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信用社现行资本金缺陷及治理措施(论文文献综述)
何松龄[1](2020)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相比于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实践而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改革是明显滞后而又存在诸多问题的。在七十年的制度变迁过程中,政府通过一系列以“暂行规定”、“指导意见”为载体的制度供给行为初步建立起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体系,但这一体系并没能真正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塑造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产权安排。受此影响,农村金融机构“脱农离小”的现象依然突出,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长期混乱,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无法得到有效发挥。究其根源,是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严重制度供给抑制问题。一方面,健全农村金融支农体系迫切需要有效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作为支撑;而另一方面,当下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供给在实践中又难以真正地对这一迫切需求做出有效的回应。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供给与健全农村支农金融组织的产权制度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严重的制度供需失衡。有鉴于此,本研究从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出发,以“理论框架—实证分析—对策研究”三层结构为研究框架,系统解读“什么是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存在何种问题,症结何在?”以及“如何推动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的三重问题。全文除绪论外共有七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理论基础”。沿着“产权——金融产权——金融机构产权——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进路,本章对现有研究成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在此基础之上结合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实情况引入企业产权理论与制度金融理论作为理论支撑,为研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提供跨学科的分析框架。本章认为现有研究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机械地解读为“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的产权”,缺乏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本质的把握,存在一定的误区。受制于此,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改革并没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到底什么是农村金融机构产权,还有待研究的重新解答。第二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框架”。遵循“功能——结构”的范式,本章重新界定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与特征,并在此基础之上从宏观与微观的双重层面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进行解构。本章认为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是在优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满足农业、农村发展的金融需求的功能约束下,由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基于一定农村金融资源而享有的权利的总称。较之于一般的企业或金融机构产权,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在功能、主体、客体以及模式上有着明显的特征。在宏观维度上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指向农村金融机构的所有制形式,是农村金融机构生存与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法律形态;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则是农村金融机构运行的具体规则,反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二者共同塑造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整体结构,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效率。第三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逻辑与经验”。本章从分析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演化语境入手,系统梳理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七十年的演化历程,并在此基础之上深刻阐释其内在的深层逻辑与改革经验。本章认为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演化形成了以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以所有权改革为主导的演进模式以及顶层设计缺位下的试错性改革思维的三重逻辑。三者共同构成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历史逻辑根源。在演化的过程中,我国形成了坚持推进市场化改革、坚持渐进性的改革方式、坚持存量改革与增量改革的协同推进以及坚持以实际问题为到导向的改革经验。第四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本章从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制度安排现状的梳理和总结入手,系统分析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在宏观与微观层面上的异化表现。本章认为在宏观层面上,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呈现出结构性的国有资本垄断与产权目标营利化的异化现象;在微观层面上,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主要表现为产权主体虚置、内部人控制、外部人控制、产权关系倒挂、产权约束机制失效。当下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严重偏离了既定的制度供给目标,直接制约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的实现。第五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归因”。在前文的基础上,本章主要从制度供给的层面对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成因进行分析和论证。本章认为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是农村金融产权改革过程中制度供给缺位、错位、越位的共同结果。其根源在于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缺乏对农村金融需求的准确把握、缺乏统一的制度供给目标三者共同导致的制度供给抑制的长期积累。第六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以历史为视角,本章对域外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实践的历史经验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总结。本章认为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需要在总结自身经验教训的基础之上,充分借鉴域外国家实践的历史经验,重视法律制度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发展过程中的根本性作用,在制度设计中坚持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主导地位,明确国家作为产权主体在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过程中的扶持性作用,强调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中的产权联结。第七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在前文的基础之上,本章就如何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本章认为破解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关键在于从供给侧层面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当以我国农村金融的现实需求为指引,明确改革的核心目标,树立优化配置、支农本位、独立自主的基本原则,明确法制化的基本路径,坚持合作制的改革方向。在此基础之上,以制度创新完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是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实现的必然要求,应当从构建以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制度、建立有序的农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退出制度、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制度、推动省联社管理体制改革以及推动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法律重构五个方面予以落实。
余佳洁[2](2016)在《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律性质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关系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将成为我国未来金融体系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最值得关注的问题之一。然而,由于目前缺乏完善的合作金融法律体系,使农村信用社在市场定位、功能、市场准入、业务监管和组织治理结构等方面距离农村金融合作性的特点相去甚远,难以承担金融“主力军”的重任。本论文拟以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法律性质改革为关注点展开研究,旨在为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提供理论指导与规范依据。论文采取比较分析、实证研究、历史分析等研究方法,从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源起及发展开始论述,同时概览世界各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历程,总结其经验教训,并且基于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曲折的历史发展,分析其法律性质的各种定位问题,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绘制出更科学的结论,从而对改革和发展农村信用社做出有益的规范建议。文章共分为四个部分,在逻辑结构上服务于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律性质这一核心论题,通过实践问题的梳理及相关理论分析来达到研究目的。论文第一部分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法律性质进行分析。本部分首先从理论上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作用与功能进行分析,然后对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历史发展进行梳理,最后就目前学术界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法律性质问题上的分歧进行了概括。第二部分主要就农村信用社法律性质改革之必要性问题展开。本部分首先对农村金融体系在组织体系方面的协调性进行探讨,旨在对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地位进行理论与实践上的说明;其次,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现状及实践中存在的矛盾与问题进行归纳、分析,进一步对农村信用社法律性质的改革进行必要性论证。第三部分主要针对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律性质改革的几个基本问题进行研究。本部分首先对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时代背景与环境进行阐述,进而对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性质及功能进行分析,然后根据国外农村信用合作社立法与实践等方面的借鉴与启示,提出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律性质改革的路径。第四部分着重研究对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律性质进行改革的具体措施。本部分基于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律性质改革的路径,从设立制度的变革、经营范围的改革、组织机构的设置及监管模式的调整等方面,对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律性质改革的具体措施进行论述,提出在新农村建设这一时代背景下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律性质改革二元化模式的具体建议。
姜庆丹[3](2014)在《金融发展权视角下农村合作金融法制创新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发展权是一项基本的、新型的、综合性的人权,以发展权这一母体性的权利为依托,从农民这一主体向度,循金融这一客体向度,提出农民金融发展权这一法律概念。农民金融发展权的提出,以金融包容理念为伦理基础,以后现代法学的实质正义观为价值归依,是发展权理论在实质正义观和金融包容理念辐照下的深化。农民金融发展权作为金融发展权项下的一项子权利,属于国民金融发展权,与国家金融发展权地位平等且互动博弈;农民金融发展权以整体金融发展权为实现方式,以个人金融发展权为实现目标;农民金融发展权以内生性的市场自我促进金融发展权为基础,以外生性的政府促进金融发展权为补充,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兼具公权和私权特征的经济法上的权利。农民金融发展权内涵深刻,包括金融发展主体权、自由融资权、公平融资权、融资合作权和金融发展救济权五个方面。其中,金融发展主体权是前提和基础,自由融资权、公平融资权和融资合作权统称为融资权,是核心和关键,金融发展救济权是保障。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研究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创新问题,可以有效解决国际社会提出的发展权“国内法保护”问题,可以为发展权内涵的“部门法”具体化和发展权实现的“部门法”保障化开创先河。农民金融发展权的提出,体现了金融二元化下农民作为一类特殊的主体在追求自身金融权益满足过程中所产生的新的权利要求和制度供给,是对以金融效率和金融安全为引领的传统金融法学的反思和解构,有助于推动传统金融法学理念、价值、制度、体系的更新和完善。根据纳克斯的“贫困恶性循环论”,发展中国家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实质上体现为城乡实物资本获取能力上的差异,资金成为农民经济发展的短板,更是解决农民经济发展的关键。在市场金融环境中,农民由于抵押担保品缺失、经济收入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金融基础设施短缺、信用文化不足等原因,而成为融资弱势群体,如果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的标准和宗旨参与金融市场和金融活动,必然导致农村金融资源的外流和农民金融发展权的落空。农村合作金融作为农民资金互助和信用联合的合作性金融组织,产权制度的属农性、管理制度的民主性、主体法律形态的社团法人性、资金运作的社区性、设立宗旨的互助性,与农民金融发展权设立目标相同、价值取向一致、实施机制互促,两者具有天然的契合。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现状可以概括为: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代表的传统农村合作金融缺乏法律规制,在股份制改革的异化发展之路上离农渐远;以农村资金互助社为代表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缺乏立法扶持而不具备设立的普遍性和发展的可持续性;以各种“会”为代表的非正规合作金融因为不被法律认可而处于发展的灰色地带。农村合作金融地位的特殊性、发展的长期性和现实的复杂性,使得其对法制化要求迫切。梳理和分析我国现有农村合作金融法律法规,从立法的层级上看,我国尚没有专门的《合作金融法》,合作金融相关立法规范散见于部委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较低,稳定性和权威性不足;从立法的模式来看,多是与商业性银行统一立法或是参照商业性银行的相关立法,没有实现专门立法;从立法的性质来看,多是金融公法性质的规制,而鲜有金融私法性质的保护;从立法的内容来看,尽管涉及到了各类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准入退出、业务运营、组织管理和金融监管等,但欠缺对社员金融发展权和合作金融组织自治权的确认和尊重;从立法的价值取向来看,金融安全和金融效率被奉为圭臬,而金融公平则被置若罔闻。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审视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发展的制度变迁之路,这其中既有世界合作金融发展的一般规律体现,也有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特有轨迹影响,更重要的是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立法理念、模式、性质、价值和内容与农民金融发展权相背离。论文遵循“选题论证——视角选取——对象界定——现状检视——经验借鉴——价值更新——制度创新”的逻辑,按照“合作金融是什么以及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现状是什么——合作金融为什么要走法治化发展道路以及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立法为什么偏离农民金融发展权——怎么样创新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使之与农民金融发展权保护相契合”的思路,采用规范研究、价值研究、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在溯源传统、考察现实、镜鉴国外立法的基础上,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基础,以金融公平价值为引领,以问题研究为导向,以实证研究为支撑,从市场准入和退出法律制度、产权法律制度、组织管理法律制度、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以及社员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五个方面对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进行详细的制度设计和创新。
