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哲学观点分析女性犯罪的心理(论文文献综述)
张振江[1](2021)在《向死而生 ——安塞姆·基弗艺术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以德国当代艺术家安塞姆·基弗的艺术为研究对象。基弗艺术独具特色的画语使其成为当代艺术界的一道亮丽风景。由绘画语言与绘画言语统合而成的画语,包括物质、痕迹、图像、主题、题材、思想、修辞和场域等,对于艺术创作和研究而言至关重要。基弗以“置之死地而后生”的雄心壮志,创造了一种“无界”的多元性画语呈现。他的艺术摆脱了现代主义艺术滑向装饰愉悦的倾向,而重回艺术的崇高精神;是现代主义艺术对古典艺术艺术超克之后的再超克;是对包括现代主义艺术在内过去诸种艺术的超越与融合。他的艺术实践创造了一个承载精神的物化空域——填充空白空间,一个个人的宇宙。在20世纪70-80年代现代艺术陷入困境时,使绘画艺术获得了新生,因此被誉为“绘画艺术的拯救者”。目前,在当代绘画艺术日渐式微的情境下,研究安塞姆·基弗的艺术,特别是其中的画语,对深挖艺术的真谛,赋予绘画艺术以更强劲的发展动力,具有巨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利用结构主义方法,将安塞姆·基弗的艺术置于由独特的历史环境、地理环境、人文环境、家庭环境及艺术个性的整体框架下。再以解构主义的方式对安塞姆·基弗的混合型艺术思想、独特的造型观念、超常的造型方式、无界的物质媒介、总体性的组织逻辑、多种结合的形式特征、多重来源的图像生成和开放循环的工作空间等画语关系,逐个进行全面且深入地研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理清当代艺术的画语秩序,跳出陈旧的传统画语,拓展开放的多元性画语形态。同时,通过对安塞姆·基弗画语的研究进一步领悟中国当代艺术和自己艺术发展的合理路径——艺术家需要探查心灵,触摸灵魂,发现“本我”,感受“自我”,表现“超我”,形成“我”的画语体系,创作“我”的艺术。
李青[2](2021)在《现代性视角下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研究》文中认为非正式科学教育为人类社会现代化进程培育了具备科学素养和理性精神的现代公民,以教育的现代化彰显人的主体性和科学理性,最终指向人的现代性。但当前,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却面临制度、观念和方法等因素制约而无法对接社会转型需要。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良性发展,为美国社会现代化转型培育了具有自主意识和理性精神的科学公民,有力地推动科学与社会的融动互进。美国社会现代化诉求是如何借助非正式科学教育渗透到民众心智中的,非正式科学教育在此过程中究竟扮演何种角色?研究以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历程为研究对象,试图揭示出美国社会现代性是如何体现并作用于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过程。研究采用文献分析法、历史分析法、比较研究法等对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历程进行系统化梳理。依托社会文化情境理论等,对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演进的文化、政治、经济、等社会情境进行剖析,揭示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演进与美国社会现代化转型的互动关系,剖析非正式科学教育是如何培育具有主体意识、科学素养和理性精神思维的科学公民来顺应社会现代化转型的。绪论部分主要交代选题的价值、相关学术动态、研究设计的依据以及研究对象的合理化界定,使研究对象明确、重点突出、思路清晰。第一章聚焦宗教神性裹挟下的非正式科学教育是如何培育虔诚信徒,培育神性社会所需的宗教价值观;第二章聚焦政治化的非正式科学教育,剖析非正式科学教育如何通过科学启蒙为新国家培育具有民族意识和政治素养的国家公民,践行为民主政治巩固民意的政治使命;第三章聚焦工业化时期非正式科学教育是如何回应社会形态跃迁和生产力解放诉求,并强调非正式科学教育塑造的技术理性及其极化对人性的异化;第四章转向对技术理性极化的利弊反思,以培育具备科学反思精神和批判意识的能动公民为目标,批判技术理性对整全人性的异化,并强调非正式科学教育需要渗透知识背后的方法、态度和价值观元素,推动公众理解科学的价值及潜在的风险;第五章则根植于后现代实践哲学下的追求个体解放和意识独立的时代诉求,强调非正式科学教育逐渐从服务宗教、政治、经济和文化意识的姿态回归到追求个体自主意识的理性精神的本真使命,强调教育的实践性、情境性和交互对话性,以主体间性思维审视传播主体和公众间的互动关系,倡导公众在交流对话中加深对科学的认知,塑造具有整全理性的科学公民。研究认为,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经历了从科学大众走化向大众科学化的历程,即逐渐从外在于人的工具的现代性形态转向回归人性本体的后现代性形态。教育目的从“外在的目的”转向“本体的目的”;教育内容从“有序的科学”转向“跨界的科学”;实施模式从“单向的灌输”转向“双向的交互”,体现出一种从“依附性发展”转向“批判性发展”的态势。研究指出,美国文化传统、资本主义精神和分权自治体制是影响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因素。目标与内容明晰、实施模式多元、广受社会支持和重视成效评估是其实践经验。最终在把握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面临的理念、经费、人员、制度和评估困境的基础上,提出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良性发展的路径:根植我国科学教育发展历史与现实,正确处理文化差异与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辩证关系;营造适切非正式科学教育良性发展的生态环境,提升其制度体系完善性和民主参与的文化生态;聚焦专业性人才培养,加强非正式科学教育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重视家庭情境中的科学知识传递,弥补家庭科学教育的缺失;关切非正式科学教育成效评价,健全其的成效测评体系。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需要理性反思美国经验的适切性,思考“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模式的互鉴可能;检视整体迈向“公众参与科学”阶段是否冒进;探索非正式科学教育“情境断裂”的缝合思路。
何妤如[3](2021)在《渔业伦理视角下的现代渔业治理研究》文中认为中国渔业经过数年发展,先后解决了“捕鱼难”、“养鱼难”及“吃鱼难”等问题,奠定了渔业持续稳定发展的经济基础,相关治理手段也不断完善。渔业领域主要矛盾已从基本温饱和生计问题,转向更高层次的生境、人权、产权和公平等维度。然而,作为上层建筑的渔业伦理研究并尚未得到应有重视。我国现代渔业治理体系中更强调管理和法律等“硬”手段,忽视了伦理道德的“软法”作用。当前政府和民间推行的多项渔业活动已呈现出鲜明的伦理特征,现代多目标治理场景需要引入价值判断加以权衡。如果说关涉伦理的讨论在中国过去的渔业治理中只是镜花水月、空中楼阁,那么到了新时代,伦理研究就好比是万事俱备下的那股“东风”。传统渔业管理关注政策和法律层面的制度突破。政策和法律固然重要,但不能包治百病,尤其是充满不确定性的“现代病”。它可以将电鱼、毒鱼、偷渔者绳之以法,却无法强制要求渔民必须善待生态环境、关心鱼类福祉。它可以明示、预防、规范和校正渔业的行为和后果,却无法指导渔业利益相关方的道德行为选择。它可以为失海渔民提供各类政策保障,却无法弥合渔民海洋纽带被切断后的心理创伤。它可以依照科学模型和数据制定总可捕量(TAC)目标,却无法对渔家妇女在职业、情感和生活上的遭遇加以同情和关心。正如决定技术的往往是非技术因素,涉渔法律和政策不应被指望能解决所有问题。倘若文化、伦理不能发挥价值规训作用,那么政策和法律也终将失范。当前,养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公正已为时代大势所趋,现代渔业治理不仅要务实,也要务虚,以便从战略全局高度推进治理措施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实际上,人们的道德伦理价值观影响会渗透到公共政策过程的各个环节。可持续、负责任渔业的发展依赖于一个具有明确性的规则指引,在治理中开展价值性分析显得十分重要。国内外渔业资源的衰退趋势,以及不断涌现的现代性社会问题,让形而上学的价值回溯变得更为必要而迫切:渔业行为的善恶是非是什么?伦理判断有哪些原则和标准?何种治理才是伦理意义上具备正当性和合法性的治理?如何破解渔业治理中存在的伦理困境?中国怎样利用已有道德资源和智慧应对渔业发展中的不确定性风险?基于此种认识,本文从伦理视角出发,反思当前出现渔业生态和社会危机的根本原因,尝试建构渔业伦理的理论体系,详述渔业伦理的由来、定义、主要原则和类别。将抽象的伦理考量运用于对治理问题的具体分析,提出符合渔业价值的治理范式,从渔业治理的“元层次”,谈到相关现代治理理论,再到针对治理实践的分析评估。现代渔业治理在追求各类目标时,容易陷入价值冲突的困境。本文针对治理实践中的普遍问题,提出“应然”层面的解决方案。伦理分析的最终目的是服务于我国现代渔业治理。因此,文章结合中国本土的涉渔道德资源和渔业实际状况,探索符合中国特色的现代渔业治理路径,以渔业领域的价值尺度和伦理基础为导向,为推动渔业的“天人合一”和协调发展提供了一种新视角、新理念和新思路。伦理学是哲学中关于道德的价值系统。生态伦理学的兴起从根本上触及了“为什么要对鱼谈伦理?”这一问题。“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的论辩突破了传统伦理学的“人伦”语境,让“渔业”和“伦理”的结合有了学理上的支撑。道德共同体得到拓展,将包括渔业资源在内的自然资源纳入道德考量范畴。但完全以生态为中心又会减损人类福祉,人与自然应当被视作一个以人类为中心的价值整体。“为己利TA”的价值取向既能为己谋福,也能在此基础上考虑利TA(既有属人的“他/她”,又有属自然的“它”)因素,因而是渔业伦理所追求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善。渔业资源是渔业存在的基础,具有不确定性、波动性、竞争性、整体性、多样性等五大特性。从价值构成上看,它在使用、生态和选择等层面具有功效价值,在政治、社会、哲学、宗教、伦理、文化等层面具有非功效的内在价值。对渔业资源价值的充分认识是现代文明进步的标志,而鱼类为人类所提供的多元价值是人类养护渔业资源的基础。养护伦理强调的是如何科学人道地利用水生动植物资源。鱼类是否能够成为道德主体、权利主体甚至是诉讼主体成为环境伦理学讨论的重要内容之一,而鱼的道德地位与福利越来越被认为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渔业的伦理维度涉及“渔业”和“伦理”的互动关系。鱼类依次满足了人类基本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人类在享受水生动物开发权利的同时,理应履行与之对等的责任和义务。为了人类自身和生态系统的长期福祉,须建立一套指导渔业行为、受到大众认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渔业伦理规范。渔业伦理以渔业现象的合理性和正当性为研究对象,是指导渔业行为的规范和原则的总和。涉渔法律和伦理可共同为基于价值的渔业治理策略提供依据。渔业伦理学主要任务是通过得到普遍认可并经过实践检验的道德原则,对渔业行为的善恶是非开展事前指导和事后评判。在渔业伦理中,渔业正义是最高原则;渔业福祉、渔业自由和渔业公平是三大基本原则;而以《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为代表的伦理性国际文书,以及符合国家/地区具体渔况的纲要构成了具体原则。