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市现行文件利用中心 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论文文献综述)
祖峰[1](2021)在《沈阳市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我国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入了全面践行和持续优化的阶段,服务形式不断更新,新的经验越积越多,公共法律服务带给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体验度也不断地提升,打造了全新的局面。然而就当下的情况来看,公众持续上升的法律服务需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有效供给不足及不均衡的现实是当前的突出矛盾。近年来,基于对时代发展的顺应,沈阳市对于公共法律服务予以高度重视,不断的推进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沈阳市遵从十八大精神的指导,发布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推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施行建议》,围绕依法治国这一主线,立足于服务民生,保障公民权益,与建设“法治沈阳”、“平安沈阳”相结合,在网络完善、资源整合、能效改进、领域扩展,持续提升方面,实现了由政府主导、遍布城乡、功能强大、长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步伐的提升。基于该前提,铁西区也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构建展开一系列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胜利。但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研究为此做了相应的问卷调查,分析出其问题源自五个方面: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和机构配备不足、满意度不高、服务平台建设滞后、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偏少、评价体系不完善。而其背后原因在于相关部门和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资金缺口较大、考核评价不充分、激励不够。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将会大大迟滞铁西区甚至波及沈阳市整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围绕新问题、新挑战、新机遇,立足于新的历史起跑线,如何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到更高层次,建设得更为完善,显然是铁西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与众多活跃于司法行政前沿干部当下的首要工作。基于此,有必要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构建对铁西区的工作进行研究,所以本课题就此开展了研究探讨,以此助推铁西区公共法律体系建设的完善。研究在参考了上海、广州、杭州三地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经验后,提出五方面的完善建议,完善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人才机构体系、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满意度、完善服务体系平台建设、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和设置科学化公共法律服务绩效评价体系。
伏佩宣[2](2021)在《警务体系能力研究 ——“技术-制度”互构视角下N市公安局“警务大脑”的经验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现代警务模式下,运用信息技术提升警务效能,开展智慧警务建设已成为警务治理领域发展的普遍共识。起初,公安机关沉浸于新技术所带来的“美好想象”,但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行却发现:改革并未达到预期目标,甚至陷入“中等信息化陷阱”。面对这样一个高度复杂和迅速变化的新兴领域,客观冷静的思考和系统深入的研究尤为重要。究其本质而言警务体系能力在智慧警务建设过程中未能充分发挥。较为遗憾的是,目前还未有学者以警务体系能力的研究视角对这一现实警务运行困境展开深入分析。警务体系能力是公安机关整体效能的创新型表述,它是各警种相互联结、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整体效能,而不是各警种单项效能的简单相加,其核心聚焦于公安机关整体效能的最大化释放。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基本形态,警务体系能力早在警务组织成立之初就已初具雏形,并随着警务模式的演进而不断发展变化。按照警务模式从传统向现代的演进规律,警务体系能力的基本形态可以划分为基于科层制背景下的警务体系能力(也可称之为“既有警务体系能力)和基于信息系统的警务体系能力两个阶段。其中,基于信息系统的警务体系能力是在尝试消除科层制“反攻能”的基础上演化而成的,并随着信息技术扎根警务组织的时间序列展现出不同的阶段性特征,其最终目标是实现警务体系能力的现代化。作为全国首批科技强警示范单位,N市公安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警务大脑”建设的先行试点,在这长达三年的“先行先试”过程,信息技术扎根警务组织的阶段性特征展现得非常充分,为分析者更好地洞察警务体系能力提供了绝佳的分析“窗口”。有基于此,笔者以“技术—制度”为理论视角,基于技术执行的分析框架对N市公安局“警务大脑”建设过程进行经验分析,旨在探讨“警务体系能力现代化何以可能?”这一核心命题。既有警务体系能力是基于科层制背景下产生的,其容易受到科层制背景下警种协同的动力不足及共识机制的缺失、警务在综合治理中的封闭和内敛趋向等“反功能”因素影响,而无法实现公安机关整体效能的最大化释放。N市公安局“警务大脑”作为消除既有警务体系能力“反功能”的新尝试被技术执行者们赋予“美好想象”,但就实际效果而言,其陷入了警务治理“困境”。技术执行者们愈加认识到:信息技术在“警务大脑”中的简单嫁接只是单纯地构建了一种基于技术理念的警务体系能力,其仍处于警务体系能力现代化的初级阶段。从N市“警务大脑”的实际应用效果来看,信息技术只是起到技术支撑作用,优化和再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才是根本。有基于此,N市公安局在“警务大脑”建设技术方案的基础上引入合成警务机制,通过相应的制度匹配实现信息资源、组织结构和警务要素的整合及警务流程的优化再造。最终,在信息技术与合成警务机制的有机结合下实现了警务体系能力的现代化。总之,警务体系能力现代化是技术与制度相互作用的结果。一方面,信息技术本身暗含着一种网络化逻辑,其在被运用于特定的组织时,提供了一种解决组织联结问题的空前弹性,为警务体系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技术支撑,其通过技术赋能,以信息化驱动;通过技术赋权,推动公安战斗生产模式转变。另一方面,合成警务机制从宏观层面上构建一体化的警务模式;从中观层面上推动警务组织结构变革;从微观层面上重构行动者理念和行为;其为警务体系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相应的制度形塑空间。最终,在“技术—制度”的互构作用下,各警种作战能力达到了有机融合,实现了警务效能的最大化释放。
