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维护首都稳定的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马冬冬[1](2021)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治安防控中的公众参与问题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在社会综合治理方面不断努力改革,纵观我国近些年的政策方针,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拓展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和方式。我国公安机关承担着社会治安服务供给的主要职责,在党中央的文件精神指示下,公安机关在警务工作中大力发展群众路线,让人民群众更多的参与到社会治安防控建设中来,也因此公众参与在整个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民用机场作为国家经济和交通运输的重要枢纽,治安状况的好坏关乎着国家经济的正常发展,但人员身份复杂、流动性大、数量多等特点加大了民航公安对机场区域治安管理的难度。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作为我国最早投入使用的民用机场之一,发展至今拥有非常完备的民航管理体系,对于其出现的治安问题以及治安防控建设的措施对其他机场都拥有很高的参考价值。本文结合了国内外的研究成果,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梳理总结论文的理论基础,结合个案提升论文的实践价值。首先,通过大量阅读文献资料,介绍研究中涉及到的理论知识和相关概念,简单阐述国内外对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民用机场安全管理、社会治安防控建设等理论观点,夯实本研究的理论基础。其次,通过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治安现状及公众参与治安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归因,总结公安机关在加强公众参与机场治安秩序维护方面的做法。最后,基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治安形势和公众参与治安防控建设的现状,提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治安防控建设中促进公众参与的对策。
应远马[2](2020)在《圣西门主义力行者 ——拿破仑三世和19世纪中叶法国社会经济发展探究》文中认为在法国近现代史及其历史编纂学当中,始则担任第二共和国总统,继而又作为第二帝国皇帝执掌政坛20多年的路易-拿破仑·波拿巴,亦即人们更耳熟能详的拿破仑三世,由于第二帝国“以政变始,以色当终”的特殊历史等众多因素,不时成为人们抨击乃至嘲讽的对象。但毋庸讳言,正是在此人统治法国时期,尤其是近18年之久的第二帝国阶段,法国不仅获得了大革命以来鲜见的政局长久相对稳定,还出现了史上少有的经济持续扩张局面,迎来名副其实的“繁荣时代”。凡此种种,当和路易-拿破仑·波拿巴一直以充当“圣西门主义力行者”为己任密不可分。作为拿破仑一世侄子,他对“伟大伯父”的思想既有推崇、继承的一面,更有因应时势,及时扬弃,大胆创新的一面。他在对其伯父思想观念进行系统梳理、全面阐述的《拿破仑的观念》中的不少主张,清楚地昭示了这一点。进而言之,如果说拿破仑一世是“马背上的罗伯斯庇尔”,那么,其侄儿则可谓“马背上的圣西门”。后者的思想导师乃是圣西门之类的人物,而并非像其伯父那样尊奉孟德斯鸠、卢梭为思想导师。由此,在圣西门等人影响之下,路易-拿破仑·波拿巴早年即在关注波拿巴家族荣耀、法兰西国家兴衰同时,不仅极为关注“双元革命”发生后势必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还着力寻求它们的解决之策,《食糖问题剖析》、《消灭贫困》等他在上台之前出版的着述即为明证。因其独特身世素有家国情怀的路易-拿破仑·波拿巴,不仅喜欢写作,勤于思考,还引人瞩目地更有所行动。他在上台后,力求以稳定求发展,用繁荣保秩序。其间,不仅肯定大革命主要原则,赞同“人民主权”,还敢于、善于像伯父那样以人民主权化身自居,借助“公民投票”等手段去完成统治法国的大任。同时,既没有一味沉迷于政治纷争,更没有拘泥于政体形式,而是在同样信奉圣西门主义的得力助手辅助下,致力于让法国尽快具有现代国家的面貌。就此而言,不管是他作为总统在波尔多发表的重要讲话,还是在称帝后写给国务大臣富尔德的信件,无不表明其对于发展社会经济的重视程度,以及具有的国际视野和现代意识,在同期欧洲国家领导人当中位居前列。本文的核心观点是,路易-拿破仑·波拿巴是在建构圣西门倡导的“实业社会”方面不仅具有现代观念、开放意识和切实可行的举措,而且实际成效更可圈可点的“圣西门主义力行者”。法国在第二帝国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变化非但幅度大、速度快,其影响更是既深又远,不容低估。有鉴于此,本文从经济-社会史维度出发,首先通过细致考察路易-拿破仑·波拿巴显赫家世和早年经历,特别是逐一细致研读其上台前撰写的各类着述,探究其在圣西门影响下的治国理念及其思想渊源;继而力图揭示他如何深知现代社会扩展经济的必要性,以及如何通过寻求国家干预和自由主义经济之间平衡点来谋求“帝制下的繁荣”。在这一基础上,然后再从以下几大方面入手分别梳理、评判其相关举措和成效:推进工业革命在法国的完成;让第二帝国时期成为法国“农业文明的巅峰”阶段;以让法国真正进入“铁路时代”为抓手,实现法国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和巨大变革;在让法国国内市场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的同时,如何顶住压力让法国在贸易自由道路上迈出重要一步;通过将巴黎打造成“19世纪的首都”来引领法国的城市化进程等等。希冀通过上述努力,提出若干具有一定新意的观点,从而能有助于人们更加客观、全面地看待长期被“污名化”的拿破仑三世的历史作用,丰富和深化对在19世纪法国史中承上启下,其研究至今尚相对薄弱的第二帝国史相关问题,以及在当今法国政治谱系中仍占有重要地位的波拿巴主义的认识。
金辉[3](2020)在《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基于国际比较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宏观税负的高低直接关乎国计民生,影响强国富民和稳定发展,是政府、学者和公众关注的焦点。近年来,中国宏观税负高企,严重地制约了经济的增长和转型升级,不利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宏观税负畸高的主要原因:“分税制”以来,税权分配向中央集中并趋于规范,但事权划分改革止步不前,存在政府事权范围过大、政府间事权重叠严重、事权与支出责任不相适、事权划分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等问题,导致事权与支出责任不断下沉,造成了严重的财政纵向失衡,使得地方财政产生巨大缺口,于是地方政府伸出攫取之手,通过土地财政、乱收费等方式增加收入,极大地推高了宏观税负。因此,在可持续发展的视角下,将宏观税负约束至合理区间,并科学合理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是破解中国财政困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关键一环,是切实降低宏观税负、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有四个部分。首先,国际比较。在国家结构、经济水平差异的视角下,比较了美、英、俄、蒙四国的政府间事权划分模式,并将4国拓展到81个国家,归纳不同类型国家央、地间事权划分的共性和特性,提炼出若干经验启示;其次,历史、现状与比较。梳理中国央、地间财政关系的历史变迁和现实困境,讨论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现状及其国际比较,为事权划分改革指明方向;再次,理论与实证研究。一是在理论分析中,界定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利用Barro模型分析财政支出分权、财政支出结构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机制;二是在实证研究中,利用熵值法构建可持续发展指数,采用跨国数据检验财政支出分权、财政支出结构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并使用Lind-Mehlum方法估算地方财政支出比例的最优值,采用工具变量法解决变量内生性问题,为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提供参考依据;最后,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在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的视域下,结合国际经验、现实情况以及理论和实证研究的成果,从四本预算分别展开,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将部分事权让渡给市场,进而制定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重构方案。可能的创新之处:1、借鉴国际经验并基于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的视角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1)将全口径宏观税负、财政支出以及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纳入统一框架进行研究。已有文献中关于政府间事权划分的研究,往往就划分而谈划分,这会产生两个问题。一是支出责任定量划分难以深入。只能停留在事权定性划分的层面,无法深入到支出责任定量划分的层面,使得事权划分和支出责任划分处于割裂状态。二是无法切实有效地解决宏观税负畸高的问题。这是因为事权与支出责任的上划或下调,都无法改变总财政支出,进而无法降低宏观税负。因此,本文将全口径宏观税负、财政支出、事权与支出责任纳入统一框架,先参考前人测度的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宏观税负合理区间,再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将部分政府事权让渡给市场,进而划分各领域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最终降低财政支出和宏观税负至合理区间。(2)较大拓展了国际比较的视野。