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云南省新闻出版行业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管理办法(论文文献综述)
邓小莉[1](2021)在《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现状及效率研究 ——基于2009-2018年数据》文中研究表明中等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能够提高国民素质,培养社会亟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促进人力资本的积累。广东省作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模最大的省份,其教育经费投入对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对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充足性、公平性以及效率性问题却鲜有系统研究。因此,本文对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及其效率进行研究,既能弥补以往研究的不足,又能对广东省职业教育发展起推动作用。本文以人力资本理论、公共产品理论、教育公平与效率理论等为理论基础,采用相关数据,从投入规模与结构两个维度对2009-2018年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现状进行深入分析。此外,利用比较研究方法,将经费投入水平与国外OECD组织、我国东部地区部分省份进行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进一步发现经费投入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采用DEA分析法,构建评价指标体系,运用CCR模型、BCC模型以及DEA-Malmquist指数模型对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效率进行静态和动态分析,对经费投入总体使用效率进行测算与结果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不足,主要体现在“三低”:生均教育经费水平低、中职占总教育经费比例低、中职的生均经费投入水平低于普通高中与高职。生均经费投入结构不均衡,主要为中职生均经费来源结构单一,非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比低;生均经费投入区域失衡,珠三角地区的生均经费投入水平明显整体高于粤东西北地区;支出结构中,基本建设费远低于事业费,表现为校舍建设支出和设备购置支出占比低。事业费支出中,人员支出占比过高,主要为教师工资占比过高,而学生资助占比低。中职经费投入效率波动明显,规模报酬递减,且效率水平低于江苏省、浙江省等;经费投入冗余与产出不足并存。最后,本文针对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存在的问题,提出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加大对中职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均衡各学阶、各区域教育经费支出;调整经费支出结构;完善生均经费投入标准与监督机制,加快中职教育内涵式发展,提高经费投入使用效率等对策建议。
王华媛[2](2020)在《高职院校职业技能鉴定体系质量评价模型研究》文中认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各领域企业更加注重员工职业技能水平提升。国家适时推出了“双证制度”,加强职业能力培养和技能水平提升,“双证”指职业证书与学历证书。经过多年实践,“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已成为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战略的重大措施。我国职业鉴定体系推行较晚,尽管实施了一系列详细的措施提升鉴定质量,但是受到一些客观因素(如体制等)的制约,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依旧面临着诸多问题。考虑到当前鉴定机构的作用、地位与管理情况,为了使鉴定质量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提升鉴定质量,急需改革鉴定机构管理模式,构建以增强自我控制为主导的全面职业技能鉴定质量评价体系。论文首先阐述了职业技能鉴定的概念、作用及重要意义,对中国职业技能鉴定体制的发展进行探索。在此基础上,以山东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为例,深入分析高职院校职业技能鉴定体系的管理现状,以问题为导向,结合ISO9000:2000中的要求,对评价模型进行了指标的选取,接着通过层次分析法进行了整体模型的构建,针对山东职业学院鉴定所的各项指标进行计算,得出山东职业学院鉴定所的考核质量管理A4、设施、设备质量管理A6、鉴定机构质量管理A5、培训质量管理A3,四个方面需要重点加强,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优化对策,并对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实施质量评价模型的成效进行了应用分析总结。本文对推进职业教育技能鉴定工作,完善职业教育鉴定体系质量评价工作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周媛媛[3](2020)在《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就业去向调查及人才培养策略探析》文中认为在“汉语热”的背景下,为培养更多优秀的国际汉语教育教学及汉语言文化传播人才,越来越多的高校开设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且招生人数在逐年扩张。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作为热门的新兴专业,市场需求与就业比例失调、人才培养力度不到位、课程设置不够合理等成为阻碍该专业发展的显着性问题。本文以云南师范大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近五年本科毕业生和毕业生所在的就业单位为调查对象,分析该专业本科生的就业去向,以及就业市场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和反馈,并基于成果导向教育原则,从社会市场需求出发,结合本学院该专业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弊端,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建议和策略。本文主要分为绪论和正文两个板块。绪论部分阐述了选题缘由、研究的内容及方法、相关概念界定、文献综述。正文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就业去向统计分析。分析云南师范大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2014届至2018届本科毕业生的就业去向,统计出就业率和对口就业率,与云南师范大学整体的就业率和对口就业率相比较,分析其存在的差距和原因。第二部分,调查问卷分析。运用SPSS软件对《云南师范大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生人才培养调查问卷》和《用人单位对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反馈调查问卷》两份问卷的数据进行分析,得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对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反馈情况。第三部分,以就业去向分析和问卷调查结果为依据,从社会市场、学校教育、学生个人三个方面分析影响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生就业质量的因素。第四部分,基于第三部分影响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生就业质量的因素分析,结合本人对云南师范大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的思考,针对社会方面的专业/学科定位、专业宣传、职业体系建设;学校方面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人才培养模式构建、课程设置、实践管理、就业指导;学生方面的专业的准确认知、知识技能的提高、职业生涯的规划等提出合理的人才培养策略改进建议,并展望本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王薇[4](2020)在《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研究》文中认为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作为世界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领头雁,代表了国际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最高水准和最新动向,在美国本土乃至世界范围内产生了重大影响。而我国开展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起步较晚、规模较小、学科种类较为单一,结构体系尚不完善,质量建设仍有待提升。如以追本溯源的方式,从历史的角度入手,对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源头、发展和变革作深刻的历史剖析和经验规律的探究,深入分析其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全面考察其制度建构及理论演进的基本规律,为我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建设提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政策建议,是十分必要且迫切的。本文应用历史研究法、文献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以美国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变迁及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内在发展呈现特点作为历史分期的主要依据,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梳理并分析了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历史进程。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为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出现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实用主义哲学提倡的实用主义人才教育观铺垫了其成长的思想基础;《莫雷尔法案》颁布后专业学院的涌现直接催生出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早期专业协会推动了专业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加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教育自身无法规避的局限性,使得创办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成为大势所趋。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专业化肇始阶段为20世纪初至二战结束。1908年哈佛大学首创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由此开启了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历史。1910年《弗莱克斯纳报告》的发布开启了专业认证活动,此后各专业协会陆续制定各专业认证标准并展开专业认证活动。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规范化推进阶段为二战后至1970年代末。该阶段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在数量增长与规模迅速扩张的同时,尤为重视对教育质量的提升。