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有了海上油气快速评价技术(论文文献综述)
马萌婉[1](2021)在《北极航道水域环境保护的国际法律体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工业和科技的不断发展,全球变暖的脚步逐渐加快。这对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的北极地区造成了剧烈的影响,其导致冰雪融化进而引起海平面的上升,北冰洋深处的海冰融化削减了北极航道船舶通行的季节性限制,这给北极航道的大面积通行提供了可能。但与此同时,人类对北极地区资源的开发和北极航道大规模航行则会导致北极航道水域环境污染的风险大大增加。由于北极地区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导致其海水的自洁能力远低于其他海域,所以在船舶通行于北极航道时一旦发生了船舶碰撞导致船舶溢油,哪怕是基础的船舶航行带来的船舶排污都会给北极航道水域造成不可逆的影响。尽管如此,北极航道的通航对于改变目前传统航道运输压力大,航道繁忙的状况仍是十分有必要的,以近期发生的“苏伊士运河堵塞”事件为例,若北极航道开通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海洋运力紧张的现状,减少其他航道堵塞时的经历损失。近年来,国际社会对北极航道水域环境的保护问题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北极地区的环境逐渐从区域性保护上升为全球性保护的一个议题。正文第一部分对本文研究范围进行了界定并分析了北极航道水域环境污染问题的成因以及保护环境面临的困境;对目前北极航道的国际法框架进行梳理后对我国提出“冰上丝绸之路”以及我国参与北极航道的水域环境保护的国际法基础进行分析。正文第二部分主要对北极航道水域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进行了分析,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对于极地地区环境保护的特殊规定、国际组织特别是北极理事会和国际海事组织对于北极航道水域环境的相关立法,以及北极国家对于航道如何行使管辖权、国际条约颁布后修改国内立法以增强本国的相关权利等。正文第三部分着重分析北极航道在发挥效力的同时其环境所面临的挑战。北极航道的利用势必会造成治理层面上的法律困境,目前硬法规制不完善且执行力不足,软法的治理模式又缺乏约束力,加之区域立法碎片化等问题,使得目前北极航道的水域环境保护困难重重。而在国际合作方面,北极航道的环境法律存在冲突及实施困境,北极国家为了自身权益制定高于国际法标准的国内法,各国际条约之间也存在冲突,使用国际条约冲突规范也难解冲突,《极地规则》作为目前最全面的解决北极航道航行问题的法律文件实施也存在着较大的问题。正文第四部分针对上一部分提出的区域立法碎片化、软法和硬法各自的不足等法律问题提出了建议,同时对中国加入北极航道环境治理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方案。充分利用软硬法优势,在北极航道水域环境保护时建立软硬法兼施的模式。加强北极地区的双多边合作,为解决北极环境法律冲突的提供新的解决模式,并且努力构建北极贺航道水域环境保护的的法律体系。另外要为北极构建统一的治理模式,包括设立北极理事会作为北极水域环境冲突的争议的机构、建立海洋环境应急保护制度等。
白龙[2](2020)在《海上钻井平台的国际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研究的逻辑起点为海上钻井平台法律属性,从沿海国与非沿海国的不同视角下,依托不同海域区分的坐标背景,对海上钻井平台的国际法问题予以剖析。在以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主导的国际海洋法律秩序下,涉及海上钻井平台的法律属性、在不同海域建造、使用及移除海上钻井平台的规则存在较大差异,某些领域的规则付之阙如。通过研究涉及海上钻井平台的海洋资源开发及海洋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主要全球性和区域性公约、典型国家立法及案例,试图从现有包括人工岛屿、海上人工设施和结构等海上设施国际制度比较分析,在区别各种设施的法律属性的基础上,认为应当明确作为整体的海上钻井平台的法律属性,并确立航行中移动式钻井平台的船舶法律地位;并随之构建涵盖登记制度等在内的海上钻井平台的管理制度。明确沿海国在不同海域建造、使用和管理海上钻井平台的专属权利及刑事、民事和行政管辖权制度,并确定外国在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建造和使用海上钻井平台的权利及该外国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管辖权的内容和边界。并应完善国际海底管理局对勘探和开发“区域”油气资源的海上钻井平台的管辖权制度。在传统国际法对不同海上权利进行平衡的基础上,建立符合海上钻井平台建立完善的安全区域制度,未来这一安全制度还要增加防范针对的恐怖袭击的重要内容。分析和比较由海上钻井平台引起的环境污染损害的国际环境法律制度及特点,并以此为视角,剖析了当前建立因勘探开发海洋油气资源引起的跨国海洋污染损害责任机制的局限性的原因,分析了区域性防治海洋污染公约在此问题上的空白,应制定规范此类污染损害公约,尤其要建立因勘探开发海洋油气资源活动造成的跨境污染损害责任基金和强制责任保险机制。多维度比较分析了当前退役海上钻井平台的移除制度,从移除方式上探究与环境保护的协调。透视了系列海洋法公约中关于海洋倾倒与船舶残骸清除的概念、方式、移除责任人的确定、移除费用的担保等内容,提出应以海洋环境保护为要素,建立涵盖确定移除责任人及移除费用担保机制的退役海上钻井平台的移除制度;分析了海上钻井平台与航行、渔业、海洋科学研究、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等典型用海活动的制度冲突。此类制度冲突凸显了以调整传统用海活动的海洋法制度在应对海上钻井平台时的不足。文章依据现有海洋法体系确立的不同海域的功能价值及沿海国的权利体系,分别提出解决此系列冲突制度的值取向,提出以此形成构建未来协调海上钻井平台与其他用海活动冲突制度的理论建议。