其一,已有文献中的国际比较研究,往往利用国际数据库的二手数据或者样本国家的政策文件,进行定性分析或者政策解读。本文则从美、英、俄、蒙四国的财政部、统计局等网站,收集详细的财政支出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其二,已有文献注重案例研究,缺乏分类比较。本文依国家结构、经济水平的差异,将目标国家分为四类,在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将样本数量扩大至81国并进行分类比较。2、结合理论与实证研究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分权的关系财政分权的已有文献,更加关注经济增长,忽略了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本文结合理论与实证,研究财政支出分权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效应。理论分析中可能的创新之处。本文利用Barro模型,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代际效用总和最大化,并纳入央、地两级财政支出,研究财政支出分权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结果显示,财政支出分权与可持续发展呈倒“U”型关系;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最优地方财政支出比例θl*=γ/(β+γ)。财政支出分权水平过高不利于发挥公共产品供给的规模效益,过低则不利于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信息优势,都将造成效率的损失,不利于可持续发展。实证研究中可能的创新之处。基于理论分析,本文首先构建了包含经济、资源环境、社会三个维度的可持续发展指数,采用跨国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得出了财政支出分权与可持续发展呈倒“U”型关系的结论;其次,通过Lind-Mehlum方法进一步检验倒“U”型关系,并据此估算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最优地方财政支出比例;最后,发现中国地方财政支出比例过高,远高于其最优值,不利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文在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时,注重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重,如在普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3、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央、地间公共卫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新冠肺炎疫情暴露了公共卫生体系的缺陷和事权划分的积弊,本文试图以此为背景开展相关研究。首先,界定事权范围。梳理已有文献、财政账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界定公共卫生事权的范围,明确相应支出内容。其次,现状分析。通过分析公共卫生领域的行政体系结构、详细数据,以及事权改革文件,探讨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现状与改革。再次,开展理论分析,并找出改革方向。归纳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路径,并基于此找出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核心要素和事权划分的重要方向。最后,提出政策建议。结合疫情防控和事权划分的国际经验与教训,从责任分配、行政体系、法制建设等方面,提出完善中央与地方公共卫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政策建议。
张梦露[4](2020)在《习近平总书记城市规划建设相关论述研究》文中认为习近平总书记以当今世界形势为基础,以人类发展为重心,从战略谋划到细节把控,他对中国发展之路的深远考虑,贯穿国内外各行业领域。他在十八、十九两次全代会报告中相继做出推进五位一体战略布局,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大方针。这一系列重要理论和论述对中国城市的飞速发展产生了颇为积极的作用。国内外政界、媒体界和学术界人士也因此爆发了对习近平思想理论研究的新风潮,就习近平所提出新理论的背景、内容、特点及其意义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索与研究。当前,国外学者针对习近平的研究集中于国际关系和政治领域,国内学者则多集中于治国理政、从严治党、脱贫解困等领域,常常忽略了在其城市规划建设相关论述指导下城市建设的伟大进步,缺乏对习近平城市规划建设论述的系统性、全面性、前瞻性的分析总结,而这正是本文的研究重点。本文按照“建设成就回顾、相关论述研究、规划建设方法论、规划建设实践分析”的技术路线,通过文献研究、综合归纳以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以习近平总书记城市规划建设的论述为研究对象,以其在视察和会议中发表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为基础,将习近平城市规划建设理念体系总结为,在辩证、系统、战略、法制、底线、精准、创新七大方法论指导下,以重视城市规划地位为出发点,生态文明建设为基础,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为重心,空间规划体系改革为创新动力的中国新时代城市规划建设理念体系。通过详细阐述习近平城市规划建设论述内容,以及从中总结出的习近平规划建设七大方法论,结合习近平的指导实践论证了其城市规划建设理念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前瞻性。特别是针对武汉疫情突发事件,专章节对习总书记城乡生态文明、科技创新等城市规划理念的科学性和前瞻性进行论述。希望通过本文研究,丰富与完善习近平城市规划建设相关论述的理论体系,总结归纳其论述的系统性、全面性、科学性,为今后城市规划建设提供更有成效的规划指导体系与全新的思维方式。
陈兰英[5](2019)在《近代中国警察教育法制研究》文中指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国家兴盛,教育先行。历史经验一再证明,一个民族的文明进步程度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教育所决定的,同时,一个民族国家的教育进步和文明又必须依赖法制和法治这一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我国,警察、警察制度以致警察教育及其法制化却是近代文明的产物。可以说,近代中国警察教育是经科学和理性启蒙的民族国家所为的有法可依、依法而行的制度实践。近代中国警察教育和近代中国法制建设是相契合的,作为一种制度性的客观事实存在,在中国教育史、中国法制史及中国警察史上,被认为是较为成功的,但其重要性往往被学界所忽视。只有保有高度的历史自觉及对现实问题的警觉,才有可能意识到研究近代中国警察教育法制的重要价值。本文的研究路径是在系统阅读、考察及整理大量近代中国警政及警察教育方面的历史档案、立法文本以及其他历史文献的基础上,选取警察教育法制问题这一专题即对近代中国警察教育法律制度做出一个历史性的研究,在时间跨度上限定在1901年~1949年这一特定历史时期。对这一历史阶段在中国发生的警察教育法律制度进行一个纵向梳理,尽可能展示近代中国警察教育法律制度的产生、变迁及制度进步的全貌,对其多样性发展要素及特点予以理性认知和历史解释。作为中国法制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代中国警察教育法制经历了一个建构式的、移植式的、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发展历程。本研究以历史描述和实证分析的方法,力图系统完整地呈现这份曾是无数先贤为之奋斗近半个世纪的辉煌事业,通过这一尘封已久的历史痕迹的再现,以管窥豹,寻历史逻辑,以史为鉴,通古明今。本文主要从近代化(现代化)范式的角度展示且阐释这一主题的。法律是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基础,警察制度及警察教育法律制度诞生于近代社会,可谓一个历史性的跃进,一个现代化的早期物种。警察制度及警察教育法律制度在近代的产生与发展,是人类社会法律演进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历史阶段,是华夏民族走出中古走向现代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近代中国警察教育法制鲜明的特点便是近代化或现代化。中国近代化或现代化是一个时代的表征,是一个在由传统封建专制社会向现代民主共和社会转变中,处于动荡中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整体性的发生根本变化和不断调适的历史过程。一般而言,政法领域的近代化或现代化的主要标志是民主化、法制化和科学化,这三大标准是因思维领域的理性化而导致的。近代社会变革是整体的、连续性的过程,处于这一社会变革中的警察教育法制是中国法制现代化典型代表。法制与近代化或现代化存有密切关系。本文对这一专题的研究是将近代警察教育的内容和历史置于法制这一概念框架内加以审视和讨论的,尤其专注于警察教育与法律的关系以及二者是如何相辅相成又是如何进步的,其中,对有关规范、组织结构、制度机制及运行实践等教育教学制度进行实证分析和系统性理论研究。通过对警察教育立法规范体系、教育组织管理制度及警察学校教育教学制度的建构,以及其教育教学宗旨的确立和课程体系的设置,等等依法而立,依法而行的法制模式的研究,进而揭示这一制度实践背后合理化运动的法律逻辑、科学逻辑和社会逻辑。无疑,近代中国警察教育及其法制化进程是近代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秩序及其不断演进变革的一个集中反映,是中国政法体制一种革命性的进步。这一始于清末终于新中国建立近半个世纪的特殊法律制度现象,不仅扮演了拉下中国长期置于封建统治历史帷幕的重要力量,也成为揭开了近代中国走向法制以至法治历史篇章的重要一页,更是成为现当代中国警察教育法制建设的不可轻视的历史基石。