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复合化发展阶段为1980年代至今。这一阶段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呈现出复合化发展的特点,不仅出现了大量新兴应用性学科专业硕士,还出现了联合学位和交叉学科专业硕士学位。专业认证制度进一步完善,出现了全国性认证机构许可组织和社会评估媒介,评估指标呈现出学生结果导向和国际化的发展趋势。这一阶段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跃升至硕士研究生教育的主体地位,以强势的数量优势压倒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得更为成熟和完善。最后在归纳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特点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总结出其对我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经验及启示。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在发展过程中适应经济社会需求和产业结构特点,在具有鲜明职业背景的学科领域中开设,且与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紧密衔接,始终体现着职业导向;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在专业学院实施教学,实现了理论性与应用性的高度统一,且通过专业认证和专业资格认定来引导和保障其培养方向和教育质量;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在发展过程中探索出灵活多样的学位类型、学制年限、课程种类和教学方法,高度适应社会需求的变化。为此,我国在开展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的契合程度,大力推进专业教育与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衔接,强调夯实理论基础与强化实践技能并重的培养方案,倡导探索灵活的教育模式和教学方法,建立健全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宏观管理与专业认证体系。
张小梨[5](2020)在《区域职业教育现代化研究 ——基于深圳考察》文中研究指明现代化,是中华民族百余年来的追求与梦想,也是今天我们汲汲以求的奋斗目标和时代主题。职业教育现代化作为国家整体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地位与作用十分重大。党的十九大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2050年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步走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国现代化走了一条不寻常的具有中国鲜明特色的道路,中国教育现代化裹挟在社会整体现代化浪潮中瞄准“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书写出浓墨重彩的篇章。职业教育因在教育整体系统中与经济社会直接而又紧密的关系,其现代化历程更具丰富、多彩与艰难,职业教育现代化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重要时代课题。研究职业教育现代化,有多种视角,多种核心议题,但是基于中国幅员广阔、发展模式与发展道路的复杂性,区域职业教育现代化无疑是透视现代化发展的的重要观察点。可以说,没有区域的率先职业教育现代化,就不可能实现全国的职业教育现代化。我国区域职业教育的现代化,深圳因其特殊的历史地位,已然成为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辉煌成就的缩影和体现,对深圳这一研究对象的选择无疑最具典型性和可借鉴性。改革开放40多年来,深圳肩负着时代的使命,深圳的教育现代化任重道远,一个原本典型的农村教育在深圳实现现代化伟大历程中走了一条怎样的发展道路?作为教育现代化重要组成部分的职业教育现代化又经历了怎样的一种变迁?本文在分析深圳作为经济特区城市特点,包括发展的动力、发展的速度、模式等发展道路、特色的基础上,以区域发展理论和现代化理论为分析的理论基础框架,综合运用历史的、调查的、比较的等研究方法,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的研究。首先,“现代化”是一个从传统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的历史过程,从传统向现代的社会转型中,职业教育的作用和定位十分特殊。将深圳职业教育现代历程置于中国社会背景下分析,本研究梳理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教育政策、发展历程和区域化发展,研究分析职业教育在政策规范治理下的应然状态,分析当前我国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发展阶段水平和我国职业现代化区域化建设路径,从而为区域职业教育现代化的实证研究提供支撑和依据。在此基础上,本研究还重点对深圳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历程做了比较全面的研究,总结概括出深圳职业教育现代化的发展道路,回答了职业教育现代化与深圳经济社会的关系问题。即从与区域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到适度超前发展、科学发展、自主发展、跨越发展再到国际化、现代化的发展道路。其次,经过40多年的探索,深圳作为经济特区,中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在职业教育现代化的探索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模式,本研究将之概括为:工学结合的“宝安模式”;职普衔接的“中职电大直通车”模式;协同治理的“职教集团”模式;产学研用的“校企合作”模式。第三,论文从人的现代化、现代职业教育制度的建立、服务区域发展的能力以及信息化、国际化等方面描绘了深圳职业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尤其重要的是揭示出这些目标实现的路径,如通过深圳城市精神的形成促进人的现代化;通过制度的创新建设现代职业教育制度;通过产教深入融合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区域发展能力;通过学习借鉴促进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的现代化、职业教育的信息化和国际化等。最后,论文在结语部分总结概括出深圳职业教育现代化的特征、经验以及所存在的问题。
陈亭伊[6](2020)在《“双师型”背景下中职学校旅游专业教师专业转型问题研究 ——以云南省四州市为例》文中研究指明进入新世纪后,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同时,社会对中等职业教育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水平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已经成为中等职业学校提高教师专业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目前旅游业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我国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中等职业学校旅游专业为我国旅游业提供大量的一线服务人才,这些学生专业技能的熟练程度与教师的专业水平密切相关。在国家鼓励“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和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中等职业学校旅游专业教师专业转型已经成为一个必然趋势。没有高水平的专业教师,那么中等职业学校旅游专业的整体教学质量就很难提升。本研究通过对国内外关于“双师型”教师、教师转型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将已有研究进行归纳总结。通过分析笔者认为已有研究对本研究有比较重要的借鉴价值,但是发现此类型研究主要集中在宏观层面,针对旅游专业教师专业转型的研究相对较少。针对这一问题,笔者从工作实际出发,通过搜集资料对目前中等职业学校旅游专业基本情况进行分析。运用问卷调查、访谈等方法,以云南省四州市的中等职业学校旅游专业教师为研究对象,分别对专业教师师资队伍基本情况、相关专业技能掌握情况、对“双师型”教师的看法、对国家政策的了解情况、对教师专业转型的认识、职业发展及心理变化等问题进行研究分析。通过研究,找出目前“双师型”背景下中等职业学校旅游专业教师在专业转型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国家政策层面、旅游行业层面、教育管理部门层面、中等职业学校层面、教师个人层面五个层面对当前中等职业学校旅游专业教师专业转型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从政策支撑、资金保障、优化专业结构、优化教师评价体系、搭建教师专业转型平台、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传统观念革新、教师转型激励机制和学习意识的树立九个方面,对中等职业学校旅游专业教师的转型机制进行探索,力求构建一套科学和完善的体系,帮助中等职业学校旅游专业教师顺利完成专业转型。
于晨[7](2019)在《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研究》文中提出职业教育的“跨界”属性,促使校企合作政策成为改革开放后我国职业教育领域的代表性政策。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成效与走向,对我国职业教育办学育人水平的稳定与提升,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以回顾总结政策变迁历程为契机,准确认识和系统把握政策变迁的动力机制,是实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合理有序变迁的基本前提。本研究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及其变迁历程”为研究对象,遵循描述性研究、解释性研究与规范性研究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坚持宏观层面方法论与微观层面分析技术的协同运用,在对政策演进历史分期、主要特征进行归纳总结的基础上,阐释分析政策变迁的动力机制及其作用条件,并据此提出若干优化政策变迁路径的对策建议。改革开放后四十年间,国家政策实践在不同时期分别呈现出三种“范式”:从上世纪末之前国家总体性控制下校企一体共生的行政推动,到本世纪第一个十年间与职业教育结构调整相伴随的促校联企改革攻坚,再到当前以校企一体化办学、多元协同共治为核心的国家制度探索。不同政策范式对于如何看待校企双方的角色定位,以及如何稳定与密切校企合作关系,均存在显着的差异。以上述政策范式变化为依据,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即1978年至1998年间的“校附行企、一体共生”阶段;1998年至2010年间的“校主企辅、促校联企”阶段;2010年至今的“校企同主、多元共治”阶段。不同阶段政策在类别形态、要素构成和变革强度等方面,呈现出由纲领性、散点式政策条文向系统与专门化政策体系发展,由权威命令与系统变革工具为主向多元工具协同应用转变,由依附共生范式变革后的渐进性调整向双主协同范式演进的特征。政策的产生及调整,归根结底是身为政策制定者的政府部门所作出的抉择。政府作出相应抉择的动力,一方面源自其所处环境的压力机制,另一方面则源自其自身的能动机制。长期以来,不同学者分别从上述两类机制入手,形成了社会中心论与国家中心论两种差异化的政策变迁解析路径。本研究综合运用政策网络、政策(政府)过程、新制度主义等多学科理论,基于“制度—场域—行动者”的辩证视角,构建政策变迁的“场域—学习”解释分析框架。该框架将“政策制定与执行场域”、“中央职能部门政策学习”确立为核心解析变量,力求从中央政府职业教育管理部门所处环境的压力机制及其自身的能动机制层面,系统探讨政策变迁的动力机制及其作用条件,从而实现国家中心论与社会中心论两种差异化解析路径的有机整合。