王信[4](2014)在《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特征及政策效果研究》文中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体系的核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实施有赖于农村金融市场改革的推动。然而,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农村金融体制与金融机构发展虽历经三次大的变革和调整,但还是无法根本扭转大量农村资金外流的局面,农村地区(特别是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和乡镇层级)依然存在着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在此背景下,中国银监会于2006年12月出台相关政策,大幅调整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门槛,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境内外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在农村地区投资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期望通过大力发展扎根农村、服务于“三农”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实现农村资金的部分回流,充分利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管理层次少、经营方式活的特点积极“支农”、“支小”和“支微”;同时,改善农村金融市场的现行竞争状况,提高经济和金融资源配置效率。自2007年以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推出已有6年多,村镇银行、小贷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究竟发展情况如何?它们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相比,有何发展特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是否达到了预期政策效果和目标?这正是本文选题研究的意义之所在。本论文以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为线索,首先从理论上探讨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生存发展机理和理论依据,并结合我国统筹城乡发展背景下三农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特征,探讨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历史变迁及环境约束;然后,论文通过实地调查深入考察了我国三种类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现状、发展特征及存在问题,找出影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与此同时,又运用试点发展的调查数据,运用统计分析和实证研究等方法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支小”政策效果及影响政策效果发挥的制度设计因素进行了深入探讨;在此基础上,论文研究和借鉴国外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及经验,结合我国金融实际和三农发展需要,研究提出了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市场定位、三种类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和策略选择,以及相关配套改革措施。全文共包括六大部分,各章节主要研究内容及主要观点如下:第一章是“导论”。主要对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基本研究思路和方法等进行了简要介绍和阐述。同时,本章还对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和主要观点进行了梳理,其中国外的研究动态主要从农村金融发展理论演变、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等方面进行了归纳,国内研究动态主要从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增长的关系、农村金融发展的新范式转变、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一般理论等方面进行了综述。总体来看,现有文献集中于传统农村金融体制存在问题及改革对策的研究,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产生背景、发展环境、试点现状及问题研究的较多,而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特征、政策效果及可持续发展方向的研究则较为欠缺。第二章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一般分析”。本章主要对比研究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在准入条件、经营特点及功能作用等方面的不同特色,并分析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产生的制度环境和理论依据。具体研究思路是,首先分析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整个农村金融体系中的地位,接着对三种类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即村镇银行、小贷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分别进行了界定;其次,结合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探讨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产生的背景和制度环境,提出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意义在于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增加农村市场的资金供给和改善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局面。最后,还探讨了支撑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主要理论基础。研究认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产生和发展,不仅是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金融体系改革的现实需要,同时也有其产生的重要理论依据。这些理论依据包括金融抑制、金融深化与农业信贷补贴论、长尾理论、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及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等。第三章是“城乡统筹背景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现状与发展特征考察”。本章主要结合实地调查数据,首先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近年来的总体发展格局进行了简要分析,然后,分别对三种组织形式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现状、发展特征、成效及问题等进行了深入探索。通过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的区域分布分析发现,三种类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村镇银行发展速度最快,但分布明显偏向东部地区;有银监会批准的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缓慢,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分布在东中西部相对均衡,但在资本总额和贷款规模方面,东西差距巨大。论文以福建省为例分析了村镇银行和小贷公司的试点现状、运营特征,认为村镇银行具有管理模式上与主发起行趋同化、运营支行化、定价管理粗放化、设立地点以县城为主等特点,存在着公司治理弱化、筹资难度大、经营成本高、盈利水平低、贷款风险高等问题。从福建及其他地区的小贷公司试点看,小贷公司的兴起推动了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创新、拓宽了县域经济的资金来源,有效缓解了农村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问题,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民间非法借贷的蔓延;但小贷公司也面临着法律地位不明确、融资杠杆率低、资金来源严重受限、专业管理人才不足、监管难度大等问题,论文还从法律定位、监管制度及发展方向三个方面对小贷公司的问题根源进行了深层次的制度分析。本章最后,在比较分析农村资金互助社三种运作模式(机构化运作管理模式、商业银行代管模式和政府主导模式)的基础上,运用来自四川、河南和山东三地调查资料,重点讨论了政府主导型村级资金互助社在设立原则、资金构成、组织架构等方面的运作特征。研究认为,资金互助社具有社员入股产权明晰,社区主导、自我管理,强调社区瞄准和封闭运作、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帮扶机制等发展特征;在扶贫支农方面,资金互助社具有村镇银行、小贷公司不可比拟的优势,但目前也存在着法律地位不明确、治理结构不完善、项目运转缺乏可持续性等问题。第四章是“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效果分析”。本章首先研究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的目标、政策传导过程和传导机理;在此基础上,论文对照银监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三年规划目标,发现三类机构的数量规划目标只完成了60.7%,在地区分布目标上也没能实现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农业大县和贫困地区倾斜的预期。接着,论文运用来自三省的农户调查资料,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和多元回归实证模型等方法,重点对村级资金互助社的支农效果进行了较为全面深入地研究。研究发现,农户是否参加互助社、是否使用互助资金与农户收入增长变量显着相关;但非贫困户利用资金互助社的机会更多,意味着互助资金对贫困户的支持力度还不足;农村互助资金使用效果的好坏,与借款农户的自身素质(如户主受教育年限、健康状况等)有着密切关系。调查发现,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运行效果除了扶贫支农方面的经济价值,还具有融洽成员关系、干群关系等方面的社会管理功能,对村级社会治理具有积极的正向效应。本章最后深入探讨了影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效果的制度设计因素,认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商业金融或普惠金融的性质(或目标)抉择、小型微利或规模经济的规模选择,以及经营策略选择、监管体制选择等制度设计层面,存在着矛盾和冲突,严重影响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效果的发挥和政策目标的实现。要实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就不能回避或模糊处理这些制度设计层面的冲突。第五章是“国外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及经验”。主要介绍和分析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及经验,其中发达国家重点比较分析了美国、法国和日本的农村金融制度和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特点及经验,发展中国家主要分析了印度和孟加拉国的农村金融制度特色和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经验。分析认为,国外经验的重要启示在于:农村金融体系具有相对独立性;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必须立足本国国情,不能盲目照搬;强调政府在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中的作用发挥;合作金融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农村金融机构的稳定发展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作为基础和保障等。第六章“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模式选择及对策建议”,是全文研究的落脚点。针对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共性和差异化问题,借鉴国外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经验,首先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未来发展方向及其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的市场功能进行了总体定位;然后,根据村镇银行、小贷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三者各自不同特征,提出它们未来发展的各自模式选择及经营策略;最后,还提出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改革措施的具体建议。研究认为,在市场定位方面,要明确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农村社区型小微金融机构和普惠性农村金融体系的生力军属性,坚持“支农、支小、支微”的服务原则和“特色化、能赚钱、可持续”的经营方针,并放宽准入条件、采取激励约束机制引进多元化资本投入,同时,构建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协同监管的农村金融监管体制。在可持续发展的模式选择方面,认为村镇银行未来发展可选择总分行制或控股公司制模式;小贷公司的未来发展路径既可选择成为专业化的贷款零售商,也可创造条件逐步改制为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可持续发展模式选择则应是多方合作、相融共生模式,包括资金互助社与商业银行联合发展模式、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区域联合发展模式、农村资金互助社与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发展模式。除了模式选择,论文还提出了促进各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顾“支农、支小”政策目标和自身可持续发展需要的具体策略建议。最后,论文还从应对利率市场化挑战、财政和货币扶持政策、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建立存款保险和农业保险制度等视角,提出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相关配套改革的系列政策建议,特别强调了农业保险对农村信贷风险的分担和转移功能,提出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农业保险机构合作、农村信贷产品与农业保险产品合作途径及意义。