袁宣美[3](2020)在《基层公安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研究 ——以开州区公安局为例》文中提出公安机关的公共服务能力是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服务民生、服务型政府创建的背景下,如何提升公安机关的公共服务能力,发挥公安机关的社会服务职能,已成为公安机关的另一个重要的工作内容。鉴于此,本文将就基层公安公共服务能力问题展开调查研究,研究中,本文运用新公共服务等相关理论知识,以开州区公安局作为研究对象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研究中,通过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案例分析和走访调查获取了开州区公安局的一手资料,通过认真梳理、综合归纳,进一步理清了开州区公安局在公共服务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和所做的有益工作,文章最后剖析了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最后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几点对策和建议。通过研究发现,公安机关作为政府公共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其在发挥公共服务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而如何发挥基层公安机关的公共服务水平,一方面要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树立为民服务的理念,同时还要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践行国家为民服务的准则;另一方面,基层公安机关公共服务能力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基层公安机关在践行公共服务工作上,要以法为准绳,以为民服务为宗旨,建立网络化公共服务体系,只有如此,才能够更好的实现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总之,通过本文研究,有利于提升公安机关的形象,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刘彦[4](2020)在《70年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路径及经验研究 ——以社会组织化治理为视角》文中认为社会治理是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活动,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良好的社会治理是人类社会秩序井然、自由演进的根基,也是人类社会走向文明、和谐、繁荣和昌盛的重要保障。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社会治理与社会建设,始终把善治良序作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准绳和目标。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基层是社会治理的重心和落脚点,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支撑和坚实基础,基层社会治理,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福祉,事关社会的安定与和谐,事关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本文以70年中国基层社会治理演进路径及经验研究为题,以社会组织化治理为视角,探究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基层社会治理的历史演进路径。纵览新中国70年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历程,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层社会治理之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以其独特领导魅力和力量,通过城市基层社会的单位制、街居制和农村社会的互助组、合作社、以及人民公社,把中国从“一盘散沙”的分散社会组织成“全国一盘棋”的整体社会,在基层社会组织化治理时期,中国基层社会创造出许多奇迹和创举,向世人证明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改革开放以后,党和国家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理念和路径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中国基层社会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为标志,开启了基层社会治理去组织化的道路,城市基层社会的去单位化与市场化与时偕行。随着基层社会去组织化发展,社会原子化、阶层分化和社会不公平问题不断出现,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着新的要求与挑战。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面对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中国共产党适时调整执政理念,不断凝聚共识,汇聚合力,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的再组织化能力,如何把中国人民再组织化成为新时代中国安邦治国的重大课题。理论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选择源于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的强大指引,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的基层社会治理实践又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的思想内涵,拓宽了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本文以组织化、去组织化和再组织化为分析框架,将新中国70年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历程分为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基层社会治理去组织化和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三个发展阶段,分析了基层社会治理路径形成的历史背景,梳理基层社会治理路径演进的过程,总结并反思了不同时期基层社会治理路径所取得的成效与局限,最后,对新中国70年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经验进行总结与凝练。