通过应用该框架,本研究发现,在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结构性因素和行动者能动性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政、行、企、校等各类关键行动者(公私组织)之间,因“权威”、“资金”、“信息”、“组织”、“合法性”等资源的彼此依赖而形成特定的相互作用关系,从而构成“政—政”、“政—行”两个政策制定场域和“央—地”、“企—校”两个政策执行场域。“政—政”制定场域涉及国务院系统内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决策关系。“政—行”制定场域涉及国务院职业教育管理部门(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门)与国家行业管理中介机构之间的分级决策或合作治理关系。上述政策制定场域的运作与变革主要受到国家行政管理、社会治理等制度的影响。“央—地”执行场域涉及中央政府(国务院职业教育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权、事权关系。“企—校”执行场域涉及各类企业与中高职院校之间的办学合作关系。上述政策执行场域的运作与变革,主要受到国家税收分配、财政支付、产业经济、教育行政、劳动就业等制度的影响。政策制定与执行场域的持续运作与深刻变革,会对中央职能部门的决策与行为产生特定的压力机制,并引发校企合作政策在形态类别设置、工具选择运用乃至范式层面不断发生变迁。与此同时,作为具有自主能动性的“国家行动者”和政策的主要制定者,中央职能部门在特定制度结构性因素和场域关系性因素的影响下,会基于自身的角色定位与目标偏好,主动开展先期循证性学习、局部试验性学习、事后改进性学习,以引导和持续推动国家政策创新发展。这种中央职能部门的能动机制,为校企合作政策过程附加了源源不断的作用力,将国家政策实践限定在中央可控范围之内,并确保其始终具备旺盛的变革驱动力与发展调适力。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优化路径的择定,必须高度关注上述影响政策场域运作变革、中央职能部门政策学习的主客观条件。国家应通过必要的制度设计,引导政策场域的有序运作与良性变革,并完善中央职能部门政策学习的组织程序。具体对策建议包括:强化全国人大与政协的顶层设计权能;优化中央跨部门协同决策的组织机制;保持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与扶持效力;完善全国性行业协会的社会中介职能;健全校企命运共同体的配套制度供给;破解局部试验性学习开展的现实瓶颈。
陈瑶[8](2019)在《企业办学背景下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 ——以云南锡业集团高级技工学校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在国家大力支持企业发展职业教育的大背景下,研究企业办学的校企合作问题,不能盲目地模仿和生硬照搬我国现阶段已有的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经验,更不能直接套用国外成熟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应在吸收和参考相关研究成果的要素和内容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特点和需要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构符合实际且具有特色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并推动其不断发展和创新。本研究运用文献研究法、案例研究法和访谈调查法等方法,结合国外成熟办学模式和国内校企合作成功经验,从企业办学的新视角对企业举办的云南锡业集团高级技工学校进行个案分析和调查研究,总结出该校校企合作在体制机制、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实训基地、专业与课程和招生就业方面已有的实践探索。采用座谈会和重点访谈的方式对该校在实施校企合作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并结合调查结果从政府、企业、学校和学生四个层面对问题进行梳理。最终提出建构“企校共同体”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即按照“立足企业,面向行业”的标准和“共建、共管、共育、共享”的原则,通过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健全“互联网+企校共同体”平台和健全互聘双导师队伍的方式,打通企业生产和学校教学的通道,将企业办学、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三者有机结合在一起,形成企校联动、共育人才、协同发展、互通共享的“企校共同体”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同时,对“企校共同体”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进行延伸,增加“进口”(招生)和“出口”(就业)的设计,为全民学习和拓宽就业提供机会和可能。以实现“企业用人需求、学校育人需求、学生自身需求”三方共赢的目标,并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参考。
刘刚[9](2019)在《行业法治研究》文中指出当前,我国提出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思想。到2035年,我国还要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目标。如何判断法治社会基本建成,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迫切的实践问题。社会是由行业组成的,法治社会的建成可以走一条行业法治之路。法治社会是社会领域实现法治化的治理状态,而行业法治可以理解为是指行业领域的法治化的治理过程。先有法而后才有法治,先有行业法而后才有行业法治。因此,要研究行业法治,需要先研究行业法;而要研究行业法,则需要先研究“行业”。改革开放后,我国立法实践中出现了大量“行业”入法现象,汇聚成“法律中的行业”这个独特命题。对“行业”入法现象的实证分析表明,“行业”已经从一个古老的经济概念变成一个新生的法律概念。“行业”入法现象在所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总体上占到了三成,席卷了除诉讼法及非诉讼程序法之外的所有部门法,甚至现行宪法也对“行业”做出了明确规定,宣示了“行业”的宪法地位。“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包括行业规划、行业标准、行业自律、行业诚信、行业垄断、行业主体、行业协会和从业人员等。“行业”入法现象有力的支撑了行业法的存在,宣告了行业法治的潜在可能。“行业”入法现象是对行业在社会结构中的变迁的法律响应,行业法是法律社会化发展的最新表现。系统梳理行业法的历史研究成果,可以发现,虽然学界还存在分歧,但也形成了一些理论共识,即行业法是兼顾“硬法”和“软法”在内的体系。新兴的行业法有助于一并解决传统部门法体系的学科壁垒问题、稳定性不足的问题以及部门法的局限性问题。行业法应该继部门法之后,成为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中的新成员。行业法与部门法之间存在着两种关系:一是交叉与重叠关系,二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建基于法治概念的宽泛性和灵活性。行业法治是一种“混合”法治,其内涵表现为“硬法”之治和“软法”之治的结合、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横向体系(各行各业的法治)和纵向体系(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在内)的结合。行业法治是一种“复杂”法治,其特性包括法治主体的多元性、法律规范的复合性、行业治理的差异性、运行机制的共治性和调整范围的全面性。行业法治是一种真法治,而不是假法治,其理念包括权利保护理念、公平正义理念、科学发展理念和自治理念。行业法治是一种有意义的法治。从法治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也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还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从行业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也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还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行业法治体现了行业与法治的互动关系,促进了法治发展和行业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社会基础、法律基础四个方面。其中,经济基础是指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政治基础是指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步建立;社会基础是指行业组织的大量出现;法律基础是指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与法治社会一样,行业法治也包括主体要素、制度要素与实践要素。这三种要素共同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与“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主要形式样态基本一致,行业标准、行业协会和行业自治构成了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是广义的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一种“软法”,可以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柔性化和可操作性。行业协会是行业法治的重要主体,行业协会通过参与行业立法、行业纠纷化解、行业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来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既是权利,也是权力。行业自治首先通过行业自治规范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但是,在行业法治的运行中,行业监管与行业自治始终需要处于动态平衡的态势中,只有这样,行业自治才能最大限度的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理想的行业法治是完美的,但是行业法治的现实运行,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等,还存在若干缺陷,因而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其中,行业立法存在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行业法律滞后、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等缺陷。对此,一是可建立专业工作委员会提出立法草案的体制,取代现有的行业主管部门主导立法的立法体制,并建立第三方如行业协会等接受立法机关委托起草行业立法的立法体制;二是应将行业标准的制定权赋予行业协会,取代现有的行政机关制定行业标准的体制,并建立跨行业的标准协调制度,加大推广综合标准制度;三是应及时修订行业立法。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包括重审批轻监管、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不健全,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等。对此,一是需要将监管理念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政府应建立包括企业、非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在内的全国统一信息共享平台,并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监管中的作用;三是应当从监管主体、监管模式、监管手段和监管过程等四个方面完善综合监管体制;四是对新兴行业应遵循政府适度监管的原则。行业纠纷化解存在行业调解制度公信力有待加强、认同度和成功率都不高、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等问题。