求 |
(二)合作困境 |
(三)生成逻辑 |
二、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及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与效果 |
(一)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 |
(二)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 |
(三)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效果 |
三、并联审批促进不动产登记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 |
(一)目标一致的形成 |
(二)行动一致的生成 |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启示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启示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不动产登记改革案例相关材料收集 |
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及意义 |
(一)问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的现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概念与基本理论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概念界定 |
(一)法治与文化 |
(二)法治文化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内涵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主体客体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特征属性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结构内容 |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内在规律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战略价值 |
(一)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强国的重要支撑 |
(二)推进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发挥显着优势的内在动力 |
(三)开创管党治党新局面和开辟党的建设新境界的迫切需要 |
第二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依据与借鉴 |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法治文化建设思想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法治观 |
(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思想 |
二、中国历史文化中的法治文化建设思想 |
(一)中国历史文化中法治文化思想的演变 |
(二)中国历史文化中法治文化建设的特点 |
三、西方历史文化中的法治文化建设思想 |
(一)西方历史文化中法治文化思想的主旨 |
(二)西方历史文化中法治文化建设的要义 |
第三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历史与经验审视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进程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法治文化建设的源起 |
(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法治文化建设的探索 |
(三)改革开放以来法治文化建设的发展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主要成就 |
(一)强化了法治文化的实践基础 |
(二)促进了法治理论的逐步深化 |
(三)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法治认同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经验 |
(一)法治文化建设应符合现实基本国情 |
(二)法治文化建设应体现改革创新精神 |
(三)法治文化建设要正确处理三种关系 |
(四)法治文化建设要坚持两个“三位一体” |
第四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困境与成因分析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现实瓶颈 |
(一)法治文化建设的发展水平不均衡 |
(二)法治文化建设的体制机制不完善 |
(三)法治文化建设的普法氛围不浓厚 |
(四)法治文化建设的自觉自信不充分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制约因素 |
(一)历史文化传统局限性的制约 |
(二)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制约 |
(三)意识形态斗争复杂性的制约 |
(四)地域人口现实差异性的制约 |
第五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与前瞻思考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路径选择 |
(一)增强法治意识、坚定法治信仰 |
(二)健全法治体系、提升法治能力 |
(三)强化依法行政、营造法治氛围 |
(四)积淀法治底蕴、培育法治自信 |
(五)统筹法治资源、实现科学发展 |
(六)树立法治形象、彰显法治实力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机制构建 |
(一)强化法治文化建设的多元动力机制 |
(二)完善法治文化建设的责任监督机制 |
(三)健全法治文化建设的普法传播机制 |
(四)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的文化创新机制 |
(五)优化法治文化建设的人才培育机制 |
(六)实施法治文化建设的评价评估机制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前瞻 |
(一)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的目标取向 |
(二)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要求 |
(三)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的拓展方向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文章情况 |
(4)政府信息公开 ——权利与规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核心概念和基本理论 |
五、主要研究方法 |
六、论文结构 |
七、论文主要创新 |