周强[6](2019)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下的央地财政关系》文中研究指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个宏大的命题,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法治等各个方面。国家治理现代化又是一个全新的命题,它将时代发展对党的执政能力、对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凝练到一个规范的体系中。治理现代化有两层含义:一是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二是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治理现代化又有三个内在要求:一是政策科学化,二是政策民主化,三是执政法治化。治理现代化最终将体现为“人”的现代化。本文探讨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下央地财政关系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财税制度是国家政权基石。十八届三中全会把财税体制改革放在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位置。央地财政关系是财政制度的核心,它同国家结构密不可分,单一制国家和复合制国家对应不同的央地财政关系,财政权力的集中程度各有不同,各有优劣。当今世界的趋势是不同国家结构下的央地财政关系有趋同的倾向,即原先财政集权的国家逐渐分权,原先分权的财政联邦制国家的中央政府财权有扩大趋势。在我国,对于“集权与分权”的思考长期存在着模糊而二元对立的思考。本文在分析“集权-分权”背后原因的基础上提出适度分权的思路。20世纪70年代,由蒂伯特、马斯格雷夫、布坎南等学者开创形成了经典的财政联邦主义理论。随着公共选择理论兴起,在结合了经济全球化和大批发展中国家及转型国家实践的基础上,形成了新一代财政联邦主义理论。其中包括用来描述解释中国经验的多种“中国式财政联邦主义”。本文认为中国式联邦主义有其合理性,但也有部分特性只具有过渡期特征。本文梳理了中国从古至今的央地财政关系,认为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先秦分封建土的契约领主制(准财政邦联制),二是秦至晚清的中央集权-郡县制,三是从民国开始形成的现代国家财政制度。在中国历史的大部分阶段,存在“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央地财政关系困局。本文论述了分析央地财政关系所需要的基础理论,如国家结构理论、财政联邦制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及转移支付效应理论等。借用这些理论,本文全面分析了我国当代央地财政关系的现状。包括有中国特色的财政联邦制、我国现行的财政分权体系、分税制和转移支付制度。分析了央地财政关系中尚存在的问题,包括财权事权界定不清、财政自主权的二元结构、分税制及转移支付制度的不足。第四章重点讨论了财政集权与分权背后的考量因素,用人民的福利最大化为目标函数可有效界定最优的“集权-分权”程度与范围,进而避免“治乱循环”的窠臼。在已有理论基础上提出了包含人事任命权重的财政分权指标,再运用现有最优财政分权度方法,可以更接近对全社会发展最有利的财政分权程度。对于中央政府提出的“分档分类分区域”确定中央分担比例的事权财权划分方案,本文提出了按“人均实际获得公共服务”为指标,按国家基准进行与各省逐个确定中央分担比例的改进方案。本文对现有分税制的负面效应进行了总结,并且对宏观税负进行了测量,对国际上提出的税收痛苦指数进行了修正。用OLS面板回归模型,对我国过去20年中央-省级转移支付制度的实际效应进行测算。主要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中央对省一级转移支付对当地经济增长的影响;二是中央对省一级转移支付对当地人均收入的影响。实证分析表明,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对各省经济增长效应不显着,对人均收入提高效果显着,对不发达地区人均所得提高的效应要大于对发达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对人均所得的提高效应比基础设施建设更加明显。此结果也为精准扶贫提供了佐证和思路。第五章选取了七个国家分析其央地财政关系,其中涵盖了发达国家(英、美、德、法、日)、发展中国家(俄罗斯、印度)、东方儒家文化国家(日本)、转型国家(俄罗斯)、人口大国(印度)等。在五个发达国家中,各自因历史文化传统不同,央地财政关系又各有侧重。英国有着悠久的地方分权历史,美国有标准的现代财政联邦主义,法国是发达国家中单一制国家的代表,德国因其历史原因,呈现一种高度合作的财政联邦制,日本在高度财政集权的框架下实践着清晰的央地财政分权。这些国际经验表明,央地财政关系并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一套方案,而必须是结合本国政治传统和历史文化因地制宜的设计。第六章对我国的央地财政关系改革提出了对策建议。
张权[7](2019)在《纳民轨物:治理术视角下的民国道路交通建设(1912-1937)》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研究试图从福柯提出的治理术的角度分析现代中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政治意义。不同于通常选取近代铁路为研究对象,本文重点讨论20世纪初期新式道路交通建设的理念与实践。该时期的筑路动机联结了传统的典范与现代的需求,筑路规模自通商巨埠兴起后逐渐在全国范围普及。作为一种布局灵活的交通基础设施,道路同城市规划、领土整合与民众日常生活的规范关系密切。筑路的主题可以视为分析华界与租界、国家和社会、中央和地方之间互动的缩影,这使得道路与政治的关系研究更适合采用治理术的思维方式。本文指出,道路交通建设在“装置”的意义上与近代中国治理的目标与特征相契合。从“交通救国论”的剖析可见,交通的概念同时兼有“位移—运动”与“联结—关系”这两种属性,二者通过“血脉”与“经络”两种有机体论的比喻把治病与治国联系起来,呼应了近代以来救亡图存思潮对“使动”与“促群”两大治理目标的追求。而作为筑路理念的发起者与筑路实践的推动者,中华全国道路建设协会的组织运作,既反映了道路建设问题介于本土与国际、政府与民间、技术与政治之间复杂的构成性,又体现出路政治理得以跨领域提取合法性与执行力的公共特征。借用成语“纳民轨物”的涵义,治理路政的具体任务可以分为两个方面:“纳”的目的是创造治理权力运行的物理空间与政治空间,而“轨”更侧重于合理地配置交通建设所需要的各种元素。具体来说,“纳”的部分以路政与市政的内在关联为中心,讨论道路建筑与管理的措施如何“关涉”空间治理所需要的“知识-权力”。以拆城筑路与环租界筑路为例,这对在策略上相互补充的政治实践显现出治理理念在固定与流通之间的交锋。借助墙与路这两种影响交通的建筑元素,这种交锋不仅揭示出治权与主权在租界中的内在关联,也引出了空间治理无法回避的“界”与“域”等问题。“轨”的部分则重点考察各种治理要素的关联组合及其优化配置,探讨治理活动在“规制”过程中所要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利民行”、“货畅其流”、“四境纵横”三个主题,关系到与路政治理相关的人、物、地三要素的规范、理性与标准,分别涉及对民众劳动力与行为的提取与教育,对流通效率和秩序的促进与管控,以及对交通范围与交通权的扩张与集中。治理术在意图上兼有充分利用资源与维持秩序的目的。路政治理首先是对交通现象中内生出的流通力量的承认问题,然后是利用与规范这种力量的问题。“纳”启发了现代治理概念的基本要素和空间基础,而“轨”更加关注具体措施中的细节与原则。在“纳轨并行”的基础上,本文最后所提出的“流通治理术”,应当被理解为围绕着流通现象而产生出的治理知识与治理技术的总合,它被用来汇聚一切可以使用的元素,施加对流通的刺激、规范与引导。民国时期借从道路交通建设的理念与实践中提取出来的“流通治理术”,可以理解为一种对当时“统而不治”危机的政治回应。该概念强调了政治权力对交通现象的提取与管控,展现出治理术与空间关系、位移运动、经济理性的内在关联。正是这些元素的综合,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意义远远超越了纯粹的工程领域,成为理解现代国家建设的关键。2011年出版。
胡天银[8](2019)在《合作与冲突 ——抗战时期国立中央大学与政府关系研究(1931-1945)》文中指出我国近现代大学发轫于民族内忧外患之际,民族救亡、文化重建与人才培养是其不可替代的历史使命,因此其与国家、社会、政府之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中央大学作为国民党政府着力打造的“首都最高学府”,其深入地参与到国家建设与学术发展之中。本研究将中央大学置于十四年抗战背景之下,对这一特殊历史时期中央大学与政府关系进行考察和分析。通过历史考察与学理分析,本研究得出以下结论:第一,抗战时期中央大学与政府关系表现为两种形态:合作与冲突。抗战时期政府需求与中央大学治校理念的契合是府学合作的基础。中央大学在工、农、医等实科发展中密切联系政府国防、经济、民生建设需求,《新民族》学人以学术探究的方式积极服务政府抗战建国策略的实施都是合作的体现,合作使府学关系更加紧密。然府学间虽有共识与合作,亦有矛盾与冲突。在人事上存在政治因素与学术标准的冲突;在经费上存在政府拨付不足与不能满足学校发展及师生需求的冲突;在管理上,存在政府控制学生运动与学生寻求自治之间的冲突。尽管府学间存在冲突,但合作大于冲突是抗战时期中央大学与政府关系的主旋律。第二,抗战时期中央大学与政府关系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社会层面的时代背景和历史因素是基础因素。政府层面的因素起决定性作用,其中政府意志是核心,经费拨发、教育政策、人事安排则为政府意志的具体体现。学校层面的因素则作用各不相同,在府学关系中校长多为平衡者,而师生多为抗争者。第三,抗战时期中央大学与政府关系实质是学术与政治、知识与权力的合作与冲突。抗战时期中央大学与政府关系的特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府学关系处于动态平衡之中,其二府学关系未形成制度化约束。第四,通过考察抗战时期中央大学与政府关系的历史可以得到以下启示:遵循大学逻辑行事,维持府学关系平衡;建立师生监督组织,保证府学关系透明;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明确府学关系边界。
