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管理创新的制度解读(论文文献综述)
沈丁心[1](2021)在《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及其趋势研究 ——以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为核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20年9月,安倍晋三内阁闪电辞职,菅义伟接任,日本政治从此开启了“后安倍时代”。安倍晋三两次执掌日本政坛,创下了日本战后政治家最长执政记录。安倍时代已去,但却为日本政坛留下了诸多政治遗产,其中,安倍有关经济外交的构想、政策行动与成效,对日本政治、外交以及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影响依然深远广泛。“后安倍时代”的日本外交将向何方,格外引人注目。因此,从了解菅义伟政府外交政策取向和展望未来日本外交发展趋势的意义上,回顾与总结安倍执政时期日本经济外交的经验与教训具有非常特别的意义。自安倍晋三第二次执政后,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渐趋展现为相对积极的态势。全球化的趋势,尤其是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在前所未有的程度上促动国际社会复合相互依存的逐步发展与不断完善;同时,逆全球化的趋势,亦在相当程度上与全球化共生同行,在相当复杂的国际战略互动中展现出突出的影响。在上述时代发展变化的背景之下,日本经济外交的内涵与外延正在逐步发生变化,其在日本对外交往和外交政策实行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不断提升。有鉴于此,本文将研究目标锁定在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过程、经济外交相关变量之间的耦合与交叉互动等问题上,通过这项研究以考察日本经济外交在新时代的现状与变化,把握其特征与发展趋势,为我国对日外交乃至我国外交的发展与未来方向塑造等提供有益的借鉴。本文综合运用国际关系理论与研究方法,以日本官方数据和政府资料等为主要基础数据,考察日本经济外交内涵与外延的变化,分析以安倍政府(第二次执政)时期为核心的日本经济外交的理念构想、实施内容、外延变化、主要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客观评价其实施效果。本文由绪论(研究目的、意义和研究现状分析)、正文(五章)和结论、以及参考文献等内容构成。本文的绪论部分,主要以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演变、内生变化与外在变迁等作为问题导向,通过对日本经济外交的研究目的、研究意义和研究现状等问题的梳理与分析,明确日本经济外交的研究前提,为其后展开的有关日本经济外交的基本构想、具体政策实践、政策实施的模式建构和发展趋势研究等提供必要的研究基础。本文第一章以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国际关系理论解读与释义为核心内容,通过对新自由制度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和经济外交研究的相应理论解读来建构本文研究日本经济外交的理论分析框架。对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解读,不仅意在充实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国际关系理论认知,而且能为解读21世纪日本经济外交发展的指导理念提供更为明晰的线索与方法。如何有效评估日本经济外交的现状与未来趋势,需要充分发挥国际关系理论和经济外交研究理论的指引作用。本文第二章以时代演变中的日本经济外交嬗变为主题,梳理与解读战后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演变历史与现状,厘清日本经济外交的基本内涵,特别是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日本经济外交嬗变与发展趋势的基本内涵。从纵向的视角分析安倍政府经济外交构想、布局的变化及其五大支柱(对外贸易、经济援助、对外投资、经济制裁、经济合作)的基本内涵与进展,以及与安倍国家战略与外交政策的相互关系。通过分析第二届安倍政府实施日本经济外交的具体战略构想与具体政策措施,特别是在国家战略的层面,日本在经济外交的各个领域具体实施经贸外交、投资外交与援助外交,乃至制裁外交,例如签署CPTTP、日欧EPA、日美贸易协定等等过程的分析,阐释经济外交与日本政治、经济与社会等的交互作用,展现日本经济外交在日本国家治理进程中的地位与作用。本文第三章以分析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日本经济外交内涵与外延扩大为主题,通过对“大阪轨道”构想及其实施过程的全面分析和东日本大地震后危机外交公关的经济外交实施案例的实证分析,具体阐述安倍政府经济外交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是如何适应国际环境变化而实现自身理念与政策实践升级的过程。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实施的案例解读,是本文研究日本经济外交的重要方式之一。本章中对于“大阪轨道”的关注与研究,是针对日本外交整体实践中,基于主场外交与经济外交的关联性互动,阐释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实施的案例研究。同时,针对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专门性案例研究,以“谣传损害”背景下的经济外交作为分析案例,从另一个侧面充实了有关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论证过程。同时,本章对于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比较研究给予了充分的关注,通过对比日本的政府开发援助(ODA)与中国“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阐释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过程。本文第四章以分析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动因、特点与评价为主题。对于日本经济外交嬗变的研究,本文的关注不单局限于日本经济外交嬗变本身,更注重在国际环境变化的时代背景下日本经济外交嬗变产生的动机与深层原因等问题方面。基于国家治理与国家战略的双重视角,尝试重新认识经济外交嬗变的动因、变化特点等问题。本文第五章以“后安倍时代”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趋势与展望为题,在综合分析日本经济外交嬗变及其影响的基础上,对日本经济外交的未来构想、面临的困境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和展望。日本经济外交的未来展望,是分析、研究与评价日本外交未来发展趋势的重要变量之一。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趋势不仅取决于第二届安倍政府从国家治理到外交实践的相关构想与政策实践,而且与日本面临的外在国际环境变化密切相关。依据上述分析考察,本文尝试在结论部分提出以下几个结论:第一,本文尝试建构新的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范式,通过理论的、历史的和现实的三个维度,对日本经济外交的理念、政策及其属性嬗变进行梳理和分析,全方位地考察日本外交战略与政策的实践与发展变化,转变现有日本外交研究的思维定势,实现日本外交研究的理论创新。本文关于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研究,是对于已有研究成果的继承、优化与拓展。第二,日本经济外交的内在构成与自身的逻辑演变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伴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日本国内外的环境变化,特别是日本国家发展的客观需要而不断地完善内涵,适时地扩展外延的有机整体。应对中国国力增长和国际影响力的扩大,特别是“一带一路”建设带来的地缘政治与地缘经济的巨大变化,安倍政府重新认识和调整经济外交的价值与作用,是其现实主义国家治理理念的最明显体现。第三,本文在研究中特别关注了经济外交内涵变化与外延扩大的问题。诸如经济外交中的文化属性问题、公共外交与国际文化传播与经济外交政策的交叉融合问题等,为全面认识和把握日本经济外交乃至日本外交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与独立的思考。本文认为,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既是战后日本经济外交在21世纪日本国家外交实践中的延续,也是安倍政府在和平主义外交与文化产业立国等治国理念指导下,主动顺应国际国内环境变化而适时调整经济外交内涵与外延的外交实践过程。第四,日本式的思维方式对日本经济外交特别是安倍经济外交提供了基本的理念基础和政策动力,同时也决定了日本经济外交的特性与发展困局。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既给日本振兴经济与国际合作,重振国家自信提供了助力,同时也无法避免受到社会文化心理以及国际认知等等的局限与约束,从而导致日本经济外交乃至日本外交无法摆脱既有的发展思路与框架,无法完全回应日本国家治理的现实需求。“后安倍时代”的日本经济外交能否摆脱困局,在日本经济与日本外交、日本国家转型与国际社会发展等等交汇过程中,继续发挥有效的链接与平衡作用,为日本的国力提升与国际影响力的扩大起到应有的作用还有待持续观察。
李青[2](2021)在《现代性视角下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研究》文中认为非正式科学教育为人类社会现代化进程培育了具备科学素养和理性精神的现代公民,以教育的现代化彰显人的主体性和科学理性,最终指向人的现代性。但当前,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却面临制度、观念和方法等因素制约而无法对接社会转型需要。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良性发展,为美国社会现代化转型培育了具有自主意识和理性精神的科学公民,有力地推动科学与社会的融动互进。美国社会现代化诉求是如何借助非正式科学教育渗透到民众心智中的,非正式科学教育在此过程中究竟扮演何种角色?研究以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历程为研究对象,试图揭示出美国社会现代性是如何体现并作用于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过程。研究采用文献分析法、历史分析法、比较研究法等对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历程进行系统化梳理。依托社会文化情境理论等,对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演进的文化、政治、经济、等社会情境进行剖析,揭示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演进与美国社会现代化转型的互动关系,剖析非正式科学教育是如何培育具有主体意识、科学素养和理性精神思维的科学公民来顺应社会现代化转型的。绪论部分主要交代选题的价值、相关学术动态、研究设计的依据以及研究对象的合理化界定,使研究对象明确、重点突出、思路清晰。第一章聚焦宗教神性裹挟下的非正式科学教育是如何培育虔诚信徒,培育神性社会所需的宗教价值观;第二章聚焦政治化的非正式科学教育,剖析非正式科学教育如何通过科学启蒙为新国家培育具有民族意识和政治素养的国家公民,践行为民主政治巩固民意的政治使命;第三章聚焦工业化时期非正式科学教育是如何回应社会形态跃迁和生产力解放诉求,并强调非正式科学教育塑造的技术理性及其极化对人性的异化;第四章转向对技术理性极化的利弊反思,以培育具备科学反思精神和批判意识的能动公民为目标,批判技术理性对整全人性的异化,并强调非正式科学教育需要渗透知识背后的方法、态度和价值观元素,推动公众理解科学的价值及潜在的风险;第五章则根植于后现代实践哲学下的追求个体解放和意识独立的时代诉求,强调非正式科学教育逐渐从服务宗教、政治、经济和文化意识的姿态回归到追求个体自主意识的理性精神的本真使命,强调教育的实践性、情境性和交互对话性,以主体间性思维审视传播主体和公众间的互动关系,倡导公众在交流对话中加深对科学的认知,塑造具有整全理性的科学公民。研究认为,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经历了从科学大众走化向大众科学化的历程,即逐渐从外在于人的工具的现代性形态转向回归人性本体的后现代性形态。教育目的从“外在的目的”转向“本体的目的”;教育内容从“有序的科学”转向“跨界的科学”;实施模式从“单向的灌输”转向“双向的交互”,体现出一种从“依附性发展”转向“批判性发展”的态势。研究指出,美国文化传统、资本主义精神和分权自治体制是影响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因素。目标与内容明晰、实施模式多元、广受社会支持和重视成效评估是其实践经验。最终在把握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面临的理念、经费、人员、制度和评估困境的基础上,提出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良性发展的路径:根植我国科学教育发展历史与现实,正确处理文化差异与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辩证关系;营造适切非正式科学教育良性发展的生态环境,提升其制度体系完善性和民主参与的文化生态;聚焦专业性人才培养,加强非正式科学教育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重视家庭情境中的科学知识传递,弥补家庭科学教育的缺失;关切非正式科学教育成效评价,健全其的成效测评体系。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需要理性反思美国经验的适切性,思考“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模式的互鉴可能;检视整体迈向“公众参与科学”阶段是否冒进;探索非正式科学教育“情境断裂”的缝合思路。
张贝尔[3](2020)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及其构建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全球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和中国“互联网+”国策的明朗,电子政府在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以及帮助政府履职方面作用明显,不可替代。得益于政府的独特地位、丰富资源和巨大权能,以及互联网的强大场域,电子政府的施用已然从政府及其服务和监管对象范畴扩展至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领域各方面,凸显出规范其言行、限制其权力以及监控其执行的必要和重要。为此,不仅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还需要提高电子政府自身的信用度,并加强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力度,以此为“互联网+各行各业”和“互联网+行政”创设安全可靠的信用环境。作为电子政府构建亟待突破的障碍因素之一,电子政府信用的涵义既可从不同方面来理解,又可从多种层面来解读。首先,从技术、组织、关系等方面来理解电子政府信用,把电子政府信用理解为多方面信用的集合,如信息技术及其产品、网络及其他信息基础设施的信用,政府的信用及其内外部关系的信用等。其次,可以从伦理学、经济学、法学、人机工程学等层面来解读电子政府信用。从伦理层面,电子政府信用要求政府及其部门在其内网、外网和互联网上“诚实无妄、信守诺言、言行一致”履行职责,涉及道德、职业精神、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是政府处理内外部关系的一种道德规范和践约行为。从经济层面,电子政府信用是指政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守信践诺,在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与社会公众之间建立起信赖关系,以更低成本、更高质量和绩效令公众满意。从法律层面,电子政府信用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在电子政府中工作的、与电子政府打交道的和享受电子政府服务的各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关系,二是指各当事人按照“契约”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肩负的义务。因此,电子政府信用应要求电子政府持有诚信、善意、不欺诈的主观态度,没有伪装的客观事实,尊重他人应受保护的利益。基于上述观点,本文提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是社会公众对电子政府实施诚信行为的一种反馈或评价。从人机工程层面,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包括技术、网络和设施的信用,电子政府系统的信用,以及政府本身的信用。上述信用关系的承载者和信用活动的行为者遍及政府、其他公共组织、社会组织和私人组织。由于这些组织都是相对独立的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承担着各自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追求利益的“经济人”的一般属性和基本特征,而“失信行为的泛滥必定表明现有的制度存在缺陷,从而使经济人发现选择机会主义的失信行为有利可图”,可见,电子政府信用体系中涉及的众多信息行为主体相互作用形成的信用关系必然使电子政府信用受累于目前缺乏制度建设和规则约束的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尤其是在电子政府必须依靠信息技术及其产品,依赖网络及其他信息基础设施的情况下,我国在信息技术及其核心产品方面严重依赖国外的现实境况无疑令电子政府信用保障形势严峻。基于电子政府信用的量化和可操作,遵从集合的确定性、互异性、无序性原则,可以基于信息的观点将电子政府信用集合中的元素归类为信息基础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人信用。可将这五个组成元素作为电子政府信用构成模型的基本要素,也可以基于技术和管理参数将这五个组成元素归类为技术型要素和管理型要素。其中,技术型要素包括信息基础信用中的硬件环境基础信用、信息平台信用和信息系统信用;而管理型要素涵盖信息基础信用中的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信息信用和信息人信用。在五个基本要素中,信息人信用是最重要的要素,在大数据时代,政府可以获取大量有关自身、其他政府及其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的信用状况记录,但这些记录并不一定是客观的,还混杂有主观的成分,需要政府在进行管理和决策过程中深入挖掘、辨识和使用,如何确定数据信用以及保证据此做出的管理和决策公平公正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但取决于政府的能力,所以,政府不得不依靠其他组织,与企业和社会公众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社会公众虽不是信息基础、信息平台、信息系统的直接建设者和运维者,却因广泛渗透与频繁使用信息基础、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而成为其不可或缺的信用主体。