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宣传教育中心成立(论文文献综述)
高远[1](2020)在《基于博弈论的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我国,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一直被视作事故预防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无论实践还是学术上,都有研究指出当前政府基于合规的监管机制是阻碍安全监管产生预期效果的重要原因。反观西方发达国家深受罗本斯报告影响,多建立起一种基于框架性法律和员工参与的自律监管机制。完全的自律监管机制也存在其不可忽视的一些问题,并不能在中国完全适用。因此,探索两种监管机制的平衡点从而使其有效的结合,对于优化当前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机制,预防重大事故,提升工业生产安全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基于此研究背景,本文以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理论、社会性成本-效益分析理论、风险管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为指导,提出采用博弈理论的分析方法对两种监管机制下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之间的策略选择及收益关系进行研究。研究主要成果包括:1)分别建立合规监管机制信号传递博弈模型和两种监管机制的演化博弈模型并进行求解,结果发现由于企业在法规制定过程的信息缺失普遍存在,降低法规的固有有效性,抑制了合规监管机制发挥效果。半定量结果显示在中国国情下,自律监管的收益小于合规监管机制。但纯策略下合规监管机制具有局部稳定性的均衡点所对应博弈双方的策略选择是不确定的,说明合规监管仍有很大提升空间。2)基于社会成本-效益理论对博弈监管模型中的参数进行定量化设计和估算。结果表明在中国当前国情下,纯策略的合规监管机制所对应的均衡点收益为a-11389.16和a-31746.67,均大于完全自律监管机制的收益a-35248.07。混合策略下两种模式有效的结合表明当两种监管机制混同使用,且合规监管的比例置于[0.3796,0.5]区间内时,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总收益在不断增加。3)将自律监管机制下的四种主要控制策略加入原有合规监管机制的博弈过程中后,对系统的均衡点收益变化进行分析,并采用MATLAB软件进行仿真,结果发现其中三种控制策略的实施都能使系统更加高效。4)基于SCORE项目,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设计并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机制的优化方案,阶段性的实施效果表明:将自律监管的一些实践措施与当前安全生产监管机制相结合,有助于提升监管效率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王成栋[2](2019)在《金昌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优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金昌市政府在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上,从多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仍旧多发频发,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反映出金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在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从机制方面尽快解决。因此,本研究立意于在新安全发展理念和金昌市“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下,通过对金昌市现行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及管理措施的梳理,统计分析近年来事故发生趋势,以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分析为例,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模式和经验,分析现阶段金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方面存在的不足,结合多中心治理理论、政府危机管理理论和系统安全理论等理论,提出有针对性地优化对策,期待为金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践探索新的思路,做出一点贡献。文章首先对金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现状进行了呈现,包括金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和安全监管的整体效果,整体效果中涉及的资料都借助于笔者对金昌市近年来安全生产监管相关文件的查阅、归纳和分析,以及实际工作的了解。其次是分析金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以近六年的生产安全事故数据和两起典型的生产安全事故为例,通过多中心治理理论和系统安全理论分析,认为金昌市目前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方面存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核心问题没有找准、安全生产监管多方协同和合作治理不强、安全生产监管科技化和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安全监管的应急管理模式和危机意识尚未形成等问题。通过综合分析认为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金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尚未形成多中心治理体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点把握不准、安全监管的多元化水平不高、安全生产危机管理体系不够完善等。通过对比分析国外发达国家和国内发达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模式和经验,认为改进金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参考发达国家的先进管理模式和借鉴国内发达地区的先进管理经验是一个有效途径。文章通过参考美国、日本和德国三个发达国家先进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模式,借鉴国内吴江区和宁波市两个国内发达地区的先进管理经验,总结、提炼出对优化金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具有可行性的做法。最后,就如何进一步优化金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提出对策建议,认为应该从建设符合金昌市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的多中心监督管理体系、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化管理水平、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科技化和信息化、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危机管理长效机制水平等多方面共同推进,取得预期效果。
丛志明[3](2019)在《中英政府安全监管历程及困境对比分析与借鉴》文中研究表明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政府安全监管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对于政府安全监管的研究分析也尤为重要。目前已有的分析只是对政府安全监管的某一方面或某一问题进行研究,并没有对政府安全监管的整体现状趋势进行把握并改善分析。首先,本文利用CiteSpace可视化软件对我国政府安全监管的研究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目前我国政府安全监管的研究现状和趋势。其次,利用文献沉淀方法梳理中英政府安全监管的发展历程及困境并进行对比分析,然后,基于系统思考的方法对英国监管困境进行系统的研究。最后,借鉴英国监管困境的分析及解决办法,提出改善我国政府安全监管所遇问题的建议措施。研究结果表明:1、目前政府安全监管成为热点研究内容,但相关研究并不集中,研究程度较浅,属于研究前沿阶段。2、中国政府安全监管经历了四阶段、两困境,英国政府安全监管经历了三阶段,两困境。对比分析发现中英政府安全监管具有相同的监管起源形式且经历过相似的监管困境,但监管起源本质、监管困境的解决措施以及监管改革重点不同。3、基于系统思考的方法,英国政府安全监管所遇困境符合饮鸩止渴基模。可通过两方面对英国政府安全监管困境进行缓解:明确划分HSE与地方政府的安全监管职能,分级监管;立法明确安全本质的内涵,严格控制第三方机构,消除不良补偿文化。4、借鉴英国政府安全监管困境的分析及解决措施,可以从分级立法、完善安全监管机制以及积极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作用等3方面来改善我国目前的监管难题。