第一章 信息不公开对信息公开的价值消解 |
第一节 信息不公开对信息公开权利的抑制 |
一、信息公开权利的来源及实现 |
二、信息不公开对信息公开权利的限缩 |
三、信息不公开对信息公开权利的分化 |
四、信息公开权利的程序性中断 |
第二节 公开与例外的制度区隔 |
一、域外信息公开法规的例外原则 |
二、国内法规对信息公开豁免的移植特点 |
三、其他法源对信息公开例外的附加补充 |
第三节 信息不公开的累积风险 |
一、风险不平等中的个体抗争 |
二、公开申请的组织反制 |
三、从信息不公开到群体暴力 |
第二章 信息公开制度设计的双重张力 |
第一节 信息获取关联限制的存废之争 |
一、关联限制的阶段功能 |
二、“三需要”的内在悖论 |
三、删除“三需要”的正反效应 |
第二节 申请处理补正程序的解读分歧 |
一、补正界定的辨识盲区 |
二、补正类别的适用困境 |
第三节 信息产生的前置参与缺位 |
一、决策进程的公开障碍 |
二、公权部门的信息控制 |
三、信息参与的架构虚置 |
第四节 信息结果的后置监督失效 |
一、内部纠错的单向度 |
二、外部反馈的形式化 |
三、中立监管的空心化 |
第三章 信息公开运行过程的现实困境 |
第一节 权益竞合的价值乱序 |
一、隐私权与知情权 |
二、商业秘密权与知情权 |
三、信息公开申请权之间 |
第二节 具体适用的司法纠纷 |
一、信息定义的实务争议 |
二、公开主体的司法视角 |
三、申请答复的程序审查 |
第三节 公开需求的扩张和异化 |
一、需要的权益驱动 |
二、诉求的扩张阻滞 |
三、维权的方式异化 |
第四节 公开供给的不足和错位 |
一、主动与被动的倒置 |
二、技术与机制的换位 |
三、供给与需求的脱节 |
第四章 信息公开规制的权利逻辑 |
第一节 传统权利对理念增生的启蒙 |
一、权利研究的积淀 |
二、传统惯性的弱化 |
三、个体权利的觉醒 |
第二节 外部环境对制度创设的催生 |
一、全球共识的成型 |
二、公共利益的权衡 |
三、法治环境的更新 |
第三节 新兴权利对立法突破的推进 |
一、知情权的新兴特色 |
二、作为新兴权利的预期与损害 |
三、公开立法的权利逻辑 |
第五章 信息公开规制的建构路径 |
第一节 信息公开制度的加速更迭 |
一、制度的再定位 |
二、理性调节下的公开体系 |
三、专项制度的补充 |
第二节 信息公开制度的精细再造 |
一、领域细分的文件模式 |
二、技术与公开机制的关系 |
三、补正程序的规范标准 |
第三节 信息公开权利的实质释放 |
一、保障与监管下的权利 |
二、权利元问题与逻辑展开 |
三、权利间的调节平衡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5)市县级政府网站管理研究 ——以广东省肇庆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及思路 |
第一章 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研究 |
第一节 信息发布基本功能概述 |
第二节 政府网站发布信息的内容界定及相关要求 |
第三节 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现状分析 |
第四节 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对策 |
第二章 政府网站解读回应管理研究 |
第一节 解读回应基本功能概述 |
第二节 政府网站解读回应管理现状分析 |
第三节 政策文件解读功能的完善对策 |
第四节 重大事件回应功能的完善对策 |
第三章 政府网站办事服务管理研究 |
第一节 办事服务基本功能概述 |
第二节 政府网站办事服务管理现状分析 |
第三节 政府网站办事服务功能界面与平台的完善对策 |
第四节 政府网站办事服务办事指南的完善对策 |
第四章 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管理研究 |
第一节 互动交流基本功能概述 |
第二节 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管理现状分析 |
第三节 互动交流平台搭建的对策 |
第四节 互动交流信息的收集、处理与反馈对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中国智慧政府的价值目标追求及其实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背景和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的背景 |
(二)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文献回顾与研究述评 |
(一)智慧政府的相关概念谱系 |
(二)智慧政府的前提条件准备 |
(三)智慧政府的基本策略安排 |
(四)研究述评 |
四、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分析框架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核心概念与理论资源 |
一、核心概念 |
(一)“智能”与“智慧”辨析 |
(二)智慧政府的基本涵义 |
(三)智慧政府的特质和属性 |
二、智能政府与智慧政府区分 |
(一)智能政府和智慧政府为何区分 |
(二)智能政府和智慧政府以何区分 |
三、理论资源 |
(一)合作治理理论 |
(二)数据管理理论 |
(三)信息管理理论 |
(四)知识管理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智慧政府的价值目标考量 |
一、中国政府和社会的价值追求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念 |
(二)政府治理的价值取向 |
(三)社会公众的现实诉求 |
二、国外电子政府和智慧政府的目标规划及其启示借鉴 |
(一)国外电子政府的目标规划及其启示借鉴 |
(二)国外智慧政府的目标规划及其启示借鉴 |
三、中国智慧政府的价值目标取向 |
(一)开放透明的治理环境 |
(二)共商共议的合作氛围 |
(三)共建共享的基础资源 |
(四)精准高效的政务服务 |
(五)平等包容的伙伴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智慧政府建构的逻辑进路和支持模型 |
一、智慧政府建构的逻辑进路 |
(一)智慧政府的生成逻辑 |
(二)智慧政府的演进逻辑 |
二、智慧政府建构的支持模型 |
(一)智慧政府的数据管理模型 |
(二)智慧政府的信息管理模型 |
(三)智慧政府的知识管理模型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智慧政府建构的思想条件和实施路径 |
一、智慧政府建构的思想条件 |
(一)主体间性思想建设 |
(二)包容性文化建设 |
(三)伦理道德教育 |
(四)思维观念转变和知识能力培养 |
二、智慧政府建构的实施路径 |
(一)完善顶层设计和行动计划 |
(二)优化基础资源和政务系统 |
(三)改善内外部合作伙伴关系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 |
附件 数据管理的关键技术集 |
后记 |
(7)当代中国网络舆情治理:行动逻辑、现实困境与路径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提出、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问题提出 |
(二)选题背景 |
(三)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网络舆情治理的基础理论述略 |
(二)国内外网络舆情研究的基本视角述评 |
(三)网络舆情治理研究现状的可视化展现与进路分析 |