根据渔业伦理学研究对象的关系属性和所涉问题的不同特征,可将其分为生态伦理、社会伦理、产业伦理和科技伦理四大类别,这四大类在伦理要求上存在差异、各具特色,但都应服从上述伦理原则。将伦理原则和要求融合进现代渔业战略管理过程,可能会产生“为善者诸事顺”的良心效应,从而实现治理的最终目的——“善治”。为克服多元价值冲突带来的治理障碍,元治理理论应运而生。该理论研究治理现象背后的治理逻辑,寻求协同发展科层、市场和网络治理组合的最优解:当参与式治理导致监管过于复杂、进入无休止协商状态时,就启动科层模式;当科层模式无法触及所有渔业问题或获得渔业利益相关方广泛接受时,就开启市场或参与式模式;在此过程中,政府应当承担起作出最终决策的元治理者的角色。可持续渔业治理研究中涌现出诸多符合伦理的现代渔业治理理论,其中基于“生态整体主义”的管理和基于“价值平衡原则”的管理成为研究热点,前者主要聚焦渔业生态系统方法、预防性原则等整体思维,而后者主要涉及管理策略评估,正当性理论,系统治理等理念工具。在构建起理念框架的基础上,根据新生物技术的实践伦理发展出的伦理分析矩阵,以及Rapfish评估工具,促进了对伦理原则遵守情况的考察,有助于为负责任渔业实践提供“良善之策”。现代渔业治理时常陷入一种伦理意义上的权利困境,众渔业利益相关方不得不在多项行动方针之间艰难行使选择权。遵循特定伦理原则选择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能涉及违反其他某项伦理原则。可持续渔业发展面临的挑战主要出现在追求“天时”、“地利”、“人和”三大目标的决策选择过程之中。如何平衡现代人和未来人的资源利益是最首要、最核心的议题;渔业所涉水陆空间差异和相关社会生态问题构成了空间正义研究的一个典型样本;而人际关系中整体、长远利益与个体、短期利益的冲突影响到资源的公平分配,渔家妇女和小型渔业等弱势参与方应当得到更多的道德注意力。导致上述困境的原因既有人与人因抢夺野生资源所导致的公地悲剧或囚徒困境,又有在人与鱼道德地位孰高孰低的辩难中掉入的激进环保主义陷阱,还有理论与实践脱节的执行障碍。上述困境的破解之道不仅具有制度属性,也深刻地蕴含着价值属性。从制定目标,到开展决策,再到执行、监督和评估,伦理视角可渗透至治理的全部流程。治理者和被治理者可从制定伦理目标和开展伦理决策着手。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目标是增进民生福祉。我国的渔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些成就离不开丰富道德资源的支持。生态方面,我国渔业治理史就是一部鱼类资源养护史,古今实践中折射出关怀鱼类福利、师法自然等生态感悟。社会方面,我国传统乡土社会文化里蕴含着包括群体意识和互助伦理、涉渔组织的参与式伦理在内的道德及礼俗规范。“三渔”问题是中国渔业发展面临的伦理性挑战,其本质是渔业的过密化,渔民的过溺化,以及渔村的过疏化。为解决渔业渔民渔村的问题,新中国开展了各项改革措施。新中国绿色渔业治理制度体系构建历程大体上可分为萌芽探索、改革攻坚与走向成熟三大阶段。在气候变化、疫情冲击、渔业资源衰退、全球不确定性风险日益增加的背景下,我国渔业治理者迎难而上,实现生计型治理→发展型治理→可持续治理的价值飞跃,积极探索出一条符合伦理的中国特色可持续渔业发展道路,培育出政府元治理者主导下,科层、市场和参与式治理协同开合的多元治理形态,形成了顺应自然、生态优先、以养为主、立体复合、科技导向、体系健全、应兜尽兜的发展模式。随着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不断提升,中国渔业发展在收获伟大果实的同时,也为未来可持续、负责任渔业发展积累了大量可贵的实践经验。在今后的渔业治理中,我国各渔业利益相关方应本着福祉、自由和公正的原则,进一步促进渔业的绿色转型发展。
张玮琦[4](2021)在《身份犯共犯问题研究 ——兼论刑法理论的视域和论域》文中研究指明围绕身份犯共犯问题素来有纷繁的理论学说,不同法域内围绕身份犯共犯问题皆有着长期的讨论且至今并未得出真正意义上的共识。究其根本,身份犯共犯问题既涉及身份问题亦涉及共犯问题,且在犯罪论、刑罚论、前提性理念、外部因素等方面,不同论者在不同视域中所做出的判断皆融汇于身份犯共犯这一论域之中,于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身份犯共犯问题集中地体现了刑法学中视域和论域混淆所带来的混乱。无论将重心置于身份犯理论还是共犯理论,都不能真正解决身份犯共犯问题的理论困境,因为实际上造成无法互相说服的窘境的并非仅仅是刑法学体系建构上的不同观点,更重要的是各种观点在前提性理念的把握、对外部因素的理解上具有分歧,而这些分歧在既有的理论言说中往往是被忽略或是一笔带过的。围绕身份犯共犯问题,更为有价值的探讨毋宁说是系统地对其所实际涉及的各个视域、论域予以展开,进行更为彻底的正本清源。事实与价值、存在论与规范论这样的对立始终对刑法学的理论构建有着重要影响,尤其在身份犯共犯问题中,共犯理论与身份犯理论中作为前提性理念的各种“立场”往往正是这些对立的具象化表现。应当以价值事实统合这种对立,而非将这种对立视为无法调和的“立场”问题。对于共犯处罚依据,存在论与规范论的前提分歧表现为关于共犯独立性的争论,不同的前提预设了不同的提问方式。事实上,一方面狭义共犯自身具有值得刑法评价的行为无价值,另一方面将共同犯罪看成一个完整的规范性事实从而在此基础上对参与者予以评价亦有其必要性,两种路径分别把握到了不同的价值事实,而这种对立并非是刑法学中的“先天”构造,只不过是因为刑法将各种迥异的犯罪现象统合入“犯罪”这一概念之中,根据犯罪的类特征予以类型化地区分看待即可真正调和共犯处罚依据中的矛盾。与之类似,对于“身份”的理解路径,身份即可被理解为一种造成实际结果的原因,亦可理解成一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它们并非“二律背反”式的冲突,而只是对不同侧面的价值事实的把握,应当回归到行为规范与裁判规范的层面上,就现实的、刑法对不同身份者在“行为”上的要求来考虑适用问题。刑法的目的理性来自于通过刑法所要实现的社会治理的需要,由此,对刑法外部因素的理解直接影响着身份犯共犯问题中一些处理方式“合理与否”的评价。在当下我国社会,并不适合以单一的理解路径来诠释刑法所身处并面对着的“共同体”,自由主义、社群主义等理解方式各自对应着社会的“一部分”。“法益”、“义务”、“秩序”这类概念,即便从内涵与外延上予以明晰,也往往还是忽略了一个关键问题——不同语境中的这些概念所面对的是截然不同的问题意识。这意味着,即便准确无误地将域外理论中的这些概念的能指和所指予以本土化的挪用、化用,也还是未必能切中我国刑法的目的理性的要求。这意味着,身份犯共犯问题所涉的诸多罪名在不同法域内或许高度相似,但制度、共同体对于主体的期待现实地存在着不同,应当立足于我国的刑法分则,类型化地区分出主要针对生活秩序的犯罪、主要针对社群与制度的犯罪、主要针对制度本身完善发展的犯罪,并各自适用不同的身份犯与共犯处理方式。犯罪论的实质化趋向意味着其不再能够仅从自身的定义体系中获取应然,在犯罪论层面的身份犯共犯理论建构上,应当充分结合刑法外部因素并破除“立场”的禁锢。在身份犯与共犯的规范本质方面,应以规范中的“谓语”为中心,以刑法条文“实际”给予社会的行为规范而非完全理念上的构想,来作为主体适用何种罪名的判断标准,亦即,当对于某一行为人的行为存在不止一个能够周延地予以表述的行为规范时,适用与其身份相对应的那一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裁判规范。对于身份犯共同犯罪中的正犯与共犯的区分,应结合义务犯理论和事实支配理论,在“事物自身发展逻辑”与“制度性期待”的不同层面上进行判断,亦即,无身份者在一些罪名中亦可能因事实支配而构成正犯,有身份者视相应罪名的类型来看其身份是否承载了一定的制度性期待进而决定其是否必然构成正犯。至于无身份者能否构成身份犯的间接正犯等问题,本质上仍是相应罪名中身份的限定究竟是否可被理解为特殊义务以及其在社会、政治意义上就是是什么程度的特殊义务的问题,应当在分则上进行类型化处理。刑罚论所着眼的是行为人的需罚性,这意味着其重心在于做出某种行为的“行为人”而不是行为人做出了何种“行为”。在罪刑均衡的问题上,同样应秉持着实质化、类型化的思路,对触犯不同罪名者、同一罪名的不同身份者,基于相应罪名中行为人的需罚性来进行刑罚上的对比,亦即,罪刑均衡不应当在纯粹的客观“行为”上予以考量,而应当考察具体罪名之中行为人的现实的需罚性。在主犯与从犯的问题中,应当将正犯/共犯与主犯/从犯作双层次的处理,前者对应的是事实支配与义务违反,后者则对应的是作用大小,通常而言完成支配、违反义务的都是作用较大的,但这并非是绝对的必然关系,在主犯/从犯范畴仍要围绕“行为人”进行作用上的实质考量,同时,在不同类型的犯罪中,参与者之间作用大小的比较所参照的基准亦应视刑法对于行为人的期望而有所不同。
张琪[5](2020)在《受暴女性的司法困境探析 ——女性主义视角下的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文中提出在调整私生活身份关系的家事审判活动中,离婚案件作为审判机关依夫妻一方之申请对夫妻间身份关系的重新调整,不可避免地带来主体间情感与伦理的双重震动。涉家暴离婚案件因其具有的暴力侵害的风险性以及与之关联的损害赔偿与子女抚养的特殊性,使得其与其他类型的离婚诉讼案件相比呈现出更为复杂的样态。司法实践显示,无论是家庭暴力的实施对象还是因其产生的离婚诉讼都显现出典型的性别权力烙印,女性作为家庭暴力最主要的受害者,其经验在司法裁判中面临着被忽视的现状。而在传统社会学以及法学的研究中,基于理论的性别盲点,往往不能很好地解释家庭暴力的实质并为保护受暴女性免于暴力、实现女性人权发展提供相应的理论支持。基于理论与实践的双重需要,女性主义的分析可以提供一种理论与方法的独特视角,发现受暴女性所面临的司法困境,分析司法困境产生原因并提供解决与完善的途径。无论是联合国于1967年通过的《消除对妇女歧视宣言》,还是之后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的宣言》,以及1995年在北京举办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都明确将家庭暴力问题列为女性保护的重点问题。除此之外,现行的《婚姻法》,还有即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以及《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都从立法角度对家庭暴力问题进行了规制,通过预防制止家庭暴力以及确立保障离婚自由的立法价值取向,为已婚受暴女性提供了司法救济的援引。但在司法实践中,受暴女性常常会面临这样的问题,即司法裁判与女性对自身经验的理解犹如两条平行线缺乏交集,对于作为婚姻无过错方的受暴女性,其在实践中往往基于多种原因不能通过离婚诉讼获得人身安全保障以及经济救济。家庭暴力认定难是受暴女性所面临的第一重司法困境。家庭暴力类型化的立法规制并不能概括受暴女性的实际经历,司法实践中所呈现出的复杂多样的女性受暴经验往往超越了法律规范对于女性经验的理解,这就造成了事实、理论、制度与实践之间的转化难题。法官对于家庭暴力的理解通常涉及到对家庭暴力类型、特征、程度、发生时限等多种因素的考察,当法官欠缺对家庭暴力以及受暴女性经验的理解时,则会造成对家庭暴力事实僵化的认定模式,在实践中以形式要件取代实质要件,造成明显的司法正义失衡。而法官对于证明标准高度“刑事证据化”的倾向,对家庭暴力证据的认定标准的个体化差异等等,都导致受暴女性举证责任畸重。除此之外,受害者往往面临着基于待证家庭暴力行为特征、受害者自身意愿、客观原因的取证不能、专业法律资源的运用限制等原因造成的取证困难。因此案件事实特殊性、法官执业能力水平、受害人举证限制是造成家庭暴力认定难的主要原因。离婚诉求实现难是受暴女性所面临的第二重司法困境。受暴女性往往面临这样的疑问,即认定了家庭暴力事实是否意味着可以获得离婚判决呢?该问题实质在于,家庭暴力是否构成法官认定双方感情破裂的充分条件,其直接关系到受暴女性诉求能否实现。实践中,从司法说理的逻辑分析中可以看出,部分案件中的法官对夫妻感情破裂的说理模式不仅存在着自相矛盾的情况,也违背了常人的情感认知。