李迪[3](2020)在《BG(中国)公司发展战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2018年以来我国能源对外依存度,天然气为45%,石油已超70%。我国石油,页岩气可采储量均在全球前茅,但国内油服公司的各方面发展不足,无法对我国的油井进行充分的开采。因此,本文对全球三大油服公司之一的BG公司在中国的发展战略进行研究,为国内油服制定企业战略时提供一些参考。通过文献研究法,咨询访问法,掌握到BG(中国)公司是美资大型油服公司BG在中国的分公司,向全球油气井提供开发以及加工工业的专业设备和服务,是最早一批与中国石油公司展开合作的海外油服公司。对BG(中国)公司外部环境进行了分析,发现绝大多数的民营油服企业业务较为单一,具有成本低的优势。国有油服技术涉及范围广包,但仅具有普通应用型油气田的开发技术,缺乏高端设备的自主生产的能力,核心设备仍需从竞争对手手中引进。国有油服以公司性质优势,占国内油服百分之八十五的市场份额。从BG(中国)公司内部条件进行分析,了解到公司有强大的研发团队,专注于提高油气开采技术,近年来公司油服研发费用均在6亿美元左右。BG(中国)公司在中国的油气开采业务涉及业务广,但由于在中国无完善的设备生产厂,设备需从美国运到国内,导致BG(中国)公司各项成本较高,与民企国企竞争技术普通油井时无优势。本文通过SWOT对BG(中国)公司分析得出,公司应着重发展高技术油气田开采,即页岩气及海上油田开采。提升中国设备厂的油服设备生产能力,借助母公司的研发能力,提升油气井开采技术核心竞争力,把握中国全面开放油气开采政策机遇,以此来占据更多中国的油田服务市场份额。
董鑫[4](2019)在《中国天然气进口风险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从2006年开始实现天然气净进口以来,对天然气的进口需求进一步增大,并在2018年超过日本,成为世界天然气最大进口国,对外依存度超过45%。随着低碳经济转型要求的不断提高,作为主要天然气进口和消费国的中国,对于天然气的进口依赖将愈演愈烈。随着天然气进口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对外依存度的不断增长,天然气进口风险随之加大。来自天然气进口来源地以及运输路线的风险因素,如资源、经济、地缘政治等因素会导致天然气供应中断,进而增大天然气进口风险。本文在此大背景下,研究中国天然气主要进口来源地存在的风险,并运用投资组合理论分析了天然气进口风险指数。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分析了中国天然气进口现状及相关进口风险。首先分析了管道天然气进口来源地(中亚、缅甸、俄罗斯)和液化天然气进口来源地(澳大利亚和卡塔尔)的进口现状,以及管道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运输路线现状,其次分析了影响中国天然气进口风险因素的两个方面,一个是进口来源地风险,另一个是进口路线风险因素。进口来源地风险主要分为资源潜力、经济风险和政治风险因素;进口路线风险因素分为运输线路风险、地缘政治风险因素分析、我国军事力量对该线路的影响力和承运风险。第二、基于EG协整检验,探索中国的天然气进口价格和日本的天然气价格的关系,并采用投资组合理论建立天然气进口风险指数模型,借以评价我国天然气进口的系统风险和特殊风险。研究表明,2010—2017年中国天然气的进口风险呈上升趋势,天然气进口特殊风险高于系统风险。本文的研究对调整天然气进口策略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孟芳[5](2019)在《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海洋产业合作的经济增长效应及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领导人统揽国内国外两个大局,在深刻考虑国家主权安全、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国际环境特别是周边环境趋于复杂的背景下,提出的地缘政治和经济的构想,“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海上之翼、蓝色经济通道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中国政府的积极推动下,中国与沿线国家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成果正在逐步显现。2018年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发布的《中国“一带一路”贸易投资发展研究报告》指出,中国与沿线国家在贸易、双向投资、平台建设、可持续发展、地方合作等6个方面取得了巨大进展,对完善全球经济治理、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因此,分析中国与沿线国家海洋产业发展与合作的现状、特点和成就,有利于增进国际社会对“一带一路”的理解和认同,能进一步调动各方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积极性。文章主要研究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海洋产业合作的效应及影响因素。首先,对海洋经济等核心概念和相关理论进行了具体阐释,为文章的研究打好理论基础。接着,对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海洋产业的发展现状及合作情况进行了描述性分析,为研究提供现实依据。然后,以海洋渔业为例,通过双重差分法探究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水产品贸易合作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回归结果表明:“海丝”倡议的实施对中国与沿线国家的水产品出口贸易有正向拉动作用,即使在添加了国家宏观层面的控制变量后,结果依然稳定;通过构建三维引力模型,对影响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水产品贸易的现实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理进行了探讨,结果表明贸易国双方GDP、外国直接投资净流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海丝”倡议提出与出口水平显着正相关,距离和贸易国WTO/TBT-SPS通报数则具有显着负作用。最后,基于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的合作现状,提出促进中国与沿线国家主要海洋产业相互合作、互利共赢的政策建议。