对此,一是应进一步增强行业协会的代表性,提升行业调解的公信力;二是应积极推动行业协会设立专业性调解组织,提高行业调解人员的准入资格条件,以提升行业调解制度的利用率和成功率;三是应当建立专门的行业调解程序;四是健全行业仲裁制度,可考虑由行业协会组建行业仲裁委员会,并修订《仲裁法》,赋予行业仲裁应有的法律地位;五是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尽可能减少行业纠纷的产生。行业自治方面,存在着立法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消除等不足。对此,一是应该突出“行业自治”的理念,将法律条文中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二是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不再干预行业协会的内部事务;三是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只要不违反法律,行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皆由行业协会自行解决。同时,国家需保留对行业协会的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综上,通过对“行业”入法现象进行实证分析,对行业法和行业法治的研究成果进行历史分析,对行业法治的内涵、特性、理念、实践意义等问题进行概念分析、对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和基本要素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行业法治的理论框架体系得以初步建立。只要有效解决行业法治在现实运行中的不足,作为法治社会的建设途径,行业法治一定会拥有美好的未来。期待有朝一日,行业法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行业法治理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
段传龙[10](2019)在《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治理实践中的重要主体力量,是完善与保障我国社会领域建设的重要组织基础,因此提升我国社会组织的治理水平与能力将成为构建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关键突破口。但社会组织的类型纷繁复杂,各类组织的功能、性质与地位存在差异,对其很难在统一、概括的普遍性层面上开展细致性与深入性的研究。为了突出研究重点,本文选择行业协会这一社会组织的典型代表作为研究对象,力图对其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法治困境予以全面阐述,并尝试给出相应的制度解决对策。从整体来看,目前我国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环境仍然不够完善,行业协会治理的立法、执法与司法的实践监管水平仍待提高。行业协会在治理实践的过程当中不仅要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其同时也享有制定行业自治规范、开展行业管理以及惩治行业违法行为等多项公共管理权力,因而在治理者与被治理者的角色切换当中也随之产生了权力的不规范与权利的无保障等多种法律问题。当下我国针对行业协会的研究仍较多局限于政治学、历史学以及公共管理学等领域,缺乏从法学尤其是行政法学的研究视角对其在成立、运行以及注销等各个实践治理环节所面临的法治困境进行一次全面地实证分析与总结,从而梳理出当下我国行业治理中所存在的真实法治问题。因此本文从规范公权力、保障私权利的公法视角出发,以行业协会作为贯穿全文的研究对象,立足于考察和分析其在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与挑战,并在充分总结国内外行业协会治理的历史经验基础上尝试提出行业治理制度改革的本土性回答,以期从法学层面为打造新时代社会治理格局做出应有的学术贡献。本文共计五章内容。第一章探讨了我国行业协会的法律性质、地位与职能。第一节从历史发展与演进的视角,对清末社会团体的产生以及新中国成立后行业协会的变迁两大方面进行了概括性的回顾,简要分析和总结了我国行业协会的独特发展历史及其功能定位,为后文展开奠定基础。第二节归纳了我国行业协会的独特法律性质,指出其“公”“私”兼具的法律属性。从“私”属性来讲,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的民事主体,是指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会员共同利益而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而从“公”属性来讲,行业协会行使或参与行使着越来越多原本由行政机关享有的“公共行政事务”的管理权,并且此类权力与通常意义上的行政职权难以做出区分,其在行使上述法定管理权限之时明显具有“公”属性。第三节指出我国行业协会具有“准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而“准行政主体”的定位主要是指行业协会在社会治理的实践过程中既有作为“公”权力主体的行业治理者的一面,又有作为“私”权利主体的被治理者的一面,其并非是严格意义上的行政主体。第四节在对行业协会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章程以及北京、上海、南京等多个地区的行业协会开展实证研究的基础之上,归纳出我国行业协会在实践中主要履行自律、服务、协调以及代表四大基本职能,并对其具体职能的运行状况作了详尽论述。第二章详尽梳理了我国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者在权利保障层面所面临的问题与困境。第一节从立法层面切入,详尽分析了行业协会治理所涉及的包括基本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各地方行业协会专门立法等在内的现有法规政策中存在的不足与缺陷。第二节从党的领导和政府执法的层面切入,以实践中行业协会的党建工作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执法个案为考察对象,全面分析了我国行业协会的实践监管不足。第三节则从司法层面切入,以近十年行业协会同主管部门之间发生的行政诉讼判例为考察文本,详尽归纳了两主体之间诉讼纠纷的主要争议内容及相关规范困境。通过上述三个层面的详尽论述,本文力图全面呈现我国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者在外部治理领域的整体制度环境。第三章探讨了行业协会作为治理者在权力规范层面所存在的内部治理困境。延续第二章节的探讨思路,第一节同样先从“法规则”层面切入,归纳出包括行业专门立法、行业规章以及行业内部管理规则等内部治理依据中所存在的规则缺陷。而在第二、第三、第四节中,本文分别对行业内部治理中的主体、组织、行为、程序以及资产管理共五大方面存在的治理困境进行了详尽阐述,具体指出了行业协会存在内部机构设置不足、行业共谋行为、限制会员自由、破坏公平交易、限制中小型会员企业经营、监督程序缺失以及财政税收制度不健全等多个方面的治理实践困境。第五节则同样从司法层面切入,以近十年我国行业协会同其会员或利害关系人之间所发生的诉讼纠纷案例为文本材料,梳理归纳了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纠纷中的实践争议内容及其存在的多种救济困境。第四章总结与反思了中外社会治理中的制度经验,以期对当下我国行业协会治理改革提供理论与经验支撑。第一节以我国古代的“公”“私”概念为载体,对春秋战国、宋、明以及清末民初等各个时期的公理思想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第二节则对民国时期社会部颁行的《社会法规汇编》三辑进行了全面梳理,归纳了民国初期、广州国民革命时期、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以及抗日战争时期有关公民结社的立法和管理规定,并具体梳理了民国社会团体的法规范规定、民间组织的外部监管以及民间组织内部治理的制度规范三大问题。第三节总结了美国与欧洲在社会治理中所采用的第三部门理论,具体阐述了两地在第三部门理论领域的特征与差异,并对两地的第三部门理论在我国是否具有借鉴意义展开了相关反思,进而提出美国式的国家与社会平行、对立、冲突的组织机构设置与治理模式并不适宜我国本土治理,而欧洲模式则具有可借鉴之处。第四节讨论了我国社会治理中的历史治理经验与改革创新实践,总结了我国国家治理的历史模式、逻辑和经验,并梳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社会管理体制领域所作出的多项制度改革尝试与创新成果。第五章在对我国行业协会治理进行问题归纳与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改革与发展路径。第一节论述了新时代我国国家公权与社会自治权的再定位问题。实践中,行业协会不论作为治理者还是被治理者,其前提都是自治权力(利)能被充分保障。此节再次回顾了我国国家公权强大而社会自治权缺失的历史背景,并对我国社会自治权的性质、来源、功能及其同国家公权的关系结构进行了再认知与再划分。第二节提出了我国行业协会内外治理的整体完善路径,具体从转变行业协会治理理念、健全行业协会专门立法、强化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规范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行为、优化行业内部人事管理以及完善行业协会资产管理共六大方面提出了多项具体建议。第三节从整体上梳理了行业协会、政府以及法院等多个行业治理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清晰呈现了上述主体在权力责任、权利义务之间协调、冲突与对立的不同面貌。第四节提出了我国行业协会治理的完善要准确规范和限缩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权限,具体可从统一行业协会登记的审核依据和标准、改革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方式与重心、下放行业自治领域的管理职权、优化行业协会管理的程序规则以及全面构建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制度共五大方面具体着手。第五节重新界定了我国行业自治的权力内容与责任边界,具体提出了落实行业自治的审核许可权、完善行业规则与标准的制定权、推动行业维权职责的积极履行以及全面推进行业领域信息公开义务共四大方面的建议对策。第六节提出了要健全行业争议纠纷的救济规则体系,并具体从理清行业协会管理权力的法律性质、健全行业纠纷的内部救济机制以及完善行业协会纠纷的外部救济机制共三大方面提出了多项建议。
二、云南省新闻出版行业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管理办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云南省新闻出版行业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管理办法(论文提纲范文)
(1)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现状及效率研究 ——基于2009-2018年数据(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动态与文献综述 |
一、国外相关研究 |
二、国内相关研究 |
三、对已有研究的简要述评 |
第三节 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
一、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 |
二、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 |
二、教育经费和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 |
三、教育效率和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效率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公共产品理论 |
二、人力资本理论 |
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 |
四、教育公平与效率理论 |
第三章 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现状研究 |
第一节 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规模分析 |
一、经费投入总量情况 |
二、生均经费投入情况 |
第二节 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结构分析 |
一、来源结构分析 |
二、区域结构分析 |
三、使用结构分析 |