梁玉柱[4](2019)在《弹性责任与国家转型 ——中国安全生产责任模式变迁研究(1949-2018)》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安全生产是国家为维护生产秩序和社会权利所提供的一种公共物品,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的关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包含领导责任、属地责任、部门责任、执法人员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劳动者自身责任、中介组织服务责任等,这些责任在不同时期形成差异化的责任网络。安全生产责任模式是对某一时期责任网络特点的高度提炼。对中国安全生产责任网络70年的历史分析发现,责任模式一直处于变化之中,显示出权力与权利关系一直在调整,也是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的一个缩影。本文的问题在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安全生产责任模式演变的路径是什么?背后有何逻辑?对研究中国现代国家建设有何意义?学术界对上述问题从国家体制、运行机制、监管能力、政策过程、社会因素等多个方面展开,对本文研究富有启发。然而,从内容上看,已有研究忽视了国家治理结构中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权的关系演变,也没能从中国政党—国家结构的角度反思安全生产责任模式的演变原因。从方法论上看,以往大多研究属于对某一截面的静态分析,缺少在历史变迁中的动态分析,这样难以发现政府运作机制的“变”与“常”。同时,以往研究更多从宏观上,如国家体制分析,而缺少对中观机制的分析。本研究以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安全生产管理历史为主线,建立起以履责组织、履责方式、责任追究为核心的责任模式三元分析框架,试图以此分析中国安全生产责任模式的历史变迁及其所展现的中国现代国家转型历程。从历史维度看,中国安全生产责任模式经历了单位化、行政化和公共化三个阶段。在1949-1977年之间,尤其是1956年之后,新中国建立起党、政、企、社高度重叠的国家治理结构。不仅“双轨制”的行政监管机构建立滞后,人员配备不足,而且履责方式单一且依赖于单位自身资源,行政权虚弱。同时,责任追究缺少程序化、法治化规定,司法权尚未制度化的介入到监管之中。这套安全生产责任模式导致监管中有力且独立的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难以彰显,国家治理结构不清晰不完善,形成了以企业为中心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安全生产责任模式呈现出单位化的特点。这套责任模式是中国共产党在建国初期,以革命形式推动现代化建设的尝试。由于国家治理过程缺少程序化、制度化的规范,法治落后,国家能力建设不足,导致生产事故高发,并随着政治形势波动。1978年之后开始的安全生产责任模式改革,实际上是中国共产党在党政分开、政企分开、政社分开的背景下,推动的国家治理结构调整的过程。在党和国家快速推动经济增长的发展战略下,行政权快速扩张,深度介入经济发展之中。然而,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的行政组织建设滞后,人员配置、权力位阶等难以满足工业化进程中的监管需求。政府监管的履责方式虚弱,行政、经济、社会等手段发挥有限。监管立法有一定进步,司法权力也开始介入生产责任事故的查处,为规范行政权力、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利益奠定了一定基础,但两者介入有限,尤其是与行政权的扩张相比。这一时期形成了以行政权为中心的责任网络,安全生产责任模式显现出行政化的特点。这种治理结构使得经济增长高歌猛进的过程中,生产事故高发。2003年之后,面对高昂的经济发展成本,以及监管失效对政权合法性的侵蚀,执政党改革发展理念,日益强调安全发展,推动监管能力的提升。一是自上而下建立起五级监管组织网络和专职的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显着提升。二是行政、经济、法律以及社会手段多举并用,发挥多主体的优势,形成新的责任网络。三是责任追究的力度增强,范围扩大,部门协同提升,为新的责任网络的运行提供保障。从国家治理结构看,转型机制在于对行政权的扩张、规范、改革和重塑,对司法权介入责任事故的重视、提升和制度化,以及在立法上的改革和推进。多类型履责方式的调动与介入使安全生产责任网络走向多中心,责任模式呈现公共化的特点。从2003年起,安全生产实现了连续16年的事故发生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安全生产管理成效显着。安全生产作为一项公共事务,责任模式的变迁是责任网络的调整,也即不同责任主体权力/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于这种变化,本文将其概括为弹性责任。弹性责任是指在不同的责任模式下,责任主体所负有的制度规定的责任存在差异的现象。弹性责任的历史演变是国家核心决策者针对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理性选择。不同阶段的责任模式是为了适应当时的国家发展阶段以及发展诉求。从70年安全生产治理结构的变迁看,中国监管结构中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权力呈现出不均衡的权力生长特点。改革开放之后,在发展主义战略下,政权建设侧重于以行政权深度介入经济发展过程,尤其是通过地方分权下的政治锦标赛机制,使地方政府为经济发展“搭台”,而对安全监管重视不足。司法权和立法权的不充分发育,导致行政权与市场力量密切配合,在演绎了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也造成生产事故高发,社会利益受损。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使命和超高的政党自主性,使其有意愿并且有能力,转变发展模式,调整国家治理结构,而转变的机制在于提高立法和司法权在国家治理结构中的地位以及相对于行政权的独立性,改革行政权以提升政府能力,构建新型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从安全生产责任模式的转型来看,中国国家治理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从不均衡的国家治理结构走向均衡的国家治理结构。弹性责任是党和国家核心决策者针对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成绩与问题的调节器,也是中央政府回应社会及市场安全生产要求的方式。同时,弹性责任使中央能以责任为抓手,集中、快速地推动国家能力建设。中国独特的政党—国家结构是安全生产责任模式从单位化到行政化,再到公共化转型的政治基础,也是中国监管政治与西方监管政治重要差异所在。这一点塑造了中国独特的现代国家建设的发展历程,使中国国家治理呈现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乔旭[5](2018)在《北京市大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研究》文中提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关各行各业良性发展目标实现,事关公众生命与财产安全,事关我国经济发展质量与速度,对国家整体实力提升具有重要影响。基于此,本论文以基层地方政府视角为切入点,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为研究重点,对首都北京这一巨型直辖市城市的区级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展开深度分析探索,以期为国内同类地区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与完善提供参考。本论文基于既有文献资料的学习和借鉴,尽量全面收集相关数据资料,采用历史与现实相结合这一基本策略,运用历史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和实例研究法等方法,在分析发达国家安监工作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对中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的发展历程及其演变规律进行研究,从多个维度查找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综合运用公共管理学相应知识分析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创造性地提出了完善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的构想,可以说是对基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研究的重要补充。论文从内容结构上主要包括六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主要论述了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等;第二部分: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描述了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演化及现状等;第三部分:理论分析,重点阐述了安全生产、监管管理等概念,对海因里希法则等理论进行了简述;第四部分:北京市大兴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现状、缺陷及诱因,简述了大兴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对大兴区2017年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了统计分析,综合运用公共管理学相应知识从多个维度分析了其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的缺陷与诱因;第五部分:他国经验启示,重点介绍了美、德、日三国现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第六部分:北京市大兴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完善策略。作为一名基层安监部门工作人员,笔者以此次研究为契机,以点带面、以小见大、见微知着,为推动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全面健康协调发展提供重要借鉴和决策参考,同时也为基层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具体执行者提供可行建议。