进一步地,本文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管理型信用要素部分解构为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信息人和信息信用,并基于“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基础性要素”、“信息人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根本性要素”“信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核心性要素”“技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支撑性要素”予以分别建构,搭建起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整体性框架结构。最后,分析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现实难题,提出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实施策略,包括: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信用化;建立系统的法规政策,推进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合法化;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制度化;打造普适的共享体系,达到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最大化。此外,本文在对吉林省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吉林省信用评估中心以及负责吉林省信用信息平台搭建的祥云科技公司等政府机关和企业单位开展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为信用数据来源,验证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基本构成及其现实构建的难题和策略的现实性和可行性。本文的创新点在于:第一,从文献研究和积累方面看,国内尚没有关于电子政府信用体系这一论题的研究专着,也鲜见有学者和专家对该领域进行系统研究。部分成果概念繁杂,没有结合电子政府的特征进行界定,难免顾此失彼,层次不明。大多数学者都是从“政府信用”、“政府公信力”的角度来思考政府信用的内涵和外延,很少有人以“电子化”和定量化的视角去分析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逻辑内涵。本文通过对电子政府信用内涵的多方面、多视角阐释,以及对电子政府信用的构成要素的概要分析,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以往电子政府信用概念模糊和难量化的问题,创新性地阐释了电子政府信用的核心思想。第二,本文提炼出电子政府信用构成的五大要素:信息人信用、信息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基础信用和信息系统信用,明确解析出的电子政府信用涉及到电子政府的软硬件环境、平台、系统、信息、人等多方面信用,相应地,牵涉到其各个构成要素的构件、结构、关系、流程、权限、结果等各个层面或环节,指出其体系构建必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关涉社会公众对与之相关的所有信用主体的多方面、各层面、全流程的诚信行为实施的反馈或评价,由此要求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必须兼具平台性和延展性、生态性和合作性、创新性和革命性、公共性和政治性等特征。这些研究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提供了具体化的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第三,本文依据“目标定位——顶层设计——保障机制——运行模式”路径对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进行逻辑设计,创造性地提出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的基本样式,凸显出其构建目标的具体化与可行性,旨在填补战略目标和具体样态之间的间隙。基本样式是由宏观至具体的设计过程。通过这一过程,能够有力保证总体目标定位与具体任务实现之间的关联、匹配和衔接,进而为其他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组成要素提供构建前提。考虑到信用难得易失,失去又很难恢复,且信用体系构成要素的任何一个出现问题,都会令电子政府信用减量、受损甚至失去,以致影响电子政府的健康发展和普及深化,为保证电子政府信用不因一时一事被破坏或毁掉,除了利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五大要素全方位、深层次地构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之外,还必须保证所有应用电子政府功能和使用电子政府服务的人和组织都能从中体验到电子政府言行的守信践诺,并分享到电子政府及其信用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此,政府不但要借助与各类组织的合作持续完善电子政府信用体系,使其渐趋系统和完整,同时,以政府为代表的信用主体还要进行经常性的诚信宣传教育,实行常态化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诫,以及加强个体乃至全社会的诚信管理和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也是非常重要的。可见,以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引导个人信用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和完善是正途和根本,只有做到人人讲信用、所有组织都讲信用,诚信社会才有建立根基,诚信国家形象才有望树立。
高小燕[4](2019)在《公共考古视域下文化遗产价值传播研究》文中提出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而追求更高的发展水平,更有质量的生活,满足更多的精神需要,成为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拥有5000年悠久历史的中华文明,蕴藏着深厚的文化内涵,而值得我们思考的是,承载着人类文化意象和社会记忆的文化遗产该如何发挥其价值,提升与公众的联结,伴随人类的精神文明迈步进入新的时空。随着公共考古学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是我们整个国家和民族的事业,并积极参与其中,但利益相关者(政府、企业、考古行业、文化遗产保护者、公众等)对文化遗产的价值认知存在诸多“知沟”和认识偏差,导致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出现了价值传承的危机问题。文化遗产传承什么、如何传承、如何使得文化遗产“活”起来,是我们研究的元起点。本文以公共考古学视域下文化遗产价值为研究主题,以陕西省秦始皇陵为主要考察对象,运用考古学、文化社会学、阐释学和传播学等多学科综合交叉的研究方法展开讨论,研究进程包括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深入问题、解决问题。笔者认为人类保护文化遗产的根本目的是以传承价值为本质,认同为目标,互动与对话为主体,阐释与传播为途径。本文研究的主要观点和结论如下:第一,我们要在社会转型和话语变迁的背景下,对文化遗产的价值进行重构、阐释、展示、解读和传播。文化遗产保护要立足于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即文化价值,分析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价值、精神文化价值与制度层面的价值(社会治理体系和规则),从而以提升公众与文化遗产的联结、激发公众的文化意象和文化记忆为主要目的,让公众“透物见人”,能看得懂、听得懂,从而实现让静置物化的物质文化遗产“活起来”,让公众与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对话”,唤醒文化记忆,实现文化认同。第二,面向未来,我们要从搭建以文化价值为导向的阐释与展示系统,联结公众主动参与保护,建构参与式叙事空间,建构文化景观和文化传播的意象空间,打造与公众交流互动型阐释模式,提升文创产品文化意象等方面,高质量阐释和展示文化遗产的价值。第三,当公共考古遇上数字传播,通过新的传播模式和渠道,使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的社会秩序、政治制度、文化意象、文明观被再次呈现和建构出来,形成新的文化意象;同时,在数字传播为代表的多媒介所营造的新时空中,以新的形式、新的结构、新的表征来表达和传播文化遗产价值,使其获得新的价值延续与生长,形成丰富而深刻的文化意象和记忆。
刘萌[5](2019)在《媒体关注对公司研发投入的影响:理论与经验分析》文中研究说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告诉我们,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同时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同时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也会有反作用。新闻媒体作为现代人的沟通、交往形式之一,提供了反映社会意识形态的精神产品,构成了人们精神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技术研发是引领生产力发展的第一动力,也属于生产力的范畴。因此,新闻媒体会对研发产生广泛的影响。媒体的影响是通过影响做研发的决策者产生的,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一方面媒体带来的业绩压力,会使决策者为了提升短期业绩,牺牲研发,另一方面媒体也可以披露出研发的长期价值,减轻决策者的压力,鼓励研发。鉴于此,本文基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来揭示媒体对公司研发投入的具体影响及机理。首先,本文在经理人职业生涯模型中引入媒体角色,分析媒体对公司研发行为的作用机理。研究表明,媒体的影响分为“信息解读机制”和“压力机制”两个方面。前者是指,媒体能够披露出研发项目的真实价值,在报道中肯定经理人的能力,有助于维护与巩固经理人的市场声誉,提升经理人的研发激励,促进研发;后者是指,媒体在报道内容上存在不确定性,潜在的不利新闻报道会损害经理人的声誉,带来一定风险与威胁,降低经理人的研发激励,抑制研发。在媒体的信息环境不完善的情况下,“压力机制”作用会大于“信息解读机制”,媒体会抑制公司的研发,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倘若存在行政干预等非经济因素或是经理人的抗风险能力增强,媒体的负面影响也会减弱。其次,为了验证以上理论分析的结论,本文基于中国媒体与上市公司的数据,展开经验研究。结果显示,媒体关注显着的降低了中国上市公司的研发投入。这意味着,当前国内媒体环境在某些方面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政府需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媒体行业的管理,改善媒体环境。进一步研究发现,媒体主要对民营公司产生影响,对国有公司则没有作用。从公司治理结构的角度,还发现两职合一、管理层持股和薪酬激励能够提升管理者的风险承担力,缓解媒体对研发投入的负面影响。这些都印证了理论分析的结论。最后,由于媒体是通过影响公司的管理者来对研发产生影响,影响会因人而异,本文还考察了对于不同背景特征的管理者来说,媒体对公司研发投入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结果显示,年龄较大、教育水平较高、有多家公司任职背景以及任期较长的管理者承担风险的能力也会较强,媒体对公司研发投入的负面影响会偏小。该结果也进一步支持了理论分析的论断。综上所述,本文研究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从马克思主义关于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互相影响的角度出发,在考察经典的历史唯物主义文献以及媒体完善公司治理的研究基础上,分析了具有上层建筑属性的媒体对公司研发活动的影响,扩展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解释范围。第二,首次构建了媒体影响公司研发行为的微观理论模型,更加清楚的揭示媒体影响经理人声誉,进而影响公司研发行为的内在逻辑。第三,区分和比较了媒体对于不同所有制公司的影响差异,给出更直接的证据来证实,业绩压力是影响机制。第四,从公司治理与高管特征两个层面,回答了如何缓解媒体的负面影响。研究结论对于公司加强自身建设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对于政府部门加强媒体业的管理、改善媒体环境也具有重要的政策含义。
韩璐[6](2019)在《基于文本的马克思恩格斯历史唯物主义劳动观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劳动观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内容。正是基于对劳动这一贯穿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核心命题的深入研究和逻辑展开,马克思恩格斯实现了对德国古典哲学的根本性变革;也是由于对资本主义社会“非人”劳动的批判和对未来社会劳动解放前景的希冀,马克思主义哲学才从历史的审判、现实的批判,以及未来的研判中构成了一个在时空上贯连的逻辑严密的理论整体,并由此成为了在当代依然具有理论阐释力和实践价值的思想武器。而当我们潜入文本进行详细解读和阐释时,就又会发现,对劳动的理解不仅仅局限于这个概念本身,因为这个议题的考察可以串联成一条清晰的主线,而顺着这条脉络,我们便有可能得以探寻到历史唯物主义生成的整体性建构逻辑。也可以说,历史唯物主义为我们认识和批判劳动的本质和矛盾运动规律提供了一个科学的理论框架,而结合资本主义发展和对于整个人类劳动境况和生存境遇的反思,历史唯物主义也获得了更为丰富的理论意涵。只有看到人,看到使人们得以生存发展的劳动,我们才能看到劳动过程所必然依托和建立的人的社会和人的历史关系,由此也才能真正寻找到历史进步的最终动力,把握住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了望到历史发展的未来方向。本文的总体研究思路为:理论溯源→文本解读→观点辨析→理解维度→当代价值。具体来说,一是以“广义”的理论来源为考察,即突破“三大来源”解读说,把马克思主义放到人类思想史的灿烂星空中考察,通过立体的、整体的、演进的马克思主义时空视野来研究。二是以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文献为依据,通过对文本按时间顺序的考察和阐释,对劳动观进行一个孕育、萌芽、创立、发展、延伸的理论发展轨迹的追寻,以期在历史动态的文本视域之中,对马克思恩格斯总体的劳动观加以梳理。三是注重劳动观发展过程中的“理论交锋”,在阐发历史唯物主义劳动观科学道理的基础上注重对各种“非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辨析与批判;并以尊重事实的态度,寻求马克思恩格斯文本之间关于“劳动观”理论内容表述的一致性和差异性,通过对每一个阶段主要代表着作的文本解读,辨析出理论的前后联系,进而展示出劳动观阶段性和总体性的统一。四是延伸和拓展对劳动观阐释的理解维度,在历史唯物主义建构的内容与方法的具体联系中,深化劳动与人的本质关系,劳动与社会存在的关系,劳动与人类历史发展的关系认识,深化对劳动观本身的认识和对历史唯物主义“劳动”内核的认识。五是将理论研究关照于当代现实,在前述历史的、文本的、辨析的解读基础上,让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劳动观在理论、实践、价值的当代视域中发声,进一步阐发马克思恩格劳动观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通过上述的内容,本文总体形成的观点或可能的创新点有如下几个:其一,任何一个理论体系,都是思想家通过对自己置身于其中的总体思想资源的选择、组合、改造和原创性的阐释过程中形成的。探讨马克思恩格斯的劳动观,也必须在尊重思想承继关系的基础上,把握其“发展史”的历史语境,阐明理论与这些“思想酵素”的源流关系,并以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和评价为依据,实事求是的把他们之间的思想互动机制呈现出来,由此才能真正“走进”文本所处的历史语境和解释学处境。其二,作为一种新的历史观,历史唯物主义必然是历史本身的产物,从历史事实出发去形成理论,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科学依据。对劳动历史资料的充分考察,使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是以对历史事实材料的占有为前提的;而在人类劳动史的解读中,历史唯物主义抽象的哲学范畴和概念定义,也在现实经济活动各自具体化的事实和过程中得到了验证。哲学理论与社会经济过程紧密联系,劳动发展与人类社会形态演化内在嵌合,马克思恩格斯由此真正实现了反转抽象理性的哲学革命。其三,“劳动观”的理论内容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方法是一个整体,单纯的割裂它们,谈论哪一个理论自身的演进,都是单薄的。“历史唯物主义劳动观”的提法,就是强调要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整体性意境中去探寻劳动观的全部理论内容,坚持把劳动观视为是一种具有复合性、开放性、历史性的理论学说,进而在对劳动观的整体性把握中,更深刻的理解历史唯物主义是如何完成对自身丰富的、复杂的、完整的构建的。第四,对劳动的认识必须回归于“人类历史活动”的这一哲学概念之中,由此,劳动观的理论张力才能真正凸显出来。“劳动观”是属于历史观范畴的,正是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创立才科学回答了劳动是人类从动物界超越出来的历史活动,也正是从对劳动、劳动力、劳动关系、劳动者、劳动解放的新的定位中,形成了解释历史的新的哲学派别,即劳动历史唯物主义。故此,马克思必然得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类发展史必须用劳动发展史来解释这样的独特结论。第五,美好生活的希冀正与劳动者的劳动处境、劳动尊严、劳动权利、劳动价值息息相关。马克思恩格斯一生所探寻的“劳动”问题,不仅是对人类解放未来思考的珍贵启迪,也是留给今天社会主义中国理论创新和实践探寻的意义生长点。物质财富越充沛,科技越发展,越需要去反思和审视人的存在方式和存在价值,越需要去尊重和敬畏人的劳动创造和人的智慧成果。物质生产本身的历史必然性必须要靠物质生产来超越,而人正是所有物质生产财富的创造者,也是先进科学技术生产力的掌控者,只有通过人的劳动创造,人类社会才会进入文明的新境界,也只有通过人的劳动创造,人才能在这种最基本、最根本的实践活动中,获得真正的、真实的存在感和幸福感。