第三节 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比较分析 |
一、与国外相关国家比较 |
二、与国内主要省份比较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效率实证研究 |
第一节 效率评价模型构建及应用 |
一、DEA-CCR模型 |
二、DEA-BBC模型 |
三、Malmquist指数模型 |
四、教育经费投入效率在模型中的应用 |
第二节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与指标数据选取 |
一、构建原则 |
二、构建过程 |
三、数据及对象选取 |
第三节 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效率测算结果与分析 |
一、描述性统计 |
二、结果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存在的问题 |
一、投入不足 |
二、投入结构失衡 |
三、投入效率水平低 |
第二节 对策与建议 |
一、落实政府职责,加大对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 |
二、拓宽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完善生均经费多元主体投入体制 |
三、加强省级财政统筹力度,逐步缩小区域间教育经费投入差异 |
四、调整支出结构,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
五、建立完善的中等职业教育经费监督机制,提高财政支出使用效率 |
六、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提高经费投入效率 |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表 |
(2)高职院校职业技能鉴定体系质量评价模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变量注释表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5 技术路线 |
2 我国职业技能鉴定的发展 |
2.1 职业技能鉴定的界定 |
2.2 我国职业技能鉴定体制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
2.3 职业技能鉴定的作用 |
2.4 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意义 |
3 职业技能鉴定体系案例分析 |
3.1 山东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 |
3.2 山东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趋势 |
3.3 山东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体系存在的问题 |
4 职业技能鉴定体系质量评价模型构建及应用分析 |
4.1 建立质量评价模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分析 |
4.2 基本原则与实施步骤 |
4.3 职业技能鉴定体系质量评价构建 |
4.4 职业技能鉴定体系质量评价模型构建 |
4.5 职业技能鉴定体系质量评价模型应用建设及对比分析 |
5 结论与展望 |
5.1 结论 |
5.2 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致谢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3)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就业去向调查及人才培养策略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 |
一、选题依据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内容及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成果导向教育 |
二、完全学分制 |
第四节 文献综述 |
一、研究现状及主要成果 |
二、成果评述 |
第二章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就业去向调查 |
第一节 2014届至2018届本科毕业生整体就业去向 |
一、调查对象基本信息 |
二、就业去向分布 |
三、就业地区分布 |
四、就业质量分析 |
第二节 2014届至2018届本科毕业生分别就业去向 |
一、2014届毕业生就业去向 |
二、2015届毕业生就业去向 |
三、2016届毕业生就业去向 |
四、2017届毕业生就业去向 |
五、2018届毕业生就业去向 |
第三章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反馈 |
第一节 问卷调查的设计与实施 |
一、问卷的设计 |
二、问卷的发放与回收 |
第二节 问卷的调查结果分析 |
一、本科毕业生调查问卷分析 |
二、用人单位调查问卷分析 |
第四章 影响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生就业质量的因素分析 |
第一节 社会市场因素 |
一、专业定位不明确 |
二、专业宣传不到位 |
三、市场需求不平衡 |
第二节 学校教育因素 |
一、培养目标不明确 |
二、培养力度不到位 |
三、就业指导不完善 |
第三节 学生个人因素 |
一、对专业了解不够清晰 |
二、对知识技能掌握不够扎实 |
第五章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策略优化建议 |
第一节 社会方面 |
一、明确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及学科定位 |
二、客观宣传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
三、完善汉语国际教育职业体系 |
第二节 学校方面 |
一、以需求为导向定位人才培养目标 |
二、破除单一化人才培养模式 |
三、完善选课制度,科学设置课程 |
四、明确教学实践要求,加强实践管理 |
五、完善就业指导,提高就业质量 |
第三节 学生方面 |
一、认真了解专业,避免盲目报考 |
二、扎实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 |
三、合理规划职业生涯,树立谋业意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A 问卷Ⅰ |
附录 B 问卷Ⅱ |
附录 C 访谈提纲 |
附录 D 访谈记录(1) |
附录 E 访谈记录(2) |
附录 F 访谈记录(3) |
附录 G 访谈记录(4) |
附录 H 访谈记录(5) |
附录 I 访谈记录(6)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4)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二、相关概念界定 |
(一)学位 |
(二)专业硕士学位 |
(三)第一职业学位 |
(四)专业认证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述评 |
四、主要研究内容 |
五、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六、创新点与不足 |
(一)创新点 |
(二)不足 |
第一章 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产生的动因 |
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对专业型人才的需求 |
第二节 实用主义哲学思潮的影响 |
第三节 《莫雷尔法案》颁布后专业学院的涌现 |
第四节 早期专业协会对专业教育的推动 |
第五节 传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局限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专业化肇始(20世纪初~二战结束) |
第一节 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理论的倡导 |
一、艾略特对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主张 |
二、全美大学联合会对专业硕士教育体系的确立 |
第二节 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初创 |
一、哈佛大学首创工商管理专业硕士 |
二、密歇根大学开设社会工作专业硕士 |
三、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硕士教育陆续出现 |
第三节 专业认证活动的出现 |
一、《弗莱克斯纳报告》开启专业认证活动 |
二、专业协会成为专业认证主体 |
三、各专业认证标准陆续出台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规范化推进(二战后~1970 年代末) |
第一节 战后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提高的需求 |
一、新型产业结构对高质量专业人才的需求 |
二、联邦政府对专业研究生教育的大力资助 |
三、高等教育大众化对专业硕士教育的推动 |
第二节 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系列标准的出台 |
一、全美大学联合会建立专业硕士教育标准 |
二、国际商学院促进协会规范工商管理硕士课程标准 |
第三节 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向规范化发展 |
一、哈佛大学教学文硕士课程的规范 |
二、康奈尔大学工程硕士计划及其标准化 |
三、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硕士教育扩张及规范 |
第四节 专业认证制度的确立 |
一、建立全国性专业协会许可制度 |
二、制定统一的专业协会认证标准 |
三、规范专业认证的程序和方法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复合化发展(1980 年代至今) |
第一节 世纪之交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变革的需求 |
一、高技术企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 |
二、联邦政府对跨学科教育提供政策支持 |
三、学科高度融合推动跨学科教育发展 |
第二节 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革新政策的颁布 |
一、《重塑科学家与工程师的研究生教育》推动跨学科发展 |
二、《美国竞争法》之“专业科学硕士课程计划” |
第三节 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向复合化发展 |
一、凯克研究所开设“生物加商学”交叉学科学位 |
二、芝加哥大学工商管理与工程硕士联合学位计划 |
三、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硕士教育多样发展 |
第四节 专业认证制度的成熟 |
一、设立高等教育认证委员会 |
二、出现社会评估媒介 |
三、强化学生学习结果评估指标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特点与经验 |
第一节 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特点 |
一、始终体现鲜明的职业导向 |
二、依托专业学院与专业协会 |
三、灵活适应社会多样化需求 |
第二节 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经验 |
一、充分考虑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的契合程度 |
二、大力推进专业教育与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衔接 |
三、强调夯实理论基础与强化实践技能并重的培养方案 |
四、倡导探索灵活多样的教育模式与教学方法 |
五、建立健全专业硕士教育宏观管理与专业认证体系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美国部分专业学位发展史概览 |
附录2 美国专业硕士学位类型一览表 |
附录3 美国专业认证机构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5)区域职业教育现代化研究 ——基于深圳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问题提出 |