王连伟[6](2019)在《海上钻井承包作业污染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科技的发展使人类勘探开发石油的脚步逐渐向深海迈进,海上钻井承包作业是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的重要环节,一旦发生问题,可能引发灾难性的事故,造成巨大的损害。本文以海上钻井承包作业的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为中心,对其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责任限制和责任分摊四方面的问题进行探讨,尝试提出完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建议,以促进我国海洋石油钻井行业的健康发展。论文全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正文部分分为五章:第一章“海上钻井承包作业污染损害赔偿责任概述”。本章旨在厘清海上钻井承包作业的相关概念,明确海上钻井承包作业中的合同关系,并指出我国法下海上钻井承包作业污染损害赔偿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二章“海上钻井承包作业污染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本章首先对海上钻井承包作业的两类主体即作业者和承包者进行介绍,之后对中美两国认定作业者和承包者为责任主体的法律规定及相关案例进行阐述,在此基础上,分析作业者和承包者作为责任主体的适格性,并提出我国立法应将作业者和承包者均列为责任主体的建议。第三章“海上钻井承包作业污染损害赔偿的责任范围”。本章分析我国法下对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财产损害、纯经济损失、清污费用的损害范围确定问题,针对损害范围确定标准不明确等问题,提出完善我国立法的相关建议。第四章“海上钻井承包作业污染损害赔偿的责任限制”。本章分析作业者和承包者污染损害赔偿责任限制的立法现状,剖析海上钻井承包作业污染损害赔偿责任限制的必要性,最后从海上钻井承包作业的特点出发,提出完善海上钻井承包作业污染损害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建议。第五章“海上钻井承包作业污染损害赔偿的责任分摊”。本章对行业标准合同中的责任分摊条款的内容及其意义进行介绍,分析美国司法实践中对该条款的认定及其合理性,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司法实践中应对类似条款的效力予以认可的建议。
张健[7](2019)在《东北亚能源合作的路径研究》文中提出东北亚区域能源合作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基于地理位置相近,以及在能源供需、技术和资金等方面互补性强等优势,至今东北亚地区已经在区域内能源贸易与投资、油气运输管网建设、双边对话和交流平台建设以及能源技术合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一直以来,东北亚能源合作面临的能源领域博弈、战略互信不足、域外大国掣肘、区域能源合作理论体系缺失等诸多障碍使得东北亚能源合作进程缓慢。当前,与北美地区和欧洲地区的区域能源合作相比,东北亚区域能源合作水平较低,合作方式也很单一,难以满足保障地区能源安全的需要。中日韩三大能源消费和进口大国仍然面临严重的能源供应安全问题和亚洲溢价问题,俄罗斯也面临能源出口安全问题。因此,进一步推进东北亚能源合作以保障区域各国能源安全是十分必要的。近几年,世界能源形势发生了诸多变化,为东北亚能源合作带来了新的机遇。一是北美地区油气产量增加提升了俄罗斯加深与东北亚国家能源合作的意愿,二是世界低油价为东北亚能源储备建设与合作带来了机遇,三是东北亚能源进口多元化有利于东北亚能源金融市场的建设与合作,四是页岩油气投资开发合作为东北亚能源合作增加了新内容。另外,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也为东北亚能源合作带来新动力。本文认为,基于当前保障能源安全的需要以及能源合作的有利时局,东北亚国家应该重新思考如何进一步推进东北亚能源合作。就此,本文探寻和论证了三条可能的实施路径,以便东北亚地区可以通过多渠道推进区域能源合作。并且,本文就每一条路径进行了详细地研究和阐述。第一,增加东北亚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根据当前的东北亚能源格局、能源战略与政策、能源市场的开放程度等,本文认为具体可以在能源开发投资、能源炼化投资、能源运输管网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签订政府间投资促进与保护协定等方面加强东北亚区域内能源投资合作;同时可以在增加俄罗斯与中日韩油气贸易、增加中日韩石油产品贸易、签订政府间石油产品特惠贸易协定等方面加强区域内能源贸易合作;另外,中日韩还应该在区域外能源贸易与投资中加强合作。第二,推进东北亚石油储备合作。根据东北亚石油储备及其合作现状、石油储备合作环境变化以及国际上石油储备合作的经验,本文认为东北亚各国一是可以在石油储备技术、经验、数据信息上加强交流与分享的合作;二是可以进行协调动用石油储备、石油储备分享的合作;三是可以就建立消费国与消费国间、以及消费国与生产国间的共同石油储备进行合作。第三,加强东北亚能源金融市场合作。根据东北亚能源金融市场及其合作现状以及国际上能源金融市场建设与合作的经验,本文认为东北亚各国一是可以在构建东北亚能源金融交易合作平台上加强合作,具体可以采取国际上已经有过尝试的交易所交叉持股合作、合资建立新的东北亚能源金融交易平台、交易平台技术互联等措施。二是可以加强东北亚能源期货产品合作,比如进行能源期货产品共同开发和上市、能源期货产品在不同国家交易所间交叉上市、与域内其他国家期货公司合作以开拓市场等。三是为了防范能源金融市场开放与合作带来的金融风险,东北亚国家应该加强政府层面的以及自律性组织层面的能源金融市场跨境监管合作,监管合作的内容将涉及防止操纵、获取国外客户信息等。本文对东北亚能源合作路径的研究具有很强的独创性,以往关于东北亚能源合作的研究有很多,但是多数集中在论证其合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合作存在的问题和障碍等方面,即使很多学者提出了加强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加强石油储备合作等内容,但是未曾有学者对这些合作内容做出进一步的阐释,更未曾有学者提出具体的措施,使得这些合作内容难以推广和实施。可以说,本文的研究不仅丰富了东北亚区域能源合作、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相关理论,拓展了东北亚能源合作研究的内容,为该领域研究者开辟了新的研究方向,还将在实践上为东北亚等地区的区域能源合作甚至区域经济合作提供指导。