纵观全文研究,始终以可持续发展为线索,重点探讨了影响可持续发展模式选择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特征及政策效果问题。只有深入了解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运行特征及发展遇到的瓶颈,找出影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政策效果发挥的各主要因子,才能创新性地提出兼顾支农政策需要和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和发展模式。论文研究的主要特色及创新之处包括:一是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效果进行了一定的创新性研究。论文较深入地探讨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的目标、政策传导过程和传导机理,比较分析了村镇银行、小贷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支小、支农”效果优劣,并通过对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实证研究发现,农村资金互助社作为社区互助性金融组织,不仅对农户家庭增收扶贫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还对村级社会治理具有积极的社会效应。最后还深入探讨了影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效果的多方面制度设计因素,包括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目标冲突、规模选择冲突、策略冲突及监管冲突等,认为制度设计层面矛盾和冲突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效果的发挥和政策目标的实现。要实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不能回避或模糊处理这些制度设计层面的矛盾冲突。二是创新性地探讨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发展方向及发展模式选择。从我国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出发,兼顾支农政策目标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双重需要,论文提出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乡村社区型小微金融和普惠型农村金融体系生力军的市场定位,认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应该坚持“支农、支小、支微”服务方向和“特色化、能赚钱、可持续”的经营方针。在可持续发展的模式选择方面,认为村镇银行未来发展可选择总分行制或控股公司制模式,小贷公司则可选择成为专业化的贷款零售商或改制为村镇银行的发展路径,农村资金互助社则只有选择多方合作、相融共生的道路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并且,在设计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模式及经营策略时,始终坚持支农政策需要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自身可持续发展二者兼顾。三是结合福建省的试点调查资料,较全面地考察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历史、现状、特征及存在的问题,创新性地探讨了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问题的深层次制度根源,并提出了小贷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多种模式选择及对策建议。论文从现行法律法规出发,深入讨论了小额贷款公司在法律上的模糊性质定位及对小贷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分析了小贷公司未来两条发展路径的可行性及应具备的经营条件和制度环境,探讨了小贷公司现行的多头监管造成的有些管得太多、有些无人管的失序局面,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较全面的小贷公司发展策略及监管制度改革的建议。
张维[5](2010)在《农村信用社风险评价与防治体系构建研究》文中认为研究中国农业问题,不能忽视货币信贷对农业的支持问题,要研究中国农村货币信贷,就必须研究占农村信贷80%以上的中国农村信用社。中国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村信用社”或“农信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货币承担者,是县域经济发展的推动者。离开货币的第一推动力,中国农业的“简单再生产——扩大再生产”循环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呈现阻滞,甚至丧失可持续力发展能力,诱发粮食生产危机。虽然在统计上,农信社信贷对农业的覆盖面仅占2.2亿户农民的31%,但是如没有这31%的基础信贷支持,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农业就会失去货币导向,产生大问题。与此同时,农信社的健康发展又是保障农村信贷供给关键,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是保持农信社高效运转、提高信贷支农效率的首要问题。基于防治农村信用社风险的目的,本文将把农村信用社的风险放到识别、预警监测、评价、控制和防范的逻辑框架之中进行剖析,企望通过逻辑分析与国际经验的借鉴,尝试构建中国农村信用社风险防治体系,从而有效促进农信社信贷对农业生产经营的健康覆盖,使农信社更大程度的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根据研究主题与研究目的,本论文分为八个章节:第一章为导言;第二章介绍农村信用社风险的内涵、概况及成因;第三章讨论农村信用社风险的分类与识别,第四章、第五章在借鉴发达国家与地区金融风险预警监测经验的基础上,构建农村信用社风险评价和预警监测体系;第六章是农村信用社的风险评价及案例分析,第七章为农村信用社风险防治体系的构建,第八章提出农村信用社风险防治的对策建议。具体内容和主要观点如下:(1)农信社在经历了不同管理阶段的发展后,尤其是在新一轮以明晰产权和完善管理体制为中心的改革后,农信社的风险状况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但依然存在风险管理效能较低、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风险防治系统建设滞后等新问题。而在当前农信社风险形成的原因,主要在于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不顺、信贷技术和信贷制度缺陷、风险岗位设计和风险文化建设落后,以及农信社经营服务对象脆弱。(2)金融风险的识别,首要的是要正确判断某种金融风险类型。农村信用社风险可以从风险的来源、风险的构成要素、风险的状态,以及风险的程度四方面进行归类。农信社风险识别的目的,即通过风险识别判断风险的类型,准确寻找到风险的根源,并实施风险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衡量,从而帮助选择最佳的风险处理方案。农信社风险识别的基本路径有赖于农信社风险生成的机理及其传导机制,通过风险传导机制,可以了解到各类风险因素导致风险的激励和过程,从而找到风险的根源。农信社风险识别的机制构成包括风险预警目标、风险分析标准、风险预警信号和中间控制过程四部分。(3)通过对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金融风险预警监测系统的分析,认为虽然各国和地区虽然在金融风险预警监测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这些差异主要是基于各自的地方文化和经济体制的不同。从本质上来讲,这些预警系统的运作机理是基本相似的,均是以获取金融机构的各项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为基础,借助于各项财务比率指标来对金融风险进行测定和预警。通过对发达国家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的金融风险管理的比较分析,认为要处理好政府干预管理和金融机构或组织依据市场信息进行自我管理的关系。(4)由于农村信用社的风险特殊性,应以商业银行的监管指标取参数依据,参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规则去实施,形成具有中国农村金融特色的监管机制,建立一个科学的符合客观实际的风险预警指标考核体系。目前,农村信用社风险评价主要参照银监会2004年1月制定并下发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试行)》来设定评价指标。包括五大类的定量指标——资本充足率指标、流动性指标、安全性指标、效益性指标、综合发展能力指标,主要评价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程度、风险的管理能力,以及有关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农村信用社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改进的主要目标是:建立涵盖资本充足性风险、信贷风险、流动性风险、盈利性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全面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并根据风险和收益预测指标,重新分配经营资源,使收益目标与风险管理目标有机整合。(5)风险评价是风险监管的主要手段。农信社基础风险的一般性评价,主要是反映金融体系稳健性的核心微观指标的分析和评价。包括资本充足性风险指标分析、资产质量风险指标分析、盈利性风险指标分析、流动性风险指标分析,以及资产负债管理风险指标综合分析。随着业务发展和竞争加剧,农信社面临的风险也呈现出复杂多变的特征,对这些风险进行识别、计量、监测并采取科学的控制手段,是农信社保持稳健经营、实现“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经营原则的根本所在。本文还以河南省新郑市农村信用社联社及其所辖的16家农村信用社为对象,对其2007年的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价分析。(6)《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我国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的启示在于,正确判断资本充足状况以及补充途径,对不良资产异常状况进行纠正,构建风险预警系统等。构建我国农村信用社的风险防治体系框架,包括三大部分:一是引进风险管理机制,包括重塑法人治理结构、理正与政府的宏观指导关系、构建全国性协会协调机制,以及降低过度性监管造成的农村信贷资源流失;二是建立风险制度安排,包括夯实统计数据基础、设计风险预警预报指标体系、建立VaR模型监测机制、建立风险快速纠偏机,以及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三是构建风险报告机制,包括理顺风险报告的路径、明确风险报告的职责,以及规范风险评价报告书的内容等。(7)农村信用社的风险防治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必须从信用社改革的实际出发,从严管理,不断创新,建立起信用社信贷风险管理的有效措施。一是改善农村信用社风险外部防范环境。包括调整信贷发展战略,重塑信贷风险管理文化;为农信社建立起完善的风险补偿机制;创新教育培训,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完善信贷政策,创新信贷产品。二是健全和完善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体系。包括完善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结构,编织监督制约网络;加强对农村信用社关键环节的控制,防范操作风险;规范贷款管理,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三是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和抗衡机制。包括提高风险识别预测水平,完善信贷风险预警机制;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提高风险防范水平;建立风险抗衡机制,提高贷款抗险能力。
王学忠[6](2010)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金融资本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金融资本与农村经济的背离要求政府主动干预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发展理论的变迁过程反映了政府在农村金融发展中的功能变化过程,即由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到否定政府的作用再到政府的适度干预,反映到农村金融市场准入制度上则是从严格限制准入到自由准入再到有条件准入。其中农业信贷补贴论认为,为发展农业生产和缓解农村贫困,应从农村外部注入资金并通过非营利性的金融机构来进行资金分配;农村金融市场论主张完全依赖市场机制,反对政府干预对金融市场的扭曲;不完全竞争市场论认为完全依靠市场机制无法培育出符合农村实际需要的金融市场,为了弥补市场的失灵部分,政府有必要适当介入农村金融市场。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应成为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中的指导理论,这要求在农村金融准入立法中通过设置一定的条件来选择合格、适量的主体进入市场,达到维护金融市场稳定,避免过度竞争目的。市场失灵为政府干预提供了基本依据,政府应对农村金融作出特别的制度安排,以引导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但是政府干预并非万能的,同样存在着“政府失灵”的可能性。为有效发挥政府在农村金融发展中的作用,必须合理约束政府的行为,在农村金融市场准入监管方面就是要通过立法明确政府的功能定位以及权力和责任。农村金融市场准入立法的一般目标是维护金融稳定,这一目标主要通过选择合格者进入市场和保持农村金融市场适度竞争来实现。农村金融机构准入立法的特别目标是促进建立与农村资金需求特点相适应的农村金融体系和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准入立法的目标多元性导致了目标间的冲突,需要建立化解冲突的协调机制。因为金融业在国家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各国政府一般对金融机构采取核准主义设立原则。又由于农村金融的特殊性和农村金融机构的特殊功能,各国对农村金融机构采用了不同的设立原则。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原则是核准主义,抑制了农村金融新政“宽准入”制度效应的发挥。我国应当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实际,对不同的农村金融机构实行不同的设立原则。现行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制度对非银行资本入股商业性金融机构存在一些歧视性限制,产生一些消极效果。消除对非银行资本歧视性规定,可能会引发以下一些风险:过度竞争风险、关联贷款风险、资本规模不足引发的风险、经营管理经验不足风险、过分注重自身回报而忽视社会利益的风险以及监管力量不足的风险。因此消除对非银行资本的歧视,应当建立与随之而来的风险相对应的化解机制,即建立主体资格限制机制、差异化的最低资本额制度、关联贷款控制机制、商业银行向农村金融机构的融资机制、创新监管机制以及农村金融机构富余资金流出限制机制等。现行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制度对农村资金互助社社员资格规定也有不少弊端,需要加以完善。注册资本的基本功能为保护债权人功能、规模经济效应功能和市场调控功能。注册资本的功能在不同类型农村金融机构上的体现不尽相同,在不同地区的同类机构上的体现也不一样,因此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额应根据机构类型的不同,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标准。仅仅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并不能保证企业治理的有效运行。一个完善的治理结构还需要有保障企业组织机构有效运行的激励、监督和制衡机制,这就需要产权清晰,产权结构合理,退出机制健全,相关利益者有序参与治理以及管理体制顺畅。新型金融机构产权比较清晰,但在产权结构、相关利益者参与治理、退出机制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作出相应调整。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作为商业性金融机构,已无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问题,农村资金互助社目前也没有管理体制问题,但根据国外经验,为促进农村资金互助社相互支持,共图发展,还需要走联合的道路,因此设计合适的联合机构形式,以避免农村信用社联社中存在的问题十分必要。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主体虽然是金融机构,但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和是否执行到位,对于金融机构的稳定乃至整个金融系统的安全都是十分重要的。为了维护农村金融秩序稳定,有必要把内控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作为准入规则的重要内容。我国台湾地区在这方面也有相关立法。监管机构可以发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指引》,既为各机构建立内控制度提供指南,又可以增强准入监管的针对性。