受暴女性在司法实践中所面临的离婚诉求实现难,向当前的司法实践提出了两个重要问题:一是什么证据才能被认定感情破裂的证据,这种对证据的要求是否具有可实现性,是否变相加重了原告的举证责任,是否变相证明只有双方均同意离婚才能确实证明双方感情破裂;二是面对家庭暴力认定在司法确认阶段的消减现状,司法机关当如何落实在《反家庭暴力法》中所规定的相应保护义务。权益保障难是受暴女性所面临的第三重司法困境。司法裁判属于对家庭暴力的事后救济手段,除却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合乎情、理、法的司法反馈外,还要充分考虑判决后一系列的伦理关系与社会关系的重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虽然为保障受暴女性的人身安全权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实践中也存在着措施僵化导致的保护方式受限等情况。除却人身安全保障受限之外,受暴女性往往面临经济上的不利地位而未能通过判决予以弥补,部分裁判中所呈现的对施暴者不能“罚当其过”,不能充分体现法律对家庭暴力行为的否定性评价,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受暴女性却往往因养育子女等照顾义务而限制了自身发展。面对受暴女性在司法实践中所呈现出的困境,以及裁判者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所呈现的性别意识形态,传统社会学以及法学研究在提供相应解释时存在着理论的局限性。面对这种局限,女性主义不仅作为一种理论更是一种方法可以丰富和补充对受暴女性的家庭研究。女性主义提供了一种性别的视角还原了受暴女性的真实生活经历,指出性别不只是一个可以忽略或控制的变量,而是一种至关重要的社会关系,通过反思女性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平等、正义和幸福等议题,指出女性的性别规范负担以及其遭受家庭暴力的可能性往往并不会随着女性的经济地位提高而得到彻底改变。通过女性主义理论,我们可以发现女性主义对父权制的批判,解释了家庭暴力的本质实际上是父权制下的性别暴力,以及受暴女性为何会出现“受害者退缩”的情况;通过女性主义方法的运用可以发现理性中立的法律规范是为何以及如何造成受暴女性的不利地位,对女性经验进行关注与解读使我们发现女性在生育、家务劳动以及对家庭成员照顾等方面的无形负担以及家庭暴力带给其的破坏性影响。女性主义并不是一种替代性的理论,其在法学研究中的应用是对传统法学实践推理的有益补充,使我们能够发现女性被忽略的经历以及基于特定社会历史环境中女性生存的不同样态。通过女性主义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受暴女性所面临的困境存在着复杂的社会历史文化因素。现行法律规范对家庭暴力的规制局限是造成家庭暴力事实认定难的原因之一,法律规范对家庭暴力形式类型固化的表述方式,限制了法官对于法律适用的空间从而忽略了家庭暴力的本质特征。而一般性程序性规范的制约,导致法官基于中立的考量往往不能主动释明或依职权为受暴女性提供帮助。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家庭暴力话语以及父权制形塑下的法官对家庭暴力的认知偏好,体现了权力和文化在法官的家庭暴力认知中的双重作用,导致法官对家庭暴力形成了一定的认知偏好,呈现出排除受暴女性个体经验的样态。女性主义认识论指出,法官对受暴女性的认知优势地位的忽略以及基于认识论不公产生的偏见性认知,阻碍了法官对于受暴女性在家庭暴力中的真实经历的获取,并对家庭暴力的认知造成了认识上的障碍。司法实践中,法官对于家庭暴力后果基于公共秩序的考量,使得在家庭暴力理解与处置上呈现了典型的公私差异,导致了家庭暴力在事实认定过程中被人为淡化,在现实中强化了受暴女性的不利处境。在女性主义看来,除却家庭暴力认定难对受暴女性离婚诉求实现的限制外,尚有以下三方面原因造成了法官对于离婚诉求实现的限制。一是立法价值在个案中的冲突,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法官往往需要在秩序、自由、安全等价值中做出选择,其价值选择的位阶差异实际上反映了“新家庭主义”与“女性主义”所体现的不同的理论倾向,而法官对于秩序的优先考虑,实际结果则会以牺牲受暴女性安全为代价。二是法律家长主义对女性自治的干预,使得法官往往认为受暴女性作出的离婚判断并不那么符合自身发展的利益,法律家长主义意识与对受暴女性自治能力之间的认知冲突阻碍了女性实现离婚的自主选择。三是以照顾者义务为主导的家庭责任歧视,使得女性被限制在性别规范当中,因受制于家庭生活中的照顾义务而不能实现从家庭事务以及家庭关系中脱离。在受暴女性的权利救济层面,受暴女性基于自身选择的适应性偏好,其权利救济的选择范围往往是受限的。而法官基于自我角色的限制,导致其对家庭暴力的干预力度不足以对离婚诉讼中出现的家庭暴力进行有效干预。而对于个案特殊性的忽略也常常导致法官未能及时有效的对受暴女性权利进行救济。因此面对受暴女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的种种司法困境以及其背后复杂的结构性成因,受暴女性对案件中司法正义的实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对受暴女性的保障不仅需要强有力的法律通过保护与预防作为后盾,更需要在实践中将这些法律落到实处,司法实践中法官不仅应当对意识到裁判不仅是对个案中个体经验的关怀,还应注意到其形塑了司法对女性人权保障的具体形态,以及对社会行为指引的重要意义。除此之外,对受暴女性的救济不能仅仅依靠单一部门发挥作用,还应大力协调相关部门以及发动社会资源形成系统性保障。
沈辰[6](2020)在《女性犯罪者家庭抗逆力研究 ——以J省N监狱为例》文中指出关于女性犯罪的深层次原因,以及如何有效控制女性犯罪等问题,已成为国内外学者以及社会各界研究和关注的重点问题。女性作为家庭重要成员,一旦发生犯罪的行为,其家庭功能必然受损,所带来的是家庭功能和作用的剧烈变化。家庭是社会组织构建的基础,同时也成为多数人最初参与社会实践的必要条件。随着社会的急剧变化与发展,存在着各种来自社会中的风险。暴露在风险中的群体会承受着多重压力。压力既能是正向的,促使家庭积极的发展,也可给家庭带来困境,使家庭承受消极的破坏性影响。首先,由于女性犯罪入狱,对于家庭本身和家庭其他成员有着巨大的影响;其次,当女性犯罪这一特定家庭遭遇压力与变故时,其个人与家庭其他内部成员在逆境中会产生多重困境,犯罪者本人以及其家庭其他成员如何面对压力与应对压力?再次,当女性犯罪者回归家庭后如何再次面对家庭及其社会的适应度等等,都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本研究通过对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结合“社会适应”的概念整合,试图在结构、社会适应、与能动性的互动关系中,探索分析女性犯罪者家庭“抗逆力”形成与展现的动态过程。基于此,完成下列问题的解答:首先,在女性犯罪者入狱或出狱后,其家庭中有哪些变化及特点?女性犯罪的类型及各犯罪类型与家庭间的逻辑关系是什么?其次,以女性犯罪者家庭为例,家庭在遭受变故后面对逆境的适应与不适应,在抗逆力过程中都有什么因素影响其社会适应度?最后,应该采取什么策略来帮助这一群体减弱甚至消解他们适应过程中的张力?论文研究不仅有理论价值,同时也有实践价值。从理论角度来说,本文在研究中通过对社会认同以及认同理论观点的整合,探究女性犯罪者家庭的抗逆力适应问题,从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面考察女性犯罪者家庭成员面对来自危机后的自我认同、角色认同和物质认同,开展了家庭抗逆力的社会适应研究模式。本文从家庭抗逆力视角出发,依托社会学基础原则和理论,通过理论和实践多层次的研究解析,深入分析了我国现阶段女性犯罪的关键成因、趋势,以及其对家庭造成的一系列实质性影响等问题。实践层面,抗逆力作为一个动态过程是不断展开的,并没有一个简单的结果。生活是不断展开的行动流,所谓的结果只不过是生活的过程。对于女性犯罪者家庭而言,这个过程就是不断尝试突破结构的限制,利用自身能动性去重新进行社会适应,寻求支持从而回应生活的过程。当然,这样的突破在某种程度上是情景式的,并不能全然突破结构的制约。首先,本研究为女性犯罪者家庭和家庭成员提出家庭和个人生活等方面的发展策略和建议;其次,本研究从结构、社会适应度和家庭抗逆力视角研究在家庭逆境中的适应与不适应,通过实践依据证实分析家庭抗逆力的过程。已有国内有关女性犯罪问题的研究,大多聚焦于女性犯罪者本身。在女性犯罪的形成因素以及犯罪类型的研究视野上,对女性犯罪类别与控制研究较多,而关于这类群体家庭问题,目前社会上给予的关注度不足。从理论视角来说,由于不同学科分解,导致在进行家庭研究上没有融合观点出现。为此本文在进行阐释的过程中,需要实现社会认同、认同等理论的融入,深刻探究女性犯罪家庭成员经历家庭功能受损后在逆境过程中的认知、心理和行为过程,从而可以动态地把握其整体家庭的抗逆力程度和社会适应过程。以往的抗逆力研究多见于心理学的研究文献。其主要缺陷在于过分强调量化,缺乏对社会实践脉络和个体能动性的关注与分析,且在抗逆力的测量理论和方法上至今难以形成科学的共识。有鉴于此,本文将立足质性研究方法,转换研究视角,研究焦点不再局限于“抗逆力”的测量高低,或具有抗逆力之类的表象性问题,而是将“抗逆力”视为一种动态过程,一个在结构、社会适应与能动性的交互作用之中展开的过程,并以此视角去深度观察和解析女性犯罪者家庭的抗逆力形成。本研究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考察女性犯罪者家庭在困境中的适应表现,以及可能出现的家庭抗逆力。论文在观点剖析上,共计发放了300份调研问卷与500份抽样问卷,结合对这些问卷结果的整理、研究,确定此类家庭的危机程度;通过对33组家庭46人的深度个案访谈,对女性犯罪者家庭及家庭成员的结构、社会适应过程和抗逆力的形成进行有效分析。则为本研究的核心叙述与类别分析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在本文中,我们先总结回顾了国内外关于女性犯罪及其相关领域的研究情况,随后建设性地提出了重新进行社会学意义下的女性犯罪研究,进而总结阐述了女性罪犯这一类家庭的突出特点。根据研究当前我国女性犯罪主要类型和主要表现特征等发现,我国女性在犯罪后表现出的自身及家庭内部结构等矛盾状态,可以通过资源、压力事件、对压力事件的认知以及危机这四个因素进行研究。面对这些因素,我们从社会群体、文化、变迁、家庭抗逆力等层面出发,依托社会学基本原理对诱发女性实施犯罪的核心因素及犯罪后对家庭及其他各方面造成的深层次影响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分析。在论文研究的过程中,运用了扎根理论方法,基于家庭发生变故后,家庭成员应对方式问题出发,进行观点的分析,探讨女性罪犯家庭内部成员在“逆境事件”后的保护因子、风险因子,以及家庭成员在“逆境事件”应对举措,而后实现对其抗逆力呈现方式的探讨和概括论述。角色认同方面,本研究从家庭认同和社会认同两个层面出发,考察女性犯罪者家庭群体在何种情境下产生困境与压力,存在矛盾和冲突,以及由此引发的紧张与不适。研究发现大多数女性犯罪者家庭对家庭生活、家庭收入、亲子关系、奉养关系等表示不满,这也是大多数女性犯罪家庭由于家庭功能发生改变而产生家庭压力的原因。大多数女性犯罪者家庭成员内心对原生家庭有较高的向往,其希望回归血缘家庭。对于这部分人而言,原生家庭非简单的生产与在生产的制度、架构,更是对抗外来风险与解决困境的避风港。笔者在论文中将充分的参考和借鉴已有相关研究成果,同时将立足于已有研究的盲点和缺陷,希望能够查漏补缺,同时立足于社会学的诸多研究优势,希望能够在横向和纵向两个层面不断深化和拓展女性犯罪问题研究,希望能够在女性犯罪对家庭功能的影响方面进行全面审视和思考,这么做一方面能够进一步的拓展社会学在犯罪领域和家庭领域两个分支的研究,另一方面还能实现社会学同其他学科的融合与交流,提高社会学对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的理论支撑和指导价值。最后,我们站在现代化发展的角度总结了我国女性犯罪的主要规律,与犯罪后家庭功能变迁的过程,分析在多重压力下此类家庭的抗逆力及其应对方法。探寻我国未来女性犯罪的趋势变化,以及她们回归家庭后的角色认同与家庭抗逆力的取向。本文挑战了现有的心理学和个体主义之抗逆力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整合结构、社会适应、能动性三者的类属于动态的、关系主义之抗逆力的解释架构。这一架构既回应和弥补了现有抗逆力理论的不足,为女性犯罪者及女性犯罪者家庭问题的社会学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视域,对于专业社会工作实务也具有一定的参考或实践价值。