侯叶[9](2019)在《中国近现代以来体育建筑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进入二十一世纪的第二个十年,面临成熟与转折并存的时代大背景,中国体育建筑在实际建设发展层面已取得丰厚成绩,却面临转型需求;在学科发展层面有了多元扩展,却亟需理性总结、回顾得失。此时,将中国体育建筑的发展历程进行尽可能完整、客观的回顾总结,不但有利于体育建筑学科的完善,也有利于我们理性地应对这个挑战和机遇并存的时代。体育建筑是一个涉及多学科、外延广阔,却又专业性强的研究课题。本文针对“中国近现代体育建筑”的命题沿着两个轴向进行研究:在纵轴上,基于时间线索,从线性历史观视角将近现代以来的中国体育建筑分为四个时期进行梳理。在横轴上,基于要素脉络,从系统视角对体育建筑的发展背景、发展概况、演变特征进行总结和分析。其中,演变特征则主要包括功能、形式、技术(结构技术、材料技术、设备技术、数字化技术等)三要素,以形成多层次的研究系统。本文采用跨学科研究法、文本研究法、实地考察法和访谈法作为研究方法,引入系统论作为理论基础,构建以时序系统、空间系统、背景系统、建筑系统为内容的多层次系统构架,从而形成清晰明确的研究框架。本文第一章为绪论,指出课题的时代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范围、相关文献综述、研究内容和方法以及研究的创新点。第二章为中国近现代体育建筑的发展基础,从中国古代传统体育建筑与文化和西方现代体育建筑与文化两方面来探讨中国近现代体育建筑的发展来源及发展土壤。第三章到第六章分别分析了中国近现代体育建筑各时期包括近代时期、现代时期、改革开放到新千年间的当代时期、新千年后的当代时期的发展进程,对每一时期的发展概况以及功能、形式、技术的发展特征进行分析。第七章为中国体育建筑体系演变解析及未来发展预判。一方面从要素的角度总结分析中国近现代体育建筑的演变特征,探讨现状问题;另一方面结合未来社会发展背景预判中国体育建筑发展趋势,并提出理性设计策略。中国近现代体育建筑从薄弱的基础开始发展,经历四个时期,功能、形式、技术均有所演变发展。在新常态的社会背景下,基于未来体育事业和建筑事业的发展,中国体育建筑将面临功能、形式和技术的理性回归。
王怡[10](2018)在《非正常上访处置中公安警察的角色研究 ——以北京市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信访是我国一项特有的权利救济制度,是对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批评、建议、控告、申诉权利的一种保障形式。现阶段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利益分配不均的现象产生,各类社会矛盾也日益凸显,人们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一般会采取信访的方式对自己的权利进行救济。然而由于目前我国的信访制度仍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导致部分群众在自己的诉求无法得到解决或对答复不满意时,便会采取非法律规定的手段反映自己的诉求,于是非正常上访应运而生并日益增多,近些年来更是呈现出新的趋势,主要表现为规模越来越大、涉及面越来越广、行为越来越偏激等,有些行为甚至对正常的社会秩序产生冲击,因此各个地方的政府部门将非正常上访作为一项重要的维稳任务进行工作。公安警察作为处置非正常上访主要力量,角色定位的正确与否关系到能否快速妥善的化解矛盾。目前,我国公安警察在处置非正常上访时所扮演的角色,有法律赋予的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角色;有政府赋予的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角色;有社会期望的保障公众诉求利益的角色以及公安警察自我认知的角色。从理论上讲,单个看这些角色都是符合警察职能要求的,然而由于实际工作的复杂性,在非正常上访的处置工作中这几个角色交织出现,导致部分公安警察在工作的过程中,角色定位出现问题,主要的表现在:社会控制和公民权利保护冲突、处置主体和辅助者之间错位、刚性执法和柔性执法矛盾等问题。造成这一系列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对非正常上访的界定和对非正常上访的处置没有明确的规定,致使公安警察无法可依;公安警察在当前形势认识不足、部分领导人决策失误、“官本位”思想严重等认知方面存在着错误;公安工作任务繁杂,造成工作疲态;以及非正常上访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本文以北京公安警察处置某SK群体非正常上访事件的整个过程为案例,按照时间轴的顺序对北京公安警察的处置进行梳理,根据不同的处置阶段北京公安警察所扮演的角色的分析,明确公安警察在处置非正常上访时应当完善和强化四个角色,即公安警察社会秩序维护者的角色、公安警察严格法律执行者的角色、公安警察矛盾化解辅助者的角色和公安警察情报搜集评估者的角色。在本文最后,笔者认为应当在法律层面,完善对非正常上访界定和处置的法律规定;在制度层面,完善公安警察处置非正常上访的工作机制;在自身认识层面,加强公安警察对角色的认知和调适的能力,通过对这三个方面进行相应的调适,确保公安警察处置非正常上访角色实现准确的定位。
二、关于维护首都稳定的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维护首都稳定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治安防控中的公众参与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文献综述 |
二、国内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和内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第二章 概念阐述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民用机场 |
二、治安防控 |
三、公众参与 |
四、社会治安防控与民用机场治安防控的差异 |
第二节 相关理论基础 |
一、多中心理论 |
二、社区警务理论 |
第三章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治安防控工作现状及公众参与情况的调查 |
第一节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治安防控工作现状 |
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近年治安形势 |
二、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的治安防控基本情况 |
三、公众参与治安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
第二节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众参与治安防控工作的调查 |
一、公众参与的主要形式 |
二、基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的调查问卷 |
三、 基于调查数据的公众参与情况分析 |
第四章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众参与治安防控障碍及成因分析 |
第一节 公众参与的主要障碍 |
一、组织效能发挥不充分 |
二、缺乏高效的互动平台 |
三、对群众工作的理解不全面 |
第二节 公众参与障碍的成因分析 |
一、从公众的角度分析 |
二、从公安机关的角度分析 |
第五章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促进公众参与治安防控的对策 |
第一节 科学规划,设立高效合理的公众参与组织指挥机制 |
一、强化公众参与治安防控顶层设计 |
二、积极探索“警企合作”工作机制 |
三、合理使用警民“平安微信群” |
四、提高公安队伍群众工作能力 |
第二节 多措并举,打造全面丰富的公众参与方式引导机制 |
一、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基本,明确工作思路和依据 |
二、以良好沟通技巧为抓手,充分打好引导基础 |
三、以宣传为重点,加强公众的理解和认识 |
第三节 开拓创新,建立完备可行的公众参与信息反馈机制 |
一、结合辖区治安形势,进行多主题走访活动 |
二、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实现线上交流互动 |
第四节 统筹兼顾,健全规范有效的公众参与工作保障机制 |
一、建立表彰奖励机制 |
二、加强群防群治队伍的培训 |
三、完善警民协商制度 |
第五节 因地制宜,促进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
一、将保密规范贯彻始终 |
二、充分考量区域管理交错性 |
三、结合地区发展趋势 |
结论与讨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2)圣西门主义力行者 ——拿破仑三世和19世纪中叶法国社会经济发展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导言 |
1.1 研究缘起 |
1.2 研究意义 |
1.3 史料概况和研究综述 |
1.4 研究思路和论文框架 |
1.5 本文创新和不足 |
2.“马背上的圣西门”的家世与思想渊源 |
2.1 “马背上的圣西门”的显赫家世 |
2.2 早年的经历及其影响 |
2.3 “圣西门主义力行者”治国思想探源 |
3.“圣西门主义力行者”的治国理念和施政方针 |
3.1 以稳定求发展,用繁荣保秩序 |
3.2 寻求国家干预和自由主义经济之间的平衡点 |
4.完成被社会动荡延宕的法国工业革命 |
4.1 被社会动荡延宕的工业革命得以在法国完成 |
4.2 以信贷作为满足经济发展需要的“推进器” |
5.近代法国农业发展“黄金时代”的到来 |
5.1 广受农民拥戴的“农民皇帝” |
5.2 复苏农业、振兴乡村:愿望和举措 |
5.3 拿破仑三世和法国“三农”现代转型的起步 |
6.交通运输:经济飞跃另一“推进器”的大发展 |
6.1 以进入“铁路时代”作为让经济走出低谷的突破口 |
6.2 传统交通手段在“铁路时代”的新发展 |
7.“商业政府”扩大内外贸易的举措与成效 |
7.1 以生产性消费促进商业的发展和转型 |
7.2 借力“关税政变”使法国走上自由贸易之路 |
8.以打造“世界之都”引领法国城市化进程 |
8.1 改造乃至“重建”巴黎的必要性 |
8.2 打造“世界之都”:拿破仑三世与“奥斯曼计划” |
9.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路易-拿破仑·波拿巴生平大事记 |
附录2. 1852年10月9日路易-拿破仑总统在波尔多发表的讲话 |
附录3. 1860年1月5日拿破仑三世致国务大臣富尔德的信 |
作者简历 |
读博期间科研成果 |
(3)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基于国际比较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的目标和内容 |
1.2.1 论文的研究目标 |
1.2.2 论文的研究内容 |
1.3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难点和可能的创新之处 |
1.4.1 难点 |
1.4.2 论文可能的创新 |
第二章 文献回顾 |
2.1 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全口径宏观税负 |
2.1.1 全口径宏观税负的概念界定与测度 |
2.1.2 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的理论框架与实证检验 |