马宁[7](2010)在《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研究》文中指出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发生了重大变迁。农村金融制度的变迁,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现行的农村金融制度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如制度供求失衡、组织制度不完善、产权制度不清晰和监管制度低效率,等等。这些制度缺陷,制约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必须对农村金融制度进行创新。本文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等分析方法,对我国现行的农村金融制度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剖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构想: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全功能的农村金融组织制度,构建结构合理、边界清晰的农村金融产权制度,构建全面有效、科学规范的农村金融监管制度,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优化农村金融运行环境。
罗继东[8](2010)在《区域二元金融及互补研究 ——基于广东省农村合作金融资源配置视角》文中指出广东省珠三角与非珠三角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存在明显的区域二元金融特征。如何通过互补互动来缩小差别,实现以强带弱、以先促后、协调发展,是广东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面临的崭新课题,目前国内尚未有成功的案例可资借鉴,也未有对此问题进行专门的研究。通过对国外合作金融机构的考察,国外合作金融机构自愿结成各种联盟的做法,值得借鉴。特别是合作金融机构发展较好的大多数国家,都通过结成高度统一的战略联盟来抵御单个合作金融机构因规模小而面临的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一些国家甚至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要求单个合作金融机构必须加入合作金融体系,接受行业管理和服务。广东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的农村信用社,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历史包袱沉重,资产质量差,盈利能力弱,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部分特困联社还面临生存和可持续发展问题。在缺乏外力的情况下,要解决落后农信社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就只能紧紧依靠合作金融体系内部互补互动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实现以强带弱、以先促后、协调发展。而要做到互补和互动,其前提和基础就是要求各个合作金融机构要结成高度统一的战略联盟,以此来解决单个合作金融机构面临的支付风险、规模不经济、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在建立合作金融机构的战略联盟的基础上,可以建立一套互补互动机制。互补互动可以分五个层次:一是建立在省联社层面上的通过制度建设、人员培训、产品设计、资金调剂、信息服务等方面与特困联社的互补互动;二是省联社通过资金扶持与特困联社的互补互动;三是部分联社成立农村商业银行后通过定向合作方式与特困联社之间的互补互动;四是省联社改制为省级农村联合银行后通过参股控股特困联社而形成的互补互动;五是省政府和地方政府层面对特困联社的帮扶。全文共分九章:第一章,首先,通过比较珠三角地区和非珠三角地区在金融密度、信贷分布、不良率、农业贷款占比、贷款占GDP的比重存在明显差异以及珠三角农村信用社与非珠三角农村信用社的“二八”现象,’指出广东存在明显的区域二元金融,并提出应该通过互补互动来缩小区域二元金融的差别。其次,为研究方便,对区域二元金融概念、差异和研究视角进行了界定。再次,明确了选题的意义就是为了寻求促进县域经济和新农村建设的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寻求解决区域二元金融互补互动问题创新性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支持。最后,阐述了本文研究的内容、基本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创新和进一步研究方向。第二章,文献综述。文献综述共两个部分,一是从二元经济、二元金融与金融地理学、区域金融的空间差异、区域二元金融空间差异形成的原因和缩小区域金融差异的制度安排等四个方面对区域二元金融研究文献进行了综述;二是对合作金融的改革、县域经济和县域金融与合作金融的关系、合作金融的组织体系等文献进行了综述。第三章,广东区域二元金融的存在。首先,通过考察珠三角地区与非珠三角地区的金融总量、金融密度、金融效益、资产质量和经营环境的明显差异,指出广东省存在非常明显的区域二元金融结构特点;其次,从广东省经济的二元结构和金融制度的安排两个方面对区域二元金融结构形成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第四章,广东农村区域二元金融的特点与原因。首先,归纳了广东农村区域二元金融的特点:一是广东农村合作金融“二八”现象突出,二是特困联社的发展缺乏可持续。其次,对广东农村二元金融的形成从历史包袱、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进行了原因分析;最后,采取DEA的分析方法对广东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技术效率进行了实证分析并得出了主要结论。第五章,消除广东农村二元金融的方案评析。首先,在分析广东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对广东省三个整体改革方案以及三个方案有关解决二元金融的异同点进行了比较分析。其次,对省政府最终通过的进一步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改革方案以及定向合作方案进行了分析。第六章,农村二元金融互补互动的国外范例。分析了国外合作金融机构的产生、发展以及主要国家合作金融体系的结构特点,并对战略合作联盟的组织形式及其主要特点以及金融机构组成战略联盟来解决互补互动问题的主要做法进行了考察。第七章,我国农村二元金融互补互动的现实选择。在选择的理论基础上,借鉴国外合作金融组成战略联盟的做法,提出了结成战略联盟是解决互补互动的基础;在选择的方式上,提供了通过股权纽带建立合作是解决二元金融互补的有效形式;最后,提出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产业转移与区域协调发展,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是互补互动的实现途径。第八章,广东省农村区域二元金融互补互动优选方案。通过对现行模式的评价,提出了从行政管理到资本管理的农村合作金融管理体系的改革方向以及广东省二元金融互补互动优选方案的设想。互补互动方案分为五个层次:一是建立在省联社层面上的通过制度建设、人员培训、产品设计、资金调剂、信息服务等方面与特困联社的互补互动;二是省联社通过资金扶持与特困联社的互补互动;、三是部分联社成立农村商业银行后通过定向合作方式与特困联社之间的互补互动;四是省联社改制为省级农村联合银行后通过参股控股特困联社而形成的互补互动;五是省政府和地方政府层面对特困联社的帮扶。最后,就结成战略联盟和实现互补互动涉及到的政策障碍、地方政府利益、农村商业银行利益诉求提出了解决办法,并借鉴国外的经验,提出了通过立法来解决战略联盟的形成问题。第九章,金融供给创造农村金融需求。提出了通过加大金融供给来增加落后地区的金融服务能力,并就合作金融机构组建成立农业保险公司、创新小额信贷模式提出了设想。最后,提出了通过政策导向性金融来解决农村区域二元金融的政策建议。论文的主要创新之处:本文着眼于农村区域二元金融互补互动的制度研究,提出了解决目前广东省农村信用社整体解困和以强带弱的主张和思路,并提出了立足建立合作金融战略联盟的改革思路和互补互动方案。这样的研究在国内少见,研究领域新,以此作为博士论文写作,实为先例,选题新。具体创新之处有:第一,运用DEA(数据包络分析)方法,对广东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技术效率进行了实证分析,证明农村区域二元金融的具体存在。第二,借鉴国外合作金融的合作模式,提出了结成战略联盟是我国农村合作金融互补互动的前提和基础、互补互动的选择方式以及通过立法来解决我国合作金融机构战略联盟的形成问题。第三,针对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实际,提出了从行政管理向资本管理的转变,即建立以资本为连接、以股权为纽带、以规则为约束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第四,提出了基于互补互动,以强带弱、以先促后的广东省农村信用社的整体改革方案和互补互动的优选方案。第五,提出了“金融供给创造农村金融需求”的主张,即通过加大金融供给来增加县域和农村金融服务能力以及通过政策导向性金融来解决农村区域二元金融的政策建议。
穆林[9](2009)在《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发展:模式选择、制度设计与政策建议》文中提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体系的发展与经济的增长之间的关系已经愈来愈受到人们的关注。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中存在着明显的经济二元性结构,反映到金融领域就表现为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的并存。这种模式的金融体系对于经济增长又有怎样的作用呢?虽然非正规金融在许多国家存在,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广泛存在,但根据麦金农—肖的研究,非正规金融是一种效率低下的融资机制,无论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都不重要。所以,对非正规金融的研究一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然而,随着非正规金融在世界各国的发展变化,如非正规金融的规模的扩大,非正规金融对当地经济产生的作用逐渐显现,各国政府开始关注本国的非正规金融,学术界也运用各种经济学理论将研究视角转向对非正规金融的研究上。一些国际经济组织在关注到非正规金融在世界各国的发展状况后甚至还开展了跨国界的非正规金融的研究。非正规金融在中国的发展历程比较曲折,但近些年来发展迅猛。随着非正规金融规模的逐渐扩大,非正规金融对经济的发展的支持作用,尤其是对中小企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日益明显,中国开始重新审视非正规金融在国家金融体系中的客观地位,众多学者也在其研究中给予了非正规金融非常多的关注,对非正规金融的研究由此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非正规金融及其制度的建立终于被提上中国金融改革的日程。但就目前中国的现实情况来看,非正规金融没有一个合法地位,其规范发展也存在很多问题,因此,如何规范和发展非正规金融,使之能更好地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就进入了本文的考察视野。本文运用了经济学中的金融中介理论、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理论、契约理论、制度经济学以及经济增长理论,采用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相结合、对比等方法来解释和挖掘非正规金融产生、稳定发展的内在原因和基本规律。通过对比分析国内外非正规金融发展历程和现状,全面透视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的具体实际,在对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进行绩效分析的基础上,剖析了我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发展过程中的种种问题,以期能促进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的健康发展,从而促进中国西部地区经济的飞速发展,实现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本文的研究结论如下:第一,我国的非正规金融及其金融二元结构是经济体系中内生形成的;第二,非正规金融是改善人们福利水平的金融机制之一,它具有与正规金融不同的交易特征与契约治理机制;第三,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具有互动性,非正规金融对地区经济增长提供了支持;第四,非正规金融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安排,促使着一国的金融制度实现创新;第五,给予非正规金融法律地位上的确定以及加强对其的监管应该是政府的当务之急;第六,非正规金融在其发展中存在着本身不可克服的内在缺陷,因此要采取各种措施规范和发挥非正规金融对我国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本文共7章。第一章“导论”,提出了写作本文的背景和意义,简要介绍了国内外学者对该问题目前的研究现状,同时也提出了本文研究的思路、方法和写作框架。第二章为“相关概念阐述和基本理论综述”,在对本文中重要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界定的基础上,较为系统地总结阐述了非正规金融的相关理论,对非正规金融的产生、发展、执行和存续的内在机理进行了探讨,对非正规金融的契约治理和市场定价进行了微观分析。第三章为“国内外非正规金融的发展演进及借鉴”,通过对国内外一些国家和地区典型的非正规金融的发展演进历程和现状的分析总结,得出对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发展有借鉴意义的经验和启示。第四章为“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的现状分析”,从中国西部地区经济金融的发展现状出发,结合非正规金融在西部地区的实际情况,探讨了非正规金融的现状,分析了非正规金融在中国西部地区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以及不可避免的问题。第五章为“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发展的模式选择”,探讨了在现阶段,中国西部地区的非正规金融应采取的模式。第六章为“发展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的制度设计与政策建议”,在前述章节的基础上,本章提出了发展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建议。第七章即最后一章“结论”部分在对本文进行总结之后,指出了本文存在的不足和今后要进一步研究的内容和思路。
宋磊[10](2009)在《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与运行成效研究》文中提出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现代农业及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资金,除依靠国家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外,很大部分应来自于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和社会资金的支持。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系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资本要素配置机构,在支持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建国以来,历经半个世纪的制度变迁,特别是自国发【2003】15号文件《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的颁布实施,揭开了新一轮农信社试点改革的序幕,产权制度改革是此轮改革的重点与难点。迄今,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历时5年有余,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但实践运行中也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基于此,深入研究此轮农信社产权制度的改革进程,全面反映和客观评价其试点改革的运行成效,旨在巩固改革成果,纠正实践运行中的偏差与不足,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改革与深化农信社产权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实力的政策性建议。这对于促进我国农信社改革成为产权明晰、经营有特色的现代农村金融企业,全力支持现代农业及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本研究以合作经济理论、产权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农业经济学、金融学、博弈论等相关学科理论为基础,综合运用实证调研(发放调查问卷与实地走访座谈相结合)、数量经济研究、定性规范分析(系统分析、对比分析、图析分析、因果分析和归纳演绎)等方法,以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与运行成效为研究主线,阐述了我国农信社产权制度变迁的规律性及其特征;总结、归纳了自2003年以来新一轮农信社产权制度试点改革的运行状况,依据国发15号文件的政策目标,自行设计了一套针对“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与运行成效”评价的共计8个层面30余项指标体系,以山东、江苏、上海等地农信社的改革与运行状况作为实证分析依据,对此轮农信社试点改革中不同产权制度及其组织形式的实践状况与运行成效作出了较为全面客观的反映和系统评价。肯定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对其间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和原因探讨;在借鉴国外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发展模式及运行机制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系统提出了以深化农信社股权改革,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内控制度,全面提升运行成效为重点的基本理论框架与对策体系。本研究的主体框架与内容:第一、选题背景、目的与意义。阐明本研究的方法、技术路线、结构安排与主体框架等内容;并对研究对象的范围予以界定和说明。第二、对合作金融、产权制度等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的阐述。第三、按照历史演进的逻辑,回顾了我国农信社产权制度的变迁。第四、对农信社产权制度与组织形式改革的现状及其特征进行了比较分析。重点阐释了股份合作制这一中国特色的产权制度在我国的制度适应性和必要性问题。