三、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一)研究思路和结构框架 |
(二)研究方法 |
(三)数据来源 |
四、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一)创新点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概念界定、理论依据与分析框架 |
一、概念界定 |
(一)舆情与舆论 |
(二)网络舆论与网络舆情 |
(三)舆情管理与舆情治理 |
二、理论依据 |
(一)网络舆情研究范式的转化 |
(二)治理理论如何嵌入网络舆情治理 |
(三)网络舆情的风险生成与内在逻辑 |
三、分析框架 |
(一)工具—价值视角下的网络舆情管理 |
(二)情境—过程视阈中的网络舆情治理 |
(三)结构—功能框架下的网络舆情危机化解 |
第二章 网络舆情的现状、形成与特征 |
一、网络舆情的现状 |
(一)网络舆情的数据调查及统计分析 |
(二)网络舆情典型案例分析 |
二、网络舆情的形成 |
(一)网络舆情形成的因素分析 |
(二)网络舆情形成的现实原因 |
(三)网络舆情形成的心理动因 |
三、网络舆情的特征 |
(一)个体同质性与群体共鸣性 |
(二)观念个性化与媒体导向性 |
(三)成因复杂性与价值多元化 |
第三章 网络舆情治理中的行动逻辑 |
一、网络舆情引致的形势与挑战 |
(一)网络舆情影响司法审判 |
(二)网络舆情演变为群体性危机 |
(三)网络舆情催生出不稳定因素 |
二、政府对网络舆情信息与危机的分析研判 |
(一)政府收集舆情信息的主要方式 |
(二)政府应对网络舆情危机的研判机制 |
(三)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基本规则 |
三、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行为模式 |
(一)中央层面的控制方式:前瞻性把控 |
(二)地方政府的干预行为:主动型化解 |
(三)基层政府的规避之策:顶压式回应 |
第四章 网络舆情治理中的现实困境 |
一、网络舆情治理的制度环境 |
(一)政府部门管理碎片化 |
(二)网民权利意识多元化 |
(三)网络舆情风险扩大化 |
二、网络舆情治理中的政府回应行为失范 |
(一)网络舆情发生前:以堵为主 |
(二)网络舆情发生中:公关失效 |
(三)网络舆情发生后:转移视线 |
三、网络舆情治理中政府回应失灵的主要表征 |
(一)舆情研判不足 |
(二)信息监控缺位 |
(三)回应方式被动 |
四、网络舆情治理中政府回应失灵的根源所在 |
(一)制度性根源 |
(二)能动性因素 |
第五章 构建协同联动、综合治理的路径选择 |
一、网络舆情治理的纵向体系与合力构建 |
(一)中央层面 |
(二)地方政府 |
(三)基层政府 |
二、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互动 |
(一)提升网络宣传平台的引导能力 |
(二)建立政府与媒体的双向沟通机制 |
(三)提升信息宣传的适时性和真实性 |
三、注重吸纳社会组织协同参与 |
(一)吸纳社会组织嵌入舆情治理 |
(二)培育社会组织参与舆情治理 |
(三)提升社会组织舆情治理能力 |
四、引导基层群众进行社区自治 |
(一)加强网络舆情法律宣传 |
(二)拓宽网络舆情疏导渠道 |
(三)创新网络舆情引导方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8)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流程优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选题依据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依据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3 综合述评 |
1.4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主要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路线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依据 |
2.1 行政审批相关概念 |
2.1.1 行政审批 |
2.1.2 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 |
2.2 油气矿业权审批相关概念 |
2.2.1 固体矿产资源、油气矿产资源 |
2.2.2 探矿权、采矿权 |
2.3 电子政务的概念 |
2.4 流程再造理论 |
2.4.1 流程再造的原则 |
2.4.2 政务流程再造 |
第3章 我国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管理现状、问题及原因分析 |
3.1 我国油气矿业权管理现状 |
3.1.1 油气探矿权采矿权审批数量保持平稳 |
3.1.2 我国油气矿业权申请资料要求专业性强 |
3.1.3 我国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类型多 |
3.1.4 三个审批管理系统同时运行 |
3.1.5 审批管理环节多,工作链条长 |
3.1.6 我国油气矿业权管理制度改革使审批工作更加繁重 |
3.2 我国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
3.2.1 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内容逐渐增多 |
3.2.2 系统之间互不兼容,需要通过人工衔接程序复杂 |
3.2.3 审批流程结构复杂,涉及因素多 |
3.2.4 矿产资源法滞后,补充规定频出难以掌握 |
3.2.5 审批工作中纸质件与电子件交叉运行,弊端丛生 |
3.3 制约我国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管理的因素分析 |
3.3.1 法律法规因素 |
3.3.2 制度设计因素 |
3.3.3 信息资源因素 |
3.3.4 行政管理因素 |
第4章 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实证分析 |
4.1 审批流程优化方法 |
4.1.1 清除影响效率的事项 |
4.1.2 简化工作流程 |
4.1.3 整合业务系统 |
4.1.4 部分功能信息化升级 |
4.2 审批流程优化 |
4.2.1 审批流程优化阶段划分 |
4.2.2 审批流程优化的主要内容 |
4.2.3 油气矿业权审批功能优化 |
4.2.4 其它自动化功能优化 |
4.3 审批系统优化的预期效果 |
4.3.1 夯实审批工作的数据信息基础 |
4.3.2 优化审批程序 |
4.3.3 提高审批工作效率 |
4.3.4 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
4.3.5 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
第5章 结论与展望 |
5.1 结论 |
5.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件 |
(9)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依据 |
(一)研究背景 |
(二)理论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一)国内研究述评 |
(二)国外研究述评 |
三、研究思路、方法与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内容 |