武淑梅[7](2020)在《当代美国大学生价值观教育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面对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交融交锋的新形势,社会成员价值观呈现多元多样的新特点,如何在复杂的国际形势和社会思潮中凝聚大学生的价值共识,是高等院校亟待破解的重要问题。美国在两百多年的历史演变过程中构建了一套完善的价值观教育理论体系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跨越时空,对新时代我国大学生价值观教育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本文遵循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当代美国大学生价值观教育为研究对象,对当代美国大学生价值观教育的主要内容、实践路径及基本特征和发展趋势展开系统研究,在此基础上深刻揭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以扬弃的态度,积极探索其对当前我国大学生价值观教育的有益借鉴。论文由基础理论部分和应用研究部分构成。基础理论部分在诠释当代美国大学生价值观教育相关释义的基本前提下,对当代美国大学生价值观教育的主要内容、实践路径、基本特征及发展趋势进行研究,为当代美国大学生价值观教育勾勒了一幅总体性“认知图谱”。美国在长期的历史变迁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个人主义、自由、平等、民主和法治”为主的核心价值观作为当代美国大学生价值观教育的主要内容,为把这些价值观成功植入大学生的头脑并转化为实际行动,美国高校主要诉诸于行政管理、教学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课堂和社会实践五种可行的实践路径。在此基础上,论文宏观抽象地概括了当代美国大学生价值观教育的主要特征,即教学引导与行政管理的有机统一、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的有机统一、直接课程和间接课程的有机统一、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的有机统一、注入教学与启发教学的有机统一。进而依托现有研究成果和当前状况对当代美国大学生价值观教育的未来发展趋势做出客观、理性的判断和预测,即价值观教育的教育政策趋向加强化、价值观教育的教师品性趋向标准化、价值观教育的教育学科趋向全科化、价值观教育的社会实践趋向国际化。应用研究部分首先采用辩证法提出当代美国大学生价值观教育的三个批判点,即价值观教育活动难以获得社会认同、价值观教育内容难以满足现实需求、价值观教育路径难以保证教育效果。进而始终秉持扬弃的态度,提出其对新时代我国大学生价值观教育的六点经验启示,即完善高校价值观教育的教育政策、制定高校价值观教育的整体规划、加强高校价值观教育的行政管理、完善高校价值观教育的课程建设、加强高校价值观教育的师德建设、注重高校价值观教育的隐性维度。
纪超凡[8](2020)在《马克思人学思想及其对青年生命价值教育的启迪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马克思一生的思想活动,都紧紧围绕着人的解放展开,马克思所关注的人,是世界历史中的人,是自然关系中的人,是具体的现实社会关系的人,是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主体的人,是资本主义大工业条件下社会底层的人,是代表着人的解放的主体力量的人,是推动历史前进的人。马克思主义的本质是人的解放学说,马克思的理论是直接指向无产阶级乃至全人类解放的。人的解放在马克思的视野里,有在性质上相同的三大双重任务:第一大双重任务是全人类的解放,即通过受剥削压迫工人阶级把受资本关系掌控的整个人类从私有制下解放出来而最终实现全人类的解放;第二大双重任务是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身,即使人从自然界和社会获得双重解放;第三大双重任务是使人真正成为感性意识的对象和使作为人的人的需要成为需要,即人的感性解放和人的物质生活保障方式的解放。马克思人学思想经历了从创立到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也是马克思思想的转型过程,是马克思唯物主义历史观形成过程。马克思的人学思想的最显着特征是历史性、实践性、现实批判性、革命性。马克思经典文本中关于人的存在与人的本质,人的需要与人的价值,人的权利与人的自由,人的发展与人的解放等构成马克思的人学思想的基本内容。其具体内容如下:人的存在是有着自然、社会和精神三维属性的整体的生命存在,人的存在有“自在自发”、“自主自为”和“自由自觉”三种存在样态;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从发展的角度看,人的本质是在社会关系中进行满足需要的创造性劳动;人的需要依据人的存在属性有着自然需要、社会需要和精神需要三个维度;人的价值是人是否满足人的需要的关系表达,人的价值有“质”性的内在价值和“量”化的外在价值之分;人的权利是社会承认并保障个体获得生存和发展所需的社会条件和行为能力,人的权利与义务应该是对等的;人的自由是有界限的,人的自由状态有三个发展阶段,分别是依赖人的不自由、依赖物的不自由和独立的自由;人的发展有个人发展和共同体发展两个维度,个人发展的目标是实现自由全面的发展,共同体的发展目标是自由人的联合体;人的解放是有历史步骤的,任何解放都是将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身,无产者的解放需要用哲学武装头脑,在实践中追求自身的解放。马克思人学意义上的生命观是对人的生命及其生命活动的最根本、最一般的认识,是关于人的生命本质、生命过程、生命意义、生命归宿及其关系的具象表达。根据马克思的经典文献,从马克思的人学思想中可以抽绎出马克思的生命观的基本内容:生命的本质是有意识的生命存在,生命的特点是能动受动统一,生命存在的基础是物质保障,生命存在的要求是人与自然和谐,生命存在的条件是权利,生命的规定是尊重。马克思人学下的生命观彰显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强调了人的生命价值,认为人的社会就是人本身,重视实践与生命的运动关系,诉求于人的生命质量的保障。青年有着巨大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如何运用这些力量需要生命教育尤其是生命价值教育的引导。我国当代青年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国梦追逐的伟大事业,显示了昂扬的精神风貌和蓬勃生机,在各种工作岗位和各类学校都可以看到青年一代开拓奋斗、勤奋学习的身影。但不可否认,当下我国部分青年生命存在样态问题较多,个别青年对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的生命的敬畏和呵护意识较弱。由于经济大潮和各种错误思潮的冲击,一些青年人不可避免地受到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消费主义、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工具理性等思想的影响,针对性的青年生命理论教育式微、实践教育势弱。面对这一问题,马克思人学中的生命观可以为青年生命价值教育提供重要的理论启迪和实践启示。生命教育是生命本质教育、生命原理教育、生命健康教育、生命安全教育、生命观念教育、生命价值教育等的总和。对青年大学生来说当前最重要的任务是关涉生命价值的教育,目的是使正在成长中的青年一代树立正确的生命价值观,在珍爱生命的前提下自觉投身于中国梦的实现以成就生命。生命价值教育应该成为社会主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
张岱[9](2019)在《符号空间与灵魂治理:《神曲》的想象帝国功能模式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作为世界文学史上的经典,但丁及《神曲》是国际学术界的中心论题之一,历经七百余年的国外但学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而中国学界的《神曲》研究起步较晚、研究水平与国际学界相比有较大差距,亟待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本文运用符号学、福柯治理-权力理论等跨学科的现代理论批评方法来重新观照《神曲》,论证该诗是一个基于符号空间建构对人实现灵魂治理的整体意义系统,具有综合性、开创性和建构性的特征。通过深入《神曲》文本构造的内部,从功能实现的角度发掘其符号空间的意指关系与灵魂治理的运行模式,进而达到对这部古老的诗歌经典文学价值、思想价值和当代价值的再认识,也由此检验以上相关现代批评方法的适用性和理论弹性。除绪论和结语外,本论文的正文部分由五个章节内容组成:第一章是针对《神曲》文本中符号空间与灵魂治理的总论。《神曲》植根于具有高度符号学性的中世纪文化语境,通过隐喻和象征机制完成了文本的符号化,建构起一个以知觉空间为基本规定的符号意指系统。但丁在《神曲》中大量地使用西方传统中的“牧羊人”隐喻,反映出对福柯所述中世纪基督教牧领制度和牧领话语的反引导,也传达了一种代替教会组织实现对人的灵魂治理、引导人走出迷途的诗人牧领意识。为了取得牧领的合法性,但丁式的灵魂治理是一种“代上帝言说”的修辞,兼具神圣性的色彩和功能化的内核,它以一种突出引导功能的“类属-贬扬”机制贯穿于地狱、炼狱、天国三者构成的对称性符号空间,建立起一套动态、自洽的灵魂治理体系。第二章具体分析了《神曲》“地狱”符号空间的基本特征与治理模式。地狱作为一个呈下降趋势的大漏斗形深渊,其昏黑压抑的地理环境的符号投射意义是彻底地镇压和永恒地惩罚。地狱空间的分布与罪恶的等级呈现出高度秩序化的同构关系,反映了但丁对罪恶的起源、发展与后果这一人类统一问题的深度思考,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古代文明和基督教文化中关于罪恶问题未阐明的空白之处。在作为“惩罚之城”的地狱符号空间中,但丁化身为一个诗人“立法者”,描绘了一套囊括犯人自述、定罪、量刑和区别化惩罚的法律体系,建构了一种对灵魂进行治理的律法模式。这种模式的功能意义在于,以对地狱犯罪者终极严厉惩罚的表演式展示,实现对世人的劝诫和规训。第三章分析了《神曲》“炼狱”符号空间的基本特征和治理模式。关于炼狱的具体化描绘是《神曲》中一个超越文化传统的独创。朝圣者但丁螺旋上升的前进及时间结构的诞生都指示出炼狱是一个暂时“涤罪之所”的符号空间。炼狱中符号的组织秩序是人的灵魂“净化”过程,但丁在其中建构了一种拯救的灵魂治理模式,即人通过忏悔、代祷、受罚、缴纳赎罪金等方法完成涤罪就可以进入天国。拯救的治理模式包含着但丁对人与人之间团结协作、人与神之间亲密互信的乐观设想,这也是《神曲》能够成其为“喜剧”的内在要求。而设置拯救的功能性意义在于,以犯小罪者可弥补、能得救的实例和一些对应性美德的展示,实现对《神曲》中的人物和《神曲》阅读者的双重规训。第四章分析了《神曲》“天国”符号空间的基本特征和治理模式。与地狱、炼狱中空间构造方式不同,在天国中但丁用一种神秘的解释结构刻意消解了托勒密的天体运行体系的实体空间感,旋转的十重天所形成的同心球体是中世纪文化中的完美图形,意在指涉天国作为“幸福之境”的空间意义。《神曲》中的天国是基督教天国想象和新柏拉图主义宇宙异象的合成体,而贯穿其中的是一套真理的治理模式。在这种治理模式中,但丁设计了诸天体中关于“自由意志”“世俗国家”“正义”等伦理、神学重大问题的真理讲述结构,描绘了居于天国的灵魂和天使的生平事迹和幸福程度,构成了一种对世人正面说教式的规训。而以上帝之恩典对人类收获彼岸幸福的假设,为解决现代人的信仰危机问题提供了启示。第五章中分析了《神曲》“地狱-炼狱-天国”组成的“三重王国”符号空间的基本特征和治理模式。《神曲》中以迷失者但丁的“朝圣之旅”将地狱、炼狱天国串联成《神曲》全篇中整体的符号空间,诗人在建构这一符号空间时使用了一种建筑式的造型艺术手法,突出了诗歌的视觉性和结构感。而他在三重宇宙中的历程构成了一条“地狱中下降-炼狱中上升-天国中旋转”的运动轨迹,这种轨迹的符号意义是人的灵魂在“堕落-净化-皈依”三重境界中的不断升阶。在《神曲》中,但丁以强力诗人的雄心把自己设想为上帝般的存在。因为只有凭借在诗学意义上获得的绝对自由,他才能尽情地展现自主性和个人性,并在一个如此庞大、繁复的符号世界里实现对人的灵魂治理。