范喆[8](2019)在《海上油气井协同生产方案优化设计 ——以海上H平台为例》文中研究说明海上油气开采平台目前已发展成为一套成熟的海洋油气资源开采装备,集钻完井、石油/天然气生产及计量、污水处理、油气外输、生产生活供电及人员食宿等功能于一体,高效的开展生产作业,为我国石油天然气供给和能源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随着油气藏的不断开采,油气井逐渐失去自喷生产能力,需要补充外部能量,为此购置气举压缩机组作为气源,辅助生产工具。目前油井以电泵和气举两种方式生产;气井为注气辅助开采,部分井因积液严重而停产。为合理利用气源,需优先使积液井复产,其后再在油井井组间优化分配。另外,为确保环保生产,平台还配有污液处理装置。考虑到这类设备所占据的空间、购买成本等因素,购置数量是有限的,从而造成平台整体油气生产及处理能力受限。受此影响,单井生产参数的调整,就受到平台整体生产能力的制约。故如何利用海上平台现有资源,合理设计油气井生产方案,经济高效的开发所在区块油气资源,就成为大家关注的重点。以上述问题为导向,本文将从油气单井生产能力分析入手,在研究掌握单井生产特性的基础上,结合具体问题构建数学优化模型并求解,从而达到高效开发的目的。具体思路为:针对电泵井和气举油井,利用现有生产资料分析拟合其生产特性曲线,回归确定生产特征方程;针对积液气井,则要研究更适用于目标区块的临界携液模型,计算确定积液井复产方案,进而确定其余油井可分配总气量;针对平台所面临的优化问题,调研数学求解方法。最终,综合各部分所得成果,建立带有非线性约束的数学模型,选用遗传算法,借助Matlab编程求解,优选计算结果,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的海上平台油气井组协同生产优化方案。研究结果表明:(1)合理选用及优化气井临界携液流量模型,生产状态符合率达85.7%;(2)经协同生产数学模型优化,日增产油1.07方,模型有效。
刘守一[9](2019)在《海上平台降低外排水含油工艺研究》文中指出海上XX油田进入开发中后期,将要接入边际油田开发,生产水量将会持续增加。由于设施设备老化,处理效率下降,而处理量却在不断提高,节能减排任务较重,必须通过设备改造等手段,增加生产水处理能力,降低外排水含油量。因此,开展XX油田生产水处理工艺系统的仿真技术研究、适应性评价、优化方案的分析,对于保证XX油田生产水处理工艺系统的节能高效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适应性评估分析现有问题产生的原因,应用FLUENT软件进行改造后的流场模拟仿真,提出分离器增设整流器、聚结构件以及提升堰板高度,外排水缓冲罐加装气浮选装置等优化方案,并充分论证改造的合理性,模拟改造后的处理效率和外排水结果。生产水处理工艺系统经改造投产后,对实际生产数据进行分析,并与系统改造之前进行对比,从而再次验证了系统改造的必要性,不但提高了生产水系统的处理量,也提高了三相分离器和外排水缓冲罐的分离效率,为海上老油田的开发生产和节能减排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杨苑,谢红月[10](2018)在《欧盟海上油气作业安全指令对我国预防海上重大溢油事故的启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海上油气开发活动逐渐增多,以及逐渐向深海推进,防范海上溢油已成为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环节。为减少发生重大事故的风险以及限制其影响,欧盟在2013年颁布了《海上油气作业安全指令》,为海上油气作业安全设立了一套高标准,与此同时,还建立了风险管理和事故防范的综合法律框架。我国正在改革海上油气作业立法,提高预防海上溢油的能力,而欧盟设立的法律框架可以为我国立法改革提供参考。从环境法原则的适用情况出发,本文比较研究了欧盟立法与我国立法为作业者设定的义务。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我国应统一并巩固有关海上油气作业安全的法律框架,并为作业者设置更严格的安全标准。
二、我国有了海上油气快速评价技术(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国有了海上油气快速评价技术(论文提纲范文)
(1)北极航道水域环境保护的国际法律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 文献综述 |
三 研究方案设计 |
第一章 北极航道水域环境保护概述 |
第一节 北极航道水域环境保护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北极航道概念界定 |
二、北极航道水域环境保护概念的界定 |
第二节 北极航道水域环境保护困境 |
一、北极航道水域环境污染的成因 |
二、北极航道开发的必要性 |
三、北极航道环境的脆弱性 |
第三节 北极航道环境保护的国际法现状 |
一、北极航道现有国际法体系概述 |
二、我国参与北极航道环境保护的国际法基础 |
第二章 北极航道水域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
第一节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北极环保内容分析 |
一、《公约》第234条 |
二、《公约》第十二章其他相关内容 |
第二节 国际组织治理北极航道环境保护的条约 |
一、《北极环境保护战略》治理机制 |
二、《极地规则》立法分析 |
三、其他相关国际条约 |
第三节 加、俄两国北极航道水域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
一、加拿大对北极水域环保治理主要法律政策 |
二、俄罗斯对北方海航道环保法律体系 |
第三章 北极航道水域环境保护体系的法律问题 |
第一节 北极区域法律困境 |
一、区域立法碎片化 |
二、软法治理模式的局限性 |
三、硬法出现治理困境 |
第二节 北极航道环境法律冲突及实施困境 |
一、国内法与国际法规则衔接冲突 |
二、法律冲突的传统解决方式在北极环境中的局限性 |
三、《极地规则》实施困境 |
第三节 设立统一的法律体系困难重重 |
一、没有统一的争端解决机制 |
二、环保机制实施受阻 |
三、清污的法律规制不完善 |
四、非北极国家诉求难以体现 |
第四章 完善北极航道水域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建议 |
第一节 建立软硬法并行的模式 |
一、发挥软法在北极环境保护中的优势 |
二、发挥硬法的强制约束力 |
三、“软硬兼施”模式更有利于环境保护 |
第二节 协商解决北极航道环境保护法律冲突 |
一、加强北极地区国际合作 |
二、利用传统方式解决北极航道环境法律冲突 |
三、完善北极水域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
第三节 建立统一环境污染防治模式 |
一、北极理事会成为北极航道的环境治理平台 |
二、设立北极航道海洋应急保护制度 |
三、完善北极环境污染清污机制 |
第四节 我国参与北极航道水域环保法治的路径 |
一、积极履行国际义务 |
二、加强北极航道环保相关双多边合作 |
三、完成国内法律与相关环保条约的衔接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2)海上钻井平台的国际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章 海上钻井平台的法律地位 |
第一节 将海上钻井平台视为船舶 |
一、国内成文法中的船舶 |
二、将移动式钻井平台视为船舶的司法实践 |
三、将移动式钻井平台认定为船舶的立法与司法实践 |
四、移动式钻井平台与船舶登记 |
第二节 将海上钻井平台视为其他类型的装置 |
一、将海上钻井平台视为人工岛屿 |
二、将海上钻井平台视为单独类别的物 |
三、主要海事公约中的船舶和海上钻井平台 |
第二章 海上钻井平台的管辖权与安全保护 |