三、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相关研究现状梳理 |
二、国外相关研究现状梳理 |
三、国内外研究述评 |
第三节 核心概念解析 |
一、职业教育及其特征 |
二、职业教育现代化及其特性 |
三、深圳 |
第四节 研究思路、方法与实施方案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实施方案 |
第二章 区域职业教育现代化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区域发展理论与职业教育 |
一、区域发展理论及深圳“国际性城市”的探索 |
二、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的关系 |
第二节 现代化与教育现代化理论 |
一、现代化的理论与深圳现代化道路的探索 |
二、教育现代化的内涵 |
第三节 区域职业教育现代化的分析框架 |
一、宏观层面:体制机制的建设 |
二、中观层面:职教文化的建构 |
三、微观方面:产教融合的深化 |
第三章 国家整体视野中的职业教育现代化历程 |
第一节 我国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的主要阶段 |
一、调整结构扩张式发展阶段(1978 年至1990 年) |
二、调整规模稳健式发展阶段(1991 年至1999 年) |
三、转型改革内涵式发展阶段(2000 年至2009 年) |
四、创新驱动质量提升发展阶段(2010 年至今) |
第二节 我国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的突出特点 |
一、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基本要素逐步形成 |
二、职业教育规模和结构更加合理 |
三、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显着增强 |
四、职业教育法制机制建设取得长足发展 |
第三节 我国职业教育现代化的区域化发展 |
一、职业教育现代化以区域经济社会现代化为基础 |
二、职业教育现代化以区域职业教育信息化为推进手段 |
三、职业教育现代化以区域职业教育本土性为特色亮点 |
第四章 区域视野中的深圳职业教育现代化历程 |
第一节 职业教育现代化的探索 |
一、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适度超前 |
二、职业教育与市场需求协同发展 |
三、社会需求催生职业培训、技能培训 |
第二节 职业教育现代化的体系构建 |
一、构建职业教育现代化结构体系 |
二、构建职业教育现代化的质量体系 |
三、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历程的特点 |
第三节 职业教育现代化品牌的打造 |
一、打造职业教育的“深圳质量” |
二、打造深圳高等职业教育品牌 |
三、打造面向市场的成人教育品牌 |
第四节 职业教育现代化的形成 |
一、职业教育国际化在借鉴、创新、超越中实现 |
二、职业教育法治化建设在特区立法优势中体现 |
三、职业教育区域化发展在开放性发展中凸显 |
第五章 深圳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模式分析 |
第一节 多层次推进工学结合的“宝安模式” |
一、产业发展情况 |
二、“宝安模式”内容 |
三、“宝安模式”成效 |
第二节 职普衔接的“中职电大直通车”模式 |
一、职业教育基本情况 |
二、“中职电大直通车”内容 |
三、“中职电大直通车”成效 |
第三节 协同治理的“职教集团”模式 |
一、“职教集团”背景 |
二、“职教集团”特点 |
三、“职教集团”成效 |
第四节 产学研用的“校企合作”模式 |
一、“校企合作”现状 |
二、“校企合作”内容 |
三、“校企合作”成效 |
第六章 深圳职业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及实现路径 |
第一节 以城市精神促进人的现代化 |
一、深圳城市精神的内涵 |
二、强化思想引领的价值 |
三、强化道德规范的作用 |
四、职业素养人才的培养 |
第二节 以制度创新推动现代职业教育制度的建立 |
一、完善职业教育法律制度 |
二、完善职业教育布局和专业结构 |
三、完善地方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
四、完善校地合作办学机制 |
第三节 以产教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服务区域发展能力 |
一、强化产教的深度融合力度 |
二、加大产教合作的制度建设 |
三、推动职业教育集群化发展 |
四、促进职教集团全面发展 |
第四节 以学习借鉴促进职业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国际化 |
一、深化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现代化建设 |
二、加速推进职业教育的信息化 |
三、全面推进职业教育国际化建设 |
结语:深圳职业教育现代化的特征、经验与问题 |
一、深圳职业教育现代化的特征 |
二、深圳职业教育现代化的经验 |
三、深圳职业教育现代化深入推进存在的问题 |
四、后续工作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6)“双师型”背景下中职学校旅游专业教师专业转型问题研究 ——以云南省四州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 |
一、国家对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视 |
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专业转型的重要性 |
三、中等职业学校旅游专业教师专业转型的紧迫性 |
四、个人缘由 |
第二节 研究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国内外文献研究述评 |
第四节 概念界定 |
一、“双师型”教师 |
二、教师专业转型 |
三、中等职业学校旅游专业 |
第五节 研究设计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对象 |
三、研究内容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点 |
第六节 理论基础 |
一、自我导向学习理论 |
二、归因理论(Attribution theory) |
三、激励理论 |
第二章 中职学校旅游专业教师发展及转型现状分析 |
第一节 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旅游专业基本情况分析 |
一、2015、2016、2017年云南省开设旅游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数量分析 |
二、2015、2016、2017年云南省开设旅游专业招生数分析 |
三、2015、2016、2017年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基本情况分析 |
第二节 调查数据分析 |
一、中等职业学校旅游专业教师基本情况 |
二、“双师型”教师基本情况 |
三、教师对旅游专业的看法 |
四、学校对教师专业转型政策解读 |
五、旅游专业相关知识储备及提升情况 |
六、教师专业转型相关问题 |
第三章 中职学校旅游专业教师专业转型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国家政策层面 |
一、针对中职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政策不健全 |
二、国家对“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不完善 |
三、国家政策层面没有提出具体的教师专业转型的要求 |
第二节 旅游行业部门层面 |
一、旅游行业地区间发展不平衡 |
二、部分行业企业不支持学校教师下企业 |
三、行业进入标准较低,教师缺乏专业自信 |
第三节 教育管理部门层面 |
一、针对本地实际制定的文件较少,且指导性不强 |
二、中等职业学校旅游专业教师来源渠道单一 |
三、开办旅游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过多 |
四、部分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困难,缺乏资金支持 |
第四节 中等职业学校层面 |
一、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对相关政策传递不及时且不充分 |
二、中等职业学校旅游专业师资结构不合理 |
三、校企合作开发模式存在问题,阻碍教师专业转型的顺利完成 |
四、部分学校对“双师型”教师专业转型激励机制不强 |
五、学校缺乏教师职业生涯的指导,导致教师专业转型方向不明确 |
六、教师专业对口培训少,下企业实践积极性不高 |
七、学校职业文化氛围建设缺失,教师专业转型动力不足 |
第五节 教师个人层面 |
一、教师缺乏转型必备的时间 |
二、教师个人专业知识结构不合理,影响教师专业转型 |
三、教师个人专业能力欠缺,制约教师专业转型 |
四、教师主动提升意愿不强烈,教师专业转型内驱力不足 |
五、教师缺乏持续学习的决心,导致专业转型对持续性不强 |
六、教师对自我发展规划不明确,专业转型缺乏方向性 |
第四章 中职学校旅游专业教师专业转型机制探索 |
第一节 加大政策支持,提供转型的制度保障 |
一、完善并落实“双师型”教师的相关政策 |
二、出台教师专业转型的认定标准 |
三、结合区域实际制定相关指导性文件 |
第二节 提供教师专业转型的资金保障 |
一、政府提供资金支持,确保教师专业转型的完成 |
二、学校合理分配资金,保证教师专业转型资金落到实处 |
第三节 优化专业结构,进行资源整合 |
一、发挥全域旅游优势,实现旅游行业大发展 |
二、建立地区间的专业优化 |
三、实施学校内部的专业优化 |
第四节 优化教师评价体系 |
一、改变原有的教师评价体系 |
二、完善教师评价体系内容,优化教师专业知识结构 |
三、注重教师的过程性评价,提升教师专业能力 |
第五节 搭建教师专业转型平台 |
一、实施校企合作,打通教师专业转型的通道 |
二、建立行业专家委员会,为教师树立专业自信 |
三、建设实习实训基地,为教师专业转型提供有力保障 |
第六节 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
一、改革专业课程设置,积极调动专任教师进行课程开发 |
二、营造校园职业教育文化 |
三、营造和谐校园文化,对教师进行人文关怀 |
第七节 革新观念,促使教师主动进行专业转型 |
一、革新教师的自我观念 |
二、学校加强对教师的培训 |
第八节 建立教师专业转型激励机制 |
一、完善薪酬激励机制 |
二、树立地位激励机制 |
三、建立荣誉激励机制 |
第九节 提升教师的学习意识 |
一、增强教师主动学习的意识 |
二、保持教师持续学习的动力 |
三、让教师养成反思学习的习惯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
附录B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7)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问题与背景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第三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职业教育校企合作 |
二、政策变迁 |
三、政策场域 |
四、政策学习 |
第四节 文献综述 |
一、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研究 |
二、政策变迁过程理论及应用研究 |
三、政策网络与政策变迁关系研究 |
第五节 研究方法 |
一、方法论层面 |
二、分析技术层面 |
第六节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一、研究思路 |
二、技术路线 |
第七节 研究的创新点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的变迁轨迹 |
第一节 “校附行企、一体共生”阶段(1978—1998 年) |
一、实施行业企业自办或与教育部门联办方针 |
二、引导与支持职业教育校办产(企)业发展 |
三、选择在部分地区开展“双元制”改革试点 |
第二节 “校主企辅、促校联企”阶段(1998—2010 年) |
一、探索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路径 |
二、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程 |
三、启动实训基地及师资建设项目 |
四、开展半工半读等国家政策试验 |
第三节 “校企同主、多元共治”阶段(2010 年至今) |
一、加快健全央地校企合作专属法规制度体系 |
二、充分挖掘国家行业系统的指导与协调功能 |
三、依托央财项目持续搭建校企合作政策平台 |