赵文慧[10](2019)在《青年电视公开课《开讲啦》影响下的大学生价值观教育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电视媒介在大学生成长过程中,尤其对其价值观具有重要的传播影响力。新世纪以来,我国电视节目发展迅速,呈现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态势,但仍存在泛娱乐化的趋势,部分电视节目所传递出的错误价值导向对大学生价值观具有消极影响。青年电视公开课《开讲啦》邀请来自军政科教文体商艺的各界精英代表,在节目分享、互动过程中引导大学生思考、探寻人生的意义和生命的价值,给予大学生人生的指引、心灵的滋养和价值观的引导,对大学生价值观产生多方面的积极影响,同时对电视节目如何发挥社会教育功能、承担道德责任以及媒体教育如何与大学生价值观教育相结合进行有益探索。本文通过问卷调查数据和访谈结果探析《开讲啦》节目对于大学生价值观的影响,并对《开讲啦》节目影响下的大学生价值观教育提出建构策略。调查结果显示,《开讲啦》节目受到大学生群体的广泛关注,对大学生价值观产生着重要影响,并受到大学生群体的喜爱与好评。结合《开讲啦》节目案例分析对大学生价值观的影响,得出以下结论:《开讲啦》节目通过优秀榜样对大学生进行价值引领,激发其科学热情,引导其正确认识科学价值;通过多样艺术形式传播文化价值,提升其文化感受力与鉴赏力,引导其正确对待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通过爱国精神传达、爱国信念坚守,从而激发大学生爱国情感,帮助大学生树立爱国理想,激励大学生践行爱国行为;通过人生意义发问与启迪,引导大学生思考人生价值、正视人生苦难、实现“有意义的存在”;通过道德模范的引领,引导大学生省察自身道德认识、激发道德情感、提升道德觉悟、升华道德境界;通过生命履历讲述,引领大学生敬畏生命存在、探询生命意义、实现生命价值。基于《开讲啦》节目对大学生价值观的影响,本文以高校、教师、家长、媒体、社会等主体为建构对象,提出该节目影响下的大学生价值观教育建构策略:在科学价值观方面,应激发大学生求知探索热情,引导其追求“理智的愉悦”;在文化价值观方面,应为大学生甄选优质多元文化,引领文化尚美境界;在爱国价值观方面,应优化价值教育载体,发挥自我教育效力;在人生价值观方面,应引导大学生关注人生意义,多方筑力达成美好人生;在道德价值观方面,应帮助大学生升华道德境界,彰显道德榜样引领作用;在生命价值观方面,应指引大学生创生价值生命,以生成性激励自我超越。电视公开课《开讲啦》以主流价值观向青年传递“思想好声音”,弘扬时代主旋律,对青年发展与社会进步都具有积极意义。论文深入解读《开讲啦》节目对大学生价值观的影响,有助于电视媒介更好的发挥其社会教育功能,与学校、家庭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为大学生价值观教育提供正确的价值引导、良好的多维环境、优质的教育资源,促进大学生价值观的健康发展。
二、用哲学观点分析女性犯罪的心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用哲学观点分析女性犯罪的心理(论文提纲范文)
(1)向死而生 ——安塞姆·基弗艺术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画语 |
第二节 画语转向 |
第三节 没落与升起——新表现主义艺术 |
第四节 安塞姆·基弗画语之维 |
第五节 国内外研究历史和现状 |
第六节 本课题的意义 |
第七节 研究思路 |
第一章 安塞姆·基弗艺术的思想 |
第一节 与生俱来的日耳曼人气质 |
第二节 儿童期审美意识的形成 |
第三节 来自教育的影响 |
第四节 基弗艺术中的思想来源 |
小结 |
第二章 安塞姆·基弗的造型观 |
第一节 安塞姆·基弗艺术中的空间观 |
第二节 安塞姆·基弗艺术中的时间观 |
第三节 安塞姆·基弗的能量观——无界转换 |
小结 |
第三章 安塞姆·基弗的画语特征 |
第一节 创作指向——记忆 |
第二节 风格迷宫 |
第三节 忧郁辩证法 |
第四节 画语修辞 |
第五节 物性拓展 |
第六节 动态画语 |
小结——无界创造 |
第四章 安塞姆·基弗艺术中的图像系统 |
第一节 德国历史图像 |
第二节 文化图像 |
第三节 人物形象 |
第四节 自然物像 |
小结 |
附录:关于女性形象 |
第五章 循环的整体——安塞姆·基弗的工作室 |
第一节 工作室——庇护所和实验对象 |
第二节 工作室——艺术家的自画像 |
第三节 工作室——动态的容器 |
第四节 布岑——艺术源起 |
第五节 巴尔雅克·第二次生命 |
第六节 克洛伊西——开放的整体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术成果统计-作品、论文及专着发表 |
学术成果统计-展览及获奖 |
(2)现代性视角下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非正式科学教育相关研究 |
(二)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研究概况 |
(三)现代性相关研究 |
(四)文献述评 |
三、研究设计 |
(一)现代性与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关系 |
(二)理论基础 |
(三)具体方法 |
(四)研究思路 |
(五)研究内容 |
四、核心概念 |
(一)现代性 |
(二)非正式科学教育 |
第一章 “侍奉上帝”与宗教信徒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前殖民时期的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前殖民阶段的美国社会发展样态 |
(二)前殖民阶段的非正式科学教育概况 |
二、“侍奉上帝”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清教政治模式在殖民地初步践行 |
(二)殖民地经济贸易水平逐渐增强 |
(三)欧洲文化教育传统在北美的沿袭 |
(四)宗教性教育政策法规的颁布实施 |
三、“侍奉上帝”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教义问答”模式中的家庭教育 |
(二)“社区布道”中的科学知识推广 |
(三)本杰明·富兰克林等人的科学实践 |
(四)“报刊出版”中的科学知识扩散 |
四、“侍奉上帝”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为开拓“新耶路撒冷”而教 |
(二)教育类型与方式分散多样 |
(三)以立法巩固教育的宗教性 |
(四)教育的实用性倾向日渐凸显 |
五、“侍奉上帝”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宗教神性对自然人性的无情宰治 |
(二)“杂乱拼凑”的教育师资队伍 |
(三)“潜匿于神学体系中的科学知识” |
(四)非正式科学教育层级化明显 |
第二章 “科学立国”与“国家公民”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科学立国”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新生国家为自由民主而战 |
(二)“旧科学”的落寞与“新科学”的荣盛 |
(三)“大觉醒运动”与西进运动的发展 |
(四)以立法形式巩固民主政治观的实践 |
二、“科学立国”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培育民族情感”的场馆科学实践 |
(二)“宣扬理性”的公共讲座与科学博览会 |
(三)“知识福音”与教会性科学知识推广 |
(四)政治主导的科学知识推广实践 |
(五)职业科学人的热情参与 |
(六)“公民社会塑造”与科学新闻出版 |
三、“科学立国”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科学立国”成为核心价值诉求 |
(二)“宗教性的消退”与“世俗化的觉醒” |
(三)非正式科学教育具有国家化倾向 |
(四)注重借鉴西欧教育的优质经验 |
四、“科学立国”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立国之师”的质量参差不齐 |
(二)“科学立国”存在严重的路径依赖 |
(三)“科学立国”的实利主义倾向显现 |
(四)“国家公民培育”面临“肤色歧视” |
第三章 “技术时代”与“科技理性人”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技术时代”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内战对美国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助推 |
(二)“手工训练运动”的兴起与发展 |
(三)进步主义运动与进步教育实践 |
二、“技术时代”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教会推行的“科学肖陶扩之旅” |
(二)“政府推动”的技术知识推广 |
(三)“报刊科学”中的科技知识传递 |
(四)科学场馆的科学知识宣传 |
(五)技术行会的产业技能培训 |
(六)“新闻媒体人”的科技资讯传播 |
三、“技术时代”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以培育具有技术理性的产业人为目标 |
(二)教育内容更注重生产实用性 |
(三)非正式科学教育遵循“新闻模式” |
(四)“新闻人的出场”与“科学人的隐退” |
四、“技术时代”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唯技术理性的价值取向盛行 |
(二)科学新闻的“碎片化”与“主观化” |
(三)伪科学与迷信冲击下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四)非正式科学教育出现衰退迹象 |
第四章 “科学危机”与“批判理性人”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科学危机”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科学危机”激化了美国社会发展矛盾 |
(二)“莫斯科的威胁”与“华盛顿的警觉” |
(三)公众“科学万能论”价值观的消解 |
(四)“经济起落”与非正式科学教育的“颠簸” |
二、“科学危机”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新闻科学”的“荧幕化”与内容“专精化” |
(二)增强公众科学鉴别力的“电视科学” |
(三)创设“科学原生态”的场馆科学模式 |
(四)“共筑科学理解力”的“科学共同体” |
(五)“从做中学”的社区化科学教育 |
三、“科学危机”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理解科学”的政治取向较为明显 |
(二)理性批判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三)“现代公众”概念的逐渐清晰化 |
(四)科学与消费的联姻:“科学广告”盛行 |