王欣蔚[6](2016)在《北京市朝阳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服务业数量迅猛增加,人口向城市聚集,事故隐患不断增多,安全生产工作也遇到新形势和新问题。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国家高度重视,尤其是党的十八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讲话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安全生产核心在监管,监管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只有采取措施切实解决基层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才能保证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才能保证社会秩序平稳有序。本人作为一名基层的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对一线监管工作一定的经验。本文以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为研究对象,针对北京市朝阳区的实际情况开展具体分析,在一定的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总结基层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通过借鉴外省市和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提出一些建议和方法希望对建立有效的监管模式能有所帮助。
汤道路[7](2014)在《煤矿安全监管体制与监管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煤矿安全监管体制与监管模式是国家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中的根本性问题。监管体制是否合理,监管模式是否适当,对煤矿安全监管的最终效果有着深远影响。研究我国煤矿安全监管体制与监管模式当前存在的问题、未来改革的目标与时机,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性建议,是我国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中长期规划不可或缺的内容。我国对煤炭行业设立了专门的安全监管机构并实行中央垂直管理,具有较好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为近年来我国煤矿安全形势的快速好转提供了组织保障。但经横向与纵向组织结构分析,现行煤矿安全监管体制仍存在事务管辖不清、级别管辖不明、机构职权重叠、区域管辖设置不经济、监察机构缺乏强制力等问题。参考国外经验,建议把非煤矿山也统一纳入监管范围,组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实行跨越行政区划的大区制三级垂直管理,基层监察办公室负责实际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中层的监察分局负责对地方政府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实施行政监察,真正落实“国家监察、地方监管”的工作体制。美国在经历过市场导向的信息服务监管模式、政府导向的强制服从监管模式以后,现正在向合作服务监管模式转型。对美国1900-2011年十万矿工死亡率进行HP滤波处理后,可以观察到每次监管模式改革前均有较明显的数据特征。南非的煤矿安全监管模式较好地体现了政府监管与企业负责的均衡,而印度的煤矿安全监管模式则充分展示了国有大型煤矿的自我管理能力优势。对国外煤矿安全监管模式的比较研究说明,监管模式的选择,深受政治、法律与社会治理思潮的影响,并与安全形势和监管绩效存在密切的关联关系。我国现行的“政府一元强制服从”监管模式在快速扭转我国煤矿安全恶劣形势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是以庞大行政资源投入为代价的,且不符合现代社会治理理念。运用灰色预测方法可以预测到2020年我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将低至0.11,年事故死亡人数将在500人以内。这此种安全形势下,我国理应考虑监管模式的变革问题。经过PEST分析,论文提出应当将“多元合作”监管模式确立为我国煤矿安全监管模式的改革目标,并率先在国有大型煤矿企业的监管工作中尝试合作与自律的监管模式探索。我国应当深化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大力提高行业集中度;抓住当前有利的历史时机,加大小煤矿关闭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法律,保障和利用来自于劳动力市场、资金市场、保险市场、安全中介服务市场、企业社会责任等有利于煤矿安全的市场力量;强化煤矿安全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煤矿安全监管绩效评估与内控机制。通过以上政策与措施,全面保障和推动我国煤矿安全监管体制与监管模式改革的顺利进行。
李新娟[8](2011)在《中美煤矿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的比较研究》文中指出综合运用安全系统工程、技术经济分析、数理统计等理论方法,对中美煤矿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等进行了系统深入的比较研究,归纳了美国18世纪至今煤矿安全经历的三个不同时期和我国解放以来经历的五个时期,分析了不同发展时期中美煤矿安全水平与社会发展阶段的关系及产生原因,提出了中美不同时期煤矿安全的管理特征以及煤矿安全管理模式;比较研究了中美煤矿安全立法演化及历史背景,提出了实现煤矿安全状况根本好转的三大动力,结合我国煤矿安全管理现状,提出了建立煤矿安全与健康技术标准等为主的保障体系,基于激励相容理论,分析了煤矿安全责任关系,提出了利益攸关方的责任共担机制;探讨了煤矿工人在煤矿安全中的特殊地位,提出了矿工“紧急停绳”把好现场安全生产最后关口的观点。
刘东刚[9](2011)在《中国能源监管体制改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能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模日益壮大,能源需求呈不断上升态势,能源对外依存度增加,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的压力加大,政府能源管理的任务也将会越来越重。政府能源管理职能主要分为能源政策职能和能源监管职能两个部分。本文研究主要涉及政府的能源监管职能及其体制改革问题,一共分五章:第一章:能源监管基本问题分析。能源是指能够提供各种形式能量的物质或者物质运动,具有资源属性、商品属性、管网垄断属性、可替代属性、公共属性和政治属性等特点。能源监管是指国家能源监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授予的监管职权和范围,依据法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能源行业和市场的参与者(企业或个人)及利害关系人的相关能源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的行政活动。能源的特性决定了能源监管是一种社会性监管和经济性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活动,具有市场有限性、政策性和公共性等特征。从监管必要性来看,能源监管有利于确保国家能源安全、保证能源市场平稳高效运行、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效率、优化能源结构、保护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等目标的实现;与此相应,能源监管的范围和内容主要是:能源安全监管、能源市场监管、节能和能源效率监管、能源结构监管和能源环境监管。能源监管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社会性监管和经济性监管;自律性监管和他律性监管;命令控制型监管和激励性监管;原则性监管和规则性监管等。能源监管主要建立在三个理论基础之上:一是市场增进论,它克服了市场失灵论和监管失灵论的缺陷,强调政府和民间部门对市场的协调增进作用,更好地发挥了政府和民间两种力量,共同推动市场的发展;二是普遍服务理论,主要是把基本的能源消费作为一项公用事业来看待,以确保消费者获得公平、普遍、价格合理的基本能源服务,特别是为了确保边远地区、农村地区和弱势群体获得相应的能源服务,能源普遍服务义务已经成为能源服务合同的一般条款;三是可持续发展理论,主要是要求在开发利用能源资源时,既要考虑当代人的需求,也要考虑后代人的需要,要保持能源-经济-环境发展的可持续性,它对能源监管的基本要求是: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节约能源和加强环境保护等。第二章:我国能源监管体制的现状、问题和改革思路。我国能源监管体制正处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时期。能源监管体制主要涉及能源监管机构的设置、能源监管职能的配置和能源组织规范三个问题。从纵向来看,我国能源监管体制经历了从高度集中的政企不分、政监不分的行业计划管理体制向政企分开、市场化改革和专业化监管机构的方向发展,但是行业分散监管的格局仍然没有很大改观。从横向来看,煤炭、电力、核能、石油天然气、节能和能源效率、可再生能源等监管职能的配置混乱,能源监管机构设置分散,既有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也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这样的能源行政管理部门。能源监管职能的配置存在职能混淆、分散和定位模糊等缺陷;能源监管机构的设置存在不稳定、分散、缺乏综合性、高效、权威、统一的能源监管机构;能源组织规范建设比较落后,能源立法不能跟上体制改革的需要。因此,改革是我国能源监管体制完善的必由之路。笔者认为,我国能源监管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第一,根据监管独立性的原则,实行政企分开、政监分离,正确理顺能源政策主管部门和能源监管机构之间的关系,实现能源监管机构设置的独立性。第二,按照能源政策职能和能源监管职能分离的原则,顺应放松经济性监管、加强社会性监管的发展趋势,继续巩固扩大能源安全、能源环境、节能和能源效率监管职能,进一步明确能源监管机构的微观监管职能的范围。