论文内容由以下五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基层社会治理相关概念的界定与理论的阐释。通过对基层社会治理相关概念的解读与界定,厘清与本论文研究有关的核心概念,避免在概念使用时的误解,通过对基层社会治理相关理论进行梳理和阐释,为本文研究提供了理论分析视角和理论依据;第二部分、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探讨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路径。基层社会治理路径的演进与史情、世情、国情、党情息息相关,本文将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路径从社会组织化视角分为三个阶段,分别结合具体的时代背景,梳理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路径,并结合调查研究法和个案访谈法论证了各阶段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演进,总结成效并反思局限;第五部分总结基层社会治理经验。总结新中国70年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经验,以期待给人以启示。新中国70年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经验凝聚了党和人民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集体智慧,是对新中国70年来基层社会治理理论与实践的科学总结,是基层社会治理中国经验、中国方案与中国智慧的总体概括。
程显扬[5](2020)在《中国健康服务业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健康,不仅是关乎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更是关乎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因素。毫不夸张地说,一个健康良好的国民群体是任何国家实现发展与繁荣的坚固地基。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十九大报告中同样写明:“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要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更是在开篇即提出:“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实现国民健康长寿,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标志,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同样的,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的加快,国民对于健康的需求水平正在不断提升,对于健康需求的层次同样在持续上升且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健康服务业是21世纪的新兴医疗体系,通过革新医疗模式而构建的以健康为核心而非以疾病为核心的新型医疗体系,包括先进理念、前沿技术、标准培训认证和管理运营组成的覆盖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系统性工程。正如1996年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的21世纪的医学是从“疾病医学”向“健康医学”发展;从重治疗向重预防发展;从针对病源的对抗治疗向整体治疗发展;从重视对病灶的改善向重视人体微生态的平衡改善发展;从群体治疗向个性化治疗发展;从生物治疗向身心综合治疗发展;从强调医生作用向重视病人(健康生活方式)作用发展。在医疗服务方面,则是以疾病为中心向以人的健康生命质量为中心发展,以延长生命绝对值向以延长有生产力的健康寿命和青春寿命发展等等。归根结底,就是医学服务的重心从“治已病”向“治未病”转移。以人民健康为研究对象与实践目标的健康医学,将是未来医学发展的方向,也是新型经济发展的驱动力。当前,中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宏观环境的变革为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民生福祉和提高全民健康素质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经济结构优化调整的重要举措,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非凡意义。中国的健康服务业已经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因此,有必要对其的发展历史、发展现状与发展成就进行相对系统完整的梳理,在总结中国健康服务业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与重大机遇的基础上,科学分析影响其发展的各种因素,同时结合国外的先进经验。特别是在当前的特殊背景下,尝试提出中国健康服务业未来的发展前景与相关建议。首先,本文以两份关键性政府文件作为分界点,将中国健康服务业划分为初创发展阶段(1949—2013)、规划阶段(2013—2017)和快速发展阶段(2017至今)。借助最新的研究成果,从规模和分类两个角度对中国健康服务业的发展现状进行了简要叙述。同时,总结了中国健康服务业发展所取得的六大基本成就,即政策红利持续释放,产业路径逐渐清晰;医疗卫生服务覆盖面扩大,重心下沉渐成趋势;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产业链初步形成;商业健康险市场规模持续增长;融合发展纵深推进,幸福产业焕发活力;区域健康服务业高地初显,示范效应良好。并揭示了中国健康服务业发展所存在的五项基本问题,即医疗服务结构与总量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健康保险服务发展乏力且存在壁垒;健康服务业相关支撑产业缺少核心竞争力与政策保障;科技创新转化难且信息孤岛问题依然存在。其次,本文在充分考量中国的基本国情与健康服务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构建健康服务业影响因素的计量模型。将国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核心解释变量,人均个人现金卫生支出、14岁以下人口比重、65岁以上人口比重、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以及是否实施了新医改作为控制变量纳入模型。实证结果表明,上述各变量皆有利于推动中国健康服务业的发展。而且,收入水平、个人医疗消费支出、政策规划与人口老龄化对于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影响程度较大。在此基础上,结合各影响因素在中国的客观现实,针对经济发展水平、政策规划、人口年龄结构、城镇化水平、科技创新和疾病谱变化对于中国健康服务业产生影响的主要表现形式和影响方式进行了深入说明。最后,本文系统论述了在外部不确定性增加的条件下,中国健康服务业发展前景,即后疫情时代防控常态化为健康服务业发展带来了新契机,新基建与双循环格局为健康服务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和人口老龄化为健康服务业发展带来了新红利。