张金艳[7](2019)在《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作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生要素,技术创新不仅是现代生产力的重要表现,更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引发产业革命的重要内核,在新技术革命时期,尤其如此。虽然技术创新的主要参与和推动力量是企业等市场主体,但创新的持续推进离不开必要的国家干预。历次工业革命无不彰显国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干预色彩,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实则以科技创新为内核的核心竞争力之争。2018年备受关注的中美经贸摩擦不仅仅是单纯的国际经贸摩擦,更是两国之间创新能力的博弈;不仅是技术之战,更是法律之战。迈克尔·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亦表明,在创新驱动经济发展阶段,企业技术创新和政府作用都是构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引领经济发展离不开相应的制度创新与有力保障。创新必需的良好法治、竞争、文化等营商环境的营造不仅是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重要目的,更是其干预的重要表现。经济法作为促进和保障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之法,对经济运行的介入和调节使命决定了其内含的国家干预本质。在众多法律制度领域,经济法在有效链接政府与市场、实现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中的重要规范与保障作用无可取代。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既是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谦抑性干预,又是以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适度干预。经济法既能对技术创新行必要的促进、激励与保障作用,又能以其特有的规制功能引领技术创新朝向合理化方向发展,通过激励与规制双重维度的作用发挥,彰显其在创新驱动发展时期经济发展促进法的本质。本文立足于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时代背景和我国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基于技术创新的生产力本质和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经济职能,在经济法视域下考察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意图在经济法国家干预理念与制度保障下,正确界定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最优体制保障、最佳界限厘定等,在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充分彰显经济法在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制度作为。这既是对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必然因应,亦是经济法自身制度创新的应有之义。本文共有五章,沿着基础理论——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研究与论证逻辑进行展开。具体如下:第一章为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该章试图建构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与视域勾连。第一节首先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基本内涵展开,界定了本文研究范畴下的主要概念。本文的技术创新是以企业为主体、涵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运营全链条的完整经济行为,国家对其干预建立在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防范技术风险等基础之上。文中的国家干预并非广泛意义的国家干预,而是以政府等经济管理主体为主的政府干预行为,与政府干预具有概念统一性。这里的概念解读与限定意在与经济法视域下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基本研究语境与范畴保持一致。接着梳理了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回顾比较了不同阶段技术创新理论中相应国家干预元素的变迁,试图解构论文中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由来及演进。第二节重点梳理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不同理论分支,为论文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奠定直接理论基础。本节对相关理论的梳理与介绍主要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不同维度进行分类,首先从激励、引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和市场创造理论。根据传统的国家干预理论,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必要性主要源于该领域市场失灵的存在。技术创新因其明显的知识外溢性、高风险性等特征使其具有不同于一般市场失灵的特点与表现,决定了不同的国家干预需求。在对技术创新领域传统市场失灵理论梳理与阐述的基础上,论文接着对近年来西方非主流经济学关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市场创造理论”进行了介评与分析,意在拓宽本文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理论支撑。市场创造理论对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国家干预解读超出了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的诱因与范畴,将国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应超强规划与干预解读为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之外的市场创造的内容。这也是近年来在非主流经济学领域备受关注的全新观点,其在技术创新领域“企业家型国家”的角色定位的确反映了现代国家在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无论该理论是否超越了传统意义上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其对印证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不可或缺都有所裨益。其次从防范技术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风险社会理论和负责任创新理论,意在从规制与约束技术创新负面效应的角度,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另一维度寻找理论支撑。现代社会充满了风险,其中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迅速发展带来的风险更加难以预估。技术创新作为一把双刃剑,其在具有促进经济发展典型正外部性的同时,亦会因技术成果的滥用带来诸如环境污染、经济秩序失范、危及经济安全等负外部性,甚至会挑战道德、伦理与法律等。国家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对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进行预防与消弭,敦促技术创新主体进行负责任创新。而无论是风险社会理论还是负责任创新理论,其实都暗含了必要的国家干预需求。而其中不当的国家干预与规制本身又可能成为新的风险源泉,因此必须将这种国家干预纳入法制的框架,以避免其干预在消弭市场失灵的同时,产生新的干预失败问题。这种需求就与经济法本身的国家干预本质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因此,论文最后介绍了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为本文经济法语境下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建立自然的理论衔接。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本国经济运行之法,本身就具有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进行双重矫治与匡正的内在功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作为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自然与经济法的国家干预理论具有天然契合性。论文分别从国内外经济法概念与代表性经济法国家干预理论的视角诠释该理论的主要内容。以上相关理论建立了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完整理论架构,也奠定了全文研究与论证的维度与基调。第三节针对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重点着墨,亦是本文论证的重要铺垫,主要在于解决从经济法视域下审视与论证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必要性。技术创新会影响制度创新,推动其不断发展完善;而制度创新又进一步保障与规范技术创新。论文主要基于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协调互动关系,为接下来论证技术创新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奠定基础。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革命直接推动经济法的发展,同时经济法的基本特征、功能及回应性品格也决定其回应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必然性。经济法不仅要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不断回应与调适、完善自身,更应以其必要的创新与发展,保障技术创新在安全、有效的制度环境中运行。论文主要从经济法的经济性和现代性特征、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以及经济法之风险防范与规制法功能等三个方面论证经济法与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之间的必然回应关系。以上对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之间关系的论证再次夯实本文研究的范畴与语境。第二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该部分是论文研究的实证逻辑起点,目的在于通过对我国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现状的分析,探寻其中存在的问题及瓶颈。第一节主要论述了我国技术创新体制发展的不同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及存在的问题。经过多年科技体制改革与发展,我国技术创新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正在逐步跨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但是仍然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机制体制尚需完善、自主核心技术依然缺乏、距离创新型国家标准还有差距等,这些均制约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同时也对相应国家干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二节重点论述了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第一个维度展开。本节首先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促进技术创新几乎是所有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首要目的,也是国家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基本体现,主要在于通过克服技术创新过程各环节存在的市场失灵问题,更好激励和促进技术创新与发展。在技术创新的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发、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扩散以及市场进入等不同阶段,存在的市场失灵及相应国家干预需求是不同的,因此国家介入的程度与手段也应有所区别。经济法作为规范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理应通过其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规范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过程中发挥其重要保障作用。论文接着阐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主要梳理了我国不同时期的科技创新政策与产业政策。此处的国家干预政策主要表现为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等顶层制度设计,也属于广义上的经济法律规范范畴。在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主要举措方面,论文分别从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的营商环境优化,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主导或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等实践层面展开,意在说明及国家在技术创新领域的积极作为。最后重点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具体经济法律制度的现状。首先梳理了激励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的专门法律制度安排与相关经济立法。在专门法律制度安排领域,本文主要列举了与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相关的具体法律,重点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新修订部分的“市场导向”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在相关经济法律制度部分,本文重点围绕激励技术创新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安排和维护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制度安排两个维度进行列举与介绍。前者主要体现为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关法律规范,后者则主要是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市场规制法律规范,主要在于呈现经济法在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制度保障现状和基本样貌。第三节重点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技术风险防范维度呈现我国经济法在防范技术风险领域的立法及制度现状。首先是对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论文从技术风险的定义出发,介绍了技术风险的不同成因、危害与不同分类。本文的技术风险主要是指技术应用过程中结合经济、政治等社会因素产生的外部风险或负外部性,并非指技术研发过程中因其不确定性产生的内部风险,该风险类型是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过程中着力规避的对象。接着再次重申经济法对其进行规制的正当性。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目前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政策及立法体现。由于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政策在所有技术创新政策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技术风险防范的政策内容异常薄弱,因此本部分与相关经济立法一并阐述与呈现。第三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亦是本文的问题提出部分。该部分共分为三节,每一节呈现一个较为突出的困境或问题,为下文的针对性对策解决提供论证的对应框架。第一节从目前科技创新体制角度论述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困境。重点围绕现行体制下的主体同构与政策协调问题展开。体制是否顺畅直接关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效果,现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众多之累、协调沟通之困及政策弥合之惑均是制约干预效果与成本的重要因素,也是文章着力研究、探讨与试图解决的重要问题,意在通过干预体制优化下主体的同构、政策的弥合等为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扫清主体不统一与干预效果掣肘之困。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不仅是创新驱动发展之基本要义,更是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进行勾连的重要背景。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过程中,科技、经济等不同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甚至是深度融合必要且迫切。现有体制下,与技术创新相关的国家干预主体涵盖了科技、经济等众多管理部门,看似国家对技术创新支持与鼓励的全面覆盖,但也会呈现出干预主体繁多、机构烦冗的困扰。