第三,按照循序渐进的改革思路,考虑改革方案的可操作性,确立三步走的改革战略:第一步保持现有的分行业监管现状,将其他能源监管职能集中到能源行政管理部门;第二步实行分行业独立监管,在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监管独立性的同时,成立核能监管委员会、石油天然气监管委员会、节能和可再生能源监管委员会,分别独立履行各能源行业的监管职能;第三步实行综合性的统一能源监管,将各行业能源监管职能进行合并,设立独立的能源监管委员会,统一行使能源监管职能。按照以上改革基本思路,可以确定我国能源监管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中期目标和远期目标。第三章:能源监管职能配置改革。能源监管职能的配置是能源监管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之一。笔者认为,能源监管职能的配置应当遵循职能独立、职能分离、职能效率和职能法定等基本原则,处理好以下几对关系:一是能源监管机构和能源政策部门之间的职能配置关系,主要是要实现能源政策职能和能源监管职能的分离,为了此目标,我国可以采用循序渐进的思路,先实行能源政策职能和能源监管职能相对集中的做法,然后是各行业监管职能分离,最后实现能源监管职能的统一分离。二是能源监管机构和其他监管机构之间的职能配置关系,主要包括与反垄断机构、环境监管机构和安全监管机构之间的职能配置关系,主要应当加强能源市场政策和竞争政策执行的协调与合作,确立环境监管、安全监管优先于能源行业监管的一般原则。三是中央能源监管机构和地方能源监管机构之间的职能配置关系,我国是单一制国家,监管职能应当实行垂直一体化的体制,在确保中央监管机构监管权威的同时,应当考虑地区不平衡和地方特殊情况,赋予地方监管机构一定的能源监管职能,以防出现监管真空和监管不力的情况,并取得地方政府支持。第四章:能源监管机构设置改革。能源监管机构的设置模式主要有三种:日本集中式的能源行政管理部门模式;美国独立的能源监管委员会模式;法国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务法人相结合的模式。三种模式各有自己的优缺点,从发展趋势来看,独立、自治的能源监管机构模式是大多数发达国家的选择。我国大多数学者的研究结果表明,在我国应该设立专业化的能源监管机构,履行能源市场的微观监管职能;政府的能源行政管理职能和能源监管职能应当分开,即实行政监分离的原则;应当确保能源监管机构独立的法律地位,以便在履行监管职能时具有相应的权威性。笔者认为,我国能源监管机构的设置应当遵循三步走的改革思路:第一步,采取适当集中的一般行政管理部门设置模式。不设置新的能源监管机构,重点是调整能源监管职能和加强能源监管立法,在保持煤矿安全监察局、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现有职能的前提下,将其他能源监管职能适当集中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因为改革初期需要强有力的政府部门推行能源产业政策和市场化的进行,也有利于改革政策的统一性和稳定性。第二步,采取分行业的专业化能源监管机构设置模式。继续保持煤矿安全监察局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设置;设置由环境保护部管理的能源环境和核能监管委员会,负责能源环境监管和核能监管;设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管理的石油天然气监管委员会、节能和可再生能源监管委员会。第三步,采用综合性的能源监管机构设置模式。撤销国家能源局,组建能源部或者环境能源部,统一行使能源或者环境行政管理职能,制定国家能源或者环境战略、规划和政策;保留国家能源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的议事协调机构,继续负责我国能源重大战略和重要政策的制定和协调;设置能源监管委员会,统一行使我国能源监管职能,能源监管委员会接受能源部或者环境能源部的合法性监督。第五章:能源监管体制改革配套保障。主要包括政策协调机制、利益平衡机制和进行配套立法三个部分。能源监管体制改革过程中,必然涉及各种能源政策的协调问题,比如宏观层面的国家经济政策、能源政策和环境政策的协调问题,能源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的协调以及各行政管理部门和监管机构之间的能源政策协调问题。政策协调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如设置议事协调机构或者临时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工作通报和信息交流制度以及联合执法制度等,也可以借鉴国外经验,采取签订合作协议、互派代表、共同制定文件和报告等形式,政策协调机制应当朝形式多样化、合法化和契约化的方向发展。能源监管体制改革的实质是对利害相关方的利益进行再分配,主要应当平衡五种利益关系:社会利益、经济利益和生态利益关系;区域利益关系;代际利益关系;能源行业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关系;中央和地方利益关系。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市场化的能源定价机制、能源行业组织和消费者组织的建设是做好利益平衡的一些主要措施。法律是最好的利益平衡器,加强能源监管体制改革的配套立法工作,有助于实现能源监管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我国能源监管立法应当充分借鉴欧盟和美国的先进经验,顺应能源立法市场化、生态化、人本化和国际化的趋势,加快能源立法的的进程,及时进行各项能源法律的立、改、废工作,以巩固和保障能源监管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傅传洋[10](2011)在《我国煤矿安全监察体系分析研究》文中指出煤炭在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格局中占居主导地位,在现行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群众监督”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下,近年来全国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次数和伤亡人数都有大幅度的下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目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伤亡损失惨重,影响恶劣。而煤矿安全监察在预防煤矿事故中起着主导作用。因此,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分析我国煤矿监察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和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系在当前尤为重要。本文运用统计学、系统工程学、安全工程学等理论,通过查阅大量的文献和相关资料,分析和总结了美国、波兰、南非、澳大利亚、俄罗斯等主产煤国在煤矿监察体制、法律法规建设、行业管理措施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对比分析了国内外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结果表明我国已形成合理的垂直管理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和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体系。但是与一些主产煤国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譬如煤矿安监体系机构设置和权责仍需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完善的同时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其操作性和实用性等。针对存在的问题,运用层次分析法对煤矿安全监察体系进行层次权重分析,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建议;对煤矿企业的安全投入与监察成本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博弈分析等。研究结果为完善我国煤矿监察体系提供了参考。
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宣传教育中心成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宣传教育中心成立(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博弈论的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2 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基础理论 |
2.1 监管与监管机制概述 |
2.1.1 安全生产监管的内涵 |
2.1.2 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内涵及发展 |
2.1.3 存在的问题 |
2.2 监管机制的研究综述 |
2.2.1 国外相关研究 |
2.2.2 国内相关研究 |
2.3 博弈论概述 |
2.3.1 博弈论及在监管问题研究中应用 |
2.3.2 信号传递博弈模型 |
2.3.3 演化博弈模型 |
2.3.4 社会成本效益分析理论概述 |
2.4 本章小结 |
3 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博弈基本模型分析 |
3.1 监管机制基本博弈模型的建立 |
3.2 收益矩阵的确定与模型求解 |
3.3 监管机制博弈基本模型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4 合规监管与自律监管机制的演化博弈模型分析 |
4.1 监管机制演化博弈模型的建立 |
4.2 模型的求解 |
4.2.1 合规监管机制的收益分析 |
4.2.2 自律监管机制的收益分析 |
4.3 监管机制演化博弈均衡点对比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 不同策略下监管博弈参数定量化求解与对比分析 |
5.1 数据收集与参数处理 |
5.2 监管博弈模型的收益函数的定量化求解 |
5.2.1 收益参数的确定 |
5.2.2 收益参数的计算 |
5.2.3 监管收益对比及平衡点求解 |
5.3 本章小结 |
6 混合策略下监管机制优化收益分析 |
6.1 框架性法规机制的收益分析 |