2.1.3 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的研究 |
2.2 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 |
2.2.1 经济增长视角下财政分权理论的发展历程 |
2.2.2 财政分权理论的新发展与现实困境——部分财政分权 |
2.2.3 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 |
2.3 财政分权、政府间竞争与政府支出结构 |
2.3.1 财政分权体制下的要素流动与政府间竞争 |
2.3.2 政府间竞争与财政支出结构之生产性和非生产性支出 |
2.3.3 政府间竞争与政府规模 |
2.4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 |
2.4.1 政府间事权划分的理论基础和原则 |
2.4.2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国际案例 |
2.4.3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中国案例 |
2.5 简要评述 |
第三章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国际比较 |
3.1 联邦制国家央、地间事权划分的案例分析 |
3.1.1 联邦制发达国家的划分模式——以美国为例 |
3.1.2 联邦制发展中国家的划分模式——以俄罗斯为例 |
3.2 单一制国家央、地间事权划分的案例分析 |
3.2.1 单一制发达国家的划分模式——以英国为例 |
3.2.2 单一制发展中国家的划分模式——以蒙古为例 |
3.3 各国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比较分析 |
3.3.1 美、俄、英、蒙四国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比较分析 |
3.3.2 央、地间财政支出划分比较的拓展——基于81个国家的数据 |
3.4 启示与借鉴 |
3.4.1 划清政府、市场边界的启示与借鉴 |
3.4.2 优化中央、地方财政支出比例的启示与借鉴 |
3.4.3 划分中央、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启示与借鉴 |
3.4.4 健全央、地两级财政法制体系的启示与借鉴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央、地间财政关系的历史变迁、现状和比较 |
4.1 新中国成立以来央、地间财政关系的变迁 |
4.1.1 计划经济体制下集权与分权的动荡变化时期(1950-1980年) |
4.1.2 改革开放背景下财政分权体系探索和建设时期(1980-2013 年) |
4.1.3 财政体制现代化改革时期(2014年至今) |
4.2 分税制改革后央、地间财政关系的总体现状——财政困境和思考 |
4.2.1 财政现状之央、地间财政失衡的困境及其思考 |
4.2.2 财政现状之转移支付体系不完善与地方财政缺口的困境及其思考 |
4.2.3 财政现状之土地财政和地方债务困境及其思考 |
4.2.4 财政现状之宏观税负畸高的困境及其思考 |
4.3 各领域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现状与比较 |
4.3.1 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2 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5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现状、比较的总结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可持续发展与央、地财政支出结构研究 |
5.1 可持续发展与央、地财政支出结构的理论分析 |
5.1.1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界定 |
5.1.2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分权——基于Barro模型的理论分析 |
5.1.3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结构的理论分析 |
5.2 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数的构建与测度 |
5.2.1 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数的构建 |
5.2.2 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数的指标权重计算——基于改进后的熵值法 |
5.2.3 世界81个国家可持续发展指数的测度及排序 |
5.2.4 可持续发展指数与人类发展指数的排序比较 |
5.3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分权——基于跨国数据的实证研究 |
5.3.1 模型构建、变量描述与数据来源 |
5.3.2 基准回归结果 |
5.3.3 工具变量回归结果——内生性检验 |
5.3.4 稳健性检验——财政支出分权与人类发展指数 |
5.3.5 进一步讨论——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三维讨论 |
5.3.6 基于Lind-Mehlum方法的最优央、地财政支出比例估计 |
5.4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结构——基于跨国数据的实证研究 |
5.4.1 模型构建、变量描述与数据来源 |
5.4.2 基准回归结果 |
5.4.3 工具变量回归结果——内生性检验 |
5.4.4 稳健性检验——财政支出结构与人类发展指数 |
5.4.5 实证研究的结论与启示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重构方案 |
6.1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理论、原则和思路 |
6.1.1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理论基础 |
6.1.2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原则 |
6.1.3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思路 |
6.2 借鉴国际经验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重构方案 |
6.2.1 一般公共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2 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5 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央、地间公共卫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 |
6.3 重构之后的央、地间财政事权配置及其支出规模测算 |
6.3.1 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央、地间财政事权配置及其支出规模测算 |
6.3.2 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央、地财政支出划分及其规模测算 |
6.3.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的央、地间财政支出划分及其规模测算 |
6.3.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的央、地间财政支出划分及其规模测算 |
6.3.5 重构之后的央、地两级财政支出总规模测算及重构方案的优势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对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1.1 国际比较的研究结论 |
7.1.2 历史、现状和比较的研究结论 |
7.1.3 理论与实证研究的结论 |
7.2 对策建议 |
7.2.1 政策启示 |
7.2.2 具体的对策建议和方案 |
第八章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8.1 本文的不足之处 |
8.2 今后的努力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件:Lind-Mehlum方法的Stata编程代码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 作者简历 |
2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3 参与的科研项目及获奖情况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4)习近平总书记城市规划建设相关论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序言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时代背景 |
1.1.2 研究重要意义 |
1.2 研究方法与思路 |
1.2.1 研究方法 |
1.2.2 研究思路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综述 |
1.3.2 国外研究综述 |
1.4 论文的重点与难点 |
1.4.1 重点 |
1.4.2 难点 |
2 十八大以来中国城市建设的伟大成就 |
2.1 新区建设 |
2.1.1 雄安新区建设 |
2.1.2 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 |
2.2 区域发展 |
2.2.1 京津冀协同发展 |
2.2.2 长江经济带发展 |
2.3 城乡协同发展 |
2.3.1 生态文明建设 |
2.3.2 乡村文化建设 |
2.4 基础建设 |
2.4.1 高速公路、铁路建设 |
2.4.2 大兴国际机场建设 |
2.4.3 港珠澳大桥建设 |
2.5 总结 |
本章小结 |
3 习近平城市规划建设相关论述研究 |
3.1 重视科学规划 |
3.1.1 规划科学是最大效益 |
3.1.2 因地制宜把握规划方向 |
3.1.3 用人民群众满意程度衡量规划效果 |
3.1.4 立法保障规划权威性,规划连续性保护人民利益 |
3.2 推行新型城镇化 |
3.2.1 以人为核心,用科教文卫软硬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民生 |