第一节 国家建造海上钻井平台的权利 |
一、国家在内水建造海上平台的权利 |
二、国家在领海建造海上钻井平台的权利 |
三、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建造海上钻井平台的权利 |
四、在大陆架建造海上钻井平台 |
五、在公海建造海上钻井平台 |
六、在国际海底区域建造海上钻井平台 |
第二节 国家对海上钻井平台的管辖权 |
一、国家对海上钻井平台的行政管辖权 |
二、国家对海上钻井平台的刑事管辖权 |
三、国家对海上钻井平台的民事管辖权 |
第三节 海上钻井平台的安全保护制度 |
一、沿海国对领海内海上钻井平台的保护 |
二、海上钻井平台的安全区域 |
三、防止海上钻井平台遭受恐怖主义危害 |
四、我国海上钻井平台的保护 |
第三章 海上钻井平台环境污染救济制度 |
第一节 现有公约对海上钻井平台环境问题的应对 |
一、涉及海上钻井平台环境保护的国际公约 |
二、区域性公约的应对及其局限性 |
三、现有公约述评 |
第二节 处置海上钻井平台跨国污染损害责任的困境 |
一、IMO无处置因海上钻井平台造成的跨国污染损害职能 |
二、船舶与海上钻井平台的区分形成管辖权阻碍 |
三、行业组织的反对增加了制定公约的难度 |
四、Montara事故的处理凸显缺少可适用的规则造成的困境 |
五、部分国内立法评析 |
第三节 应制定海上钻井平台跨境油污损害责任公约的建议 |
一、制定跨境污染损害条约的可行性 |
二、海上钻井平台造成的跨国环境污染损害责任的主体 |
三、亟需构建和完善跨境污染损害责任基金和强制责任保险 |
第四章 退役海上钻井平台的移除制度 |
第一节 退役海上钻井平台的移除 |
一、退役海上钻井平台的移除方式选择 |
二、移除钻井平台的环境风险 |
三、移除退役海上钻井平台的国家实践 |
第二节 移除退役海上设施的国际公约及其局限性 |
一、海洋法公约对移除的适用冲突 |
二、海洋倾倒与海上钻井平台的移除 |
三、移除退役海上设施在区域性公约中的分歧 |
第三节 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责任及移除费用保障 |
一、所有权人或管理人在移除中的责任 |
二、移除海上钻井平台费用的担保和保障 |
三、移除海上钻井平台公约的制定及我国的应对 |
第五章 海上钻井平台与其他用海活动的冲突与协调 |
第一节 与渔业活动的冲突及解决 |
一、与专属经济区内活动的冲突与协调 |
二、与公海捕鱼自由的冲突与协调 |
第二节 与航行的冲突与协调 |
一、与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内航行活动的冲突及协调 |
二、与公海航行自由的冲突与协调 |
第三节 与其他用海活动的冲突与协调 |
一、与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冲突与协调 |
二、与其他用途的海上设施的冲突与协调 |
三、与海洋科学研究的冲突与协调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案例索引 |
附录二 缩略语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3)BG(中国)公司发展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4 主要研究内容 |
第二章 BG(中国)公司外部环境分析 |
2.1 我国石油服务行业发展概述 |
2.1.1 我国石油勘探情况 |
2.2 宏观环境分析 |
2.2.1 政治环境 |
2.2.2 经济环境 |
2.2.3 社会环境 |
2.2.4 技术环境 |
2.3 产业环境分析 |
2.3.1 供应商的讨价还价能力 |
2.3.2 购买者的讨价还价能力 |
2.3.3 潜在竞争者进入的能力 |
2.3.4 替代品的替代能力 |
2.3.5 行业内竞争者现在的竞争能力 |
第三章 BG(中国)公司内部条件分析 |
3.1 BG(中国)公司现状及其战略分析 |
3.2 BG(中国)公司资源与能力分析 |
3.2.1 人力资源 |
3.2.2 财务资源 |
3.2.3 品牌资源 |
3.2.4 运营能力 |
3.2.5 技术能力 |
3.2.6 小结 |
第四章 BG(中国)公司发展战略构建 |
4.1 SWOT分析 |
4.1.1 优势(Strengths) |
4.1.2 劣势(Weaknesses) |
4.1.3 机会(Opportunities) |
4.1.4 威胁(Threats) |
4.2 战略选择 |
4.2.1 战略选择指导思想 |
4.2.2 使命、愿景与战略目标 |
4.2.3 战略方向选择 |
4.3 战略规划 |
第五章 BG(中国)公司战略实施保障措施 |
5.1 公共关系 |
5.2 技术开发 |
5.3 管理理念本土化 |
5.4 加强HSE(健康,安全,环境)管理 |
5.5 人力资源管理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4)中国天然气进口风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研究内容 |
1.3.1 主要研究内容 |
1.3.2 框架结构 |
1.3.3 技术路线图 |
2 相关研究文献评述 |
2.1 进口来源地风险的研究 |
2.2 进口通道风险的研究 |
2.3 进口风险评价方面的研究 |
2.3.1 进口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 |
2.3.2 定量分析进口风险 |
2.4 天然气供应安全研究 |
3 中国天然气进口现状 |
3.1 天然气进口总体情况 |
3.2 天然气进口来源地 |
3.2.1 管道天然气进口来源地 |
3.2.2 液化天然气进口来源地 |
3.3 天然气进口路线 |
3.3.1 管道天然气运输路线 |
3.3.2 液化天然气运输路线 |
3.4 亚太天然气市场 |
4 中国天然气进口风险理论分析 |
4.1 进口风险因素分析 |
4.1.1 进口来源地风险因素分析 |
4.1.2 进口路线风险因素分析 |
4.2 中国天然气进口风险理论 |
4.2.1 投资组合理论 |
4.2.2 投资组合理论与多元化 |
4.2.3 进口风险定义 |
4.3 本章小结 |
5 中国天然气进口风险评价 |
5.1 中国天然气进口价格与日本天然气价格关系分析 |
5.1.1 平稳性检验 |
5.1.2 协整检验 |
5.1.3 格兰杰检验 |
5.2 中国天然气进口风险指数模型构建 |
5.3 中国天然气进口风险评价数据说明 |
5.4 计算中国天然气进口国的风险权系数 |
5.5 研究结果分析 |
5.5.1 中国天然气进口风险分析 |
5.5.2 天然气进口策略分析 |
5.6 主要结论 |
5.7 本章小结 |
6 政策建议 |
6.1 重视进口来源地的风险指数 |
6.2 进口来源地选择 |
6.2.1 强化与已有进口来源国的合作 |
6.2.2 拓展与美洲的合作 |
6.2.3 巩固与非洲和中东的合作 |
6.3 进口运输路线 |
6.3.1 巩固和完善运输路线的多元化 |
6.3.2 加强与进口路线过境地区的外交关系 |