四、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教师资培训体系建设 |
五、支持基层创新探索校企深度合作体制机制 |
第四节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主要特征 |
一、由行动纲领和散点式条文向国家政策体系发展 |
二、由少数政策工具主导向多元工具协同应用转变 |
三、由旧范式变革后的渐进调整向政策新范式演进 |
第三章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解释分析框架 |
第一节 制度—场域—行动者:构建解释分析框架的基本视角 |
一、“结构”与“行动者”的辩证关系:社会科学“元理论”的启示 |
二、制度与场域:“结构”维度的主体构成要素 |
三、结果性逻辑与适当性逻辑:“行动者”的能动机制 |
第二节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核心解析变量 |
一、政策场域 |
二、中央职能部门政策学习 |
第三节 解释分析框架的结构设计及理论预设 |
一、框架设计原则与整体结构 |
二、理论预设 |
第四章 政策制定场域与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内在逻辑 |
第一节 “政—政”制定场域影响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作用机理 |
一、由中央职能部门构成的场域关键行动者 |
二、从同级协商到上级协调:场域运作变革及其对政策变迁的影响 |
第二节 “政—行”制定场域影响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作用机理 |
一、与政企分开改革相伴的场域关键行动者 |
二、从分级决策到合作治理:场域运作变革及其对政策变迁的影响 |
第五章 政策执行场域与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内在逻辑 |
第一节 “央—地”执行场域影响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作用机理 |
一、行政科层体制影响下的场域关键行动者 |
二、从市县为主到省域统筹:场域运作变革及其对政策变迁的影响 |
第二节 “企—校”执行场域影响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作用机理 |
一、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场域关键行动者 |
二、从行政共生到互利共赢:场域运作变革及其对政策变迁的影响 |
第六章 中央职能部门政策学习与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内在逻辑 |
第一节 政策学习:中央职能部门主动引导政策变迁的有效策略 |
一、国家“适应能力”的集中体现 |
二、政策学习的主要形式 |
第二节 中央职能部门政策学习影响政策变迁的作用机理 |
一、革命和国家建设实践成功历史经验的内化迁移 |
二、政策调整过程中节约政府决策成本的有效方法 |
三、有限理性约束下规避政策改革风险的合理选择 |
四、保障央地政策参与主体创新积极性的必要策略 |
第七章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优化路径 |
第一节 强化全国人大与政协的顶层设计权能 |
一、推动全国人大主导校企合作立法进程 |
二、发挥政协协商决策职能助力政策创新 |
第二节 优化中央跨部门协同决策的组织机制 |
一、设立常设型的议事协调机构 |
二、建立健全国家行政协助制度 |
第三节 完善全国性行业协会的社会中介职能 |
一、健全国家法律体系,强化政策设计参与权 |
二、扩大利益代表范畴,提升协同决策合法性 |
三、推行购买服务机制,增强政策变迁影响力 |
第四节 保持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与扶持效力 |
一、加强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力度 |
二、保留适量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项目 |
第五节 健全校企命运共同体的配套制度供给 |
一、推行协调性的劳动就业制度 |
二、完善国家培训质量标准制度 |
第六节 破解局部试验性学习开展的现实瓶颈 |
一、加强依法行政,推动政策试验法治化 |
二、畅通信息渠道,提升政策试验透明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8)企业办学背景下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 ——以云南锡业集团高级技工学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 |
一、顺应国家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新要求 |
二、基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
三、基于企业、学校自身的内在需求 |
四、基于个人工作实践的探索与改革 |
第二节 国内外文献研究综述 |
一、国外文献研究综述 |
二、国内文献研究综述 |
三、国内外文献研究述评 |
第三节 概念界定 |
一、企业办学 |
二、校企合作 |
三、人才培养模式 |
四、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 |
第四节 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第五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六节 创新之处 |
一、完善企业办学背景下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 |
二、探索“企校共同体”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建构 |
第二章 国内外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概况 |
第一节 国内外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 |
一、国外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 |
二、国内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 |
第二节 国内外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启示 |
一、国家政府高度重视 |
二、校企双方共同配合 |
第三章 云南锡业集团高级技工学校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实践 |
第一节 云南锡业集团高级技工学校校企合作的背景简介 |
一、云南锡业集团高级技工学校校企合作的背景 |
二、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与云南锡业集团高级技工学校简介 |
第二节 云南锡业集团高级技工学校校企合作的实践 |
一、体制机制建设 |
二、人才培养建设 |
三、师资队伍建设 |
四、实训基地建设 |
五、专业与课程建设 |
六、招生与就业情况 |
第四章 云南锡业集团高级技工学校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政府存在的问题 |
一、经费分配的不合理 |
二、专门的法律法规未出台 |
第二节 企业存在的问题 |
一、企业参与办学动力不足 |
二、企业主体作用发挥不明显 |
三、企业实习实训未达预期 |
第三节 学校存在的问题 |
一、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不合理 |
二、专业与课程设置不合理 |
三、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 |
四、学校内部存在局限性 |
第四节 学生存在的问题 |
一、学习态度松懈 |
二、综合素质不高 |
三、对口就业率低 |
第五章 企业办学背景下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完善 |
第一节 建构“企校共同体”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 |
一、内涵 |
二、特征 |
第二节 “企校共同体”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建构思路 |
一、标准和原则 |
二、建构思路 |
第三节 “企校共同体”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策略 |
一、政府层面 |
二、企校层面 |
第四节 “企校共同体”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理性思考 |
一、创新点 |
二、局限性 |
三、展望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9)行业法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法律中的“行业”与行业法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比较 |
一、行业与事业 |
二、行业与产业 |
第二节 “行业”入法的实证分析 |
一、法律文本的选择 |
二、“行业”的检索结果 |
三、“行业”入法的主要领域 |
四、部门法中的“行业” |
(一)宪法中的“行业” |
(二)经济法中的“行业” |
(三)行政法中的“行业” |
(四)社会法中的“行业” |
(五)民商法中的“行业” |
(六)刑法中的“行业” |
五、“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 |
(一)行业规划 |
(二)行业标准 |
(三)行业主体 |
(四)行业协会 |
(五)行业垄断 |
(六)行业自律 |
(七)行业诚信 |
(八)从业人员 |
第三节 行业法的提出 |
一、行业法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一)从部门法的角度来理解行业法 |
(二)从非正式制度的角度理解行业法 |
(三)对行业法的深入研究 |
(四)行业法与领域法的比较研究 |
二、行业法研究的理论共识 |
三、行业法与部门法的关系 |
(一)交叉与重叠关系 |
(二)包含与被包含关系 |
第二章 行业法治的概念分析 |
第一节 行业法治的提出 |
一、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 |
二、行业法治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三、行业法治的理论主张 |
第二节 行业法治的内涵 |
一、“硬法”之治与“软法”之治的结合 |
二、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 |
三、横向体系和纵向体系的结合 |
第三节 行业法治的特性 |
一、法治主体的多元性 |
二、法律规范的复合性 |
三、行业治理的差异性 |
四、运行机制的共治性 |
五、调整范围的全面性 |
第四节 行业法治的理念 |
一、权利保护理念 |
(一)通过公众参与实行权利保护 |
(二)通过救济实现权利保护 |
(三)通过行业监管实行权利保护 |
二、公平正义理念 |
(一)行业准入公平 |
(二)行业运行公平 |
(三)行业结果公平 |
三、科学发展理念 |
(一)创新理念 |
(二)协调理念 |
(三)绿色理念 |
(四)开放理念 |
(五)共享理念 |
四、自治理念 |
第五节 行业法治的实践意义 |
一、法治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 |
(二)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 |
(三)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 |
二、行业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 |
(二)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 |
(三)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 |
第三章 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 |
第一节 经济基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 |
第二节 政治基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渐确立 |
一、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检索结果 |