3.2.2 宜居城市建设从居民生活各方面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提升生活品质 |
3.2.3 保护城市文化,从古迹保护开始,传承历史文化,推动“乡愁”建设,构建文化强国 |
3.2.4 城乡通过资源互补、工农互惠实现一体化发展 |
3.2.5 城市以优质资源吸引人才,实施开放的人才政策,推动创新发展 |
3.3 做好空间规划顶层设计 |
3.3.1 以大城市为节点,支撑区域协同发展 |
3.3.2 搞好资源衔接,一张蓝图实现城市建设多规合一 |
3.4 顺应自然,尊重自然,减少对自然干扰加以保护的同时,依托自然发展,发掘本地生态特色 |
3.4.1 明确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地位,重视生态先行的建设原则 |
3.4.2 以法治维护生态保护实施,切实提升生态环境 |
3.4.3 重视自然规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
3.4.4 制定生态规划保障制度,把握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逾越 |
3.4.5 把握生态文明核心原则,依托自然发展城市 |
本章小结 |
4 习近平城市规划建设方法论 |
4.1 辩证思维 |
4.1.1 从两面性出发寻求生态与发展的平衡 |
4.1.2 抓主要矛盾,城市规划要具体措施和全面战略并进 |
4.1.3 发展的看待问题,建立长远规划 |
4.2 系统思维 |
4.2.1 从全局出发,规划整体效果 |
4.2.2 顶层设计与任务分解并行 |
4.2.3 均衡进度,重视衔接,避免各自为政的“浪费” |
4.3 战略思维 |
4.3.1 从战略性理念出发,科学规划 |
4.3.2 从大局出发,把握局部 |
4.3.3 不求短期功利,心怀长远 |
4.4 法制思维 |
4.4.1 用法律方法解决和推进城市规划工作 |
4.4.2 用法律权威杜绝规划过程中的腐败 |
4.5 底线思维 |
4.5.1 从坏处准备,往最好处争取的最低价值标准 |
4.5.2 不可触碰和侵犯的最低接受程度 |
4.6 精准思维 |
4.6.1 具体解决规划中的问题,不能以原则回应具体 |
4.6.2 从具体问题出发,推动解决系列矛盾 |
4.7 创新思维 |
4.7.1 肯定创新在规划中的巨大作用,带领城市开创新局面 |
4.7.2 鼓励创新氛围,规划过程中注重分配教育,科研,新型企业 |
本章小结 |
5 习近平城市规划建设实践 |
5.1 习近平思想指导下雄安新区的战略成功 |
5.1.1 国家大事,雄安新区规划地位空前 |
5.1.2 科学部署,习近平规划建设理念完整呈现 |
5.1.3 千年大计,习近平思想指导下的战略成功 |
5.1.4 总结 |
5.2 习近平思想指导下大国战“疫”的阶段成功 |
5.2.1 习近平城市规划建设方法论指导下疫灾防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
5.2.2 习近平城市规划建设理念对防疫工作的积极作用 |
5.2.3 疫灾防治看习近平城市规划建设理念的高瞻远瞩 |
5.2.4 总结 |
本章小结 |
6 总结与展望 |
6.1 总结 |
6.2 展望 |
6.3 创新点 |
6.4 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A 习近平城市规划建设重要讲话 |
附录B 习近平视察城市建设伟人的足迹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5)近代中国警察教育法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绪论 |
1.1 选题的目的与意义 |
1.1.1 选题的缘起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1.3 本文的创新之处 |
1.2 基础概念界定 |
1.2.1 警察教育 |
1.2.2 警察教育法制 |
1.2.3 警察教育法律关系 |
1.3 文献综述 |
1.4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5 研究的主要内容及体例安排 |
2 近代中国警察教育法制的历史沿革 |
2.1 “警政”开端:清末的探索(1901年~1911年) |
2.1.1 1901年“京师警务学堂” |
2.1.2 1902年《京师警务学堂章程》 |
2.1.3 高等巡警学堂 |
2.2 民初和北洋政府时期(1912年~1927年):近代中国警察教育法制体系初步形成 |
2.2.1 民初:“整顿警政,先从改良警学入手” |
2.2.2 北洋:“统一警政”,健全警察教育体制 |
2.2.3 警察教育立法取得新进展 |
2.3 南京国民政府(1927年~1949年):近代中国警察教育法制体系确立和发展 |
2.3.1 创建首都警察厅,确立中央与地方警察的建制 |
2.3.2 成立中央警官学校,加强中央对警察的培训教育机制 |
2.3.3 《警官高等学校教育章程》和《警官学校章程》 |
2.4 小结 |
3 近代中国警察教育立法 |
3.1 立法概况 |
3.1.1 1901~1911年警察教育立法的启动 |
3.1.2 1912年~1927年警察教育立法的形成 |
3.1.3 1927年~1949年警察教育立法的确立和发展 |
3.2 警察教育立法体制与法律渊源 |
3.2.1 警察教育立法主体 |
3.2.2 警察教育立法权限 |
3.2.3 警察教育法渊源 |
3.3 近代警察教育立法特点评析 |
3.3.1 统一而多层次的警察教育立法体制 |
3.3.2 近代警察教育立法的规范化 |
3.3.3 近代警察教育立法的系统化 |
3.3.4 警察教育立法的科学化 |
3.4 小结 |
4 近代中国警察教育行政管理体制 |
4.1 近代中国警察教育行政管理机构 |
4.1.1 清末时期警察教育行政管理机构 |
4.1.2 民初时期警察教育行政管理机构 |
4.1.3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警察教育行政管理机构 |
4.2 近代中国警察教育管理机构职权 |
4.2.1 清末警察教育行政管理机构职权及其隶属关系 |
4.2.2 南京临时国民政府警察教育行政管理机构职权及其隶属关系 |
4.2.3 北洋政府警察教育行政管理机构职权及其隶属关系 |
4.2.4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警察教育行政管理机构职权及其隶属关系 |
4.3 近代中国警察教育管理机制 |
4.3.1 警察教育经费 |
4.3.2 警察教育章程及规则的制定 |
4.3.3 警察教育学科设置 |
4.4 小结 |
5 近代中国警察教育的基本要素及其规制 |
5.1 近代中国警察教育教学组织机构的构建 |
5.1.1 清末警察教育教学组织机构 |
5.1.2 南京临时国民政府警察教育教学组织机构 |
5.1.3 北洋政府时期警察教育教学组织机构 |
5.1.4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警察教育教学组织机构 |
5.2 近代中国警察教育教学机构教职员制度 |
5.2.1 近代警察教育教学机构内部组织成员及其职权 |
5.2.2 警察教育教学教职员职务制度 |
5.2.3 警察教育教学教师的培训和培养 |
5.3 近代中国警察教育学员制度 |
5.3.1 警察教育机构招生制度的形成和变迁 |
5.3.2 警察教育学警考核制度的变迁 |
5.3.3 警察教育机构学警毕业选送制度的变迁 |
5.4 小结 |
6 近代中国警察教育法制化模式分析 |
6.1 警察教育的建构移植模式及其历史逻辑 |
6.1.1 建构路径:以建构为主的模式 |
6.1.2 移植方式:制度移植的典范 |
6.1.3 动力系统:多方合力的作用 |
6.2 警察教育的近代化模式及其科学逻辑 |
6.2.1 近代化\现代化的模式 |
6.2.2 健全的法制化样式 |
6.2.3 因地制宜的教育宗旨 |
6.3 警察教育的社会变革及政治逻辑 |
6.3.1 社会秩序变革的影响 |
6.3.2 维护政治秩序的需要 |
6.3.3 民主与法制的理性启蒙 |
6.4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6)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下的央地财政关系(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采用的研究方法 |
1.3.1 文献分析法 |
1.3.2 比较归纳法 |
1.3.3 规范分析法 |
1.3.4 实证分析法 |
1.4 研究内容和论文整体结构图 |
1.5 创新点与不足 |
第2章 基本概念界定及相关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国家治理 |
2.1.2 央地财政关系 |
2.1.3 财政分权 |
2.2 国家结构理论 |
2.2.1 两种类型的国家结构与权力分配 |
2.2.2 单一制与联邦制的异同 |
2.2.3 集权与分权的比较 |
2.3 财政联邦制理论 |
2.3.1 分权制衡理论 |
2.3.2 “AMS视角”的财政联邦制理论 |
2.3.3 第二代财政联邦制理论 |
2.4 公共选择理论 |
2.4.1 财政集权下的公共福利损失 |
2.4.2 财政分权下公共产品提供不足 |
2.5 委托-代理理论 |
2.6 转移支付效应理论 |
第3章 我国央地财政关系发展现状与问题分析 |
3.1 建国后我国央地财政关系历程与评价 |
3.2 我国央地财政关系现状 |
3.2.1 中国当代财政分权现状 |
3.2.2 财政分权与政治集权的二元体制 |
3.2.3 财政单一制的三种模式 |
3.2.4 碎片化权威和事实联邦主义 |
3.2.5 分税制现状与国地税合作 |
3.2.6 我国转移支付制度现状 |
3.3 我国央地财政关系存在问题分析 |
3.3.1 财权事权及支出责任界定不清 |
3.3.2 央地财政关系中民主化程度不足 |
3.3.3 地方政府主体税种缺乏,地区差异扩大 |
3.3.4 政府层级过多,税种规范划分难度大 |
3.3.5 转移支付制度缺乏科学性 |
第4章 我国央地财政关系分析与实证 |
4.1 中国式财政分权与“集权-分权”底线的思考 |
4.2 财政分权度的衡量方法 |
4.2.1 包含人事任命权重的财政分权度衡量方法 |
4.2.2 最优财政分权度的衡量 |
4.2.3 事权财权划分效果评价方法 |
4.2.4 事权财权匹配度指标 |
4.2.5 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下中央分担比例的改进方案 |
4.3 分税制、宏观税负与税收痛苦指数 |
4.4 我国转移支付效应的实证分析 |
4.4.1 央-地转移支付对各省经济增长的影响 |
4.4.1.1 模型设计与变量选取 |
4.4.1.2 描述性统计与计量分析 |
4.4.1.3 建立回归模型 |
4.4.1.4 实证分析及结论 |
4.4.2 央-地转移支付对各省人均收入的影响 |
4.4.2.1 数据选取与描述 |
4.4.2.2 建立模型 |
4.4.2.3 分析与结论 |
第5章 央地财政关系的国际借鉴 |
5.1 现代国家央地财政关系的几种模式 |
5.2 英国的央地财政关系 |