第五、以山东、江苏、上海等地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的实地调研资料为依据,着重对2003年新一轮试点改革以来,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现状与运行成效作出了实证分析。第六、基于前述研究的相关结论,对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趋势与组织体系架构等问题提出了具有前瞻性的新见解。第七、在归纳借鉴国外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改革与建设我国农信社产权制度的相关政策性建议。第八、对本研究的主要结论予以梳理,并指出了尚待进一步深入探讨的问题。主要研究结论与观点:1、农村经济决定农村金融,农村金融反作用于农村经济。我国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决定了农信社应当且只能采取不同类型的产权制度及其组织形式,这是符合农村客观经济规律及现实国情的必然选择。需要指出的是:在当前我国由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股份合作制产权制度有其特殊的制度必要性和适应性,是适于我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的产权制度,因而得以在大多数农信社中推广适用;并经实践证明,对于促进我国农信社的改革和发展,推动现代农业与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2、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应坚持“因地、因社”制宜的原则,多种产权制度及其组织形式并存。本研究通过对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股份制三种产权制度及其组织形式(县一级法人体制、县乡二级法人体制<极少>、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制度现状、特征、运行成效等方面的理论分析、比较和实证研究;得出了如下结论:合作制适宜于我国目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地区的农信社;股份合作制适宜于我国中、东部大部分地区的农信社;股份制适宜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农信社。其中,尤以股份合作制这一中国特色的产权制度在农信社实施的制度背景和运行成效作为本研究的重点和难点之一。3、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的成效显着,但问题仍存。本研究通过对全国首轮试点改革省份:山东、江苏、上海等地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状况的实地调研、资料搜集、统计汇总、计量检验和实证研究,得出:一方面,总体上讲,此轮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毋庸置疑的成绩。另一方面,改革中亦存在诸多问题与矛盾:股权设置仍存“禁锢”,法人治理结构及其功能发挥的“形式重于实质”;经营效益提升的政策依赖度偏高;贷款质量改善的成本过大;行业管理体制不顺;内控与激励-约束机制的落实程度尚待进一步提升等。于此基础上,对新一轮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状况和运行成效作出了客观反映与系统评价。构成了本研究的重点和创新点。4、结合实证研究的结论,对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趋势与组织体系架构进行了探讨:(1)近阶段,农信社应稳定现存的产权制度及其组织形式,苦练“内功”,利用有利时机,扩充资本实力,提升综合竞争力。长远而论,个别地区,可以实施规范的合作制金融组织形式;农信社股份合作制及其组织形式是我国体制转型时期的产权过渡,最终将向组织形式多样、经营特色明显的股份制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发展。(2)提出了“三级”农信社整体组织体系架构的设想。并对各级农信社系统构成及其职能定位进行了论证和阐释,力图妥善解决目前农信社行业管理体制中的制度安排困境,健全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其功能发挥,实现可持续发展。(3)农信社产权制度建设的监管体制创新。从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二个层面对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与建设中的若干问题提出了几点设想。构成了本研究的创新点。5、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与建设的政策性建议。首先归纳和借鉴了国外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的先进经验与启示,结合前述章节对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证研究和相关结论,提出了建设与完善农信社产权制度的政策性建议:(1)从规范股权设置、发挥“三会一层”功能实质,健全农信社“职工大会民主管理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农信社产权制度及其法人治理结构。(2)健全与完善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机制。根据农信社信贷业务的不同性质,分别在财政贴补息、利率优惠、货币政策与银行业监管等多方面给予农信社不同的扶持和保障。(3)建立健全农村信用社制度运行法规。
二、农村信用社现行资本金缺陷及治理措施(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农村信用社现行资本金缺陷及治理措施(论文提纲范文)
(1)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产权:一个比较视角的认知 |
二、金融产权:产权理论在金融领域的延伸 |
三、金融机构产权:金融机构发展的制度基础 |
四、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亟待深入的关键领域 |
第二节 理论借鉴 |
一、企业产权理论 |
二、制度金融理论 |
第二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框架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的演进与本相 |
一、农村金融机构的演进 |
二、农村金融机构的本相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与特征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特征 |
第三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结构 |
一、宏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三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逻辑与经验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语境 |
一、从亲缘信用向契约信用的农村信用转型 |
二、工业化、城市化背景下的“三农”落后 |
三、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要求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 |
一、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 |
二、改革开放时期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 |
第三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史逻辑 |
一、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 |
二、以所有权改革为主的演进模式 |
三、顶层设计缺位下的试错性改革思维 |
第四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史经验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基本成效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经验总结 |
第四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现状分析 |
一、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二、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三、合作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表现 |
一、宏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 |
二、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 |
第五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归因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制度成因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缺位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错位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越位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异化的深层机理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法制缺失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供需失衡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目标冲突 |
第六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发达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演进 |
一、美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法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三、日本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四、韩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演进 |
一、巴西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印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三、孟加拉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三节 域外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 |
一、重视法律制度的根本性作用 |
二、坚持合作制的基础性地位 |
三、重视国家的扶持性作用 |
四、优化机构间的产权联结 |
第七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框架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求指引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目标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原则 |
四、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路径 |
五、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方向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制度创新 |
一、构建以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制度 |
二、建立有序的农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退出制度 |
三、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制度 |
四、深化省联社管理体制改革 |
五、推动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法律重构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2)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律性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法律性质 |
第一节 农村合作信用社的作用与功能 |
第二节 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历史发展 |
第三节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法律性质争论 |
第二章 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律性质改革的必要性 |
第一节 农村金融体系的协调性分析 |
第二节 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运行现状 |
第三节 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矛盾与困境 |
第三章 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律性质改革的基本问题 |
第一节 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律性质改革的时代背景 |
第二节 新农村建设中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功能与性质 |
第三节 国外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制实践的借鉴与启示 |
第四节 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律性质改革的路径 |
第四章 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律性质改革的具体措施 |
第一节 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设立制度的变革 |
第二节 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范围的改革 |
第三节 农村信用合作社组织机构的设置 |
第四节 农村信用合作社监管模式的调整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3)金融发展权视角下农村合作金融法制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缘起和意义 |
1.1.1 研究缘起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的现状和评价 |
1.2.1 国外研究现状和评价 |
1.2.2 国内研究现状和评价 |
1.3 研究方法 |
1.3.1 规范分析法 |
1.3.2 价值分析法 |
1.3.3 历史分析法 |
1.3.4 比较分析法 |
1.3.5 实证分析法 |
1.4 研究的框架和内容 |
1.4.1 研究框架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的难点和创新 |
1.5.1 研究难点 |
1.5.2 研究创新 |
1.6 研究的不足和展望 |
1.6.1 研究不足 |
1.6.2 研究展望 |
第2章 一个新的研究视角——农民金融发展权 |
2.1 农民金融发展权的理论探源 |
2.1.1 权利渊源:人权法中的发展权 |
2.1.2 价值归依:后现代法学的实质正义观 |
2.1.3 伦理基础:包容性增长下的金融包容理念 |
2.2 农民金融发展权的权利属性和内涵分析 |
2.2.1 权利属性界定 |
2.2.2 权利内涵分析 |
第3章 农村合作金融与农民金融发展权的契合 |
3.1 合作金融的特殊性分析 |
3.1.1 合作金融的概念界定 |
3.1.2 合作金融的法律特征分析 |
3.2 农村合作金融与农民金融发展权的契合 |
3.2.1 农村合作金融与金融发展主体权的契合 |
3.2.2 农村合作金融与自由融资权的契合 |
3.2.3 农村合作金融与公平融资权的契合 |
3.2.4 农村合作金融与融资合作权的契合 |
3.2.5 农村合作金融与金融发展救济权的契合 |
小结 |
第4章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现实异化及立法缺陷审视 |
4.1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发展 |
4.1.1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发展的历史轨迹 |
4.1.2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改革中三种代表模式对比 |
4.1.3 L省 K县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情况的调研分析 |
4.2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分析 |
4.2.1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梳理 |
4.2.2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立法缺陷探讨 |
4.2.3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立法缺陷成因分析 |
小结 |
第5章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域外立法经验借鉴 |
5.1 域外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评析 |
5.1.1 德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评析 |
