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行政许可调研报告

安监行政许可调研报告

问:同一级别的部门之间申请行政许可,可以以报告形式行文吗?
  1. 答:不可以.以通告.通报或者发函!报告是下级单位向上级直属单位陈述的形式.
问: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行政许可的问题
  1. 答:我是这样理解的,我们一起探讨。根据《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6号):
    一、第二条从事炼铁、炼钢、轧钢、铁合金生产作业活动和钢铁企业内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工艺环节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二、第五条冶金企业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焦化、氧气及相关气体制备、煤气生产(不包括回收)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游枯困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第十条冶金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统称“三同时”)。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综上,你所说的项目首先应该遵照《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执行,同时,涉及危神念化品的应该依法取证;其次,在该类项目取证的过程中,应对其危化品项目进行界定,不属于化工行业,而属于冶金行业,并且是败空作为这类项目的必要的不可缺少的辅助设施。第三、建议:该项目应按照《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依法履行“三同时”手续,涉及危化品的部分应该涵盖或分开进行(根据当地监管要求),不按化工企业处理,有规划选址意见即可办理相关安全许可手续。
  2. 答:从现实角度来说,解决问题要从两个方面入手:
    1、对照法规,像楼上兄弟分析的那样,对审批部门(是安监局吧?)以发函的形式书面说明(函可以叫“请示”、“报告”之类的,客气点),从理上站住脚;
    2、有时候有的审批部门纯粹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你们得找关系,比如请他们来检查,吃喝玩乐招待几顿梁燃,隐乱喝到位了、玩好橡携虚了,把理由说明白,再送几个红包,一般就搞定了。关系处好,以后再办其他事也方便。
    无奈……
安监行政许可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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