在国家一贯主张并力促科技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背景下,当前科技与经济管理平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沟通、协调之困无疑会阻碍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步伐,这也是导致我国长期以来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重要原因。文章从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提出及必要性入手,分析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政策联动之困。第二节重点探讨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厘定之困。国家干预界限或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是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研究中历久弥新的话题,由于二者之间的界限始终难以准确界定,因此在技术创新领域依然具有探讨与研究的必要。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方面,依然因干预越位、缺位并存对干预适度的把握造成困扰。在防范技术风险的相关干预领域,也存在监管与创新之间的平衡难题。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国家干预越位或缺位其实就是干预失灵的问题,对其进行充分预警有利于尽可能减少干预失败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尤其在促进技术创新的举国体制下,过度的产业政策激励未必产生应有的效果。本节最后一部分以光伏和新能源领域的产业政策实施为例,探讨了目前对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不足之困,为下文进一步思考相应的经济法矫治对策进行铺垫。第三节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本节是在第二章经济法制度现状基础上,进一步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探讨经济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目前虽然有关于促进和规制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但是相关制度还很不完善,防范技术风险、新兴产业规制等领域亟需补缺。第四章为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本文重点选择美国和日本两个典型创新型国家作为蓝本,通过对两国不同科技经济发展和国家干预传统下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及其立法的介绍评价,为我国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体制保障、界限厘定及经济法律制度完善提供启示与借鉴。论文前两节分别围绕美国和日本的技术创新及国家干预进行介评,分别梳理了两国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国家干预及立法。美国虽然历来具有市场自由主义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具有天然的排斥和反感,但是美国崛起与创新之路却始终伴随国家干预的影子,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的“企业家型国家”角色更为彰显,不同时期的科技政策与立法一直是其国家干预的体现和保障。美国自工业革命以来就是在政府与市场协同共进下依靠技术创新的力量逐步实现其经济的迅速崛起。日本虽然也属于资本主义创新型国家,并且和美国一样经历了早期经济复苏与发展过程中市场换技术的阶段,但是日本的引进、消化、吸收到自主创新之路却与较强的国家干预紧密相随,其一路发展过来的经济社会环境和国家干预传统与我国比较相似。日本这种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广泛存在的产业政策对我国的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经济改革与发展更加具有启示与借鉴意义。第三节重点总结美国、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对我国的启示。首先,无论是倾向于市场自由的美国还是重产业政策的日本,在以技术创新为内核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均离不开不同程度的国家干预,而科学完善的科技创新体制是其创新成功的重要保证。其次,美国和日本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国家干预是以充分尊重市场为前提的适度干预,国家干预与市场自由相得益彰、游刃有余,所有相关干预手段和措施均是基于市场失灵修复或必要领域的市场塑造和引领。美国和日本均重视对政府干预失败的预警,为尽量减少政府失灵,美国一直秉承市场优先、经济自由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保持一定的忌惮和谨慎;日本为汲取创新领域相关产业政策的失败,也在不断调整干预力度与模式。再次,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两国实现技术腾飞与经济跨越的重要保障。两国不仅高度重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还注重对技术创新与发展过程中相应经济风险防范的立法规制,以保障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尽量降低野蛮技术创新带来的经济、道德、伦理风险与秩序失范。这些均对我国相应国家干预提供了有益启示与借鉴。第五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本章为论文的对策篇,亦是论文着力追求的创新之处,论文针对前文提及的问题,在进行域外借鉴的基础上逐一进行完善。第一节为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前文提及的第一个突出问题相对应。论文认为,解决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体制之困的关键是应积极探索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通过进一步优化、整合科技与经济管理部门,使其具备从技术研发到投入市场、转化为产业的全链条技术创新管理与干预能力,避免因现行科技、经济管理体制相对分立下出现的干预低效问题。论文首先提出了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探索,介绍了大部制改革的含义及我国历次改革的概况,指出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现实需求和地方科技与经济管理大部制改革的探索等改革的内在动力和改革的基础,同时分析了改革面临的困境,进而提出了深度推进的具体措施等。由于大部制改革的推进并非一蹴而就,在现行体制下关键是解决好现有干预主体以及相关干预政策之间的协调与联动问题,论文针对以上问题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在现行体制下,尽量加强相关干预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建立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降低干预的沟通成本问题;加强政策实施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减少政策实施中的掣肘与低效问题。第二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分别从应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等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内容为对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的客观审视。文章主要从坚守市场失灵弥补之边界,正视引领、塑造市场的超强干预之边界和探索技术风险防范之边界三方面展开。首先,技术创新是以企业等市场主体为主的自发行为,动力主要源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实现的需要,放松管制、减少干预是技术创新所需的最佳外部环境。产业革命与转型是技术创新的最终归宿,只有尊重市场规律的谦抑干预、适度干预,才能真正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其次,国家在基础研究和重大技术、关键技术创新领域的超强引领与干预必不可少,意在发挥其“企业家型国家”角色,这也和我国建构型、过渡型的市场经济体制相契合。再次,在抑制、消弭、防范技术创新风险和保障经济安全领域,国家亦负有重要的干预责任,文章强调了对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强化与重视,不仅与前文的风险社会及负责任创新理论因应,又与文章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经济法律制度设计进行呼应。第二部分为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首先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基本互动规则,接着阐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适度原则,该部分主要结合经济法国家适度干预原则进行论证。适度干预或需要干预其实是对国家干预界限的一种笼统却又相对灵活的表达,适度其实就是为了避免干预的越位或缺位问题。政府失灵的存在更需要国家在干预经济运行中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以需要国家干预作为介入经济运行的边界标准。引领、主导型超强干预抑或以尊重市场为前提的谦抑、必要干预均以正确发挥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己任。本部分对适度干预的必要性、判定原则、判定标准及适度把握等进行了阐述。国家干预的界限与限度掌握不好,极易产生国家干预失败。第三部分重点论述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及矫治。首先论述了国家干预失败的含义、原因及表现。在对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失灵进行界定与论述的基础上结合技术创新领域对其表现进行阐述。国家干预失灵或政府失灵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不可回避但却难以有效解决与矫治的问题,技术创新领域亦是如此。本节最后一部分提出了相应的矫治方案。首先论述了公共选择学派关于政府失灵的一般矫治手段。但是无论是改革宪政、财政立宪还是引入公共部门的竞争与激励机制均非经济法视域下能够解决的问题。文章接着从立法、执法、司法及社会监督等方面简要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失败的综合矫治对策。经济法视域下的矫治与匡正主要借助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建构与完善,将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行为纳入经济法律制度框架本身即是一种矫治,也是经济法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矫治功能的重要体现。因此,文中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的经济法矫治其实就是通过相应的经济法律制度设计将其干预行为纳入法制的框架,也为文章最后一节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埋下伏笔。第三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呼应论文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主要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制度完善问题。本节共有三部分内容,首先结合目前技术创新国家干预领域的政策与法律现状、困境,进一步强调了加强经济法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其实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既是广义的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其干预行为的一种规范与保障。接着呼应全文关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基本维度,分别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展开对经济法律制度完善与创新的论述。前者主要论述了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等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更好发挥经济法在弥补市场失灵,促进、激励创新方面的作用;后者则从防范新技术发展下共享经济、金融科技、人工智能产业、基因技术应用等新业态、新经济相应风险维度,通过相应市场监管或规制法律制度的创新或完善,发挥经济法通过必要的国家干预以防范相应经济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作用。其中贯穿了国家干预过程中对鼓励创新与必要监管、创新主体私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兼顾、创新自由与国家安全等兼顾的综合平衡与考量,亦对新技术革命时期政府、市场与社会等多元共治下的国家干预定位进行思考。结论部分再次重申关注与研究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重要性,并对未尽研究进行展望。要充分发挥经济法在促进、鼓励技术创新与有效防范、规制相应技术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合理厘定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正确把握干预的限度,对干预失灵进行充分预警并进行相应的矫治,同时还应关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主体同构问题。只有遵循制度创新保障和决定技术创新的规律,对经济法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与完善,才能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和创新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负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
王通[8](2019)在《中国社会流动的特殊性:表现、成因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社会流动是指社会成员在地理空间结构(人口流动)和社会阶层结构(阶层流动)中的位置变化。从社会整体来看,社会流动是阶层结构优化的重要形式;从成员个体来看,社会流动是社会成员改善阶层状况或改变阶层类型的关键机制。兼具公共和个人双重属性的社会流动构成社会发展的基本面之一,是解读政治生活的关键视角。根据FJH假设的基本原理,社会流动模式是由社会的分工结构和发展阶段所决定的。在“两化叠加”(现代化和后现代化两个历史阶段近乎于嵌套在一起的时代特征)的时代背景下,描述和解释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流动的特征和规律具有理论和实践等双重价值。对于社会阶层关系的解读,马克思主义阶级范式和韦伯主义阶级范式是两种不同的理论逻辑。具体到社会流动分析,前者以阶层类型转变为聚焦,侧重于解读社会成员在城乡结构和产业结构等社会结构中的位置变化,是一种结构性社会流动逻辑;后者偏重于阶层状况的升降变化,是对社会成员在高低有序的地位体系中位置变化的分析,是一种指标性社会流动逻辑。在社会转型期,结构性社会流动逻辑更适合形成对中国社会基本面变迁的有效解读。从历史变迁来看,中国的结构性社会流动模式经历了限制性阶段、区别性阶段和赋能性阶段等转变。这一历史进程是制度性阻滞作用不断弱化,而制度性支持作用日渐显示,同时,社会成员的个人能动作用日益强化的变化过程;并且,呈现出社会流动路径的多元化和社会流动机会的非农化等发展趋势。中国社会流动的特殊性是指中国社会流动的基本特征和内在规律。其中,社会转型是中国社会流动特殊性形成的基础性因素;城乡关系变迁是中国社会流动特殊性成因的基本线索;乡城社会流动为主要形式是中国社会流动特殊性的典型表现。这种特殊性具体表现为宏观、中观和微观等三个层次。在宏观层面,从国内外相关研究的梳理和对比来看,中国社会流动突显社会转型和政府主导等发展性特征,同时,城乡关系变迁和能动作用强化是社会流动模式变迁的重要线索。在中观层面,从社会成员在城乡结构、产业结构和区域结构中的流动来看,人口流动与阶层流动的含义重合、结构性社会流动与指标性社会流动的结果重合以及乡城社会流动与城城社会流动的时代重合等是中国当前社会流动的重要特征。在微观层面,乡城社会流动作为中国当前社会流动的主流形式,可以分为联根式社会流动、脱嵌式社会流动和发展式社会流动等三种结果;以中国综合社会调查(2015)相关数据来看,三种乡城社会流动形式的比重分为为45.15%、39.87%和11.54%(其他形式占比为3.43%)。这构成中国社会流动特殊性的基本涵义。形成中国社会流动特殊性的基础性成因在于中国当前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成员从农村向城市迁移,从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等是现代化进程中必然的伴生性现象。但是,农村人口基数大以及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上述转型过程的长期性;发展性城乡二元结构和制度性城乡二元结构并存增加了上述转型过程的复杂性;地区间产业布局差异以及公共服务水平梯度格局使得人口流动具备了阶层流动的属性。这构成中国社会流动格局的结构性成因。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后,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升释放了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潜力;伴随社会流动,农村社会流动人口由“进城诉求”向“融城需求”转变,产生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需求。在中国社会流动格局的形成过程中,城市社会的人口容量和流动机会等现实制约并没有降低中国社会流动的规模,以非正规就业等形式进行流动成为中国流动人口的能动性选择。在具体的社会流动过程中,贫富差距扩大以及社会资本差距等对不同社会群体的流动能力产生了实质性影响。但是,贫富差距的相对合理水平以及信任文化的可塑属性等则为社会成员的能动精神提供了作用空间。然而,基础教育资源的城乡配置差距弱化了农村社会成员获得优质流动机会的能力,这对政府强化社会公平职能提出了实质需求。对当前的社会流动格局进行综合归纳是学术研究的基本任务。对此,部分媒体和学者偏向于进行阶层固化的解读,并使得阶层固化成为中国当前社会流动状况的“热门标签”。作为对当前社会流动问题的集中揭露,这一命题具有一定价值,但也存在夸大社会风险或放大社会问题的偏向,同时,具有理论和事实等双重缺陷。这启示我们对中国当前社会流动状况进行更加准确和全面的概括。以社会流动成本变迁作为中国当前社会流动状况的综合概括具有可行性和合理性。因为,伴随户籍制度等政治经济改革进程,社会成员跨越制度阻隔的成本降低;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等为社会流动增加了权利保障,同时也增加了政府及其他主体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单位体制改革和高等教育扩招等降低了传统流动路径的实际效能,这意味着社会流动群体个人成本的增加。从社会流动成本变迁的视角看,保障畅通且公平的社会流动机制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等多元主体共同分担社会流动成本。这成为流动社会治理的题中之义。政府职能转变是中国社会流动机制变迁的重要线索。比如,政府与市场关系、政府与社会关系以及政府与个人关系等政府职能范围的变迁产生了社会流动机会和流动路径效能等方面的变化。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优化流动社会的治理机制也应该以政府职能转变为着力主线:从政府职能体系维度强化社会职能和优化职责体系;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维度确立政府边界和建设有为政府;从城乡关系变迁维度突出政府责任和推进城乡融合。