5.1.2 日本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评析 |
5.1.3 美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评析 |
5.1.4 印度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评析 |
5.2 域外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经验借鉴 |
5.2.1 注重农村合作金融的法制化 |
5.2.2 坚持合作制的基本法律原则 |
5.2.3 保障农民在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中的产权主体地位 |
5.2.4 明确农村合作金融主体各方的的权利义务关系 |
5.2.5 完善农村合作金融的监管法律制度 |
5.2.6 构建农村合作金融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法律制度 |
小结 |
第6章 以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农村合作金融立法价值更新 |
6.1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立法价值目标选择 |
6.1.1 传统金融法二元价值目标的突破与革新 |
6.1.2 金融公平价值在合作金融立法中的引领 |
6.2 金融公平价值在农村合作金融立法中的具体解构 |
6.2.1 平等的农民金融发展权保护制度 |
6.2.2 机会均等的农村合作金融准入法律制度 |
6.2.3 自主规范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经营法律制度 |
6.2.4 差异性的农村合作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
6.2.5 补偿性的农村合作金融救济法律制度 |
小结 |
第7章 以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创新 |
7.1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构建农村合作金融市场准入和退出法律制度 |
7.1.1 农村合作金融市场准入法律制度 |
7.1.2 农村合作金融市场退出法律制度 |
7.2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创新农村合作金融产权法律制度 |
7.2.1 明确农村合作金融独立的合作社法人属性 |
7.2.2 农村合作金融产权主体权利区分法律制度安排 |
7.2.3 农村合作金融产权结构优化法律制度安排 |
7.3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完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管理法律制度 |
7.3.1 农村合作金融民主管理法律制度安排 |
7.3.2 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体系法律制度安排 |
7.4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健全农村合作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
7.4.1 确立银监会为基础的合作金融政府监管 |
7.4.2 重塑省联社为核心的合作金融行业自律监管 |
7.4.3 突出社员和监事会为主体的合作金融内部监管 |
7.5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构建社员权益保障法律制度 |
7.5.1 农村合作金融社员民主管理权法律制度安排 |
7.5.2 农村合作金融社员盈余分配权法律制度安排 |
7.5.3 农村合作金融社员股份处置权法律制度安排 |
7.5.4 农村合作金融社员监督权法律制度安排 |
7.5.5 农村合作金融社员金融服务优先和优惠权法律制度安排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4)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特征及政策效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图表索引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目的和意义 |
1.1.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历程 |
1.1.2 城乡统筹发展与新农村建设对金融服务需求特点 |
1.1.3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 |
1.2.1 国外相关研究动态 |
1.2.2 国内相关研究动态 |
1.3 论文的基本思路和主要研究内容 |
1.4 论文可能的创新之处 |
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一般分析 |
2.1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的关系 |
2.1.1 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发展路径的定位选择 |
2.1.2 村镇银行的界定 |
2.1.3 小额贷款公司的界定 |
2.1.4 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界定 |
2.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背景及试点实践分析 |
2.2.1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产生的背景 |
2.2.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出台 |
2.2.3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践分析 |
2.3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重要性与经济功能的理论分析 |
2.3.1 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意义 |
2.3.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主要经济功能 |
2.4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理论依据 |
2.4.1 金融抑制、金融深化与农业信贷补贴论 |
2.4.2 长尾理论 |
2.4.3 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 |
2.4.4 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 |
2.5 本章小结 |
3 城乡统筹背景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现状与发展特征考察 |
3.1 城乡统筹背景下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总体发展格局 |
3.1.1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区域分布比较 |
3.1.2 影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区域分布的主要因素 |
3.2 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与特征考察 |
3.2.1 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历程 |
3.2.2 村镇银行的主要特征分析 |
3.2.3 我国村镇银行试点发展的调查分析 |
3.2.4 我国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3.3 我国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与特征考察 |
3.3.1 小额贷款公司的产生及发展历程 |
3.3.2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特征 |
3.3.3 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情况的调查分析 |
3.3.4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面临的制约因素分析 |
3.3.5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问题的深层次思考 |
3.4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现状与特征考察 |
3.4.1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的产生及发展历程 |
3.4.2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的主要特征 |
3.4.3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发展的调查分析 |
3.4.4 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的成效及存在问题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4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效果分析 |
4.1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规划的政策目标分析 |
4.1.1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规划目标 |
4.1.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传导过程及规划政策效果分析 |
4.1.3 政策传导中的问题及制约因素分析 |
4.2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效应的实证研究 |
4.2.1 数据来源与样本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4.2.2 互助资金对农民增收效果的实证分析 |
4.2.3 农村资金互助社对村级社会治理的影响效应分析 |
4.3 影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效果的制度设计因素分析 |
4.3.1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性质冲突:商业金融or普惠金融? |
4.3.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规模冲突:小型微利or规模经济? |
4.3.3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策略冲突:水平竞争or垂直合作? |
4.3.4 监管冲突:降低准入门槛or严格的审慎监管? |
4.4 利率市场化进程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影响分析 |
4.4.1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 |
4.4.2 利率市场化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影响分析 |
4.4.3 农村金融市场中利率市场化的制约因素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 国外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及经验 |
5.1 发达国家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及经验 |
5.1.1 美国的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模式及经验借鉴 |
5.1.2 法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及经验借鉴 |
5.1.3 日本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模式及经验 |
5.2 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及经验 |
5.2.1 印度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模式及经验 |
5.2.2 孟加拉国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模式及经验 |
5.3 国外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
5.4 本章小结 |
6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模式选择及对策建议 |
6.1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及宏观政策调整 |
6.1.1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功能定位 |
6.1.2 放宽准入条件,采取激励约束机制引进多元化资本投入 |
6.1.3 构建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协同监管的农村金融监管体制 |
6.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及策略选择 |
6.2.1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及策略选择 |
6.2.2 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及策略选择 |
6.2.3 农村资金互助社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及策略选择 |
6.3 积极应对利率市场化的策略选择 |
6.3.1 进一步明确市场定位,培育良好的目标客户群 |
6.3.2 创新经营理念和发展方式 |
6.3.3 调整优化业务结构,增强金融创新能力 |
6.3.4 不断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定价能力 |
6.3.5 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资源,提升金融支农服务水平 |
6.4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改革 |
6.4.1 加大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财政、货币政策扶持力度 |
6.4.2 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加强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 |
6.4.3 尽快推出存款保险制度,改善小微金融存款环境 |
6.4.4 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建立农业信贷风险分担和转移机制 |
6.5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附录 (1-6)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5)农村信用社风险评价与防治体系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言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数据来源和内容框架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数据来源 |
1.4.3 研究的内容框架 |
1.5 研究创新点及研究局限 |
第二章 农村信用社风险的内涵、概况及成因 |
2.1 金融风险相关的概念及理论 |
2.1.1 金融风险、金融危机与金融安全 |
2.1.2 金融风险形成的相关理论 |
2.2 农村信用社风险的内涵、概况及防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2.2.1 农村信用社风险的内涵 |
2.2.2 农村信用社各发展阶段的风险概况 |
2.2.3 建立农村信用社风险评价与防治机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2.3 农村信用社风险形成原因 |
2.3.1 管理和经营体制不顺 |
2.3.2 信贷技术和信贷制度缺陷 |
2.3.3 风险岗位设计和风险文化建设落后 |
2.3.4 农村信用社经营对象脆弱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农村信用社风险的分类与识别 |
3.1 农村信用社风险的基本分类 |
3.1.1 按风险的来源分类 |
3.1.2 按风险的构成的因素分类 |
3.1.3 按风险的状态分类 |
3.1.4 按风险的程度分类 |
3.2 农村信用社风险识别的目的和基本路径 |
3.2.1 风险识别的目的和内容 |
3.2.2 农村信用社风险识别的基本路径:风险传导机制 |
3.3 农信社风险识别的方法和机制构成 |
3.3.1 农信社风险识别的方法 |
3.3.2 农信社风险识别的机制构成 |
3.4 农村信用社内部风险的快速识别 |
3.4.1 核心指标子系统快速识别 |
3.4.2 盈利指标子系统快速识别 |
3.4.3 市场风险程度快速识别 |
3.5 本章小结 |
本章附录 |
第四章 发达国家与地区金融风险预警监测经验借鉴 |
4.1 市场导向型金融体系风险预警监测制度 |
4.1.1 美国的金融风险预警监测制度 |
4.1.2 英国的金融风险监测制度 |
4.2 银行导向型金融体系的风险预警监测制度 |
4.2.1 日本金融风险监测制度 |
4.2.2 德国金融风险监测制度 |
4.3 亚洲发达地区金融体系的风险预警监测制度 |
4.4 发达国家农村信用合作组织风险管理比较 |
4.4.1 美国信用合作社风险管理 |
4.4.2 法国的农村金融制度和发展经验 |
4.4.3 日本独具特色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农村信用社风险评价和预警监测体系的构建 |
5.1 中国金融风险预警监测指标体系及其制度性安排 |
5.1.1 金融风险监测指标体系设计的原则 |
5.1.2 金融风险监测宏观指标体系 |
5.1.3 金融风险监测微观指标体系 |
5.1.4 金融风险监测市场审慎指标体系 |
5.2 农村信用社风险评价和预警监测体系的构建 |
5.2.1 农村信用社风险评价、预警指标的选取与计量 |