6.3.3 加大综合运力建设,建立切实可行的军事保护机制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B.学位论文数据集 |
致谢 |
(5)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海洋产业合作的经济增长效应及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 |
1.2.2 国内研究 |
1.3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点 |
2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
2.1.2 海洋产业 |
2.1.3 经济增长效应 |
2.2 理论基础 |
2.2.1 海洋经济理论 |
2.2.2 区域经济合作理论 |
2.2.3 经济增长理论 |
2.2.4 政策生态学理论 |
3 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主要海洋产业发展与合作现状 |
3.1 海洋渔业 |
3.1.1 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渔业生产情况 |
3.1.2 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水产品贸易情况 |
3.1.3 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海洋渔业合作 |
3.2 海洋油气业 |
3.2.1 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油气储量情况 |
3.2.2 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海洋油气业合作 |
3.3 海洋交通运输业 |
3.3.1 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船队所有情况 |
3.3.2 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集装箱港口吞吐量情况 |
3.3.3 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海洋运输合作 |
3.4 滨海旅游业 |
3.4.1 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出入境旅游情况 |
3.4.2 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旅游竞争力情况 |
3.4.3 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滨海旅游合作 |
4 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海洋产业合作效应的实证分析 |
4.1 研究方法及模型设定 |
4.1.1 研究方法 |
4.1.2 计量模型 |
4.2 数据来源及说明 |
4.3 模型回归结果 |
5 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海洋产业合作的影响因素分析 |
5.1 研究方法与模型设定 |
5.1.1 研究方法 |
5.1.2 模型构建 |
5.2 数据来源及说明 |
5.3 模型检验 |
5.3.1 最小二乘估计 |
5.3.2 进口效应 |
5.3.3 时间效应 |
5.4 结果分析 |
6 加强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海洋产业合作共赢的政策建议 |
6.1 海洋渔业 |
6.1.1 加强双边贸易关系,推动多边合作 |
6.1.2 加深对话合作,建立纠纷解决机制 |
6.1.3 加强产学研结合,提升水产品竞争力 |
6.1.4 加大金融投资,推进产融结合 |
6.2 海洋油气业 |
6.2.1 加强多边能源合作 |
6.2.2 充分发挥现有合作机制的作用 |
6.2.3 探寻海洋油气资源合作新机制 |
6.2.4 海洋油气业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有机衔接 |
6.3 海洋交通运输业 |
6.3.1 构建海洋交通综合运输体系,推动集约化发展 |
6.3.2 加强沿线国家和地区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合作 |
6.3.3 建立和完善政府间合作机制 |
6.4 滨海旅游业 |
6.4.1 加强沿线国家及地区海洋旅游合作 |
6.4.2 建设和完善沿线国家和地区海洋旅游的各项基础设施 |
6.4.3 实施沿线国家和地区海洋旅游差异化发展策略 |
6.4.4 打响海上丝绸之路滨海旅游品牌 |
7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导师简介 |
(6)海上钻井承包作业污染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海上钻井承包作业污染损害赔偿责任概述 |
第一节 海上钻井承包作业的概念界定 |
一、海上钻井承包作业的定义 |
二、海上钻井承包作业的特征 |
第二节 海上钻井承包作业中的合同关系 |
一、美国法下海上钻井承包作业中的合同关系 |
二、我国法下海上钻井承包作业中的合同关系 |
第三节 我国法下海上钻井承包作业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主要问题 |
一、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识别困境 |
二、损害赔偿责任范围的确定难题 |
三、损害赔偿责任限制的立法缺失 |
四、损害赔偿责任分摊条款的效力认定不明 |
第二章 海上钻井承包作业污染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 |
第一节 海上钻井承包作业的主体 |
第二节 作业者作为污染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 |
一、中美两国对作业者作为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认定 |
二、作业者作为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适格性 |
第三节 承包者作为污染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 |
一、中美两国对承包者作为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认定 |
二、承包者作为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适格性 |
第四节 完善海上钻井承包作业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主体规定的建议 |