侯婧[9](2019)在《高管权力、企业创新及股价崩盘风险关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企业为主体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同时对于资本市场要“妥善处理金融市场异常波动,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维护国家金融经济安全”。由此可见,企业创新驱动和资本市场稳定是目前我国经济新常态下的两个重要议题。从企业创新驱动来说,我国整体创新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但实质创新能力有待加强。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高质量的创新不仅是自身发展的动力,更是在转型期驱动经济增长的关键要素。高管位于企业科层结构的顶端,是企业创新的决策者和执行者,其可能出于自身规避风险考虑抑制创新,也可能出于企业家精神促进创新,还可能把创新作为获取私人收益的工具,因此高管利用自身权力对企业内部的创新行为具有重要影响。从资本市场稳定来说,作为新兴的资本市场,股价暴涨暴跌的现象时有发生,而暴跌引起的崩盘对市场危害极大。学术界普遍认为企业内部代理问题引起的信息不对称是股价崩盘风险形成的内因,投资者的反应是外部推力。我国特殊的制度背景为高管权力形成并不断扩张提供了有利条件,高管权力对企业内部的决策行为所生产的代理问题和信息不对称可能会加剧外部资本市场的股价崩盘风险。论文以此为契机,在我国企业高管权力不断膨胀导致较多代理问题、国家层面上呼吁企业创新但企业实质创新效果有限以及资本市场上股价波动剧烈的现实背景下,区分异质性产权,考察了高管权力、企业创新和股价崩盘风险之间的关系规律。对于制衡高管权力、提升企业实质创新能力、降低股价崩盘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选取了 2006—2017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样本数据,采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在回顾了高管权力、企业创新与股价崩盘风险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根据契约观的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剩余控制权理论以及行为观的现代管家理论、过度自信理论,结合我国高管权力形成的制度背景,提出了高管权力、企业创新与股价崩盘风险的理论分析框架。随后利用非平衡面板数据进行OLS回归和Tobit回归、调节变量分析、中介效应检验等方法探讨高管权力对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的影响规律、高管权力对未来股价崩盘风险的影响规律、企业创新行为对股价崩盘风险的影响规律以及高管权力通过企业创新影响股价崩盘风险的传导规律。研究发现:(1)高管权力提升了企业创新投入和产出水平。但并不能将其全部归因于高管是维护股东利益动机和企业家精神的体现。在国有企业中,国企高管权力对创新投入具有挤出效应,与创新投入无显着相关性。相比于实质性创新,高管权力对策略性创新促进作用更显着;非国有企业可能面临严峻市场竞争环境和较少的政府干预,高管权力促进了创新投入和实质性创新,但也可能是受到“掏空”动机影响,将创新投入作为代理工具,从而促进了策略性创新投入和产出水平;以制度环境作为调节变量时,发现良好的制度环境约束了高管的自利动机、减少了政府干预程度同时提供了宽松的创新环境,从而对创新投入和实质性创新具有促进作用。(2)高管权力加剧了股价崩盘风险。在股权分散的非国有企业中,相对大股东起到监督作用抑制了两者的正相关关系;在股权集中的非国有企业中,控股股东的“掏空”效应加剧了两者的正相关关系;国有企业中高管规避风险动机明显,两者的正相关关系相比于非国有企业较弱;对上述关系规律进行影响机制研究发现高管权力影响股价崩盘风险的主因并非高管过度自信而是深层的代理问题;制度环境约束了高管权力的膨胀并增加了信息的透明度,从而有效抑制了两者的正相关关系。(3)创新产出减少了创新的不确定性抑制了股价崩盘风险,投资者关注的信心效应增强了两者的负相关关系;创新投入增加了信息不对称加剧了股价崩盘风险,投资者关注的信息解读效应减弱了两者的正相关关系;增加创新投入还可能成为内部人进行减持的工具,内部减持加剧了股价崩盘风险,投资者关注引起市场恐慌从而增强了两者的正相关关系。(4)在总样本和非国有样本中,高管权力影响股价崩盘风险在创新投入的路径中具有部分中介效应,而高管权力影响股价崩盘风险在创新产出总水平和实质性创新中具有部分遮掩效应,而在国有样本中,无论是创新投入还是创新产出都无法实现高管权力对股价崩盘风险的中介效应。
程秀建[10](2019)在《我国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作为财产权领域最根本的制度设计,各国都对土地制度作出了基于历史与国情的独特安排。我国独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既牵引着农村,又联结着城市,具有独特的制度品格。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建成与完善,作为稀缺土地资源的宅基地的资产功能日益显现。建构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忽视了其经济属性,实践中宅基地利用效率低下与农民缺乏必要的财产性收入来源的矛盾凸显,严重制约了农村、农民的发展。放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通过市场配置宅基地资源已成当下改革的必然进路。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在乡村振兴战略布局下,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我国现行法上并无有关宅基地“资格权”的表述,为寻求中央政策文件关于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丰富内涵在法律上的妥善表达与实现,需要在我国现行法体系下,以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文件为目标导向,结合实践反馈的经验,建构“三权分置”下的宅基地使用权法权结构。本文分为三个模块,七章内容。全文以第四章关于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政策解读为联结,围绕坚持公有制不变的前提下探索共享富民为价值导向的宅基地用益物权法治创新这一主线展开论证。第一章为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一般阐释。通过对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生成及演化溯源,系统地梳理了70余年来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变迁历史。建国初期,在马克思土地产权理论指导下,新中国开展了人民公社化运动以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建构。为配合重工业优先发展的国策,通过农业、农村向工业、城市提供原始积累。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与户籍制度双重管制下的城乡二元治理方式将农民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之上。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建构是一个系统的、综合的工程,承载着诸如居住、社会保障、财产、社会控制等复杂的功能。立基于社会主义公有制之上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具有强烈的公法色彩,在特定历史背景及社会环境下形成的宅基地使用权,拥有不同于传统大陆法系一般用益物权的独特秉性:在宅基地产权制度上,“两权分离”基础上形成“一宅两制”;在宅基地利用制度上,行政配置主导与市场配置辅助的双轨配置;在宅基地分配制度上,居住保障基础上构建了一户一宅、无偿分配、永久使用;在宅基地流转制度上,严格限制流转。正是由于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生成的复杂历史背景与承载的多重功能,决定了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重要意义以及改革的难度。第二章为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现实困境及原因分析。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已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构建于计划经济体系下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已经部分完成其历史使命,并因逐渐固化成型的宅基地利用格局在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中的重要的作用,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得以延续至今。但是,“权能残缺”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已不能因应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甚至成为扼制农村振兴、阻碍农业发展、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实践中,宅基地利用效率低下、隐形流转的屡禁不止以及涉宅基地使用权交易的纠纷叠增,宅基地使用权制度面临重重困境,表现为既不能适应新型城镇化战略发展要求,又无法达致满足农村居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目标,且有逐步走向管理失控的风险。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时代的变迁。“后乡土社会”下农村社区封闭性与人口非流转性已打破。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建构所依托的“乡土社会”生活图景发生变迁。其二,功能的演化。宅基地使用权的财产性功能凸显。此消彼长之间,宅基地使用权制度负载的居住及保障功能在市场经济冲击下逐渐减弱。其三,制度的供给。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供给不足,由于立法价值偏差以及成文法的滞后性,造成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落后。第三章为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现代化改造路径。市场经济条件下,出于经济效益的要求,当代民法制度催生了对效率的追求。从“所有”到“利用”的物权观念发展,要求实现“物尽其用、物尽其利”。缺乏处分权能的宅基地使用权使得宅基地及农民房屋成为农民手中的“死产”。新型城镇化发展方略下,以乡村为面向的城市化进程需要对既有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作出转变,应当更注重农民需要什么,而不是农民可以继续做什么。事实上,作为农民拥有的重要财产性权利,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助于农民实现财产性收入的实质增加。因此,推进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变革对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缓解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以及提高宅基地利用效率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随着户籍制度改革带来的“人地捆绑”的松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引发了制度功能的转变,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具备了实践可能性。虽然在理论上对于放活流转仍村争议,但多数学者已经提出,不宜将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身份限制与宅基地使用权本身的物权属性予以混淆。严格限制农户处分宅基地的做法无异于是将所有的农民都视为“禁治产人”,与现代法律的“理性人”假设不相符。自2005年起,国家在天津等地先后开展了两轮的宅基地流转试点。通过对两轮改革试点的经验总结,得出如下结论:1.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变革应坚持以公有制不变的前提下探索共享富民为价值导向的宅基地用益物权法治创新为主线。2.实施宅基地使用权改革的三个前置性问题分别是宅基地应如何估值、改革应在法治的框架内进行以及如何理顺城乡关系。3.实施宅基地使用权改革的三条不可突破的底线是坚持集体所有制不可变革、确保耕地红线不可突破以及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第四章为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解读。改革起于农村,源自实践。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变革遵循了我国农村土地改革的惯常模式,即:自实践中自发探索到试点实践和政策先行,待成熟后以法律形式确认固化。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因实践需要而生成,从多年中央政策中关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连贯表达可见,其实质是农地“三权分置”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领域的延伸与扩展。经由语义逻辑对“分置”与“分离”的辨析,“分置”概念更符合宅基地使用权改革的法律表达。通过对政策文本中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深刻意蕴的解读,可以发现“三权分置”改革的内在逻辑:落实集体所权为起点,保障农户的资格权是关键,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是落脚点及核心。推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在强化与落实集体所有权,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实现三方主体共享宅基地权利以及围绕宅基地建构权利,完善民法典权利体系等方面均具有重大意义。第五章为“三权分置”之下的集体所有权的立法表达。沿波溯源,我国集体所有权制度源于农村土地合作化运动。经过国家政治动员而迅速开展的农村土地合作化实践构建了独具中国特色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集体土地所有权在其建构之初主要作为一项社会变革工具而运行,并未明确区分集体所有制与集体所有权,直至物权法才第一次明确以“集体所有权”的表述方式将其与国家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相并列。通过对既有理念的检讨,集体所有权在性质上符合“新型总有说”理论,属于特殊的共同共有。通过对集体所有权在宪法与民法两个维度的考察,民法上的所权制度设计应在尊重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前提下进行,不应将公有制简单视为意识形态领域的话语,而试图照搬西方的物权制度建构我国的农村土地法权体系。实践中,由于主体界定不明、权能残缺以及实现机制阙失造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弱化和虚化。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彰显了宅基地使用权“自物权化”的同时,极有可能因忽视新型城镇化背景下集体所有权制度的时代功能,而对集体所有权产生新的冲击。因而,集体所有权的法制回应注意在以下三个层面展开:其一,明确集体所有权主体的二元性并将授予其特殊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其二,厘清集体所有权的特殊运行机制,完善其实现机制;其三,赋予集体所有权完整的权能,实现管理权能的回归。第六章为“三权分置”政策中资格权的法制因应。通过对实践及理论上关于宅基地资格权内涵及法律属性的梳理,指出成员权与用益物权两个视角下资格权可能的制度安排与妥适性,证成宅基地资格权的法律属性为集体成员权。宅基地资格权的概念与表述仅在中央政策文件中以通俗用语载明,并无实体法上的意义。立法上仍坚守集体成员权的制度建构,而非创设新的宅基地资格权。物权法上的规范表达从“农民集体”到“本集体成员集体”的转变,意味着对农民集体成员权这种独具中国特色的民事权利的确认。集体成员权制度建构为集体土地利用困境提供制度依据,集体成员权是连接集体成员与成员集体的纽带。完善的集体成员权制度有利于集体所有权的实现与集体成员权益的保护,并能为成员集体内部秩序生发提供制度支撑。由于集体成员权与成员息息相关,具有明显的人法属性,已然溢出了传统民事权利的范围。因此,应将其作为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纳入到民法典分则物权编之中。第七章为“三权分置”政策中使用权的法实现。分置的使用权是“三权分置”政策的落脚点,应当在现行法体系内作出妥适的规制。通过对“三权分置”改革试点的实践样态分析,循着宅基地“资格权”属于成员权的权利内容的论证逻辑,分置后的使用权在性质上属于去除身份性的纯粹用益物权,从而在宅基地使用权制度领域形成“集体所有权+集体成员权(资格权)+宅基地使用权(分置后)”的权利结构。回归到政策本意对“三权分置”作进一步的检讨,“三权分置”后三权在法实现过程中实际表现为“四权”,分由三类权利主体享有,即“集体所有权+集体成员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其他社会主体)”。“三权分置”为宅基地使用权上市流转奠定了基础,但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并非全无风险。不容忽视的是,资本的嗜血性与农民对抗资本侵蚀能力的弱质性。在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宅基地作为农民生产、生存保障的必要性依然存在且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中央政策文件亦不无警醒的提出放活应予“适度”,即以不损害集体所有权的实现为前提,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关键,严格落实一个“不得”和“两个严格”。否则,放活使用权将会遭遇集体所有权有被虚置、农民有居无处所以及使用权自身运行等诸多风险。财产只有进入市场才能实现,就农村发展而言,因其资源禀赋不同,并非均质化的世界,在放活土地使用权方面应作出区分,对不同的农村实际设定不同的管理目标。从宅基地分散、零碎的固有属性来看,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应扩展其经营性功能,以期实现宅基地的分散经营与规模利用又结合。农民房屋作为农民享有所有的权的重要财产,实现其财产性收益的核心是放活转让与抵押,变资产为资本。实施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直触农村土地制度核心。这是兴村振兴发展战略下国家为农村稳定、农业发展以及农民增收作出的重大改革举措,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因此,如何将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政策内涵完整的映射到法律规范之中,将其转化为既符合中国国情又具有实践操作性的法律制度以及这一法律制度的建构会对其他相关农地法律制度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均应给予密切的关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应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之上进行,以解决现实的社会问题——“三农”问题为依归,而非照搬西方物权理论追求理论上的纯粹与卓越。基于我国特有的产权制度,在历史的视野下寻求资格权及使用权在现有法律体系框架内的妥适表达,是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能否落到实处的法制要求和条件。通过集体成员权制度建构完善,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能够达成剥离宅基地使用权负载的身份属性与社会保障功能、实现了宅基地使用权完全用益物权化的使命。