5.2.2 农村信用社风险评价和预警体系的相关制度安排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农村信用社的风险评价及案例分析 |
6.1 农村信用社基础风险一般性评价 |
6.1.1 资本充足性风险指标的分析 |
6.1.2 资产质量风险指标的分析 |
6.1.3 盈利性风险指标的分析 |
6.1.4 流动性风险指标的分析 |
6.1.5 资产负债管理风险指标的综合分析 |
6.2 农村信用社风险制度安排评价 |
6.2.1 宏观制度安排 |
6.2.2 微观分析评价 |
6.3 案例分析:河南省新郑市农村信用社流动性风险评价 |
6.3.1 各项流动性监测指标分析 |
6.3.2 流动性管理状况 |
6.3.3 流动性风险应对措施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农村信用社风险防治体系的构建 |
7.1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农村信用社风险防治的启示 |
7.1.1 资本充足状况及补充途径 |
7.1.2 不良资产异常状况的纠正 |
7.1.3 构建风险预警系统 |
7.2 农村信用社风险防治体系的构建 |
7.2.1 引进风险管理机制 |
7.2.2 建立风险制度安排 |
7.2.3 构建风险报告机制 |
7.3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农村信用社风险防治的对策建议 |
8.1 改善农村信用社风险外部防范环境 |
8.1.1 调整信贷发展战略,重塑信贷风险管理文化 |
8.1.2 为农信社建立起完善的风险补偿机制 |
8.1.3 创新教育培训,提高员工业务素质 |
8.1.4 完善信贷政策,创新信贷产品 |
8.2 健全和完善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体系 |
8.2.1 完善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结构,编织监督制约网络 |
8.2.2 加强对农村信用社关键环节的控制,防范操作风险 |
8.2.3 规范贷款管理,建立风险管理机制 |
8.2.4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 |
8.3 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和抗衡机制 |
8.3.1 提高风险识别预测水平,完善信贷风险预警机制 |
8.3.2 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提高风险防范水平 |
8.3.3 建立风险抗衡机制,提高贷款抗险能力 |
8.4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附录: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研究成果 |
致谢 |
(6)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一) 选题现实背景 |
(二) 选题理论背景 |
(三) 选题意义 |
二、研究范围与研究现状 |
(一) 研究范围 |
(二) 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一) 比较研究方法 |
(二) 历史研究方法 |
(三) 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方法 |
四、研究框架 |
五、主要创新点 |
第一章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立法的理论基础 |
一、经济发展要素理论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立法 |
(一) 金融资本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 |
(二) 金融资本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条件性 |
(三) 经济发展要素理论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立法的影响 |
二、市场失灵理论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准入立法 |
(一) 金融市场失灵的表现 |
(二) 农村金融市场失灵的表现 |
(三) 市场失灵理论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立法的影响 |
三、农村金融发展理论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立法 |
(一) 农村金融发展理论的变迁 |
(二) 农村金融发展理论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立法的影响 |
四、政府失灵理论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立法 |
(一) 政府失灵的产生与表现形式 |
(二) 农村金融市场政府失灵的表现 |
(三) 政府失灵理论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立法的影响 |
五、小结 |
第二章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立法的目标 |
一、金融市场准入立法的一般目标——金融稳定 |
(一) 选择合格者进入市场 |
(二) 保持金融市场适度竞争 |
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立法的特别目标 |
(一) 促进建立与农村资金需求相适应的小型多元农村金融体系 |
(二) 促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
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立法的目标冲突与协调 |
(一) 金融稳定目标与建立小型多元机构目标的冲突与协调 |
(二) 满足农村金融需求与机构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冲突与协调 |
第三章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原则 |
一、法人设立原则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原则 |
(一) 法人设立原则 |
(二)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原则 |
二、国外(地区)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原则的实证考察与确立原因分析 |
(一) 国外(地区)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原则的实证考察 |
(二) 国外(地区)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原则的确立原因分析 |
三、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原则的辩证思考 |
(一) 核准主义设立原则有利于维护农村金融稳定 |
(二) 核准主义设立原则抑制了"宽准入"政策目标的实现 |
四、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原则的完善思路 |
(一) 村镇银行的核准主义设立原则 |
(二) 只贷不存信贷机构的差异化设立原则 |
(三) 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准则主义设立原则 |
第四章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要件之一:投资主体资格 |
一、现行有关非银行机构的市场准入规定及其改革思路 |
(一) 现行有关非银行机构的市场准入规定 |
(二) 现行有关非银行机构市场准入规定的积极意义 |
(三) 现行有关非银行机构市场准入规定的消极后果 |
(四) 改革思路:允许非银行机构平等进入农村金融市场 |
二、允许非银行机构平等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辩证思考 |
(一) 允许非银行机构平等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积极作用 |
(二) 非银行机构平等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引发的风险 |
三、允许非银行机构平等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风险防范机制 |
(一) 主体资信审查机制 |
(二) 关联贷款控制机制 |
(三) 商业银行向农村金融机构的融资机制 |
(四) 农村金融机构富余资金流出限制机制 |
四、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社员资格 |
(一) 农村资金互助社社员资格的规定与存在的问题 |
(二) 国外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成员资格的规定 |
(三) 农村资金互助社社员入股资格的完善 |
第五章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要件之二:注册资本 |
一、注册资本的基本功能 |
(一) 保护债权人功能 |
(二) 规模经济效应功能 |
(三) 市场调控功能 |
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额制度的反思 |
(一) 债权人保护功能视角的反思 |
(二) 规模经济效应功能视角的反思 |
(三) 市场调控功能视角的反思 |
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额制度的重构 |
(一) 村镇银行注册资本额制度的重构 |
(二) 只贷不存机构注册资本额制度的重构 |
(三) 农村资金互助社注册资本额制度的重构 |
第六章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要件之三:治理结构 |
一、治理结构的内涵与作用 |
二、农村信用社治理结构的运行评价与启示 |
(一) 有关农村信用社治理结构的规定 |
(二) 农村信用社治理结构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
(三) 农村信用社治理结构存在问题的形成原因 |
(四) 对完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治理结构的启示 |
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治理结构的完善 |
(一) 股权结构类型的选择与配套机制的完善 |
(二) 股东(社员)退出机制的完善 |
(三) 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体制的完善 |
(四) 相关利益者参与企业治理机制的完善 |
第七章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要件之四:内部控制制度 |
一、企业内部控制的内涵与意义 |
(一) 企业内部控制的内涵 |
(二) 建立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意义 |
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
(一) 有关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规定 |
(二)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一般问题 |
(三)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特别问题 |
三、国外银行业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 |
(一) 独立的的内部控制机构 |
(二) 有效的内部制约机制 |
(三) 严格的管理人员准入机制 |
(四) 适当的奖惩机制 |
(五) 外部审计制度 |
(六) 员工培训制度 |
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 |
(一) 岗位制衡机制的完善 |
(二) 内部稽核机制的完善 |
(三) 人员培训与激励机制的完善 |
(四) 责任追究机制的完善 |
(五) 信息披露机制的完善 |
(六) 风险评估机制的完善 |
(七) 管理人员准入机制的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7)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导论 |
0.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0.2 主要内容及结构安排 |
0.3 研究方法 |
0.4 可能的创新 |
0.5 相关概念界定 |
第1章 农村金融制度研究综述及评析 |
1.1 国内农村金融制度研究综述及评析 |
1.1.1 国内农村金融制度研究综述 |
1.1.2 国内农村金融制度研究评析 |
1.2 国外农村金融制度研究综述及评析 |
1.2.1 国外农村金融制度研究综述 |
1.2.2 国外农村金融制度研究评析 |
第2章 中国农村金融制度供求分析 |
2.1 制度供求概述 |
2.1.1 制度供给及影响因素 |
2.1.2 制度需求及影响因素 |
2.2 中国农村金融制度供给分析 |
2.2.1 中国农村金融制度供给原则 |
2.2.2 中国农村金融制度供给内容 |
2.3 中国农村金融制度需求分析 |
2.3.1 中国农村金融差异性需求 |
2.3.2 中国农村金融制度需求的特征 |
2.4 中国农村金融制度供求的非均衡 |
2.4.1 金融制度均衡与非均衡 |
2.4.2 中国农村金融制度非均衡分析 |
第3章 中国农村金融组织制度分析 |
3.1 中国农村金融组织制度体系 |
3.2 中国农村金融组织制度变迁 |
3.2.1 中国农村正式金融组织制度变迁 |
3.2.2 中国农村非正式金融组织制度变迁 |
3.3 中国农村金融组织制度的绩效分析 |
3.3.1 中国农村金融制度的绩效分析框架 |
3.3.2 中国农村正式金融组织制度的绩效分析 |
3.3.3 中国农村非正式金融组织制度的绩效分析 |
第4章 中国农村金融产权制度分析 |
4.1 产权及产权制度 |
4.2 中国农村金融产权的界定及结构 |
4.3 中国农村国有金融产权制度变迁及绩效——以中国农业银行为例 |
4.3.1 中国农村国有金融产权制度变迁历程 |
4.3.2 中国农村国有金融产权制度的绩效分析 |
4.4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变迁及绩效——以农村信用社为例 |
4.4.1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变迁历程 |
4.4.2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的绩效分析 |
4.5 中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制度安排 |
4.5.1 中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制度安排特征 |
4.5.2 中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制度安排缺陷 |
第5章 中国农村金融监管制度分析 |
5.1 农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
5.2 中国农村金融监管制度变迁 |
5.3 中国农村金融监管制度的成本-收益分析 |
5.4 中国农村金融监管制度的博弈分析 |
5.5 中国农村金融监管制度的绩效分析 |
第6章 国外农村金融制度安排及启示 |
6.1 发达国家农村金融制度安排及启示 |
6.1.1 发达国家农村金融制度安排 |
6.1.2 发达国家农村金融制度安排的启示 |
6.2 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制度安排及启示 |
6.2.1 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制度安排 |
6.2.2 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制度安排的启示 |
第7章 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构想 |
7.1 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全功能的农村金融组织制度 |
7.1.1 提高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 |
7.1.2 商业性金融在商业化运作的基础上服务“三农” |
7.1.3 增强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三农”的作用 |
7.1.4 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
7.1.5 引导农村非正式金融“阳光化” |
7.2 构建结构合理、边界清晰的农村金融产权制度 |
7.2.1 探索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模式 |
7.2.2 稳步推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 |
7.2.3 深化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 |
7.2.4 改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股权结构,鼓励资本投入 |
7.3 构建全面有效、科学规范的农村金融监管制度 |
7.3.1 健全农村金融法律体系 |
7.3.2 调整农村金融监管结构 |
7.3.3 完善农村金融监管内容 |
7.3.4 转变农村金融监管方式 |
7.3.5 强化农村金融监管手段 |
7.4 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优化农村金融运行环境 |
7.4.1 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
7.4.2 健全农村信贷担保机制 |
7.4.3 发展农村保险事业 |
7.4.4 加强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 |
7.4.5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8)区域二元金融及互补研究 ——基于广东省农村合作金融资源配置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广东区域二元金融表现突出 |
1.1.2 广东省农村区域二元金融差异明显 |
1.1.3 应该通过互补互动来缩小区域二元金融的差别 |
1.2 概念的界定 |
1.2.1 区域二元金融及互补互动概念的界定 |
1.2.2 区域二元金融差异的度量 |
1.2.3 区域金融的研究视角 |
1.3 选题的意义 |