6.2 企业主体责任机制的收益分析 |
6.3 员工参与机制的收益分析 |
6.4 第三方参与机制的收益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7 基于SCORE项目的监管机制优化方案设计 |
7.1 项目背景 |
7.2 监管机制优化方案设计 |
7.2.1 政府层面的方案设计 |
7.2.2 企业层面的方案设计 |
7.3 方案实施效果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8 结论与展望 |
8.1 结论 |
8.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攻读博士期间论文发表情况 |
(2)金昌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及启示 |
1.2.1 国外相关研究 |
1.2.2 国内相关研究 |
1.2.3 已有研究的评价和启示 |
1.3 研究问题与研究思路 |
1.3.1 研究问题 |
1.3.2 研究思路 |
1.4 研究方法 |
1.4.1 比较分析法 |
1.4.2 案例研究法 |
1.4.3 文献研究法 |
第二章 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理论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安全生产 |
2.1.2 监管 |
2.1.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2.1.4 应急管理 |
2.2 相关研究理论 |
2.2.1 危机管理理论 |
2.2.2 多中心治理理论 |
2.2.3 系统安全理论 |
第三章 金昌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问题分析 |
3.1 金昌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现状 |
3.1.1 金昌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 |
3.1.2 金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措施 |
3.1.3 金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整体效果 |
3.2 金昌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存在问题 |
3.2.1 典型事故案例 |
3.2.2 事故案例分析 |
3.2.3 金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要问题 |
3.3 金昌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
3.3.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尚未形成多中心治理体系 |
3.3.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点把握不准 |
3.3.3 安全生产监管多元化水平不高 |
3.3.4 安全生产危机管理体系不够完善 |
第四章 国外和国内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验借鉴 |
4.1 国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验 |
4.1.1 美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验 |
4.1.2 日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验 |
4.1.3 德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验 |
4.2 国外先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验借鉴 |
4.2.1 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
4.2.2 多元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体 |
4.2.3 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专业化程度高 |
4.2.4 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高 |
4.2.5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工伤保险有机结合 |
4.2.6 按照行业及危险程度划分不同安全生产监管层次 |
4.3 国内发达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验 |
4.3.1 吴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验 |
4.3.2 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验 |
4.4 国内发达地区成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验借鉴 |
4.4.1 理顺安全生产监管机制 |
4.4.2 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
4.4.3 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模式 |
4.4.4 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
第五章 金昌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优化对策 |
5.1 建设符合金昌市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的多中心监督管理体系 |
5.1.1 突出解决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中的重点问题 |
5.1.2 提高政府各部门间协同合作 |
5.1.3 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监管 |
5.1.4 建立安全生产交流协作机制 |
5.2 推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建设 |
5.2.1 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和事故追责体系 |
5.2.2 完善人才准入机制和培训考核体系 |
5.2.3 完善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和培训机制 |
5.3 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化管理水平 |
5.3.1 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
5.3.2 加强政府安全监管力量建设 |
5.3.3 完善行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 |
5.3.4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作用 |
5.4 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 |
5.4.1 加快安全生产信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
5.4.2 提高对安全生产信息化的利用 |
5.5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危机管理长效机制 |
5.5.1 认识事故危机管理的作用和地位 |
5.5.2 建立完善事故危机预测预警机制 |
5.5.3 建立有效的事故危机管理沟通机制 |
5.5.4 健全事故危机后处理机制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3)中英政府安全监管历程及困境对比分析与借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技术路线 |
第2章 研究工具及方法 |
2.1 文献沉淀法 |
2.2 CiteSpace可视化软件 |
2.3 系统思考方法 |
2.3.1 系统思考方法的原理 |
2.3.2 系统思考方法应用现状 |
2.4 对比分析法 |
2.5 小结 |
第3章 中国政府安全监管研究现状、发展历程及问题 |
3.1 中国政府安全监管研究现状 |
3.1.1 数据搜集 |
3.1.2 数据分析 |
3.2 中国政府安全监管发展历程及困境 |
3.2.1 中国政府安全监管发展历程 |
3.2.2 中国政府安全监管发展过程中所遇困境 |
3.3 小结 |
第4章 英国政府安全监管发展历程及问题 |
4.1 英国政府安全监管发展历程 |
4.1.1 英国政府安全监管的起源(1800—1900) |
4.1.2 英国政府安全监管体制的完善(1900—1975) |
4.1.3 英国政府安全监管的发展(1975—2013) |
4.2 英国政府安全监管的两个困境 |
4.3 小结 |
第5章 中英政府安全监管对比及借鉴分析 |
5.1 政府安全监管的起源形式 |
5.2 政府安全监管困境形式及解决措施 |
5.3 政府安全监管改革重点 |
5.4 基于系统思考的英国监管困境分析 |
5.4.1 系统要素确立 |
5.4.2 监管困境的分析与讨论 |
5.4.3 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 |
5.5 借鉴分析 |
5.6 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创新点 |
6.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4)弹性责任与国家转型 ——中国安全生产责任模式变迁研究(1949-2018)(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安全与国家 |
(二)问题的提出:安全生产责任模式变迁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政治集权、经济分权”的国家体制论 |
(二)“分级试验、学习机制”的运行机制论 |
(三)“监管体制、监管目标”的监管能力论 |