二、大学管理创新的制度解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大学管理创新的制度解读(论文提纲范文)
(1)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及其趋势研究 ——以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为核心(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目的及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建构 |
第一节 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框架 |
第二节 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范式 |
第三节 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延展 |
第二章 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核心内涵 |
第一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时代嬗变 |
第二节 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设想与实践 |
第三节 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五大支柱与“三大经贸合作协定” |
第三章 日本经济外交的外延扩大 |
第一节 “大阪轨道”:日本经济外交的话语构建 |
第二节 政府开发援助计划(ODA):日本经济外交的变异 |
第三节 应对“谣传损害”的危机公关:日本经济外交的新范式 |
第四章 日本经济外交嬗变的动因、特点与局限性 |
第一节 日本经济外交嬗变的国内外动因 |
第二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特点 |
第三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局限性 |
第五章 “后安倍时代”日本经济外交的趋势与展望 |
第一节 日本经济外交嬗变的影响 |
第二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演变趋势与困境 |
第三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展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现代性视角下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非正式科学教育相关研究 |
(二)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研究概况 |
(三)现代性相关研究 |
(四)文献述评 |
三、研究设计 |
(一)现代性与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关系 |
(二)理论基础 |
(三)具体方法 |
(四)研究思路 |
(五)研究内容 |
四、核心概念 |
(一)现代性 |
(二)非正式科学教育 |
第一章 “侍奉上帝”与宗教信徒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前殖民时期的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前殖民阶段的美国社会发展样态 |
(二)前殖民阶段的非正式科学教育概况 |
二、“侍奉上帝”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清教政治模式在殖民地初步践行 |
(二)殖民地经济贸易水平逐渐增强 |
(三)欧洲文化教育传统在北美的沿袭 |
(四)宗教性教育政策法规的颁布实施 |
三、“侍奉上帝”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教义问答”模式中的家庭教育 |
(二)“社区布道”中的科学知识推广 |
(三)本杰明·富兰克林等人的科学实践 |
(四)“报刊出版”中的科学知识扩散 |
四、“侍奉上帝”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为开拓“新耶路撒冷”而教 |
(二)教育类型与方式分散多样 |
(三)以立法巩固教育的宗教性 |
(四)教育的实用性倾向日渐凸显 |
五、“侍奉上帝”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宗教神性对自然人性的无情宰治 |
(二)“杂乱拼凑”的教育师资队伍 |
(三)“潜匿于神学体系中的科学知识” |
(四)非正式科学教育层级化明显 |
第二章 “科学立国”与“国家公民”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科学立国”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新生国家为自由民主而战 |
(二)“旧科学”的落寞与“新科学”的荣盛 |
(三)“大觉醒运动”与西进运动的发展 |
(四)以立法形式巩固民主政治观的实践 |
二、“科学立国”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培育民族情感”的场馆科学实践 |
(二)“宣扬理性”的公共讲座与科学博览会 |
(三)“知识福音”与教会性科学知识推广 |
(四)政治主导的科学知识推广实践 |
(五)职业科学人的热情参与 |
(六)“公民社会塑造”与科学新闻出版 |
三、“科学立国”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科学立国”成为核心价值诉求 |
(二)“宗教性的消退”与“世俗化的觉醒” |
(三)非正式科学教育具有国家化倾向 |
(四)注重借鉴西欧教育的优质经验 |
四、“科学立国”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立国之师”的质量参差不齐 |
(二)“科学立国”存在严重的路径依赖 |
(三)“科学立国”的实利主义倾向显现 |
(四)“国家公民培育”面临“肤色歧视” |
第三章 “技术时代”与“科技理性人”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技术时代”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内战对美国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助推 |
(二)“手工训练运动”的兴起与发展 |
(三)进步主义运动与进步教育实践 |
二、“技术时代”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教会推行的“科学肖陶扩之旅” |
(二)“政府推动”的技术知识推广 |
(三)“报刊科学”中的科技知识传递 |
(四)科学场馆的科学知识宣传 |
(五)技术行会的产业技能培训 |
(六)“新闻媒体人”的科技资讯传播 |
三、“技术时代”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以培育具有技术理性的产业人为目标 |
(二)教育内容更注重生产实用性 |
(三)非正式科学教育遵循“新闻模式” |
(四)“新闻人的出场”与“科学人的隐退” |
四、“技术时代”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唯技术理性的价值取向盛行 |
(二)科学新闻的“碎片化”与“主观化” |
(三)伪科学与迷信冲击下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四)非正式科学教育出现衰退迹象 |
第四章 “科学危机”与“批判理性人”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科学危机”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科学危机”激化了美国社会发展矛盾 |
(二)“莫斯科的威胁”与“华盛顿的警觉” |
(三)公众“科学万能论”价值观的消解 |
(四)“经济起落”与非正式科学教育的“颠簸” |
二、“科学危机”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新闻科学”的“荧幕化”与内容“专精化” |
(二)增强公众科学鉴别力的“电视科学” |
(三)创设“科学原生态”的场馆科学模式 |
(四)“共筑科学理解力”的“科学共同体” |
(五)“从做中学”的社区化科学教育 |
三、“科学危机”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理解科学”的政治取向较为明显 |
(二)理性批判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三)“现代公众”概念的逐渐清晰化 |
(四)科学与消费的联姻:“科学广告”盛行 |
四、“科学危机”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消费文化对公众理智精神的侵蚀 |
(二)科学在公众视野中的形象滑落 |
(三)迷信和虚假内容仍然充斥其中 |
(四)公众定位从“知识缺失”转向“理解缺失” |
第五章 “交往社会”与“实践理性人”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交往社会”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科学哲学的“生活实践转向” |
(二)知识生产模式的后现代转型 |
(三)社会转型对非正式科学教育提出新要求 |
(四)美国社会持续关注科学教育事业 |
二、“交往社会”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为公众参与科研创设“公共科学领域” |
(二)鼓励实践探索的科学场馆活动 |
(三)推行交互对话的科学传播模式 |
(四)“活动式”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开展 |
(五)“专业化”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 |
三、“交往社会”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强调公众参与科学的机会平等 |
(二)注重科学参与的交互性对话 |
(三)凸显公众参与科学的情境化 |
(四)关切非正式科学教育的成效测评 |
四、“交往社会”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公众参与”面临过度商业化的侵蚀 |
(二)科学人与公众的科学理解错位 |
(三)非正式科学教育缺乏自我批判反思 |
(四)公众参与科学的活力受限 |
第六章 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审思:历程审视、影响因素、经验与反思 |
一、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历程审视 |
(一)目标追求:从外在的目的转向本体的目的 |
(二)教育内容:从有序的科学转向跨界的科学 |
(三)实践模式:从单向的灌输转向双向的交互 |
(四)“自我批判”:从依附性发展转向批判性发展 |
二、影响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因素分析 |
(一)美国文化传统对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影响 |
(二)资本主义精神对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影响 |
(三)分权自治政治对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影响 |
(四)科学自身发展对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影响 |
三、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良性发展的实践经验 |
(一)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目标和内容清晰 |
(二)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实施模式多元化 |
(三)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社会支持力度高 |
(四)非正式科学教育更强调成效评价 |
四、美国经验对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启示与反思 |
(一)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现实困境 |
(二)美国经验对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启示 |
(三)理性反思美国经验的本土化转译 |
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改革年表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 |
(3)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及其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一)研究背景 |
(二)问题的提出 |
(三)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和实践现状 |
(一)美国电子政府信用研究和实践现状 |
(二)欧盟电子政府信用研究和实践现状 |
(三)中国电子政府信用研究和实践现状 |
三、理论依据 |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 |
(二)三维信用论 |
(三)制度经济学理论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分析框架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相关概念 |
一、政府信用相关概念的理解 |
(一)信任 |
(二)信用 |
(三)政府信用 |
二、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内涵特征 |
(一)电子政府信用的概念理解 |
(二)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内涵范畴 |
(三)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主要特征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基础性要素 |
一、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目标定位 |
(一)文化定位 |
(二)制度定位 |
(三)平台定位 |
二、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顶层设计 |
(一)基于治理视角的顶层设计 |
(二)基于法律关系的顶层设计 |
(三)基于政治生态的顶层设计 |
三、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保障机制 |
(一)信息人信用的环境保障机制 |
(二)信息信用的环境保障机制 |
(三)技术信用的环境保障机制 |
四、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运行模式 |
(一)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运行样式 |
(二)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运行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信息人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根本性要素 |
一、信息人信用的概念及属性 |
(一)信息人信用的概念模型 |
(二)信息人信用的属性 |
二、信息人信用的权义解析 |
(一)电子政府行政人的权利解析 |
(二)电子政府行政人的义务解析 |
(三)“行政相对人”和“利益相关方”信用的权义解析 |
三、对信息人信用的检验研究 |
(一)构建评估指标的现实目标 |
(二)构建评估指标的层次逻辑 |
四、信息人信用的建构路径 |
(一)目录式建构——相应电子政府信息人的核心信用功能需求 |
(二)互动式建构——提高电子政府信息人的协同治理能力 |
(三)监督式建构——完善电子政府信息人的行政治理意愿 |
(四)成果式建构——适应电子政府信息人的主流信用评价模式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信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核心性要素 |