四、拟创新之处、难点与不足 |
(一)拟创新之处 |
(二)研究的难点 |
(三)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乡村治理现代化与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阐释 |
(一)治理、乡村治理与乡村治理现代化 |
(二)公务员与乡镇公务员 |
(三)素质、公务员素质与乡镇公务员素质 |
二、理论基础 |
(一)治理与善治理论 |
(二)素质模型理论 |
(三)新制度主义理论 |
(四)街头官僚与行为选择理论 |
(五)学习和培训的相关理论 |
三、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对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现实意义 |
(一)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是构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的现实需求 |
(二)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是提高乡镇政府治理能力的基本前提 |
(三)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是维护乡镇政权公信力的重要保障 |
小结 |
第二章 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内在逻辑 |
一、乡镇政府职能定位与乡镇公务员素质要求 |
(一)乡镇政府职能定位 |
(二)乡村治理对乡镇公务员的素质要求 |
(三)乡镇公务员素质的形成过程 |
二、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理论逻辑 |
(一)基层治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分工 |
(二)现代化治理价值与技术需要培育养成 |
(三)乡镇公务员的行为选择逻辑 |
三、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必要性 |
(一)乡村治理现代化对乡镇公务员的现实要求 |
(二)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总体状况考察 |
(三)当前乡镇公务员素质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
小结 |
第三章 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状况考察 |
一、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历史考察 |
(一)新中国成立后乡镇干部的素质培育 |
(二)改革开放后乡镇干部的素质培育 |
(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后的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 |
(四)《公务员法》实施之后乡镇公务员的素质培育 |
二、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现状考察 |
(一)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状况调查问卷 |
(二)调查问卷结果分析 |
(三)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主体的观念意识淡薄 |
(二)乡镇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不健全 |
(三)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保障机制不完善 |
小结 |
第四章 国外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经验 |
一、国外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特征类型 |
(一)以英国为代表的“需求导向型” |
(二)以美国为代表的“能力导向型” |
(三)以加拿大为代表的“价值导向型” |
(四)以新加坡为代表的“人本导向型” |
(五)以日本为代表的“实践导向型” |
二、国外公务员素质培育的主要做法 |
(一)建立公务员素质标准 |
(二)分级分类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
(三)重视对公务员进行素质测评 |
(四)加强培训教育机构建设 |
三、国外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基本经验 |
(一)建立公务员培训的法律与制度保障 |
(二)完善公务员的道德行为准则 |
(三)重视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 |
(四)注重公务员培训考核结果的运用 |
小结 |
第五章 基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路径 |
一、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基本思路 |
(一)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主要目标 |
(二)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基本要求 |
(三)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基本原则 |
二、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内容要求 |
(一)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构成要素 |
(二)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具体内容 |
三、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途径 |
(一)构建完善的乡镇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 |
(二)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配套制度保障 |
(三)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文化环境 |
(四)建立乡镇公务员素质跟踪评价系统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10)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论文创新点摘要 |
绪论 |
一、选题依据及其意义 |
(一)选题依据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一)国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二)国内研究现状及述评 |
三、研究目标、研究内容、主要创新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内容 |