四、“科学危机”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消费文化对公众理智精神的侵蚀 |
(二)科学在公众视野中的形象滑落 |
(三)迷信和虚假内容仍然充斥其中 |
(四)公众定位从“知识缺失”转向“理解缺失” |
第五章 “交往社会”与“实践理性人”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交往社会”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科学哲学的“生活实践转向” |
(二)知识生产模式的后现代转型 |
(三)社会转型对非正式科学教育提出新要求 |
(四)美国社会持续关注科学教育事业 |
二、“交往社会”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为公众参与科研创设“公共科学领域” |
(二)鼓励实践探索的科学场馆活动 |
(三)推行交互对话的科学传播模式 |
(四)“活动式”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开展 |
(五)“专业化”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 |
三、“交往社会”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强调公众参与科学的机会平等 |
(二)注重科学参与的交互性对话 |
(三)凸显公众参与科学的情境化 |
(四)关切非正式科学教育的成效测评 |
四、“交往社会”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公众参与”面临过度商业化的侵蚀 |
(二)科学人与公众的科学理解错位 |
(三)非正式科学教育缺乏自我批判反思 |
(四)公众参与科学的活力受限 |
第六章 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审思:历程审视、影响因素、经验与反思 |
一、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历程审视 |
(一)目标追求:从外在的目的转向本体的目的 |
(二)教育内容:从有序的科学转向跨界的科学 |
(三)实践模式:从单向的灌输转向双向的交互 |
(四)“自我批判”:从依附性发展转向批判性发展 |
二、影响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因素分析 |
(一)美国文化传统对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影响 |
(二)资本主义精神对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影响 |
(三)分权自治政治对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影响 |
(四)科学自身发展对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影响 |
三、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良性发展的实践经验 |
(一)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目标和内容清晰 |
(二)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实施模式多元化 |
(三)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社会支持力度高 |
(四)非正式科学教育更强调成效评价 |
四、美国经验对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启示与反思 |
(一)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现实困境 |
(二)美国经验对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启示 |
(三)理性反思美国经验的本土化转译 |
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改革年表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 |
(3)渔业伦理视角下的现代渔业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方法及内容框架 |
第二章 渔业伦理的理论建构 |
2.1 渔业伦理的立论基础 |
2.1.1 逻辑起点 |
2.1.2 资源养护 |
2.1.3 可持续利用 |
2.2 渔业伦理的概念、地位和原则 |
2.2.1 概念溯源及研判 |
2.2.2 学科关联 |
2.2.3 相关原则 |
2.3 基本分类 |
2.3.1 渔业生态伦理 |
2.3.2 渔业社会伦理 |
2.3.3 渔业产业伦理 |
2.3.4 渔业科技伦理 |
第三章 基于伦理的渔业治理范式分析 |
3.1 渔业治理的元层次 |
3.1.1 合法性与正当性 |
3.1.2 渔业元治理 |
3.2 符合伦理的现代渔业治理理论 |
3.2.1 基于“生态整体主义”的治理理论 |
3.2.2 基于“价值平衡原则”的治理理论 |
3.3 渔业伦理分析和评估 |
3.3.1 伦理分析矩阵 |
3.3.2 伦理评估工具 |
第四章 现代渔业治理的伦理进程 |
4.1 可持续渔业中的维度指向 |
4.1.1 时间维度 |
4.1.2 空间维度 |
4.1.3 人际维度 |
4.2 渔业治理之伦理难题 |
4.2.1 人与人的博弈 |
4.2.2 人与鱼的博弈 |
4.2.3 知与行的脱节 |
4.3 渔业治理之伦理突围 |
4.3.1 制定渔业伦理目标 |
4.3.2 开展渔业伦理决策 |
第五章 中国渔业治理的伦理议题 |
5.1 中国渔业道德基础与现代问题 |
5.1.1 中国传统智慧中的渔业伦理元素 |
5.1.2 中国现代渔业问题的伦理之维 |
5.2 中国现代渔业治理的绿色转型 |
5.2.1 发展阶段与模式进化 |
5.2.2 基于伦理的转型实践 |
5.2.3 未来发展的伦理展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缩略语 |
博士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4)身份犯共犯问题研究 ——兼论刑法理论的视域和论域(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本文的问题意识 |
二、本文的研究方式 |
三、本文的结构 |
第一章 身份犯共犯问题相关理论概述 |
一、德日相关理论沿革及其背景 |
(一)德国相关理论概述 |
(二)日本相关理论概述 |
(三)德日理论发微 |
二、我国身份犯共犯问题社会观念源流 |
(一)我国古代相关理念 |
(二)苏俄刑法相关理念 |
三、我国相关理论 |
(一)将身份犯共犯问题视为从属关系问题加以理解的观点 |
(二)将身份犯共犯问题视为刑罚问题加以理解的观点 |
(三)将身份犯共犯问题视为义务问题加以理解的观点 |
四、小结 |
第二章 身份犯共犯问题研究的范式转变 |
一、我国身份犯共犯问题的说服困境:观点冗余、共识阙如 |
(一)观点冗余、共识阙如的形成原因 |
(二)具体争议的表现形式 |
二、身份犯共犯问题的视域和论域 |
(一)视域 |
(二)论域 |
三、身份犯共犯问题的应然面向 |
(一)从“泥沙俱下”到区块化论证 |
(二)从“以xx立场”到前提批判 |
(三)从“显然不合理”到外部因素论证 |
(四)从“辞海:……”到语言逻辑结构分析 |
四、小结 |
第三章 身份犯共犯问题的前提性理念——刑法哲学的考察 |
一、共动现象还是共同犯罪? |
二、本体论问题:对存在与规范的理解 |
(一)实体本体论的自然法 |
(二)实证主义 |
(三)现象学与目的主义刑法学 |
(四)“人的本质”与“事物本质” |
三、刑法哲学的转向 |
(一)笛卡尔与斯宾诺莎之间的回廊 |
(二)存在论与规范论的几种对立统一 |
(三)时代精神与刑法哲学 |
四、身份犯共犯问题前提性理念的典型论域 |
(一)共犯处罚依据 |
(二)身份的理解路径 |
五、小结 |
第四章 身份犯共犯问题的外部因素——目的理性的分析 |
一、“显然不合理”的一个原因:公民联合体和事业联合体的割裂 |
二、现代政治、社会理念的组成部分 |
(一)范式转变:现代性的介入 |
(二)共同体的底色: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间 |
(三)正义问题:从古典到现代 |
(四)马克思主义与西方马克思主义 |
三、刑法外部因素的实然影响与应然理解 |
(一)比较法的外部因素解读 |
(二)定型与惩罚的意义:后现代的解读 |
(三)罪名的不同政治社会意义 |
四、小结 |
第五章 身份犯共犯问题的犯罪论面向 |
一、犯罪论的视域和论域 |
(一)犯罪论的问题意识 |
(二)犯罪论的应然来源 |
(三)犯罪论的言说语境 |
二、身份犯共犯中的行为规范与裁判规范 |
(一)身份犯的规范本质 |
(二)共同犯罪的规范本质 |
三、身份犯共犯中的正犯性 |
(一)犯罪事实支配范畴 |
(二)义务犯范畴 |
四、分则的路径分流 |
(一)亲手犯与间接正犯 |
(二)现实支配上的可能性与规范评价上的必要性 |
(三)身份犯相关罪名的分流及特殊参与形态的处理 |
五、小结 |
第六章 身份犯共犯问题的刑罚论面向 |
一、刑罚论的视域和论域 |
(一)刑罚论的问题意识 |
(二)刑罚论的应然来源 |
(三)刑罚论的言说语境 |
二、罪刑均衡问题——关于刑罚合理性的论证 |
(一)罪质消融现象的刑罚论解读:以盗窃罪与贪污罪为切入点 |
(二)在人格体、公民与主体之间:不同视域内的罪刑均衡 |
三、主犯与从犯 |
(一)正犯/共犯与主犯/从犯的关系 |
(二)主犯与从犯的区分 |
四、完全针对行为人的规定 |
五、小结 |
余论:刑法理论的视域和论域 |
参考文献 |
后记 |
(5)受暴女性的司法困境探析 ——女性主义视角下的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二、选题的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论文的基本框架 |
第一章 受暴女性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所面临的司法困境 |
第一节 我国当前涉家暴离婚案件的司法现状 |
一、审判程序相关情况 |
二、当事人及审判结果相关情况 |
第二节 家庭暴力认定难问题 |
一、家暴行为界定难 |
二、家暴事实举证难 |
三、家庭暴力认定难的个案呈现 |
第三节 离婚诉求实现难问题 |
一、家庭暴力与感情破裂的关联性认定 |
二、基于结果考量的家庭暴力淡化处理 |
第四节 权益保障难问题 |
一、受暴女性的人身安全保障现状 |
二、受暴女性的经济救济现状 |
第二章 女性主义理论与方法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的独特价值 |
第一节 传统社会科学研究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相关问题的解释限度 |
一、社会学研究对家庭暴力概念的解释限度 |
二、传统法学研究对受暴女性经验的考察限度 |
第二节 女性主义为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提供的方法论支持 |
一、女性主义方法对分析涉家暴离婚案件的特殊意义 |
二、女性主义法学方法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的具体方法论支持 |
第三节 女性主义为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提供的理论支持 |
一、女性主义法学研究兴起概况 |
二、以平等为主题的女性主义法学提供的理论支持 |
三、以差异为主题的女性主义法学提供的理论支持 |