并且,在对国际经验进行比较总结的基础上,从多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李雪玲[6](2020)在《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综合柜员制满意度调查研究》文中指出社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导向下,社会保险经办服务逐渐由传统的强制性提供固定模式的服务转向以关注和满足参保群体需求为核心的人性化经办服务;另一方面,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电子化政务服务手段的广泛运用也给参保群体获得社会保险相关信息和获取社会保险相关服务的渠道带来深刻变革,在进一步刺激了参保群体的社会保险服务需求的同时也对社保经办机构的服务模式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挑战。社会保险经办的综合柜员制正是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转型的标志。现阶段对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研究是确定经办服务转变方向、手段和实效的依据,而基于公众角度的对参保群体满意度的研究能够真实反映变革的效果,为今后的社会保险服务工作发展提供有效参考。本文以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综合柜员制服务为研究对象,从服务满意度视角进行调查研究,结合研读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总结其对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和公共服务公众满意度的相关研究成果,形成对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综合柜员制服务满意度的调查问卷。通过调查问卷和访谈等方式分析出影响公众满意度的相关因素为政务公开、辅导咨询、经办便捷度和经办人员服务水平。在这四个维度上总结出经办服务存在的问题表现在政务公开不全面、职能划分不清晰、数据小农意识引发信息孤岛问题及服务理念落后,进一步追究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包括职能配置不合理、信息互联互通程度低下、服务意识淡薄等。由以上信息得出改进的结论与对策体现在建立健全服务体系,畅通信息共享渠道、以公民为中心完善服务流程,这些措施能有效提高服务效能,推动攀枝花市社会保险事业创新发展。
吴亚霖[7](2020)在《杭州市税务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最多跑一次”改革是浙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创造性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实践的一个鲜亮标志,开辟了新时代杭州市税务局改革的新篇章,充分体现了政府部门“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责任担当。杭州市税务系统作为与人民群众的生活紧密相关的庞大系统,更是践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主力军。其本质依然是为了提高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服务的服务效率。杭州市税务系统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取得了卓越的成效,整个改革历程主要包括:改革的布置,主要举措以及基本成效。在已经取得的成果基础上,杭州市税务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依然存在亟待完善之处,如审办标准、效率及应变能力、改革中的失误之处等方面。为了让改革成果更上一层楼,杭州市税务系统需要针对改革现存的问题,进一步深入分析问题产生背后的原因,根据剖析和细化,主要涉及执法能力、干部培训、改革经验、法律法规等诸多潜在因素。找到了问题的根源,杭州市税务局亟需对症下药,继续优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相关对策,包括明确标准、规范审核、加强学习、改革立法、线上线下融合等多方面的措施。综上所述,税务部门的“最多跑一次”改革仍然任重而道远,需要进一步研究改革中亟待突破的瓶颈、空间等方面,寻求突破口,持续推动这项改革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发展。
张艺[8](2020)在《新时代我国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40余年来,我国不仅在经济快速发展上创造了奇迹,也在社会长期稳定上创造了奇迹,“两大奇迹”为世界和平发展和全球治理提供了中国智慧。同时,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矛盾更为复杂多变,人民群众对于社会治安稳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社会治安稳定已经成为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刚性需求,在社会治安治理过程中切实推进党委政府、市场组织、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等主体多元有效互动,确保在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激发社会活力,探索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治安问题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人民群众向往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因此,推进社会治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当前深化社会治理创新的重大课题之一。我国社会治安治理正处于由单一主体向多元主体转型过程中,可社会治安治理多元主体之间协同治理机制还有待重新构建。论文紧扣社会治安协同治理这一研究主题,对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社会治理、整体性治理等相关概念和理论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并分析了我国社会治安治理模式的变迁路径,即为社会治安管制阶段、社会治安管理阶段和社会治安治理阶段。随后本文对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的主体进行全面分析,主要分为党委政府、市场组织、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等四类,并对当前我国社会治安协同治理困境进行了解析,认为主要存在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的理念缺失、治理能力不强、职责不清和动力不足等问题。为全面分析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的困境,分为两个维度进行原因分析,一是制度建构的角度认为是由于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制度设计滞后造成的,主要体现为协同治理制度体系尚不健全,监督制度执行不力,反馈制度尚未建立,问责制度亟待完善。