二、各行业推进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情况举例 |
三、对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检索结果的分析 |
第三节 社会基础:行业组织的大量涌现 |
一、政策和法律对行业组织的扶持 |
二、行业组织数量显着增长 |
第四节 法律基础: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 |
一、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后到九十年代中期 |
二、第二阶段:九十年代后期至今 |
第四章 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 |
第一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 |
一、行业标准的广义界定 |
二、标准化对国家治理的作用 |
三、行业标准的法律性质 |
四、行业标准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标准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 |
(二)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柔性化 |
(三)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具有可操作性 |
第二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协会 |
一、行业协会的法律定位 |
二、行业协会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立法 |
(二)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纠纷化解 |
(三)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监管 |
(四)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管理 |
第三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 |
一、行业自治的法律性质 |
二、行业自治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第五章 行业法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第一节 完善行业立法机制 |
一、行业立法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 |
(二)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 |
(三)行业法律的滞后性 |
(四)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 |
(五)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 |
二、行业立法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立法体制 |
(二)完善行业标准立法 |
(三)及时修订行业立法 |
第二节 完善行业监管机制 |
一、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仍然存在,事中事后监管不健全 |
(二)传统监管不适应新的形势,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 |
(三)传统监管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 |
二、行业监管问题的完善 |
(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和综合监管 |
(二)贯彻政府适度监管原则 |
第三节 完善行业纠纷化解机制 |
一、行业纠纷化解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调解组织主要靠公权力推动,公信力有待加强 |
(二)行业调解制度的认同度不高,导致利用率过低 |
(三)行业调解的成功率不高,没有实质性发挥作用 |
(四)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 |
二、行业纠纷化解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调解制度 |
(二)健全行业仲裁制度 |
(三)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预防行业纠纷的产生 |
第四节 完善行业自治机制 |
一、行业自治存在的问题 |
(一)立法和政策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 |
(二)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 |
(三)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根除 |
二、行业自治问题的完善 |
(一)将立法上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 |
(二)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 |
(三)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主要行业法律的梳理 |
附录 B 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政策性文件清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10)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我国行业协会的法律性质、地位与职能 |
第一节 行业协会的历史发展及演变 |
一、清末时期社会团体的产生 |
二、新中国成立后行业协会的发展 |
第二节 “公”与“私”兼具的法律属性 |
第三节 “准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
一、作为“公”权力主体的行业治理者 |
二、作为“私”权利主体的行业被治理者 |
第四节 自律、服务、协调与代表的四大基本职能 |
第二章 作为被治理者的行业协会:外部治理困境 |
第一节 外部治理的法规政策领域 |
一、党对行业协会的领导与管理 |
二、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核 |
三、行政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审批 |
四、社会团体的资金财税规定 |
五、社会团体的处罚罚则 |
第二节 党和政府的实践管理领域 |
一、行业协会党建工作的困境与挑战 |
二、政府部门执法领域的规范性考察 |
第三节 行业协会与主管部门间的诉讼纠纷考察 |
一、外部行政诉讼纠纷的实践争议内容 |
二、外部行政诉讼纠纷的困境与反思 |
第三章 作为治理者的行业协会:内部治理困境 |
第一节 内部治理的整体规范环境 |
一、外部法律法规的不当限制 |
二、内部治理规范的内容缺失 |
第二节 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的主体与组织缺陷 |
一、人员的引进与管理缺失 |
二、组织机构设置不够健全 |
第三节 内部治理的不正当行为 |
一、行业共谋的不当行为 |
二、利用先发优势限制会员自由 |
三、破坏公平交易的信息与机会行为 |
四、限制中小型会员企业正常经营行为 |
第四节 内部治理的程序运行及资产管理缺陷 |
第五节 内部治理的纠纷解决机制不全 |
一、内部治理纠纷的实践争议内容 |
二、内部治理纠纷救济的困境与反思 |
第四章 中外社会治理经验与当前行业协会治理改革 |
第一节 古代公理思想的梳理与归纳 |
一、春秋战国的“公”“私”之源 |
二、宋、明两代的“公”与“私” |
三、清末民初的“公”“私”裂变 |
四、中西“公”“私”理念的特征与差异 |
第二节 民国时期公民结社的制度经验与借鉴 |
一、社会团体管理的规范性考察 |
二、民间组织的外部监管 |
三、民间组织内部治理的制度规范 |
第三节 欧美社会治理中的国家、社会与第三部门 |
一、美国第三部门理论的特征 |
二、欧洲第三部门理论的特点 |
三、欧美第三部门理论的反思与启示 |
第四节 我国社会治理中的历史经验与改革创新 |
一、国家治理的逻辑与经验 |
二、社会管理体制的实践改革 |
第五章 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改革与发展路径 |
第一节 新时代国家公权与社会自治权再定位 |
一、国家公权强大、社会自治权缺失的历史再审视 |
二、我国社会自治权的性质、来源与功能再认知 |
三、我国社会自治权与国家公权的关系结构再划分 |
第二节 共治前提下的行业协会内外治理完善 |
一、转变行业协会治理理念 |
二、健全行业协会专门立法 |
三、强化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 |
四、规范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行为 |
五、优化行业内部人事管理 |
六、完善行业协会的资产管理 |
第三节 政府、法院与行业协会等多主体间的法律关系辨析 |
一、行业主管部门同行业协会的法律关系 |
二、行业主管部门与法院间的法律关系 |
三、行业协会与法院间的法律关系 |
四、行业协会同非行业会员间的法律关系 |
第四节 准确规范与限缩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权限 |
一、统一行业协会登记的审核依据和标准 |
二、改革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方式与重心 |
三、下放行业自治领域的管理职权 |
四、优化行业协会管理的程序规则 |
五、全面构建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制度体系 |
第五节 理清行业自治的权力内容与权责边界 |
一、落实行业资质的审核许可权 |
二、完善行业规则与标准的制定权 |
三、推动行业维权职责的积极履行 |
四、全面推进行业领域的信息公开 |
第六节 健全行业协会侵权的救济规则体系 |
一、行业协会管理权力的法律性质定位 |
二、健全行业协会纠纷的内部救济机制 |
三、行业协会纠纷的外部救济机制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四、云南省新闻出版行业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管理办法(论文参考文献)
- [1]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现状及效率研究 ——基于2009-2018年数据[D]. 邓小莉.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2021(12)
- [2]高职院校职业技能鉴定体系质量评价模型研究[D]. 王华媛. 山东科技大学, 2020(06)
- [3]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就业去向调查及人才培养策略探析[D]. 周媛媛. 云南师范大学, 2020(01)
- [4]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研究[D]. 王薇. 河北大学, 2020(08)
- [5]区域职业教育现代化研究 ——基于深圳考察[D]. 张小梨. 天津大学, 2020(01)
- [6]“双师型”背景下中职学校旅游专业教师专业转型问题研究 ——以云南省四州市为例[D]. 陈亭伊. 云南师范大学, 2020(01)
- [7]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研究[D]. 于晨. 天津大学, 2019(01)
- [8]企业办学背景下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 ——以云南锡业集团高级技工学校为例[D]. 陈瑶. 云南师范大学, 2019(06)
- [9]行业法治研究[D]. 刘刚. 吉林大学, 2019(02)
- [10]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D]. 段传龙.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1)
标签:校企合作论文;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 国家治理现代化论文; 中等职业教育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