四、以多样性为主题的女性主义法学提供的理论支持 |
第四节 女性主义法学为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提供的具体分析框架 |
一、对法律父权制基础的批判 |
二、对形式平等的关注与批判 |
三、对女性经验与价值的关注 |
第三章 家庭暴力认定难的女性主义分析 |
第一节 现行法律规范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的规制局限 |
一、现行法律法规对家庭暴力概念的具体表述 |
二、现行实体规范对家庭暴力类型多样性的表述制约 |
三、现行程序规范对家庭暴力举证特殊性的规制缺失 |
第二节 父权制形塑下法官的家庭暴力认知偏好 |
一、父权制形塑下东西方法律文化中的家庭暴力话语 |
二、权力和文化在法官的家庭暴力认知中的结构性作用 |
三、法官对家庭暴力认知偏好的表现形式 |
第三节 法官对女性作为经验主体的忽视与偏见 |
一、法官对受暴女性作为经验主体认知地位的忽视 |
二、法官对受暴女性基于“认识论不公”的偏见 |
第四节 基于公共利益考量的家庭暴力认定限制 |
一、公私分域下司法对暴力行为的干预差异 |
二、基于公共利益考量的家庭暴力认定限制 |
第四章 受暴女性离婚诉求实现难的女性主义分析 |
第一节 法官在个案决策中的立法价值选择 |
一、涉家暴离婚案件中蕴含的立法价值 |
二、法官在个案中的价值选择偏好 |
第二节 法律家长主义对受暴女性自治的干预 |
一、法律家长主义与女性自治的内在冲突 |
二、法律家长主义下的双重话语对女性自治的限制 |
第三节 以照顾者义务为主导的家庭责任歧视的限制 |
一、基于母职的照顾义务对受暴女性的限制 |
二、基于妻职的照顾义务对受暴女性的限制 |
第五章 受暴女性权益保障难的女性主义分析 |
第一节 对受暴女性选择的适应性偏好的忽视 |
一、适应性偏好概念的理论内涵 |
二、适应性偏好对法官的影响 |
第二节 法官角色的自我限制 |
一、法官角色自我限制的表现形式 |
二、法官突破角色限制的重要意义 |
第三节 法官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相关问题的视角限缩 |
一、对受暴女性基于生理产生的脆弱性的忽略 |
二、对中国语境下代际暴力与婚姻暴力关联性的忽略 |
三、对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抚养特殊性的忽略 |
第六章 受暴女性权益保障的制度与实践 |
第一节 以家庭正义理论为指导的制度建设 |
一、家庭正义的理论内涵与时代精神 |
二、以完善婚姻家庭制度为基本框架 |
三、以丰富涉家暴案件专门规范为内容补充 |
第二节 以保障女性人权为目标的司法实践 |
一、强化法官反家暴知识培训力度 |
二、注重女性主义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
三、提升法官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 |
第三节 以消除家庭暴力为宗旨的部门联动 |
一、公安机关强化好家庭暴力警情的规范处置 |
二、检察机关发挥好依法公诉及法律监督职能 |
三、相关部门及组织完善好反家暴联动机制运行工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6)女性犯罪者家庭抗逆力研究 ——以J省N监狱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架构 |
1.3.1 本研究探讨的主要问题 |
1.3.2 质性研究架构 |
1.3.3 研究设计 |
1.4 本文的研究对象、创新点与难点 |
1.4.1 选择研究对象分类 |
1.4.2 创新点 |
1.4.3 研究难点 |
第2章 文献述评与理论基础 |
2.1 家庭抗逆力理论的相关研究梳理 |
2.1.1 家庭抗逆力的概念和具体内涵 |
2.1.2 家庭抗逆力的影响因素研究 |
2.1.3 家庭抗逆力的模式 |
2.1.4 家庭抗逆力与家庭功能的联系 |
2.2 女性犯罪者家庭影响因素分析梳理 |
2.2.1 家庭的角色情境 |
2.2.2 家庭的冲突因素 |
2.3 家庭社会适应理论发展 |
2.3.1 哲学思源 |
2.3.2 认同理论发展 |
2.4 相关概念辨析 |
2.4.1 女性犯罪者家庭 |
2.4.2 结构 |
2.4.3 社会适应 |
2.4.4 家庭抗逆力 |
2.5 女性犯罪者家庭抗逆力研究的理论维度 |
2.5.1 女性犯罪者家庭抗逆力研究的理论整合 |
2.5.2 抗逆力的社会适应理论内含 |
2.6 述评 |
第3章 女性犯罪者家庭职能缺失及其困境生成 |
3.1 普通女性在家庭中的角色功能价值考察 |
3.1.1 女性在家庭中的角色 |
3.1.2 女性影响家庭功能的形式 |
3.1.3 女性在家庭中的职能作用 |
3.2 女性罪犯者家庭职能缺失 |
3.2.1 女性罪犯者承担家庭经济功能缺失 |
3.2.2 女性罪犯导致家庭内部中的劳动功能资源缺失 |
3.2.3 女性犯罪导致亲子关系中母亲角色缺失 |
3.2.4 犯罪女性空间“不在场”导致社会交往资源缺失 |
3.3 女性罪犯者家庭困境生成因素 |
3.3.1 夫妻关系冲突导致情感关系弱化 |
3.3.2 赡养关系缺损导致传承关系断裂 |
3.3.3 邻里关系疏远导致社区交往资源缺失 |
3.4 小结 |
第4章 女性犯罪者的家庭结构与其家庭抗逆力 |
4.1 女性犯罪者家庭结构的重建 |
4.1.1 家庭结构的资源扩充与抗逆力 |
4.1.2 家庭内部组织结构的稳定与抗逆力 |
4.2 女性犯罪者家庭内部仪式的可持续性 |
4.2.1 在破裂中维持稳定 |
4.2.2 适应改变后的能力 |
4.3 女性犯罪者家庭的社会结构资源网络 |
4.3.1 现代社会中的家庭结构网络 |
4.3.2 结构失能下的家庭结构网络 |
4.3.3 亲属关系中的家庭结构网络 |
4.4 女性犯罪者家庭情感沟通分享与合作解决问题 |
4.4.1 家庭内部沟通方面的理解互动与抗逆力 |
4.4.2 家庭内部信念方面的认知理性化与抗逆力 |
4.5 小结 |
第5章 女性犯罪者家庭的社会适应与其家庭抗逆力 |
5.1 家庭为逆境重新定义和社会积极适应 |
5.1.1 保持生活统合感 |
5.1.2 正面展望积极的意义 |
5.2 家庭从时间维度克服逆境的积极认知 |
5.2.1 分享情感 |
5.2.2 爱包容差异 |
5.2.3 促进正面互动 |
5.3 家庭从空间维度培养克服逆境的积极认知 |
5.3.1 发展区域 |
5.3.2 公共空间 |
5.3.3 社会环境 |
5.4 家庭从自我角度调适逆境的积极认知 |
5.4.1 减少家庭未成年人的负面连锁反应 |
5.4.2 促进老人的家庭抗逆适应过程 |
5.4.3 健全家庭中伴侣关系的平衡作用 |
5.5 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讨论 |
6.1 结论概括 |
6.1.1 家庭抗逆力的整合性解释 |
6.1.2 家庭抗逆力整合性框架的应用 |
6.2 社会适应过程的认同性 |
6.2.1 角色认同决定社会适应程度 |
6.2.2 社会适应过程的多维度认同性 |
6.2.3 预期认同不清致社会适应不良 |
6.3 对策及建议 |
6.3.1 关注家庭生命周期中的家庭抗逆力研究 |
6.3.2 关注不同文化环境中的家庭抗逆力研究 |
6.3.3 以社区、政府抗逆力构建家庭抗逆力 |
6.3.4 促进家庭结构的优化 |
6.3.5 将家庭照顾纳入福利体系 |
6.3.6 政府提升家庭结构功能失能后的家庭发展能力 |
6.3.7 加强专业社工心理支持建设 |
6.4 研究存在的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附录四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7)当代美国大学生价值观教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 政策导向:全社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二) 学科背景: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不断深入推进 |
(三) 研究视野:价值观教育研究呈现跨国别的发展趋势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
(一) 国外研究述评 |
(二) 国内研究述评 |
(三) 现有研究的不足 |
三、研究设计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内容 |
(三) 研究方法 |
(四) 研究意义 |
(五) 创新思考 |
第一章 当代美国大学生价值观教育的相关释义 |
第一节 价值观 |
一、价值观的概念 |
二、价值观的特点 |
三、价值观的功能 |
第二节 价值观教育 |
一、价值观教育的含义 |
二、价值观教育的特点 |
三、价值观教育的作用 |
第三节 美国价值观教育 |
一、美国价值观教育的内涵 |
二、美国价值观教育的目标 |
三、美国价值观教育的历程 |
第二章 当代美国大学生价值观教育的主要内容 |
第一节 个人主义 |
一、美国个人主义价值观的形成 |
二、美国个人主义价值观的内涵 |
三、美国个人主义价值观的表现 |
第二节 自由 |
一、美国自由价值观的形成 |
二、美国自由价值观的内涵 |
三、美国自由价值观的表现 |
第三节 平等 |
一、美国平等价值观的形成 |
二、美国平等价值观的内涵 |
三、美国平等价值观的表现 |
第四节 民主 |
一、美国民主价值观的形成 |
二、美国民主价值观的内涵 |
三、美国民主价值观的表现 |
第五节 法治 |
一、美国法治价值观的形成 |
二、美国法治价值观的内涵 |
三、美国法治价值观的表现 |
第三章 当代美国大学生价值观教育的实践路径 |
第一节 行政管理中的价值观教育 |
一、政策制度中的价值观导向 |
二、职能运作中的价值观导向 |
第二节 教学课程中的价值观教育 |
一、以不同学科知识涵养价值精神 |
二、以不同思维能力提升价值判断 |
三、以不同课程主题引领价值取向 |
第三节 教学大纲中的价值观教育 |
一、教学大纲课程目标中的价值导向 |
二、教学大纲课堂纪律中的价值导向 |
第四节 教学课堂中的价值观教育 |
一、课堂中的价值观了解与认知 |
二、课堂中的价值观判断与选择 |
三、课堂中的价值观体验与固化 |
第五节 社会实践中的价值观教育 |
一、服务学习中的价值观教育 |
二、海外学习中的价值观教育 |
三、社会实习中的价值观教育 |
第四章 当代美国大学生价值观教育的特征与趋势 |
第一节 当代美国大学生价值观教育的基本特征 |
一、教学引导与行政管理的有机统一 |
二、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的有机统一 |
三、直接课程和间接课程的有机统一 |
四、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的有机统一 |
五、注入教学与启发教学的有机统一 |
第二节 当代美国大学生价值观教育的发展趋势 |
一、价值观教育的教育政策趋向加强化 |
二、价值观教育的教师品性趋向标准化 |
三、价值观教育的教育学科趋向全科化 |
四、价值观教育的社会实践趋向国际化 |
第五章 当代美国大学生价值观教育的批判与借鉴 |
第一节 当代美国大学生价值观教育的批判反思 |
一、价值观教育活动难以获得社会认同 |
二、价值观教育内容难以满足现实需求 |
三、价值观教育路径难以保证教育效果 |
第二节 当代美国大学生价值观教育的经验借鉴 |
一、完善高校价值观教育的教育政策 |
二、制定高校价值观教育的整体规划 |
三、加强高校价值观教育的行政管理 |
四、完善高校价值观教育的课程建设 |
五、加强高校价值观教育的师德建设 |
六、注重高校价值观教育的隐性维度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研究成果 |
(8)马克思人学思想及其对青年生命价值教育的启迪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与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与述评 |
第三节 研究对象、思路与方法 |