一、信息信用的概念及属性 |
(一)信息信用的概念模型 |
(二)信息信用的属性 |
二、信息信用规制解析 |
(一)信息建设的整体性规制 |
(二)信息治理的制度性规制 |
(三)信息供给的异质性规制 |
(四)信息管控的格式化规制 |
三、对信息信用的实证研究 |
(一)构建模型推演的背景描述 |
(二)构建模型推演的取样调查 |
(三)构建模型推演的实证研究 |
(四)构建模型推演的回归分析 |
四、信息信用的形塑路径 |
(一)改善信息传递性,塑造信用形象 |
(二)增强信息互动性,提升信用影响 |
(三)提高信息响应度,巩固信用粘度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技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支撑性要素 |
一、技术信用的概念及属性 |
(一)技术信用的概念模型 |
(二)技术信用的属性 |
二、技术信用配置解析 |
(一)技术信用与供需配适的差异化 |
(二)技术信用与制度驱动的缺失化 |
(三)技术信用与全球网络的安全化 |
三、对技术信用的优化研究 |
(一)技术信用的危害案例 |
(二)构建技术信用的现实描述 |
四、技术信用的发展路径 |
(一)协同技术制度发展 |
(二)划归技术规范界限 |
(三)提升技术治理高度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现实策略 |
一、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现实难题 |
(一)缺乏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制度保障 |
(二)缺乏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推进合力 |
(三)缺乏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执行保障 |
二、构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实施策略 |
(一)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信用化 |
(二)建立系统的法规政策,推进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合法化 |
(三)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制度化 |
(四)建立普适的共享体系,达到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最大化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情况 |
后记 |
(4)公共考古视域下文化遗产价值传播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实践意义 |
二、理论意义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公共考古学研究 |
二、文化遗产价值研究 |
三、文化遗产价值传播研究 |
第四节 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阐释 |
一、相关概念 |
二、相关理论阐释 |
第五节 问题展开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内容 |
四、研究技术路线图 |
第二章 作为沟通的公共考古:任重道远 |
第一节 公共考古兴起 |
一、何为公共考古 |
二、开展公共考古的必要性 |
第二节 公共考古现状与发展 |
一、国外公共考古发展趋势 |
二、中国公共考古发展现状 |
三、中国公共考古存在的问题 |
四、中国公共考古发展思考 |
第三章 保护与传承的起点:价值 |
第一节 从“文物保护”走向“文化遗产保护” |
一、“文物”与“文化遗产”的概念缘起和发展 |
二、国际宪章关于文化遗产价值保护理念的发展解读 |
三、从“文物保护”走向“文化遗产保护”的价值转变 |
第二节 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价值危机 |
一、社会变迁下的价值危机 |
二、深刻原因 |
第三节 文化遗产价值重构 |
一、文化价值是本质核心价值 |
二、价值的时代建构性 |
三、价值与人的关系再建构 |
四、时空价值与精神价值 |
第四章 重返文化遗产地:文化意象和经典的产生 |
第一节 作为“文化意象”的物质文化遗产 |
一、文化意象 |
二、文化景观与符号表征 |
三、文化认同与情感共鸣 |
第二节 帝陵的“文化意象” |
一、空间意象 |
二、景观意象 |
三、文化意象 |
第三节 秦始皇帝陵:文化意象的发生 |
一、秦始皇帝陵的空间意象 |
二、秦始皇帝陵的景观意象 |
三、秦始皇帝陵的文化意象 |
四、秦始皇帝陵的审美意象 |
五、秦始皇帝陵的符号意象 |
六、秦始皇帝陵的文明交流意象 |
第四节 重返帝陵经典的发生 |
一、社会治理体系和制度 |
二、思想文化 |
第五章 文化记忆的发生:文化遗产价值的阐释与展示 |
第一节 作为文化记忆的文化遗产 |
一、文化遗产激发文化记忆 |
二、如何催动文化记忆的发生 |
第二节 文化记忆、公众沟通与文化遗产价值阐释 |
一、阐释与展示理论始源 |
二、文化遗产的价值阐释和展示 |
三、公共考古视域下阐释与展示模式转向 |
第三节 秦始皇帝陵园文化价值的阐释与展示 |
一、秦始皇帝陵园的价值阐释与展陈方式 |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
三、秦始皇帝陵园的价值阐释与展示框架建构 |
第六章 公共考古遇上数字传播:文化遗产价值“复活”与“逆转” |
第一节 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属性 |
一、作为媒介的文化遗产 |
二、物质文化遗产的媒介传播功能与价值 |
第二节 现代传播的变革趋势 |
一、传播变化趋势 |
二、互联网时代传播对文化遗产价值传播的影响 |
三、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传播模式嬗变 |
第三节 文化遗产价值“复活”与“逆转” |
一、媒介与价值 |
二、虚拟现实与价值传播:以故宫博物院为例 |
三、新媒体时代的参与式文化 |
四、“微”传播与意义建构 |
五、数字传播视域下传统大众媒介与文化遗产价值“复活” |
第四节 新媒体视域下秦始皇帝陵的价值传播 |
一、秦始皇陵的媒介化与价值传播 |
二、秦始皇陵价值传播现状 |
三、数字化传播下秦始皇帝陵价值传播建议 |
第七章 结论 |
一、公共考古强调“沟通”以及文化遗产和公众的“共在关系” |
二、发掘文化价值 激发文化意象 |
三、多元立体展开价值阐释 催生文化记忆 |
四、数字传播激发文化遗产价值“复活”与“逆转”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5)媒体关注对公司研发投入的影响:理论与经验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选题背景 |
1.2 研究选题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2 研究文献综述 |
2.1 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 |
2.1.1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
2.1.2 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
2.2 媒体报道与公司治理 |
2.2.1 声誉渠道 |
2.2.2 行政干预 |
2.2.3 市场压力 |
2.3 媒体报道与公司研发行为 |
2.3.1 内部环境对公司研发的影响 |
2.3.2 外部环境对公司研发的影响 |
2.3.3 媒体对公司研发的影响 |
2.4 研究文献评述 |
3 媒体关注与公司研发行为:理论分析 |
3.1 政治经济学视角下的媒体与公司研发 |
3.2 媒体关注下的经理人声誉模型 |
3.2.1 研究的基本假设 |
3.2.2 博弈过程与基础模型 |
3.2.3 媒体报道与市场声誉 |
3.3 媒体对经理人研发激励的影响 |
3.3.1 对不同媒体信息环境的讨论 |
3.3.2 基本结论与政策含义 |
3.4 基础模型的拓展 |
3.4.1 基本假设的放松 |
3.4.2 风险偏好的变化 |
3.5 本章小结 |
3.6 数学附录 |
4 媒体关注与公司研发投入:经验研究 |
4.1 媒体影响的研究假设 |
4.2 媒体影响的计量模型与数据 |
4.2.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4.2.2 模型设定与变量解释 |
4.3 实证分析与结果 |
4.3.1 关键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4.3.2 基本的回归结果及分析 |
4.3.3 内生性问题 |
4.3.4 作用机制的检验 |
4.4 稳健性检验 |
4.4.1 动态面板的检验 |
4.4.2 长期的影响 |
4.4.3 外部市场化环境的影响 |
4.4.4 网络媒体的作用 |
4.5 本章小结 |
5 媒体关注、高管背景与研发投入:基于民营上市公司的经验研究 |
5.1 基于高管背景的研究假设 |
5.2 计量模型与高管数据 |
5.2.1 高管数据的来源 |
5.2.2 计量模型与基本变量 |
5.3 基于高管数据的实证分析 |
5.3.1 关键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5.3.2 基于高管数据的回归结果 |
5.4 稳健性检验 |
5.4.1 动态面板模型的再检验 |
5.4.2 外部市场化环境的影响 |
5.4.3 不同高管背景下网络媒体的影响 |
5.5 本章小结 |
6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6)基于文本的马克思恩格斯历史唯物主义劳动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概念的界定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研究创新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马克思恩格斯劳动观形成的思想探源 |
第一节 马克思恩格斯劳动观思想来源的总体评述 |
第二节 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劳动思想 |
一、荷马时代:分配的正义与劳动的价值 |
二、古希腊时期:被鄙视的劳动与初期的分工 |
三、古罗马时期:劳动者的惨景与公正的希冀 |
第三节 中世纪基督教哲学中的劳动思想 |
一、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神学:劳动救赎说与价格公平论 |
二、新教伦理:劳动天职说与神意分工论 |
第四节 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中的劳动思想 |
一、古典经济学派的先驱:劳动是财富之父和剩余价值的存在 |
二、亚当·斯密:劳动分工学说与劳动尺度概念 |
三、大卫·李嘉图:劳动价值论与相对工资说 |
第五节 德国古典哲学中的劳动思想 |
一、从康德到谢林:人是什么和“活动”的原则 |
二、黑格尔:“否定性行动”与自由真正的“显现” |
第六节 空想社会主义学说中的劳动思想 |
一、圣西门:实业制度和差别分配原则 |
二、傅立叶:和谐社会和劳动协作制 |
三、欧文:劳动价值论和分配正义思想 |
第七节 青年黑格尔派与费尔巴哈 |
一、从施特劳斯到施蒂纳:行动哲学和“实践”的范畴 |
二、从费尔巴哈到赫斯:“感性直观的人”和行动的哲学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马克思劳动观形成史的文本解读 |
第一节 马克思劳动观的思想萌芽 |
一、德语作文:“为人类幸福而工作”的职业选择观 |
二、博士论文:对“自我意识”的哲学史探寻 |
三、《莱茵报》时期:对“现实的物质利益问题”的关注 |
第二节 历史唯物主义哲学路径的探寻 |
一、《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唯物主义立场的确立 |
二、《德法年鉴》时期:向实践的唯物哲学的转变 |
三、《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劳动与资本对立的历史之谜 |
四、《神圣家族》:生产方式在社会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 |
第三节 迈向成熟“劳动”历史唯物主义的转变 |
一、《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感性活动”的哲学革命 |
二、《德意志意识形态》:“劳动”唯物史观的形成 |
三、《哲学的贫困》:历史唯物主义的形成 |
四、《雇佣劳动与资本》:雇佣关系的对抗性及向自由劳动的复归 |
第四节 马克思劳动观的成熟发展时期 |
一、《1857-1858 年经济学手稿》:“一般劳动”的概念 |
二、《1861-1863 年经济学手稿》:创造资本的劳动 |
三、《1863-1865 年经济学手稿》:“社会劳动”的本质内涵 |
四、《资本论》: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批判的成熟表述 |
第五节 马克思劳动观的进一步深化发展 |
一、《哥达纲领批判》:“共产主义劳动论” |
二、“两大历史笔记”:人类社会发展史与劳动解放的真意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恩格斯对历史唯物主义劳动观的扞卫与发展 |
第一节 恩格斯早期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思考 |
一、《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的“天才萌芽” |
二、《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对劳动者的现实考察 |
第二节 恩格斯对马克思科学劳动观的扞卫 |
一、恩格斯对历史唯物主义创立所做出的贡献 |
二、《反杜林论》对马克思《资本论》政治经济学原理的扞卫 |
第三节 恩格斯对马克思劳动观的创造性引申与发展 |
一、《自然辩证法》对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反自然性和反人性的批判 |
二、《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对“劳动”地位的评述 |
三、《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的历史哲学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马克思恩格斯的劳动观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生成 |
第一节 释疑“历史唯物主义劳动观”的提法 |
一、马克思恩格斯到底是在什么样的意义上谈论“劳动”? |
二、劳动唯物主义在何种意义上属于实践唯物主义范畴? |
三、能否以“劳动”来透析历史唯物主义的生成? |
第二节 历史唯物主义的生成起点:劳动——人 |
一、青年马克思为什么选择伊壁鸠鲁? |
二、“自由意志”如何关照到“现实的人”? |
三、批判的矛头何以指向“劳动”? |
四、历史唯物主义的生成起点何以是“劳动——人”? |
第三节 历史唯物主义的生成逻辑:劳动的历史与现实的人 |
一、一般劳动与人的自然属性 |
二、生产劳动与人的社会存在 |
三、雇佣劳动与人的异化状态 |
四、自由劳动与人的解放理想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马克思恩格斯劳动观的理论回应与时代关照 |
第一节 理论回应:后马克思主义者抛掷来的问题 |
一、后马克思主义者抛掷来的问题 |
二、马克思恩格斯会怎样回应? |
第二节 时代关照:现代科技所催生的新劳动形态 |
一、三次科技革命与劳动形态的改变 |
二、新劳动形态下马克思恩格斯劳动观遇到的质疑 |
第三节 当代价值:体面劳动创造美好生活 |
一、体面劳动是马克思恩格斯劳动观的本质诉求 |
二、新时代对劳动主体地位的强调 |
第四节 未来理想:通往自由之路 |
一、共产主义是劳动自由解放的理想社会 |
二、共产主义是实现人自由发展的理想社会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7)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 |
第一节 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及其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一、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概述 |
二、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 |
三、技术创新理论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主要理论 |
一、市场失灵理论与市场创造理论 |
二、风险社会理论与负责任创新理论 |
三、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 |
第三节 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因应 |
一、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影响及协同 |
二、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呼应 |
第二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科技创新体制及发展现状 |
一、我国科技创新的体制演变 |
二、我国技术创新取得的主要成就 |
三、我国技术创新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 |
三、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经济立法 |
第三节 我国防范技术风险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 |
二、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经济立法 |
第三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现行干预体制之困 |
一、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含义及意义 |
二、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干预主体协调之困 |
三、技术创新国家干预政策联动之困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边界厘定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中的干预适度之困 |
二、防范技术风险中的监管平衡之困 |
三、对干预失败预警不足之困——以部分产业政策为例 |
第三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尚需完善 |
二、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明显不足 |
第四章 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 |
第一节 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二节 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三节 美、日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立法的启示 |