1.3.1 寻求促进县域经济和新农村建设的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 |
1.3.2 寻求解决区域二元金融互补互动问题创新性的制度安排 |
1.3.3 寻求解决区域二元金融互补互动问题的政策支持 |
1.4 研究的内容、基本框架及研究方法 |
1.4.1 研究的内容 |
1.4.2 研究的主要思路和基本框架 |
1.4.3 研究方法 |
1.5 主要创新及进一步研究方向 |
1.5.1 主要创新 |
1.5.2 进一步研究方向 |
2. 文献综述 |
2.1 区域二元金融研究文献综述 |
2.1.1 二元经济、二元金融与金融地理学 |
2.1.2 区域金融的空间差异 |
2.1.3 区域二元金融空间差异形成的原因 |
2.1.4 缩小区域金融差异的制度安排 |
2.2 有关合作金融的文献综述 |
2.2.1 有关合作金融的改革的不同意见 |
2.2.2 县域经济、县域金融与农村信用社 |
2.2.3 战略联盟与合作金融组织体系的合作 |
3. 广东区域二元金融的存在 |
3.1 广东省存在非常明显的区域二元金融结构 |
3.1.1 珠三角地区金融总量明显高于非珠三角地区 |
3.1.2 珠三角地区金融密度明显高于非珠三角地区 |
3.1.3 珠三角地区金融效益、资产质量和经营环境明显优于非珠三角地区 |
3.2 广东省产生区域二元金融结构原因分析 |
3.2.1 经济的二元结构对二元金融结构的影响 |
3.2.2 现行金融制度的安排对二元金融结构的影响 |
4. 广东农村区域二元金融的特点与原因 |
4.1 广东农村合作金融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
4.1.1 基本情况 |
4.1.2 "二八"现象突出 |
4.1.3 特困联社缺乏可持续发展 |
4.2 影响广东农村合作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因素分析 |
4.2.1 历史包袱沉重,部分农信社面临市场退出的风险 |
4.2.2 立足县域的合作金融机构难以实现规模经济 |
4.2.3 合作金融机构的范围不经济影响其盈利空间 |
4.2.4 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经营机制难以彻底转换 |
4.2.5 农信社政策优惠较少,且缺乏持续性 |
4.3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规模经济和技术效率的实证分析 |
4.3.1 DEA分析方法 |
4.3.2 采用DEA对合作金融机构进行分析 |
4.3.3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效率的影响因素分析 |
4.3.4 主要结论 |
5. 消除广东农村区域二元金融的方案评析 |
5.1 广东省农村信用社第一阶段改革成效及主要问题 |
5.1.1 主要成效 |
5.1.2 存在问题 |
5.2 广东省农村信用社三个整体改革方案 |
5.2.1 "各自为政" |
5.2.2 金融控股 |
5.2.3 "一行两制" |
5.3 对三个方案以及解决区域二元金融方法的评析 |
5.3.1 三个方案的整体分析 |
5.3.2 对解决区域二元金融的方法分析 |
5.4 对广东省最终确定的改革方案的评析 |
5.4.1 改革方案要点 |
5.4.2 改革方案的评析 |
6. 农村区域二元金融互补互动的国外范例 |
6.1 国外合作互补互动的一般性分析 |
6.1.1 合作金融的产生和发展 |
6.1.2 信用合作组织的特点 |
6.1.3 国外信用合作组织是一种有效率的制度安排 |
6.2 主要国家合作金融体系的组织结构和特点 |
6.2.1 德国模式 |
6.2.2 法国模式 |
6.2.3 美国模式 |
6.2.4 日本模式 |
6.2.5 荷兰模式 |
6.3 国外合作金融互补互动的主要做法:机构联盟 |
6.3.1 通过合作金融机构组成联盟来解决互补互动问题 |
6.3.2 合作金融机构联盟的类型 |
6.3.3 战略联盟的组织形式及其主要特点 |
6.3.4 对合作金融机构的政策支持 |
7. 我国农村区域二元金融互补互动的现实选择 |
7.1 选择的理论基础 |
7.1.1 我国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可以借鉴合作金融机构战略联盟的做法和经验 |
7.1.2 战略联盟及其作用 |
7.1.3 结成战略联盟,可以有效的解决农信社的支付风险 |
7.1.4 结成战略联盟,可以有效的帮助合作金融机构实现规模经济 |
7.1.5 结成战略联盟,可以有效的解决农信社的治理结构 |
7.1.6 结成战略联盟,可以为农村二元金融互补互动提供前提和基础 |
7.2 选择的有效方式 |
7.2.1 二元金融的互补互动必须依赖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 |
7.2.2 建立以股权为纽带的合作关系是解决二元金融互补互动的有效形式 |
7.3 选择的实现途径 |
7.3.1 县域经济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增强合作金融的服务能力 |
7.3.2 产业转移与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农村合作金融互补互动 |
7.3.3 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需要农村合作金融创新制度安 |
8. 广东省农村区域二元金融互补互动优选方案 |
8.1 广东省农村合作金融整体改革的出发点和总体思路 |
8.1.1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与改革取向 |
8.1.2 改革的出发点 |
8.1.3 总体思路和设想 |
8.1.4 探索新的管理模式——从行政管理到资本管理 |
8.2 广东省农村二元金融互补互动优选方案 |
8.2.1 基于结成战略联盟的基础层次的互补互动 |
8.2.2 基于省联社的业务收入扶持模式的互补互动 |
8.2.3 基于农村商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定向合作的互补互动模式 |
8.2.4 基于省联社改造为省级农村联合银行的参股特困联社的互补互动模式 |
8.2.5 基于政府层面的政策支持 |
8.3 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法 |
8.3.1 政策障碍以及解决办法 |
8.3.2 地方政府的利益及兼顾办法 |
8.3.3 农村商业银行的利益诉求及解决途径 |
8.3.4 通过立法来解决战略联盟的形成 |
9. 金融供给创造农村金融需求 |
9.1 通过金融供给创造金融需求 |
9.1.1 县域金融供给与需求分析 |
9.1.2 通过金融供给创造金融需求 |
9.2 增强农村合作金融服务能力的几个设想 |
9.2.1 由农村信用社发起成立农业保险公司的设想 |
9.2.2 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规模优势与模式创新 |
9.3 通过政策导向型金融解决农村二元金融 |
9.3.1 市场导向型金融导致区域二元金融差距拉大 |
9.3.2 通过政策导向型金融解决区域二元金融问题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9)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发展:模式选择、制度设计与政策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对国内外研究的评价 |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 |
1.5 本文的框架 |
2 相关概念阐述和基本理论综述 |
2.1 相关概念阐述 |
2.1.1 非正规金融 |
2.1.2 二元结构 |
2.1.3 西部地区 |
2.2 理论综述 |
2.2.1 金融抑制理论 |
2.2.2 金融深化理论 |
2.2.3 金融中介理论 |
2.2.4 现代合约理论 |
2.2.5 市场定价机制理论 |
2.2.6 经济增长理论 |
2.2.7 制度变迁理论 |
本章小结 |
3 国内外非正规金融的发展演进及借鉴 |
3.1 国外非正规金融的发展演进 |
3.1.1 非正规金融在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演进 |
3.1.2 非正规金融在发达国家的发展演进 |
3.2 非正规金融在世界各国发展演进所带来的经验与启示 |
3.2.1 非正规金融在世界各国发展演进的原因分析 |
3.2.2 非正规金融在世界各国发展演进的经验与启示 |
3.3 国内非正规金融的发展现状 |
3.3.1 浙江 |
3.3.2 福建 |
3.3.3 山西 |
本章小结 |
4 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的现状分析 |
4.1 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现状概览 |
4.1.1 中国西部地区经济运行情况概述 |
4.1.2 中国西部地区银行业金融运行情况概述 |
4.1.3 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情况概述 |
4.2 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的绩效分析 |
4.2.1 非正规金融与资本形成和经济增长 |
4.2.2 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的互补和竞争均衡 |
4.3 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4.3.1 对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 |
4.3.2 对金融秩序的影响 |
4.3.3 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
4.3.4 对自身发展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5 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发展的模式选择 |
5.1 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的发展趋势 |
5.1.1 发展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
5.1.2 发展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的可行性 |
5.2 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发展的模式选择 |
5.2.1 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的联接及向正规金融的转化 |
5.2.2 最初的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的联接及向正规金融转化的模式: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 |
5.2.3 创新的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的联接及向正规金融转化的模式:农村合作银行、城市商业银行 |
5.2.4 新兴的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的联接及向正规金融转化的模式: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 |
5.2.5 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的联接及向正规金融转化的模式选择 |
本章小结 |
6 发展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的制度设计与政策建议 |
6.1 非正规金融与中国金融制度变迁 |
6.2 发展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的制度设计 |
6.2.1 构建非正规金融发展的法律体系 |
6.2.2 加强对非正规金融的监管和监测 |
6.2.3 加速推进金融体制配套改革 |
6.2.4 实行非正规金融发展的区域化差别调控 |
6.2.5 创造非正规金融发展的外部环境 |
6.3 发展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的政策建议 |
6.3.1 加快《放贷人条例》立法进程 |
6.3.2 构建非正规金融的监测体系 |
6.3.3 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
6.3.4 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
6.3.5 推动其他相关金融体制配套措施改革 |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
7.1 结论 |
7.2 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10)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与运行成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问题的提出——选题背景、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及简要评述 |
1.3 研究的基本目标、逻辑思路、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 本研究内容的结构安排与主要创新点 |
1.5 研究对象的范围界定与说明 |
2 农村信用合作社产权制度的相关理论基础 |
2.1 信用合作与合作金融的相关理论 |
2.2 产权的概念及相关理论 |
2.3 制度的概念及相关理论 |
2.4 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的相关理论 |
3 我国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的变迁 |
3.1 农村信用社试办、推广与调整阶段(建国初期到1958 年“大跃进”前夕) |
3.2 农村信用社在曲折中前进的阶段(1958 年至1979 年) |
3.3 农村信用社在改革调整中发展的阶段(1980-1996 年8 月) |
3.4 农村信用社的独立发展阶段(1996 年8 月至2003 年6 月) |
3.5 农村信用社新一轮试点改革与深化发展阶段(自2003 年6 月至今) |
3.6 本章小结 |
4 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及其组织形式的特征比较分析 |
4.1 合作制及其产权组织形式的特征分析 |
4.2 股份合作制及其产权组织形式的特征分析 |
4.3 股份制及其产权组织形式的特征分析 |
4.4 三种产权制度及其组织形式的对比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 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及其组织形式改革与运行成效的实证分析 |
5.1 合作制及其产权组织形式改革与运行成效的实证分析——落后地区农信社为例 |
5.2 股份合作制及其产权组织形式改革与运行成效的实证分析——山东省农信社为例 |
5.3 股份制及其产权组织形式改革与运行成效的实证分析——江苏、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为例 |
5.4 本章小结 |
6 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趋势与发展模式创新研究 |
6.1 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与发展趋势探索 |
6.2 农信社产权制度及其组织体系整体架构的设想 |
6.3 农村信用社监管体制的创新 |
6.4 本章小结 |
7 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与建设的政策性建议 |
7.1 国外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建设经验的借鉴及启示 |
7.2 进一步完善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及其法人治理结构 |
7.3 科学构建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扶持体系 |
7.4 建立健全农村信用社运行法规 |
7.5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与尚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8.1 研究结论概要 |
8.2 尚待进一步研究的几个问题 |
9 附录 |
9.1 2006-2008 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状况的调研问卷摘要 |
9.2 山东省社科《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试点改革研究》课题报告摘要 |
9.3 农村信用社重点课题《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课题报告摘要 |
主要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学术成果 |
四、农村信用社现行资本金缺陷及治理措施(论文参考文献)
- [1]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D]. 何松龄. 西南政法大学, 2020(07)
- [2]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律性质研究[D]. 余佳洁. 甘肃政法学院, 2016(10)
- [3]金融发展权视角下农村合作金融法制创新研究[D]. 姜庆丹. 辽宁大学, 2014
- [4]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特征及政策效果研究[D]. 王信. 西南财经大学, 2014(12)
- [5]农村信用社风险评价与防治体系构建研究[D]. 张维. 华中农业大学, 2010(06)
- [6]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研究[D]. 王学忠. 安徽大学, 2010(10)
- [7]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研究[D]. 马宁. 吉林大学, 2010(08)
- [8]区域二元金融及互补研究 ——基于广东省农村合作金融资源配置视角[D]. 罗继东. 西南财经大学, 2010(07)
- [9]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发展:模式选择、制度设计与政策建议[D]. 穆林. 西北大学, 2009(11)
- [10]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与运行成效研究[D]. 宋磊. 山东农业大学, 20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