第四节 研究重点、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马克思人学思想的思想渊源 |
第一节 古希腊自然主义的人学 |
一、人的原子本源论 |
二、哲学的人学转向 |
第二节 中世纪神秘主义的人学 |
一、人的自由意志是人获得恩典的前提 |
二、自然律是人的自由意志的神学表达 |
第三节 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本主义人学 |
一、人的第一权利是自由 |
二、人的存在源于人的思 |
三、人的自然本性规约“法” |
第四节 近代思想家的人学思想 |
一、人的最终目的是人本身 |
二、人的自由需要社会契约 |
三、人的精神的发展与辩证 |
四、人的类意识的宗教批判 |
本章小结:马克思人学思想对以往的批判与传承 |
第二章 马克思人学思想的创立 |
第一节 人学思想的初步探索——从《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思考》到《莱茵报》 |
一、人的尊严与人的创造 |
二、人的精神与人的意志 |
三、人的天性与个人自由 |
四、人的利益与人的关系 |
第二节 对人的类本质与人的异化问题的思索——从《德法年鉴》到《巴黎手稿》 |
一、发现“对象性活动”钥匙 |
二、考察人的现实生存境遇 |
三、剖析批判人的异化劳动 |
四、假设“人的解放”理论 |
五、展望“人的解放”前景 |
第三节 对人的本质的科学阐释——从《神圣家族》到《穆勒摘要》 |
一、人学思想的基础是科学的实践 |
二、人的本质要在现实关系中把握 |
三、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 |
四、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社会联系 |
五、人的权利的发展受时代的制约 |
六、人的发展需要改造外部的环境 |
本章小结:马克思人学思想的艰辛探索 |
第三章 马克思人学思想的发展 |
第一节 基于唯物史观进行的人学思考——从《德意志意识形态》到《哲学的贫困》 |
一、历史的首要前提是有生命的人的存在 |
二、人类生存的第一条件是生产物质资料 |
三、人类历史的第三种关系是生命的繁衍 |
四、人的桎梏的摆脱需要共产主义社会 |
五、唯物史观的人学对人道学派的批判 |
第二节 基于资本主义实践批判的人学思考——从《雇佣劳动与资本》到《共产党宣言》 |
一、雇佣工人被资本宰制 |
二、工人阶级的六重苦难 |
三、人的本质被机器压抑 |
四、工人阶级沦为陪葬品 |
五、无产阶级的解放途径 |
六、人学思想的系统阐发 |
第三节 人学思想在现实和历史维度的全面展开——从《资本论》到《人类学笔记》 |
一、活劳动确证人的主体价值 |
二、人的自主劳动被资本卷缩 |
三、资本的人的解放历史使命 |
四、人的自由王国的发展诉求 |
五、《资本论》中的人学旨趣 |
六、人的解放的世界历史视角 |
本章小结:马克思人学思想的历史贡献 |
第四章 马克思人学思想内容归纳 |
第一节 人的存在与人的本质 |
一、人的存在 |
二、人的本质 |
第二节 人的需要与人的价值 |
一、人的需要 |
二、人的价值 |
第三节 人的权利与人的自由 |
一、人的权利 |
二、人的自由 |
第四节 人的发展与人的解放 |
一、人的发展 |
二、人的解放 |
本章小结: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最高价值目标 |
第五章 马克思人学思想与青年生命价值教育 |
第一节 马克思人学思想中的生命观 |
一、马克思人学思想与马克思人学思想中生命观的关系 |
二、马克思人学思想中生命观的内容 |
三、马克思人学思想中生命观的特征 |
四、马克思生命观的基石是生命价值观 |
第二节 青年生命价值和青年生命价值观 |
一、生命价值与生命价值观 |
二、青年的生命价值与生命价值观 |
三、青年生命价值观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三节 马克思生命观对青年生命价值教育的指导与启迪 |
一、青年生命教育与生命价值教育 |
二、马克思生命观对青年生命价值教育的指导 |
三、马克思生命观对青年生命价值教育的启迪 |
本章小结:马克思生命观指引青年生命价值教育 |
参考文献 |
着作 |
期刊 |
学位论文 |
报纸 |
文件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9)符号空间与灵魂治理:《神曲》的想象帝国功能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意义 |
二、研究回顾与述评 |
(一)国外《神曲》研究历史与现状 |
(二)国内《神曲》研究历史与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内容 |
第一章 《神曲》的符号空间与灵魂治理总论 |
一、中世纪文化语境中的《神曲》符号空间 |
(一)中世纪文化的符号学性 |
(二)《神曲》文本的符号化机制 |
(三)《神曲》的符号空间建构 |
二、牧领话语与但丁的诗人牧领意识 |
(一)基督教牧领制度与牧领话语 |
(二)但丁对牧领话语的反引导 |
(三)但丁的“诗人牧领”意识 |
三、基于符号空间建构的《神曲》灵魂治理 |
(一)但丁式灵魂治理:神圣性与功能化 |
(二)灵魂治理结构:类属-贬扬机制 |
(三)对称性符号空间:一套活的灵魂治理体系 |
第二章 地狱的符号空间与灵魂治理模式 |
一、惩罚之城:地狱空间的符号化 |
(一)地理环境的意义投射 |
(二)空间与罪恶的同构关系 |
(三)人间的罪恶分类法 |
二、律法模式下的灵魂治理 |
(一)由罚入刑的诗意立法 |
(二)惩罚与规训的双重变奏 |
(三)以“永恒之法”治理灵魂 |
第三章 炼狱的符号空间与灵魂治理模式 |
一、涤罪之所:炼狱空间的符号化 |
(一)高山的符号指涉 |
(二)净化的秩序组织 |
(三)动态结构的诞生 |
二、拯救模式下的灵魂治理 |
(一)拯救的运行机制 |
(二)温和的规训技艺 |
(三)作为喜剧的独创 |
第四章 天国的符号空间与灵魂治理模式 |
一、幸福之境:天国空间的符号化 |
(一)同心球体的完满 |
(二)精神的和谐系统 |
(三)等级制的宇宙观 |
二、真理模式下的灵魂治理 |
(一)真理的讲述结构 |
(二)正面说教式的规训 |
(三)神圣洞见的超前性 |
第五章 三重王国的符号空间与灵魂治理模式 |
一、朝圣之旅:宇宙空间的符号化 |
(一)建筑手法的世界 |
(二)迷失得救的诗学 |
(三)运动轨迹的意蕴 |
二、“三位一体”模式下的灵魂治理 |
(一)道德-政治-神学“三位一体” |
(二)诗学意义的治理术 |
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10)青年电视公开课《开讲啦》影响下的大学生价值观教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由 |
1.电视媒介的价值导向对大学生价值观具有重要影响力 |
2.新世纪以来我国电视节目发展之泛娱乐化倾向急需改善 |
3.电视节目视阈下对大学生价值观教育的关注 |
(二)研究意义 |
1.理论意义 |
2.实践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1.研究现状 |
2.已有研究的评析 |
(四)核心概念厘定 |
1.电视公开课 |
2.大学生价值观教育 |
(五)研究思路与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六)研究重、难点及创新点 |
一、青年电视公开课《开讲啦》的意蕴 |
(一)青年电视公开课《开讲啦》节目简介 |
(二)青年电视公开课《开讲啦》发展概况 |
(三)青年电视公开课《开讲啦》嘉宾分析 |
(四)青年电视公开课《开讲啦》节目特点 |
1.受众定位实现“针对性”与“普适性”的统一 |
2.节目形式达成“获得感”与“参与度”的融合 |
3.节目内容追求“教育性”与“娱乐性”的共筑 |
二、青年电视公开课《开讲啦》对大学生价值观影响的调查设计 |
(一)调查的对象 |
(二)调查的实施 |
1.调查内容 |
2.问卷信度 |
3.问卷效度 |
4.访谈的实施与整理 |
5.统计方法 |
三、青年电视公开课《开讲啦》对大学生价值观影响的现状考察 |
(一)总体情况分析 |
(二)人口学变量在调查结果上的差异分析 |
1.性别差异分析 |
2.城乡差异分析 |
3.年级差异分析 |
四、青年电视公开课《开讲啦》对大学生价值观的积极影响 |
(一)科学价值观方面 |
1.科学知识的传播有助于激发大学生求真乐学的科学热情 |
2.科学技术的展现有助于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科学的价值 |
3.科学精神的传递有助于发挥科学家榜样的价值引领作用 |
(二)文化价值观方面 |
1.文化力量的传递有助于大学生正确认识文化的作用与价值 |
2.文化艺术形式的表达有助于提升大学生文化感受与鉴赏力 |
3.文化自信的培育引导大学生正确对待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 |
(三)爱国价值观方面 |
1.爱国精神的传达有助于激发大学生的爱国情感 |
2.爱国信念的坚守有助于树立大学生的爱国理想 |
3.爱国榜样的示范激励大学生自觉践行爱国行为 |
(四)人生价值观方面 |
1.人生故事的分享引导大学生正视人生苦难与挫折 |
2.人生态度的激励引导大学生进行价值判断与选择 |
3.人生意义的交流启迪大学生对意义与价值的思考 |
(五)道德价值观方面 |
1.道德观念的传递帮助大学生省察自身道德认识 |
2.道德模范的引领有助于激发大学生的道德情感 |
3.道德境界的升华有助于坚定大学生的道德理想 |
(六)生命价值观方面 |
1.珍视生命的态度有助于引导大学生敬畏生命存在 |
2.生命履历的讲述有助于启发大学生探询生命意义 |
3.生命限度的超越有助于引领大学生实现生命价值 |
五、青年电视公开课《开讲啦》影响下大学生价值观教育的建构 |
(一)科学价值观:发挥榜样引领,启智追求“理智的愉悦” |
(二)文化价值观:甄选优质文化,引领多元文化尚美境界 |
(三)爱国价值观:优化教育载体,发挥自我价值教育效力 |
(四)人生价值观:关注人生意义,多方筑力达成美好人生 |
(五)道德价值观:升华道德境界,彰显道德榜样引领作用 |
(六)生命价值观:创生价值生命,以生成性激励自我超越 |
参考文献 |
附录 A:《开讲啦》节目对大学生价值观的影响调查问卷 |
附录 B:《开讲啦》节目对大学生价值观影响情况访谈提纲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四、用哲学观点分析女性犯罪的心理(论文参考文献)
- [1]向死而生 ——安塞姆·基弗艺术研究[D]. 张振江. 中央美术学院, 2021(09)
- [2]现代性视角下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研究[D]. 李青. 四川师范大学, 2021(10)
- [3]渔业伦理视角下的现代渔业治理研究[D]. 何妤如. 上海海洋大学, 2021(01)
- [4]身份犯共犯问题研究 ——兼论刑法理论的视域和论域[D]. 张玮琦. 中国政法大学, 2021(08)
- [5]受暴女性的司法困境探析 ——女性主义视角下的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D]. 张琪. 吉林大学, 2020(04)
- [6]女性犯罪者家庭抗逆力研究 ——以J省N监狱为例[D]. 沈辰. 吉林大学, 2020(01)
- [7]当代美国大学生价值观教育研究[D]. 武淑梅.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0(01)
- [8]马克思人学思想及其对青年生命价值教育的启迪研究[D]. 纪超凡. 兰州大学, 2020(01)
- [9]符号空间与灵魂治理:《神曲》的想象帝国功能模式研究[D]. 张岱. 武汉大学, 2019(06)
- [10]青年电视公开课《开讲啦》影响下的大学生价值观教育研究[D]. 赵文慧. 河南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