(四)“政策变通、基层共谋”的政策过程论 |
(五)“非正式制度、精英捕获”的社会因素论 |
(六)文献述评 |
第三节 分析框架:安全生产责任模式的三维框架 |
(一)核心概念辨析 |
(二)基于关键文本的责任模式解构 |
(三)分析框架:“履责组织—履责方式—责任追究” |
第四节 研究方法、文章结构和研究发现 |
(一)研究方法 |
(二)文章结构 |
(三)研究发现 |
第一章 中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认识与历史分期 |
第一节 纵向的历史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波动起伏明显 |
(一)政治动荡与安全生产事故波浪起伏期(1949-1977) |
(二)市场经济与安全生产新一轮事故高发期(1978-2002) |
(三)安全生产形势扭转并持续向好(2003-2018) |
第二节 横向的跨国比较:中国仍处于生产事故高发阶段 |
(一)基于煤矿安全生产数据的跨国比较 |
(二)基于整体安全生产数据的跨国比较 |
第三节 中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判断:波动、高发 |
第四节 中国安全生产责任模式:历史分期及依据 |
第二章 责任模式单位化:建构企业为中心的责任网络(1949-1977) |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现代化建设的新起点 |
(一)现代民族国家建立与新兴政权组织建设 |
(二)落后的经济基础与建立行政性经济组织 |
(三)政党和国家调控下的组织化社会 |
第二节 组织建设滞后的权力网络 |
(一)“双轨制”的监管部门及部门间关系 |
(二)配备有限的政府监管人员 |
(三)政府监管部门的组织位阶 |
第三节 弱化行政与依托企业资源的履责方式 |
(一)监管部门权力配置与领导责任制 |
(二)依托企业自身资源的“生产干预”与“劳动保险” |
(三)企业职工劳动纪律与群众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
(四)本节小结 |
第四节 作为“企业事务”的责任追究模式 |
(一)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为核心的责任追究程序 |
(二)行政权力弱与企业自主权高的责任追究特点 |
第五节 责任模式单位化、国家分殊性与国家治理结构 |
(一)责任模式单位化:内涵与问题 |
(二)单位中国、国家分殊性与国家治理结构 |
第三章 责任模式行政化:形成行政权为中心的责任网络(1978-2002) |
第一节 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
(一)着力推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
(二)恢复和发展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
(三)放权让利下的经济体制改革 |
(四)社会结构的去组织化与个体化 |
第二节 监管部门组织网络与组织人员 |
(一)稳步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组织建设 |
(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规模与专业化素质 |
(三)安全生产监管组织的权力位阶 |
第三节 行政扩权与减少干预并存的履责方式 |
(一)行政扩权、行政执法与监管属地责任 |
(二)减少经济干预并弱化“社会保护” |
(三)以法明责、规范权力与监管法治化 |
(四)本节小结 |
第四节 作为公共事务的责任追究模式 |
(一)责任追究模式转型:从“企业事务”到“公共事务” |
(二)强调监管属地责任:领导干部与党纪政纪处分 |
(三)推动追究刑事责任:司法机关介入安全生产监管 |
第五节 责任模式行政化、国家治理结构与制度国家主义 |
(一)安全生产责任模式行政化内涵 |
(二)行政化责任模式下的国家治理结构与制度国家主义 |
第四章 责任模式公共化:走向多中心的责任网络(2003-2018) |
第一节 五级监管组织网络与专职监管队伍建设 |
(一)监管部门的组织网络与组织位阶 |
(二)监管人员规模、专业性与行政下沉 |
第二节 多类型履责方式与新的责任网络 |
(一)行政监管中的扩权、规权与集权 |
(二)企业合规中的投入、保险与市场约束 |
(三)法律规制中的法律法规与标准化建设 |
(四)社会参与中的专业资质组织、新闻媒介与大众 |
(五)本节小结 |
第三节 强化责任追究的力度、范围与部门协同 |
(一)有限的行政处罚力度 |
(二)强化的党纪政纪处分 |
(三)推进的刑事司法追究 |
(四)本节小结 |
第四节 责任模式公共化、监管能力与国家治理结构 |
(一)安全生产责任模式公共化的内涵 |
(二)公共化责任模式下的国家治理结构与均衡政治 |
第五章 弹性责任与国家转型 |
第一节 何为弹性责任 |
(一)变迁过程:责任模式单位化、行政化、公共化 |
(二)概念提炼:弹性责任 |
第二节 为何弹性责任:中国现代化战略选择结果 |
(一)中国追赶型现代化发展路径的要求 |
(二)高度依赖地方政府的政策执行体系 |
(三)国家能力建设的集中化与快速化 |
第三节 弹性责任何以可能:政党—国家结构 |
(一)执政党组织地位与组织使命 |
(二)执政党对国家治理结构的引领和塑造能力 |
(三)政党自主性是当代国家转型的基础 |
(四)政党发展战略的自主性与灵活性 |
第四节 弹性责任下国家转型的问题 |
(一)国家偏好下的责任选择与发展成本 |
(二)地方政府执行中的偏差与目标置换 |
(三)社会治理体制中的社会权力和能力 |
第五节 使责任运转起来:弹性责任改革之路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5)北京市大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价值 |
1.2.2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1.3.1 国内研究现状分析 |
1.3.2 国外研究现状分析 |
1.4 研究方法 |
1.4.1 历史研究法 |
1.4.2 比较研究法 |
1.4.3 实例研究法 |
1.5 研究思路及论文架构 |
第2章 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演化 |
2.1 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发展历程 |
2.2 我国现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概况 |
2.3 区级安全生产监管组织的地位及作用 |
第3章 安全生产监管的理论分析 |
3.1 安全生产监管的内涵 |
3.1.1 安全生产 |
3.1.2 监督管理 |
3.1.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3.1.4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素 |
3.2 涉及基础理论 |
3.2.1 海因里希法则(事故冰山理论) |
3.2.2 政府管制理论 |
3.2.3 安全管理理论 |
3.2.4 PEST理论 |
3.2.5 安全文化建设理论 |
第4章 北京市大兴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现状、缺陷与诱因 |
4.1 北京市大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简述 |
4.1.1 大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
4.1.2 大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4.2 大兴区2017年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
4.2.1 工程建设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高发 |
4.2.2 触电和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高发 |
4.2.3 “三违行为”仍是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
4.2.4 中北部地区是生产安全事故高发区域 |
4.2.5 外来务工人员是生产安全事故危害重点人群 |
4.3 大兴区安全生产监管缺陷 |
4.3.1 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与执法力度不强 |
4.3.2 事故预防措施和长效机制缺乏研究归纳 |
4.3.3 安监人员综合素养偏低 |
4.4 大兴区安全生产监管缺陷的诱因 |
4.4.1 缺乏协调机制 |
4.4.2 综合治理合力尚未形成 |
4.4.3 安全监管力量配置不足 |
4.4.4 安全生产监管宣传乏力 |
第5章 国外经验借鉴与启示 |
5.1 美国经验借鉴与启示 |
5.1.1 美国联邦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经验 |
5.1.2 美国基层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特点 |
5.2 德国经验借鉴与启示 |
5.2.1 德国联邦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经验 |
5.2.2 德国基层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特点 |
5.3 日本经验借鉴与启示 |
5.3.1 日本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经验 |
5.3.2 日本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特点 |
第6章 北京市大兴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完善策略 |
6.1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
6.1.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构建与完善 |
6.1.2 严格考核考察 |
6.1.3 严肃问责追责 |
6.1.4 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
6.2 高效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6.2.1 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 |