第三章 海上钻井承包作业污染损害赔偿的责任范围 |
第一节 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 |
一、蓬莱19-3油田溢油案反映出的损害赔偿范围不明确问题 |
二、《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规定》对损害赔偿范围的明确 |
第二节 财产损害 |
一、直接损失 |
二、间接损失 |
第三节 纯经济损失 |
第四节 清污费用 |
第五节 完善海上钻井承包作业污染损害赔偿责任范围规定的建议 |
第四章 海上钻井承包作业污染损害赔偿的责任限制 |
第一节 海上钻井承包作业污染损害赔偿责任限制的立法例 |
一、作业者作为责任限制主体的模式 |
二、承包者作为责任限制主体的模式 |
第二节 海上钻井承包作业污染损害赔偿责任限制的必要性 |
一、促进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行业发展的需要 |
二、督促作业各方尽到事故预防与及时补救的义务 |
第三节 完善海上钻井承包作业污染损害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建议 |
一、明确作业者和承包者的责任限制主体地位 |
二、设置合理的责任限额 |
三、设定严格的责任限制丧失条件 |
四、建立油污损害赔偿基金 |
第五章 海上钻井承包作业污染损害赔偿的责任分摊 |
第一节 标准格式合同中的责任分摊条款 |
一、标准格式合同责任分摊条款的内容 |
二、标准格式合同责任分摊条款的意义 |
第二节 美国司法实践对责任分摊条款效力的认定 |
第三节 美国司法实践对责任分摊条款效力认定的合理性 |
第四节 我国应采取的责任分摊条款效力认定对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7)东北亚能源合作的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论文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区域能源合作的研究 |
1.2.2 关于东北亚区域能源合作的研究 |
1.2.3 关于区域能源合作路径的研究 |
1.3 论文研究的结构和方法 |
1.3.1 研究的结构 |
1.3.2 研究的方法 |
1.4 论文研究的创新点和不足 |
1.4.1 论文研究的创新点 |
1.4.2 论文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理论基础 |
2.1 地缘政治经济学理论 |
2.1.1 地缘政治经济学理论概述 |
2.1.2 能源的地缘政治经济解读 |
2.1.3 东北亚能源的地缘政治经济分析 |
2.2 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 |
2.2.1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 |
2.2.2 共同市场相关理论 |
2.2.3 东北亚共同能源市场解析 |
2.3 能源安全理论 |
2.3.1 能源安全概念的演变 |
2.3.2 东北亚能源安全的内容分析 |
2.3.3 东北亚能源安全的影响因素 |
2.4 石油定价理论 |
2.4.1 国际石油定价机制的演变历程 |
2.4.2 现阶段国际石油价格形成机制 |
2.4.3 能源金融市场的定价作用 |
第3章 东北亚能源合作的现状与问题 |
3.1 东北亚能源合作的现状 |
3.1.1 区域内能源贸易和投资合作持续增加 |
3.1.2 油气运输管道建设取得进展 |
3.1.3 双边对话和交流平台较为丰富 |
3.1.4 技术合作取得突破 |
3.2 东北亚能源合作存在的问题 |
3.2.1 能源合作方式单一 |
3.2.2 能源消费国之间合作少 |
3.2.3 东北亚缺乏多边能源合作机制 |
3.3 东北亚能源合作的障碍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东北亚能源合作新形势下的新思路 |
4.1 东北亚能源合作的新形势 |
4.1.1 世界能源格局出现新变化 |
4.1.2 “一带一路”倡议带来新动力 |
4.2 确定东北亚能源合作的目标 |
4.2.1 保障能源进口国的能源供应安全 |
4.2.2 保障能源出口国的市场份额 |
4.2.3 提升东北亚能源定价权 |
4.2.4 形成东北亚能源合作机制 |
4.3 确定东北亚能源合作的原则 |
4.3.1 能源主权原则 |
4.3.2 协商一致原则 |
4.3.3 循序发展原则 |
4.4 确定东北亚能源合作的路径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路径一:增加东北亚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 |
5.1 探索东北亚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方式 |
5.2 丰富东北亚能源投资合作的内容 |
5.2.1 增加在俄罗斯的油气投资开发合作 |
5.2.2 增加在中国的页岩气投资开发合作 |
5.2.3 增加能源炼化投资合作 |
5.2.4 增加能源运输管网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合作. |
5.2.5 签订政府间能源投资促进与保护协定 |
5.3 扩大东北亚能源贸易合作的规模 |
5.3.1 增加俄罗斯与中日韩油气贸易 |
5.3.2 增加中日韩石油产品贸易 |
5.3.3 签订政府间石油产品特惠贸易协定 |
5.4 增加中日韩在区域外能源贸易与投资的合作 |
5.4.1 加强沟通与协商 |
5.4.2 鼓励能源进口联合议价 |
5.4.3 加强在区域外能源共同投资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路径二:推进东北亚石油储备合作 |
6.1 东北亚石油储备及其合作现状 |
6.1.1 中日韩石油储备评价 |
6.1.2 东北亚石油储备合作现状 |
6.1.3 东北亚尚未实现石油储备合作的原因 |
6.2 东北亚能源形势变化带来储备合作新需求 |
6.2.1 俄美能源博弈日趋激烈 |
6.2.2 IEA局限性日趋凸显 |
6.2.3 中国石油储备能力不断被认可 |
6.3 东北亚石油储备合作的可行措施 |
6.3.1 石油储备信息合作 |
6.3.2 石油储备动用合作 |
6.3.3 共同石油储备合作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路径三:东北亚能源金融市场合作 |
7.1 东北亚各国能源金融市场发展现状 |
7.1.1 日本能源金融市场现状评价 |
7.1.2 俄罗斯能源金融市场现状评价 |
7.1.3 中国能源金融市场现状评价 |
7.2 构建东北亚能源金融交易合作平台 |
7.2.1 东北亚各国交易所交叉持股 |
7.2.2 合资建立东北亚能源金融交易平台 |
7.2.3 推动交易平台技术互联 |
7.3 加强东北亚能源期货产品合作 |