5.2.1 英国央地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5.2.2 英国央地政府税权划分 |
5.2.3 英国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 |
5.2.4 英国央地财政关系评价 |
5.3 美国的央地财政关系 |
5.3.1 美国央地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5.3.2 美国央地政府税权划分 |
5.3.3 美国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 |
5.3.4 美国央地财政关系评价 |
5.4 俄罗斯的央地财政关系 |
5.4.1 俄罗斯央地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5.4.2 俄罗斯央地政府税收划分 |
5.4.3 俄罗斯联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 |
5.4.4 俄罗斯央地财政关系评价 |
5.5 德国的央地财政关系 |
5.5.1 德国央地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5.5.2 德国央地政府税权划分 |
5.5.3 德国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 |
5.5.4 德国央地财政关系评价 |
5.6 法国的央地财政关系 |
5.6.1 法国央地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5.6.2 法国央地政府税收划分 |
5.6.3 法国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 |
5.6.4 法国央地财政关系评价 |
5.7 日本的央地财政关系 |
5.7.1 日本央地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5.7.2 日本央地税收划分 |
5.7.3 日本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 |
5.7.4 日本央地财政关系评价 |
5.8 印度的央地财政关系 |
5.8.1 印度央地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5.8.2 印度央地政府税收划分 |
5.8.3 印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 |
5.8.4 印度央地财政关系评价 |
5.9 国际央地财政关系总结与借鉴 |
第6章 中国央地财政关系改革建议 |
6.1 完善央地财权事权划分,破解财权二元结构 |
6.2 加快财政民主化法治化进程 |
6.3 完善分税制,增加地方主体税种 |
6.4 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
6.5 加强“基层反馈”和主观偏好表达 |
参考文献 |
在学校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7)纳民轨物:治理术视角下的民国道路交通建设(1912-193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缘起 |
1.2 研究综述 |
1.3 思路与方法 |
第二章 近代中国政治呈现出的治理特征 |
2.1 治理术的含义及其方法论启示 |
2.1.1 福柯思想中的“治理”概念 |
2.1.2 治理术与国家理性的关联 |
2.1.3 治理术视角对政治学研究的启发 |
2.2 治理术在近代中国的目标与属性 |
2.2.1 救亡图存思潮下的“使动”与“促群” |
2.2.2 现代国家建设中政治与经济的交融 |
第三章 道路交通建设与近代治理理性的契合 |
3.1 “交通救国论”的合理性剖析 |
3.1.1 救国思潮的动机:“有为而治” |
3.1.2 交通救国的两个比喻:“血脉”与“经络” |
3.1.3 现代交通的含义与“道路救国论” |
3.2 中华全国道路建设协会的角色分析 |
3.2.1 道路协会的成立、组织与事务 |
3.2.2 道路建设的国际视野与国族立场 |
3.2.3 混合民间与政府的协会发展策略 |
3.2.4 知识技术团体的政治参与逻辑 |
第四章 道路交通建设与治理空间的生产 |
4.1 越界性质的拆城筑路 |
4.1.1 拆城与保城的交锋 |
4.1.2 拆城筑路运动的革命化 |
4.1.3 筑路与市政权力空间的崛起 |
4.1.4 乡村的城市化与国家的城市化 |
4.1.5 小结 |
4.2 设界性质的环租界筑路 |
4.2.1 筑路与租界权力的扩张 |
4.2.2 越界筑路的支持与反对 |
4.2.3 抗争性质的环租界筑路 |
4.2.4 道路治权与领土主权的关联 |
4.2.5 小结 |
第五章 道路交通建设与治理规则的配置 |
5.1 “以利民行”:规范主体的生产 |
5.1.1 总理学说与“民行”概念的提出 |
5.1.2 筑路运动中的“行”的提取 |
5.1.3 新生活运动中的“行”的教育 |
5.1.4 小结 |
5.2 “货畅其流”:交通活动的整理 |
5.2.1 作为经济和政治政策的“畅货流” |
5.2.2 “畅流”蕴含的合理性原则:效率与秩序 |
5.2.3 工程、经营与管治的合理化技术 |
5.2.4 小结 |
5.3 “四境纵横”:交通权的统制 |
5.3.1 “四境纵横”与国家统一 |
5.3.2 国道网络的横向扩展 |
5.3.3 交通管理的纵向集中 |
5.3.4 小结 |
第六章 “纳轨并行”的“流通治理术” |
6.1 作为关涉的“纳” |
6.2 作为规制的“轨” |
6.3 “流通治理术” |
6.4 余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合作与冲突 ——抗战时期国立中央大学与政府关系研究(1931-1945)(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提出 |
(一)探寻抗战时期中央大学与政府关系的历史图景 |
(二)为调整和构建新时代大学与政府关系提供借鉴 |
二、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一)多视角下大学与政府关系研究 |
(二)我国近现代大学与政府关系研究 |
(三)国立中央大学相关研究 |
四、核心概念 |
(一)府学关系 |
(二)中央大学 |
(三)政府 |
(四)抗战时期 |
五、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抗战时期中央大学与政府的共识与合作 |
第一节 合作基础:政府教育政策与中央大学办学理念的契合 |
一、民族复兴与抗战建国:中央大学与政府合作的背景 |
二、政府的教育政策及对中央大学的双重期待 |
三、抗战时期中央大学校长的办学理念 |
第二节 “切合国家的需要”:中央大学“实科”发展与政府的合作 |
一、政府教育政策的调整与中央大学的实科设置 |
二、中央大学工科发展与政府的合作 |
三、中央大学农科发展与政府的合作 |
四、中央大学医科发展与政府的合作 |
第三节 以学术服务国家:中央大学《新民族》学人与政府的合作 |
一、《新民族》的创办及其群体特征 |
二、“经国实际之谈”:《新民族》群体对抗战建国的讨论与分析 |
三、知识界与权力场的默契与融洽:《新民族》与政府的关系 |
第二章 抗战时期中央大学与政府的矛盾与冲突 |
第一节 在学术与政治之间:中央大学与政府在校长更迭中的冲突 |
一、学术标准与政治考量:中央大学与政府在校长选拔标准上的分歧 |
二、学术自由与派系政治:抗战后期中央大学校长的去职 |
第二节 从地方政府到中央政府:中央大学与政府的经费冲突 |
一、南京国民政府的财政困境及中央大学的经费状况 |
二、中央大学与江苏省地方政府在经费上的争执 |
三、中央大学为争取经费独立与中央政府的斗争 |
第三节 控制与自治:中央大学与政府在学生运动中的冲突 |
一、国民党对学生运动的控制及蒋介石的对日政策 |
二、“九·一八”事变后中央大学与政府的博弈 |
三、中央大学对“一二·九运动”的声援 |
第三章 抗战时期中央大学与政府关系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一节 社会层面 |
一、时代背景 |
二、历史因素 |
第二节 政府层面 |
一、政府意志 |
二、人事安排 |
三、经费问题 |
四、教育政策 |
第三节 学校层面 |
一、校长 |
二、教师 |
三、学生 |
第四章 抗战时期中央大学与政府关系的实质、特征与启示 |
第一节 抗战时期中央大学与政府关系的实质 |
一、学术与政治 |
二、知识与权力 |
第二节 抗战时期中央大学与政府关系的特征 |
一、府学关系处于动态平衡之中 |
二、府学关系未形成制度化约束 |
第三节 抗战时期中央大学与政府关系的启示 |
一、由政治到学术:遵循大学逻辑行事,维持府学关系平衡 |
二、由抗争到监督:建立师生监督机制,保证府学关系透明 |
三、由“人事”到制度: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明确府学关系边界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9)中国近现代以来体育建筑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课题背景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1.3 研究范围的界定 |
1.2 中国体育建筑发展相关文献综述 |
1.2.1 针对整体历程的发展研究 |
1.2.2 针对部分时间段的发展研究 |
1.2.3 针对部分区域的发展研究 |
1.2.4 针对世界体育建筑的发展研究 |
1.2.5 体育建筑学科丰富的研究成果 |
1.2.6 细化的研究类型和多元化的研究意识 |
1.2.7 文献综述小结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基于系统论的理论架构 |
1.3.4 研究框架 |
1.4 研究创新点 |
1.4.1 研究创新点 |
1.4.2 研究的未尽事宜 |
本章注释 |
第二章 中国近现代体育建筑发展基础 |
2.1 中国古代传统体育建筑与文化 |
2.1.1 中国古代体育运动 |
2.1.2 中国古代体育文化 |
2.1.3 中国古代“体育建筑” |
2.2 西方现代体育建筑与文化 |
2.2.1 西方奥林匹克运动发展历程及场馆建设 |
2.2.2 西方大众体育运动发展 |
2.3 小结 |
本章注释 |
第三章 近代时期中国体育建筑的萌芽 |
3.1 西方体育建筑的被动输入 |
3.1.1 满足西人娱乐休闲需求的体育建筑 |
3.1.2 青年会主导下的体育文化传播及体育设施建设 |
3.1.3 教会学校中的体育建筑 |
3.1.4 殖民政权主导的体育建筑 |
3.2 本土体育建筑的主动发展 |
3.2.1 现代建筑师的培养与成熟 |
3.2.2 现代体育概念的本土萌芽及发展 |
3.2.3 华商建设的娱乐体育建筑 |
3.2.4 公立学校体育建筑的建设 |
3.2.5 城市公共体育场建设及发展 |
3.3 现代体育建筑功能的泊来与探索 |