6.2.2 完善执法监督工作机制 |
6.2.3 建立健全双重防控体系 |
6.2.4 着力综合监管体系构建 |
6.3 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保障能力 |
6.3.1 构建“互联网+安全监管”体系 |
6.3.2 提升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保障能力 |
6.3.3 加快先进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 |
6.4 大力推动安全文化繁荣发展 |
6.4.1 加大安全生产宣传 |
6.4.2 大力发展安全文化 |
6.4.3 推动安全社区建设 |
6.4.4 推进志愿者队伍建设 |
6.5 依法强制推行安全生产培训 |
6.5.1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
6.5.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机制 |
6.5.3 注重安全生产培训方式创新 |
6.5.4 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执法保障 |
6.6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
6.6.1 强化安监队伍人员配备 |
6.6.2 提升安监人员综合素养 |
6.6.3 完善安全监管奖惩机制 |
6.6.4 优化基层安监部门队伍结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北京市朝阳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论文研究背景 |
1.1.2 论文的研究对象 |
1.1.3 论文的目的和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从实际经验的角度 |
1.2.2 从理论角度 |
1.2.3 从可借鉴的国外安全管理经验角度 |
1.2.4 存在的问题 |
1.3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概念及相关理论 |
2.1 安全生产与安全生产监管 |
2.1.1 安全生产 |
2.1.2 安全生产监管 |
2.1.3 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
2.2 安全生产监管的相关理论 |
2.2.1 政府管制理论 |
2.2.2 经济外部性 |
2.2.3 危机管理理论 |
第三章 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
3.1 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现状 |
3.1.1 朝阳区安全生产形势 |
3.1.2 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情况 |
3.2 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管存在的问题 |
3.2.1 监管力量不足 |
3.2.2 监管体制不完善 |
3.2.3 企业主体责任有待落实 |
3.2.4 安全生产监管手段单一 |
3.2.5 社会环境不成熟 |
第四章 国内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经验借鉴 |
4.1 国内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先进做法 |
4.1.1 江苏省太仓市 |
4.1.2 山东省德州市 |
4.2 国外安全生产监管先进做法 |
4.2.1 领先的安全发展理念 |
4.2.2 完善的法律体系 |
4.2.3 高效灵敏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 |
4.2.4 高素质、严要求的执法队伍 |
4.2.5 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
4.2.6 保证资金投入 |
第五章 完善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制的建议 |
5.1 政府层面的措施 |
5.1.1 提高对安全生产监管的认识 |
5.1.2 健全法制体系 |
5.1.3 加强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 |
5.1.4 调整安全生产监管重点 |
5.2 企业层面的措施 |
5.3 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作用 |
结论 |
参考文献 |
(7)煤矿安全监管体制与监管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Extended Abstract |
目录 |
Contents |
图清单 |
表清单 |
变量注释表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2 煤矿安全监管的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辨析 |
2.2 煤矿安全监管的安全管理工程理论基础 |
2.3 煤矿安全监管的法学理论基础 |
2.4 煤矿安全监管的经济学理论基础 |
2.5 煤矿安全监管的公共管理理论基础 |
2.6 本章小结 |
3 煤矿安全监管体制研究 |
3.1 主要产煤国家的煤矿安全监管体制 |
3.2 我国煤矿安全监管体制历史沿革 |
3.3 我国煤矿安全监管体制现状 |
3.4 我国煤矿安全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 |
3.5 我国煤矿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设想 |
3.6 本章小结 |
4 国外煤矿安全监管模式比较研究 |
4.1 美国煤矿安全监管模式演进 |
4.2 南非煤矿安全监管模式 |
4.3 印度煤矿安全监管模式 |
4.4 国外煤矿安全监管模式沿革规律 |
4.5 本章小结 |
5 我国煤矿安全监管模式研究 |
5.1 政府一元强制服从监管模式及其效果 |
5.2 我国现行煤矿安全监管模式存在的问题 |
5.3 我国煤矿安全监管模式改革时机的数理预测 |
5.4 我国煤矿安全监管模式改革目标 PEST 分析 |
5.5 多元合作煤矿安全监管模式基本构想 |
5.6 小煤矿安全专项监管对策 |
5.7 本章小结 |
6 我国煤矿安全监管体制与监管模式改革的政策性建议 |
6.1 深化煤炭行业产业结构调整 |
6.2 保障和利用煤矿安全的市场推进机制 |
6.3 加强煤矿安全信息系统建设 |
6.4 健全煤矿安全监管内部审查机制 |
6.5 本章小结 |
7 结论 |
7.1 主要结论 |
7.2 主要不足与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8)中美煤矿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的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详细摘要 |
Detailed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国内背景 |
1.1.2 国际背景 |
1.2 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2 中外煤矿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的研究现状分析 |
2.1 概述 |
2.2 我国煤矿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的研究现状 |
2.3 国外其他主要产煤国家煤矿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的研究 |
2.3.1 日本煤矿安全管理体制 |
2.3.2 英国煤矿安全管理体制 |
2.3.3 德国煤矿安全管理体制 |
2.3.4 南非煤矿安全管理体制 |
2.3.5 捷克的煤矿安全管理体制 |
2.3.6 澳大利亚煤矿安全管理机制 |
2.3.7 印度的煤矿安全管理体制 |
2.3.8 俄罗斯煤矿安全管理体制 |
2.3.9 加拿大煤矿安全管理体制 |
2.3.10 乌克兰煤矿安全管理体制 |
2.4 美国煤矿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研究现状 |
2.5 中美煤矿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比较研究现状 |
2.6 小结 |
3 中美煤矿安全状况比较及其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分析和比较 |
3.1 美国煤矿安全状况分析 |
3.1.1 美国的煤炭生产概况 |
3.1.2 美国的煤炭安全状况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关系分析 |
3.2 中国煤矿安全状况分析 |
3.2.1 中国煤炭生产概况 |
3.2.2 中国的煤矿安全生产状况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状况的关系分析 |
3.3 中美煤矿安全状况比较分析 |
3.3.1 中美相同安全水平条件下的比较分析 |
3.3.2 中美煤矿安全管理模式的比较 |
3.4 小结 |
4 中美煤矿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及其特点分析和比较 |
4.1 美国煤矿安全立法沿革及其特点 |
4.2 美国煤矿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特点 |
4.2.1 美国煤矿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
4.2.2 美国矿工及工会在煤矿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中的作用分析 |
4.2.3 美国煤矿职业安全与健康教育培训体系 |
4.2.4 美国煤矿安全救护体系 |
4.2.5 美国的煤矿安全与健康保障体系 |
4.2.6 美国的煤矿安全利益调整机制 |
4.3 中国煤矿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及其特点 |