7.3.1 能源期货产品共同开发 |
7.3.2 能源期货产品交叉上市 |
7.3.3 共同开拓能源期货产品市场 |
7.4 加强东北亚能源金融市场监管合作 |
7.4.1 政府间监管合作 |
7.4.2 自律性组织间监管合作 |
7.4.3 监管合作的具体内容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8)海上油气井协同生产方案优化设计 ——以海上H平台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海上油井电潜泵采油工艺技术现状 |
1.3 海上气井积液预测模型研究现状 |
1.4 非线性规划问题研究现状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第2章 海上气井积液分析 |
2.1 气体参数计算 |
2.1.1 天然气密度 |
2.1.2 天然气压缩系数 |
2.1.3 气水表面张力 |
2.1.4 混合气体性质 |
2.2 临界携液计算模型 |
2.2.1 Turner液滴模型 |
2.2.2 Coleman模型 |
2.2.3 Nosseir模型 |
2.2.4 李闽模型 |
2.2.5 彭朝阳模型 |
2.3 临界携液流量修正模型的建立 |
2.4 积液井复产方案设计 |
2.5 小结 |
第3章 海上潜油电泵井生产分析 |
3.1 油井流入动态 |
3.1.1 Vogel方法 |
3.1.2 Fetkovich方法 |
3.1.3 油气水三相渗流广义IPR公式 |
3.2 井筒压力计算模型 |
3.3 潜油电泵工作特性影响因素 |
3.3.1 井底温度的影响 |
3.3.2 频率变化的影响 |
3.3.3 含气液体的影响 |
3.4 电泵井生产能力分析 |
3.4.1 D1井生产能力分析 |
3.4.2 D2井生产能力分析 |
3.4.3 D3井生产能力分析 |
3.4.4 D4井生产能力分析 |
3.5 小结 |
第4章 海上油气井组协同生产优化模型研究 |
4.1 带约束的非线性规划问题解法 |
4.1.1 求解非线性规划的内点罚函数法 |
4.1.2 求解非线性规划的外点罚函数法 |
4.1.3 求解非线性规划的遗传算法 |
4.2 气举井生产能力分析 |
4.2.1 Q1井生产能力分析 |
4.2.2 Q2井生产能力分析 |
4.2.3 Q3井生产能力分析 |
4.2.4 Q4井生产能力分析 |
4.3 海上油气井组协同优化一般性模型的建立 |
4.4 小结 |
第5章 海上油气井协同生产方案优化设计 |
5.1 海上油气井协同生产原则制定 |
5.2 优化方案步骤设计 |
5.3 海上油气井协同生产优化方案实例设计与优选 |
5.3.1 海上H平台简介 |
5.3.2 海上H平台污水处理能力合理预估 |
5.3.3 建立海上油气井协同生产数学模型 |
5.3.4 模型有效性验证 |
5.3.5 平台关键设备处理能力校核 |
5.3.6 生产方案设计及优选 |
5.4 协同优化方案合理性探讨 |
第6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海上平台降低外排水含油工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稠油生产水处理技术 |
1.2.2 稠油油田生产水处理流程 |
1.3 本文主要工作 |
1.4 技术路线 |
第2章 XX油田生产工艺流程存在问题分析 |
2.1 XX油田简介 |
2.2 XX油田产出液物性 |
2.2.1 XX油田原油物性 |
2.2.2 XX油田产出水物性 |
2.2.3 XX油田天然气组分 |
2.2.4 新接入XX4-1油田产出液物性 |
2.3 生产工艺流程概述 |
2.4 存在问题分析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分离器的改造研究 |
3.1 三相分离器分离机理研究 |
3.1.1 液滴沉降 |
3.1.2 油水的沉降分离 |
3.2 影响油、气、水三相分离器运行效果的因素分析 |
3.2.1 分离器位置布局 |
3.2.2 油、气、水三相分离器长径比 |
3.2.3 分离器内部结构 |
3.2.4 气液界面高度控制 |
3.2.5 油水界面高度控制 |
3.2.6 分离器处理量 |
3.2.7 分离器运行温度 |
3.2.8 分离器输油平稳程度 |
3.3 现有三相分离器结构分析 |
3.4 分离器内部结构改造分析 |
3.4.1 分离器内部结构改造依据 |
3.4.2 分离器内部结构改造方案 |
3.4.3 三相分离器改造前后CFD模拟 |
3.4.4 分离器运行参数及实际效果对比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外排水缓冲罐改造及优化方案研究 |
4.1 改造前缓冲罐工艺介绍 |
4.2 存在问题分析 |
4.3 模拟仿真及改进措施 |
4.3.1 缓冲罐模型的建立与网格划分 |
4.3.2 流体模型的选择 |
4.3.3 模拟边界条件和求解方法的确定 |
4.3.4 模拟结果 |
4.3.5 改造后缓冲罐工艺介绍 |
4.3.6 目前设备运行失效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4.4 实际效果对比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结论与建议 |
5.1 结论 |
5.2 建议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 |
四、我国有了海上油气快速评价技术(论文参考文献)
- [1]北极航道水域环境保护的国际法律体系研究[D]. 马萌婉.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2]海上钻井平台的国际法研究[D]. 白龙. 上海交通大学, 2020
- [3]BG(中国)公司发展战略研究[D]. 李迪. 广西大学, 2020(07)
- [4]中国天然气进口风险研究[D]. 董鑫. 重庆大学, 2019(05)
- [5]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海洋产业合作的经济增长效应及政策研究[D]. 孟芳. 广东海洋大学, 2019(02)
- [6]海上钻井承包作业污染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研究[D]. 王连伟. 大连海事大学, 2019(06)
- [7]东北亚能源合作的路径研究[D]. 张健. 吉林大学, 2019(10)
- [8]海上油气井协同生产方案优化设计 ——以海上H平台为例[D]. 范喆.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019(02)
- [9]海上平台降低外排水含油工艺研究[D]. 刘守一. 西南石油大学, 2019(06)
- [10]欧盟海上油气作业安全指令对我国预防海上重大溢油事故的启示[A]. 杨苑,谢红月. 中国海洋法学评论(2018年卷第1期 总第27期), 2018(总第2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