3.3.1 竞技体育功能标准化探索 |
3.3.2 从单纯到复合的功能演进 |
3.3.3 总体规划思想的萌芽 |
3.4 西式风格的泊来与“中国固有式”的探索 |
3.4.1 西式风格的泊来、模仿与改良 |
3.4.2 ―中国固有形式‖的探索与创造 |
3.4.3 风格承载的文化意义 |
3.5 现代大跨体育建筑技术的初步探索 |
3.5.1 现代材料和传统本土材料的互补应用 |
3.5.2 屋架体系的初步应用与发展 |
3.5.3 现代设备设施的设置与自然通风采光措施的结合 |
3.6 小结 |
本章注释 |
第四章 现代时期中国体育建筑的探索 |
4.1 建国初期体育建筑的建设探索 |
4.1.1 过渡时期的简易场馆建设 |
4.1.2 ―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场馆建设起步 |
4.2 “大跃进”及“大调整”时期的体育建筑 |
4.2.1 大跃进时期的场馆建设 |
4.2.2 调整时期体育建筑的收缩简化方针 |
4.3 “文革”时期的体育建筑 |
4.3.1 ―文革‖期间建筑事业的停滞与体育事业的低潮 |
4.3.2 不退反进的体育建筑建设 |
4.3.3 作为外交手段的援外体育建筑 |
4.4 适合中国国情的功能体系的初步建立及坎坷发展 |
4.4.1 从―引入‖到―研究‖的体育建筑学科萌芽 |
4.4.2 政治运动影响下功能定位 |
4.4.3 平面形式的初步丰富 |
4.4.4 多重使用需求下的多功能拓展 |
4.4.5 总体规划与整体布局思想的起步 |
4.5 政治风潮影响下的形式制约与探索 |
4.5.1 民族形式——从推崇到批判 |
4.5.2 现代主义——夹缝中的艰难探索 |
4.6 大跨建筑技术体系的研究与创新 |
4.6.1 结构技术研究潮流及大跨结构的创新发展 |
4.6.2 饰面材料及性能材料的初步丰富 |
4.6.3 基于功能发展的设施设备技术探索 |
4.7 小结 |
本章注释 |
第五章 改革开放到新千年间中国当代体育建筑的发展 |
5.1 以“亚运会”为核心的体育赛事举办及场馆建设 |
5.1.1 重点保障的竞技体育事业 |
5.1.2 洲际级别的赛事及场馆建设 |
5.1.3 逐渐稳定的国家级别赛事举办及场馆建设 |
5.1.4 奥运会的申办工作及场馆设施规划 |
5.2 竞技场馆建设的初步丰富 |
5.2.1 体育馆的丰富发展 |
5.2.2 体育场的建设开展 |
5.2.3 游泳馆的建设开展 |
5.2.4 冰雪体育建筑在东北区域的建设 |
5.2.5 其它小众竞技体育建筑的零星建设 |
5.2.6 体育中心的建设开展 |
5.3 校园体育建筑与大众体育建筑的起步 |
5.3.1 校园体育建筑的起步 |
5.3.2 大众体育建筑的发展 |
5.4 理论及作品的输入输出 |
5.4.1 国际体育建筑发展成果的输入 |
5.4.2 援外体育建筑的输出 |
5.5 市场经济改革下的功能新发展 |
5.5.1 市场经济对赛事举办及场馆建设的影响初显 |
5.5.2 基于经济因素的场馆多功能研究与探索 |
5.6 多元思潮涌入下体育建筑的创作繁荣 |
5.6.1 现代主义的形式新探索 |
5.6.2 与结构紧密结合的形式创作 |
5.6.3 体育建筑中的地域性思考 |
5.6.4 环境意识与城市意识的思考觉醒 |
5.7 开放交流中的技术发展 |
5.7.1 国产材料的创新及国外材料的引入 |
5.7.2 结构技术的创新 |
5.7.3 新型设施设备的应用 |
5.7.4 计算机辅助设计的引入 |
5.8 小结 |
本章注释 |
第六章 新千年后中国当代体育建筑的飞速发展 |
6.1 奥运策略下的竞技体育建筑发展高峰 |
6.1.1 奥运争光计划及竞技体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
6.1.2 国际级别赛事的举办及战略扩展 |
6.1.3 国家级综合赛会及其场馆建设 |
6.1.4 国际单项赛会及其场馆建设 |
6.1.5 省级运动会及其场馆建设 |
6.1.6 其它类型盛会及其场馆建设 |
6.2 竞技体育场馆类型的进一步丰富 |
6.2.1 传统综合型体育场馆的丰富建设 |
6.2.2 专项体育建筑类型的建设兴起 |
6.2.3 体育中心的蓬勃发展 |
6.3 校园体育建筑及大众体育建筑的发展新契机 |
6.3.1 校园体育建筑的飞速发展 |
6.3.2 大众体育建筑的发展进步 |
6.4 全球化与市场经济深化改革下的发展转变 |
6.4.1 建筑行业的开放及体育建筑创作的全球化 |
6.4.2 市场经济深化改革下的体育建筑发展转变 |
6.4.3 快速城市化下的建设机遇 |
6.5 体育建筑功能发展新特征 |
6.5.1 总体布局的新特征 |
6.5.2 复合化的功能模块设置 |
6.5.3 灵活化的功能设计 |
6.6 体育建筑形式发展新思潮 |
6.6.1 建筑形态的有机化 |
6.6.2 立面设计的表皮化 |
6.6.3 结构美学的新表现 |
6.6.4 对地域性的丰富思考和追求 |
6.6.5 生态理念下的形式探索 |
6.7 体育建筑技术的飞跃发展 |
6.7.1 数字化技术的革命性发展 |
6.7.2 张拉、混合结构的发展潮流 |
6.7.3 材料的性能挖掘与创新 |
6.7.4 设施设备技术的发展革新 |
6.7.5 生态节能技术体系的探索 |
6.8 小结 |
本章注释 |
第七章 “新常态”下中国体育建筑发展面临问题及设计策略探讨 |
7.1 中国近现代以来体育建筑系统元素演变脉络及特征分析 |
7.1.1 社会背景发展脉络分析 |
7.1.2 功能演变脉络及特征分析 |
7.1.3 形式演变脉络及特征分析 |
7.1.4 技术演变脉络及特征分析 |
7.2 目前体育建筑发展面临的问题 |
7.2.1 体育建筑建设存在误区 |
7.2.2 对现存体育场馆历史价值和保护意识不足 |
7.2.3 体育产业化发展水平有待提高 |
7.2.4 建筑形式的"形而上学" |
7.2.5 技术利用的不适宜 |
7.3 基于“新常态”社会背景的体育建筑发展背景 |
7.3.1 新常态下的社会发展背景 |
7.3.2 新常态下的体育事业发展趋势 |
7.3.3 新常态下的建筑事业发展趋势 |
7.4 新常态下平衡化的体育建筑发展趋势探讨 |
7.4.1 综合竞技场馆与专项竞技场馆的平衡 |
7.4.2 竞技体育建筑、校园体育建筑与大众体育建筑的平衡 |
7.4.3 新建场馆与改建场馆的平衡化发展 |
7.5 新常态下中国体育建筑理性设计策略探讨 |
7.5.1 适宜化的总体布局策略 |
7.5.2 灵活、整合的功能设置策略 |
7.5.3 多样化的形式创作策略 |
7.5.4 理性的技术发展策略 |
7.6 小结 |
本章注释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10)非正常上访处置中公安警察的角色研究 ——以北京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 |
2.1.1 非正常上访 |
2.1.2 警察角色 |
2.2 理论基础 |
2.2.1 社会冲突理论 |
2.2.2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3 角色理论 |
第3章 我国公安警察处置非正常上访角色的问题分析 |
3.1 我国公安警察处置非正常上访角色存在问题 |
3.1.1 社会控制和公民权利保护的冲突 |
3.1.2 处置主体和辅助者之间错位 |
3.1.3 刚性执法和柔性执法的矛盾 |
3.2 问题存在的成因分析 |
3.2.1 法律规定不完善造成角色泛化 |
3.2.2 公安机关自身认识不清 |
3.2.3 公安工作任务重造成警察压力过大,造成工作疲态 |
3.2.4 现阶段非正常上访呈现复杂化 |
3.3 处置非正常上访角色失调造成影响 |
3.3.1 事态扩大,造成群体性事件 |
3.3.2 矛盾转移,造成警民关系紧张 |
第4章 北京公安警察处置非正常上访的案例分析 |
4.1 北京公安警察处置非正常上访的研究意义 |
4.1.1 非正常上访集中,处置经验具有代表性 |
4.1.2 执法环境严格,处置案例具有推广性 |
4.2 某SK群体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展过程 |
4.2.1 某SK群体非正常上访事件发生背景 |
4.2.2 某SK群体非正常上访事件的蔓延 |
4.2.3 某SK群体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处置 |
4.3 案例背景下北京公安警察的角色分析 |
4.3.1 非正常上访处置的辅助者 |
4.3.2 社会秩序的维护者 |
4.3.3 法律严格的执行者 |
4.4 案例给公安警察角色定位的启示 |
4.4.1 明确公安警察社会秩序维护者的角色 |
4.4.2 完善公安警察严格法律执行者的角色 |
4.4.3 明晰公安警察矛盾化解辅助者的角色 |
4.4.4 强化公安警察情报搜集评估者的角色 |
第5章 公安警察处置非正常上访角色准确定位的实现途径 |
5.1 法律层面的调适 |
5.1.1 从立法层面上明确非正常上访 |
5.1.2 从程序上规范非正常上访的处置 |
5.2 制度层面的调适 |
5.2.1 建立健全全面的情报体系 |
5.2.2 建立健全快速的反应机制 |
5.2.3 建立健全联动处置机制 |
5.3 自我认知层面的调适 |
5.3.1 加强警察角色认知能力 |
5.3.2 提升警察角色调适能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关于维护首都稳定的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治安防控中的公众参与问题研究[D]. 马冬冬.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8)
- [2]圣西门主义力行者 ——拿破仑三世和19世纪中叶法国社会经济发展探究[D]. 应远马. 浙江大学, 2020(01)
- [3]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基于国际比较的研究[D]. 金辉. 浙江工业大学, 2020(07)
- [4]习近平总书记城市规划建设相关论述研究[D]. 张梦露.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4)
- [5]近代中国警察教育法制研究[D]. 陈兰英.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19(05)
- [6]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下的央地财政关系[D]. 周强.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9(03)
- [7]纳民轨物:治理术视角下的民国道路交通建设(1912-1937)[D]. 张权. 南京大学, 2019(01)
- [8]合作与冲突 ——抗战时期国立中央大学与政府关系研究(1931-1945)[D]. 胡天银. 云南师范大学, 2019(01)
- [9]中国近现代以来体育建筑发展研究[D]. 侯叶.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10]非正常上访处置中公安警察的角色研究 ——以北京市为例[D]. 王怡.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