(三)主要创新 |
四、研究方法 |
(一)历史研究法 |
(二)比较研究的方法 |
(三)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
第一章 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形成 |
一、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历史背景 |
(一)国际背景 |
(二)国内背景 |
二、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理论渊源 |
(一)总体布局的基本内涵及其基本理论来源构成 |
(二)马克思主义的系统思维思想 |
(三)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和谐和生态文明思想 |
(四)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社会和谐和生态文明思想 |
(五)可持续发展理念 |
三、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发展过程 |
(一)从三位一体到四位一体 |
(二)从四位一体到五位一体 |
(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思想形成的历史必然性 |
第二章 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内容与特征 |
一、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基本内容 |
(一)建设富强国家,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
(二)建设民主国家,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体制改革 |
(三)建设文明国家,繁荣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
(四)建设和谐国家,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 |
(五)建设美丽国家,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
二、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内在逻辑 |
(一)经济建设是根本 |
(二)政治建设是保证 |
(三)文化建设是灵魂 |
(四)社会建设是条件 |
(五)生态文明建设是基础 |
三、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基本特征 |
(一)系统性 |
(二)辩证性 |
(三)人民性 |
(四)实践性 |
第三章 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实践成就 |
一、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
(一)宏观经济运行良好 |
(二)创新型国家建设出现标志性成果 |
(三)推进经济结构调整 |
(四)深化经济体制变革 |
二、民主法治建设迈出新步伐 |
(一)人民民主不断扩大 |
(二)法治国家建设成绩显着 |
(三)行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
(四)开创了中央最高权力交接的新境界 |
三、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
(一)确立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实施 |
(三)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
(四)文化体制改革成就显着 |
四、社会建设取得新进步 |
(一)民生建设普惠性增强 |
(二)社会管理机制的创新 |
五、生态文明建设开拓新局面 |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
(二)促进能源和资源节约 |
(三)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与环保治污工作 |
(四)完善生态文明机制建设 |
第四章 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历史贡献及其启示 |
一、理论贡献 |
(一)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系统思维思想 |
(二)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
(三)深化了党对三大规律的认识 |
二、现实意义 |
(一)顺应了人民的期待 |
(二)指明了中国发展的路径 |
(三)奠定了新时代总体布局发展的基础 |
三、历史启示 |
(一)必须坚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
(二)必须坚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
(三)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
(四)必须显着增强中国文化软实力 |
(五)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突出地位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四、处理好我国电子政务发展中的几个问题(论文参考文献)
- [1]基层电子政务发展现状的研究 ——以右玉县为例[D]. 齐晓媛. 山西大学, 2021(12)
- [2]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研究 ——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D]. 于丽春. 吉林大学, 2020(03)
-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研究[D]. 王莹.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7)
- [4]政府信息公开 ——权利与规制[D]. 于广益.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3)
- [5]市县级政府网站管理研究 ——以广东省肇庆市为例[D]. 谢冬梅. 暨南大学, 2019(04)
- [6]中国智慧政府的价值目标追求及其实现研究[D]. 于跃. 吉林大学, 2019(02)
- [7]当代中国网络舆情治理:行动逻辑、现实困境与路径选择[D]. 孔建华. 吉林大学, 2019(02)
- [8]油气矿业权行政审批流程优化[D]. 张昊泽.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9(03)
- [9]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研究[D]. 褚楚.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10]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研究[D]. 王绍青.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