一、技术创新与发展得益于良好的体制保障 |
二、技术创新中的政府与市场灵活互动、并行不悖 |
三、充分重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立法保障 |
第五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体制优化 |
一、探索科技、经济管理的大部制改革 |
二、实现不同干预主体间的有效互动与协调 |
三、加强现有体制下相关干预政策的协调与联动 |
第二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 |
一、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 |
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 |
三、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失灵 |
第三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一、强化经济法律制度完善的必要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三、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8)中国社会流动的特殊性:表现、成因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及选题价值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选题的价值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二、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
三、进一步研究的空间 |
第三节 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法 |
一、理论基础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框架 |
一、章节结构 |
二、技术路线 |
三、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中国社会流动特殊性的相关概念与基本涵义 |
第一节 概念梳理与辨析 |
一、阶级与阶层 |
二、社会阶层与社会分层 |
三、社会流动:结构性社会流动与指标性社会流动 |
第二节 中国社会流动特殊性的基本涵义 |
一、中英文研究成果的总体概况及具体比较 |
二、对中国社会流动特殊性涵义的初步总结 |
第二章 新中国社会流动的历史变迁 |
第一节 从二元阻隔到有序推进的政策变迁 |
一、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的限制性社会流动阶段(1949-1984) |
二、经济体制转轨背景下的区别性社会流动阶段(1984-2003) |
三、政府职能转变背景下的赋能性社会流动阶段(2003至今) |
第二节 制度作用变迁与能动机制强化并存的演变规律 |
一、制度因素:作用机制变迁与新生制度问题 |
二、能动机制:多元选择与非农趋势 |
第三章 中国当前社会流动的基本格局 |
第一节 当前社会流动的总体概况 |
一、当前结构性社会流动的基本现状 |
二、社会流动特殊性的基本特征 |
第二节 当前社会流动的基本类型 |
一、形成背景:从身份到契约的历史演变 |
二、基本类型:联根式流动、脱嵌式流动与发展式流动 |
第四章 中国当前社会流动格局的基本成因 |
第一节 当前社会流动格局的动力机制 |
一、社会流动特殊性的结构性动力成因 |
二、社会流动特殊性的能动性动力成因 |
第二节 当前社会流动格局的制约机制 |
一、先赋性差距:经济收入差距与社会资本差距 |
二、后致性差距:基础教育资源的城乡配置不均 |
第五章 对于阶层固化命题的反思 |
第一节 阶层固化命题的问题指向与理论来源 |
一、阶层固化命题的问题指向 |
二、阶层固化命题的理论来源 |
第二节 对于阶层固化命题事实维度的反思 |
一、贫富差距现状:纵向对比与横向比较 |
二、教育机制影响:农村的社会基本面变迁 |
三、对阶层固化命题基于事实维度反思的总结 |
第三节 对于阶层固化命题的逻辑反思 |
一、问题研判的片面性:形而上,而非辩证性 |
二、现实所指的含混性:局部问题,抑或全局特征 |
三、分析单位的混淆性:阶层分化,还是社会流动 |
四、对阶层固化命题基于逻辑维度反思的总结 |
第六章 对于中国当前社会流动状况的综合概括 |
第一节 以社会流动成本变迁为理论总结的原因 |
一、社会转型:社会流动成本变迁的结构性致因 |
二、制度变迁:社会流动成本变迁的生态性致因 |
第二节 社会流动成本的含义及构成 |
一、基本涵义 |
二、基本内容 |
三、主体构成 |
第三节 当前社会流动成本变迁的表现、问题及诉求 |
一、基本表现 |
二、现实问题 |
三、基本诉求 |
第七章 优化流动社会治理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政府职能体系维度:强化社会职能,优化职责体系 |
一、政府职能重心转移:突出公共服务,强化社会职能 |
二、政府间纵向关系调整:治理重心下移,优化职责配置 |
三、政府间横向关系补缺:强化府际合作,构建伙伴关系 |
第二节 国家与社会关系维度:确立政府边界,建设“有为政府” |
一、政府与市场关系:维护公平竞争,消除流动障碍 |
二、政府与社会关系:发挥政府主导,推动多元治理 |
三、政府与个人关系:明确责任边界,激励能动精神 |
第三节 城乡关系变迁维度:突出政府责任,推进城乡融合 |
一、城市维度: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增加社会流动容量 |
二、城乡结合部:强化社会治理能力,推动管理机制变迁 |
三、农村维度: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寻求内生增长动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一.个人简历 |
二.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9)高管权力、企业创新及股价崩盘风险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界定 |
1.2.1 高管 |
1.2.2 高管权力 |
1.2.3 企业创新 |
1.2.4 股价崩盘风险 |
1.3 研究方法、内容及框架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框架 |
1.4 研究创新点 |
1.5 本章小结 |
2 文献综述 |
2.1 高管权力问题研究 |
2.1.1 高管权力的衡量 |
2.1.2 高管权力的经济后果相关研究 |
2.1.3 高管权力的研究评述 |
2.2 企业技术创新问题研究 |
2.2.1 企业创新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 |
2.2.2 高管权力影响企业创新的相关研究 |
2.2.3 企业创新问题的研究评述 |
2.3 股价崩盘风险问题研究 |
2.3.1 股价崩盘风险形成动因的相关研究 |
2.3.2 高管权力影响股价崩盘风险的相关研究 |
2.3.3 企业创新影响股价崩盘风险的相关研究 |
2.3.4 股价崩盘风险的研究评述 |
2.4 本章小结 |
3 理论基础、制度背景与分析框架 |
3.1 理论基础 |
3.1.1 委托代理理论 |
3.1.2 剩余控制权理论 |
3.1.3 现代管家理论 |
3.1.4 过度自信理论 |
3.2 高管权力形成的制度背景 |
3.2.1 国有企业高管权力形成的制度背景 |
3.2.2 非国有企业高管权力形成的制度背景 |
3.3 高管权力、企业创新与股价崩盘风险的分析框架 |
3.4 本章小结 |
4 高管权力与企业创新关系实证检验 |
4.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4.1.1 高管权力与企业创新关系的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4.1.2 高管权力、产权性质(内部治理)与企业创新 |
4.1.3 高管权力、制度环境(外部治理)与企业创新 |
4.2 研究设计 |
4.2.1 变量定义与模型构建 |
4.2.2 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
4.3 实证结果 |
4.3.1 描述性统计 |
4.3.2 相关性检验 |
4.3.3 单变量分析 |
4.3.4 多元回归分析 |
4.4 拓展性研究 |
4.5 稳健性与内生性检验 |
4.5.1 替换代理变量 |
4.5.2 改变估计模型 |
4.5.3 重新构建子样本 |
4.5.4 工具变量法 |
4.6 本章小结 |
5 高管权力与股价崩盘风险关系实证检验 |
5.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5.1.1 高管权力与股价崩盘风险关系的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5.1.2 高管权力、产权性质(内部治理)与股价崩盘风险 |
5.1.3 高管权力、制度环境(外部治理)与股价崩盘风险 |
5.2 研究设计 |
5.2.1 变量定义与模型构建 |
5.2.2 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
5.3 实证结果 |
5.3.1 描述性统计 |
5.3.2 相关性分析 |
5.3.3 单变量分析 |
5.3.4 多元回归分析 |
5.4 拓展性研究 |
5.5 稳健性与内生性检验 |
5.5.1 替换代理变量 |
5.5.2 改变估计模型 |
5.5.3 延长预测期 |
5.5.4 Hankman模型 |
5.6 本章小结 |
6 企业创新与股价崩盘风险关系实证检验 |
6.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1.1 企业创新产出、投资者关注(信心效应)与股价崩盘风险 |
6.1.2 企业创新投入、投资者关注(解读效应)与股价崩盘风险 |
6.1.3 内部人减持、投资者关注(恐慌效应)与股价崩盘风险 |
6.2 研究设计 |
6.2.1 变量定义与模型构建 |
6.2.2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6.3 实证结果 |
6.3.1 描述性统计 |
6.3.2 相关性检验 |
6.3.3 单变量分析 |
6.3.4 多元回归分析 |
6.4 拓展性研究 |
6.5 稳健性与内生性检验 |
6.5.1 工具变量法 |
6.5.2 倾向得分匹配法 |
6.5.3 进一步控制其他因素影响 |
6.5.4 替换代理变量 |
6.6 本章小结 |
7 高管权力、企业创新与股价崩盘风险传导分析 |
7.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7.2 研究设计 |
7.2.1 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
7.2.2 变量定义和模型构建 |
7.3 实证结果 |
7.3.1 描述性统计 |
7.3.2 多元统计分析 |
7.4 拓展性研究 |
7.5 本章小结 |
8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制衡高管权力以发挥高管权力积极作用 |
8.2.2 引导实质性创新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
8.2.3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
8.2.4 提高投资者素养以加强识别信息的能力 |
8.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8.3.1 研究不足 |
8.3.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0)我国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方法与进路 |
第一章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一般阐释 |
第一节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源起 |
一、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嬗变 |
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演化发展趋势 |
三、宅基地使用权制度设定的历史背景回溯 |
第二节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功能及特性 |
一、宅基地使用权概念及特征 |
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功能 |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属性 |
第二章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现实困境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现实困境 |
一、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发展现状描绘 |
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现实困境 |
第二节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困境的原因分析 |
一、时代变迁: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建构的社会生活图景变迁 |
二、功能演化:宅基地使用权的财产性功能凸显 |
三、供给不足: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供给不足 |
第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现代化改造路径 |
第一节 现代化改造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
一、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现代化改造的必要性 |
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现代化改造的可行性 |
第二节 宅基地使用权理论研究的现状 |
一、宅基地使用权理论研究梳理 |
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理论争鸣 |
第三节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实践 |
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试点 |
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现代改造的出路 |
第四章 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解读 |
第一节 生成逻辑:源于实践的宅基地“三权分置” |
一、实践创新: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生成 |
二、语义逻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语言表达 |
第二节 语词转换:政策文本中的宅基地“三权分置” |
一、文本分析:政策文本中的宅基地“三权分置” |
二、冲击与回应: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现实意义 |
第三节 理论溯源: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理论基础 |
一、理论梳理: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理论依据 |
二、法权建构: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民法学基础 |
第五章 “三权分置”下集体所有权的立法表达 |
第一节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生成及性质 |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生成溯源 |
二、集体所有权属性的理论梳理 |
三、集体所有权属性的多维度思考 |
第二节 集体所有权的现实困境 |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存在的困境 |
二、“三权分置”对集体所有权的冲击 |
第三节 落实集体所有权的法制回应 |
一、明确集体所有权归属主体 |
二、完善集体所有权的实现机制 |
三、赋予集体所有权完整的权能 |
第六章 “三权分置”政策中资格权的法治因应 |
第一节 宅基地资格权的法律属性 |
一、宅基地资格权的内涵认知 |
二、宅基地资格权的性质厘定 |
三、宅基地资格权是集体成员权表现形式 |
第二节 宅基地“三权分置”下的集体成员权表达 |
一、我国集体成员权制度的生成与性质 |
二、集体成员权的权能 |
三、作为成员权的宅基地资格权的法制回应 |
第七章 “三权分置”政策中使用权的法实现 |
第一节 “三权分置”视野下的宅基地“使用权” |
一、分置的使用权的法律属性 |
二、“三权分置”的四权实现 |
三、“三权分置”政策下放活宅基地使用权 |
第二节 使用权“适度放活”的实现路径 |
一、宅基地使用权“适度放活”的实现路径 |
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的实现路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四、大学管理创新的制度解读(论文参考文献)
- [1]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及其趋势研究 ——以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为核心[D]. 沈丁心. 外交学院, 2021(10)
- [2]现代性视角下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研究[D]. 李青. 四川师范大学, 2021(10)
- [3]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及其构建研究[D]. 张贝尔. 吉林大学, 2020(08)
- [4]公共考古视域下文化遗产价值传播研究[D]. 高小燕. 西北大学, 2019(04)
- [5]媒体关注对公司研发投入的影响:理论与经验分析[D]. 刘萌. 浙江大学, 2019(01)
- [6]基于文本的马克思恩格斯历史唯物主义劳动观研究[D]. 韩璐. 兰州大学, 2019(02)
- [7]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D]. 张金艳.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8]中国社会流动的特殊性:表现、成因及对策研究[D]. 王通. 南开大学, 2019(05)
- [9]高管权力、企业创新及股价崩盘风险关系研究[D]. 侯婧.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19(08)
- [10]我国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法律问题研究[D]. 程秀建.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