4.3.1 中国煤矿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的沿革及立法史 |
4.3.2 中国煤矿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现状 |
4.4 中美煤矿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的比较分析 |
4.5 小结 |
5 基于中美比较的煤矿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的基本模式 |
5.1 煤矿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的理论模式 |
5.2 煤矿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中工人及工会的作用 |
5.3 煤矿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中的煤矿安全责任体系 |
5.3.1 建立地方政府煤矿安全风险责任体制 |
5.3.2 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责任体制 |
5.3.3 建立煤矿工人安全风险激励机制 |
5.4 煤矿安全与健康保障体系 |
5.4.1 建立煤矿安全与健康技术标准及评价机制 |
5.4.2 建立煤矿各级各类人员定期安全培训考核准入机制 |
5.4.3 构建煤矿文化保障体系 |
5.5 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与创新 |
6.1.1 结论 |
6.1.2 创新点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及参加科研工作情况 |
(9)中国能源监管体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原因 |
二、选题意义 |
三、研究方法和思路 |
第一章 能源监管基本问题分析 |
一、能源及其属性 |
二、能源监管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
(一) 能源监管的含义及其特殊性 |
(二) 能源监管的必要性及意义 |
三、能源监管的理论基础 |
(一) 市场增进论 |
(二) 普遍服务理论 |
(三) 可持续发展理论 |
四、能源监管的范围和分类 |
(一) 能源监管的范围 |
(二) 能源监管的分类 |
第二章 能源监管体制的现状、问题及其改革思路 |
一、能源监管体制及基本要素 |
二、我国能源监管体制的历史与现状 |
(一) 我国能源监管体制的历史 |
(二) 我国能源监管体制的现状 |
三、我国能源监管体制建设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 |
(一) 能源监管机构设置专业化、独立化、集中化取得进展,但设置分散,不稳定,缺少综合性的能源监管机构 |
(二) 能源监管职能与政策制定职能实行了一定程度的分离,但是仍然存在职能混淆、分散和定位模糊的情况 |
(三) 能源监管体制方面的法制建设成就明显,但是完备的法律体系仍然没有形成 |
四、我国能源监管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目标 |
(一) 我国能源监管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
(二) 我国能源监管体制改革的目标 |
第三章 优化能源监管职能配置 |
一、能源监管职能配置原则 |
(一) 职能独立原则 |
(二) 职能分离原则 |
(三) 职能效率原则 |
(四) 职能法定原则 |
二、能源监管职能配置要处理的几对关系 |
(一) 能源监管机构和能源政策部门之间的职能配置关系 |
(二) 能源监管机构和其他监管机构之间的职能配置关系 |
(三) 中央能源监管机构和地方能源监管机构之间的职能配置关系 |
第四章 调整能源监管机构设置 |
一、能源监管机构设置的模式 |
(一) 一般行政管理部门模式 |
(二) 独立监管机构模式 |
(三) 一般行政管理部门和独立监管机构、公务法人相结合模式 |
二、我国能源监管机构的设置 |
(一) 有关我国能源监管机构设置的观点及评价 |
(二) 我国能源监管机构设置的选择及理由 |
第五章 能源监管体制改革的保障机制 |
一、政策协调机制 |
(一) 政策协调的内容 |
(二) 政策协调的方式 |
(三) 政策协调机制的完善 |
二、利益平衡机制 |
(一) 利益平衡的内容 |
(二) 利益平衡的方式 |
(三) 利益平衡机制的完善 |
三、进行配套立法 |
(一) 欧盟能源监管的立法经验 |
(二) 美国能源监管的立法经验 |
(三) 完善我国能源监管配套立法的建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10)我国煤矿安全监察体系分析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我国煤矿安全现状 |
1.1.2 外国的煤矿安全现状 |
1.2 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
1.2.1 我国煤矿安全监察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煤矿安全监察现状 |
1.3 论文的研究目的、内容以及拟解决的问题 |
1.4 论文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 |
2 国外的煤矿安全监察体系分析 |
2.1 国外的煤矿安全监察体系分析 |
2.1.1 美国煤矿监察体系 |
2.1.2 南非煤矿监察体系 |
2.1.3 波兰煤矿监察体系 |
2.1.4 澳大利亚煤矿管理体系 |
2.1.5 俄罗斯煤矿监察体系 |
2.1.6 英国煤矿监察体系 |
2.1.7 印度煤矿监察体系 |
2.2 国外的煤矿安全监察体系相关法律法规分析 |
2.2.1 国外的煤矿(矿山)主要安全法律法规 |
2.2.2 国外煤矿(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特点分析 |
2.3 本章小结 |
3 我国的煤矿安全监察体系分析 |
3.1 我国煤矿安全监察体系历史及现状 |
3.1.1 我国煤矿安全监察体系 |
3.1.2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责 |
3.2 煤矿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分析 |
3.2.1 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
3.2.2 煤矿安全监察法律体系的框架 |
3.2.3 近十年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的完善历程 |
3.3 政府对煤矿安全费用的投入 |
3.4 煤矿安全监察体系建立以来取得的成绩 |
3.5 现行煤矿安全监察体系存在不足 |
3.5.1 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存在的问题 |
3.5.2 煤矿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存在的不足 |
3.5.3 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的费用的不足 |
3.5.4 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4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煤矿安全监察体系分析 |
4.1 新环境下我国煤矿安全监察体系 |
4.2 层次分析法应用和模型建立步骤 |
4.3 煤矿安全监察体系的层次分析模型的建立及分析 |
4.3.1 煤矿安全监察体系的层次结构模型的建立 |
4.3.2 确定决策目标、中间层和底层之间的权重 |
4.4 结果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 煤矿安全监察体系的改进建议 |
5.1 完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建设 |
5.2 煤矿安全监察法制建设 |
5.3 煤矿安全费用的提取和资金费用管理 |
5.4 煤矿安全文化建设 |
5.5 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 |
5.6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宣传教育中心成立(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博弈论的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优化研究[D]. 高远.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0(08)
- [2]金昌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优化研究[D]. 王成栋. 兰州大学, 2019(02)
- [3]中英政府安全监管历程及困境对比分析与借鉴[D]. 丛志明.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9(02)
- [4]弹性责任与国家转型 ——中国安全生产责任模式变迁研究(1949-2018)[D]. 梁玉柱. 武汉大学, 2019
- [5]北京市大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研究[D]. 乔旭.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8(08)
- [6]北京市朝阳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问题与对策研究[D]. 王欣蔚. 北京理工大学, 2016(03)
- [7]煤矿安全监管体制与监管模式研究[D]. 汤道路. 中国矿业大学, 2014(12)
- [8]中美煤矿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的比较研究[D]. 李新娟.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11(12)
- [9]中国能源监管体制改革研究[D]. 刘东刚. 中国政法大学, 2011(09)
- [10]我国煤矿安全监察体系分析研究[D]. 傅传洋.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20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