二是从运行机制的角度认为是由于社会治安协同治理运行机制不畅造成的,主要体现为协同治理目标认同机制缺失,互动机制不畅,共享机制不强,保障机制不够等。随后运用问卷调查获知社会对社会治安协同治理主体间行为的认知程度并进行量化测度,并构建社会治安治理演化博弈分析模型和系统动力学流率基本入树流图模型进行定量分析,最后提出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推进机制的政策建议。基于以上的分析,本文以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为研究目标,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以社会治安治理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变迁路径、主体分析、协同困境、演化博弈、系统仿真、推进机制为研究脉络,通过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论述了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问题。具体来说,本文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展开论述。1、梳理了我国建国70周年以来社会治安治理模式的历史变迁路径。论文认为我国社会治安治理模式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一是1949年至1978年间为社会治安管制阶段;二是1978年至2012年间为社会治安管理阶段;三是2012年以后为社会治安治理阶段;明确指出了社会治安治理是我国社会治安政策的发展方向。2、系统分析了我国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的主体及困境。论文认为我国社会治安协同治理主体主要包括了党委政府、市场组织、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等四种类型,并系统解析了这四类主体的行为及存在的协同困境。论文不仅明确指出了当前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过程中的出现的困境表象,以及造成这些困境的制度成因。3、构建了社会治安主体协同治理行为的演化博弈模型进行分析。论文运用三方演化博弈模型验证了社会治安协同治理主体行为之间的选择策略,得出了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参与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的意愿与党委政府采取的社会治安治理政策有关;党委政府、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参与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的意愿与他们之间的信任程度有关;社会治安治理主体参与协同治理意愿与收益有关。4、构建了社会治安协同治理“三治融合”系统动力学反馈模型。论文运用了系统动力学流率基本入树流图模型对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的自治系统、法治系统和德治系统进行分析,通过建立流位流率系揭示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系统复杂、动态的共同规律,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仿真预测,调控社会政策因子和司法政策因子,为社会治安协同治理政策建议的提出提供科学决策依据。5、构建了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推进机制。论文指出新时代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推进机制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善党委政府主导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的统筹机制;二是深化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理念认同机制;三是强化社会治安多元主体间的互动机制;四是完善社会治安多元主体的保障机制。最后从实践的角度提出了实现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路径探索。
刘世鑫[9](2020)在《S县电子政务建设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政务成为世界各国政府信息化建设和行政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基层政府的电子政务建设,作为我国电子政务建设重要的一环,在提高服务效能、增加政府透明度、增强群众满意度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目前不同地区的电子政务建设仍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县级政府电子政务建设存在着诸多问题。针对S县电子政务建设问题的研究,一方面对我国欠发达地区基层电子政务建设现状有一个整体的把握,另一方面对加快我国欠发达地区基层电子政务的发展提供可行的建议。通过实证和比较研究发现,S县电子政务建设目前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方面存在着突出问题,而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在于财政资金投入少、缺乏足够认识、体制机制不健全和和专业人才短缺等,通过整合资源,拓宽资金渠道,营造电子政务建设氛围、健全机构制度等几个方面的做法可以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加快S县电子政务的建设。
卢杭华[10](2020)在《政务服务变革视角下的肇庆市数字政府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崛起,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政府管理和政务服务低效率、不共享、不联动的问题逐步突显。为此,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统筹发展电子政务和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体制改革。为适应政府管理和服务现代化发展需要,2017年12月,广东省政府正式出台了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方案,大力推进广东“数字政府”建设,促进政府职能和服务模式转变,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并将这项工作作为省政府“头号工程”。2018年2月,肇庆市列为了全省3个“数字政府”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在此历史环境下,肇庆迎来了依托大力发展数字政府、推进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重大机遇。目前,肇庆数字政府已基本构建起“一办、一中心、一平台”的数字政府发展框架,肇庆市数字政府建设已具雏形。因此,研究如何通过数字政府建设推动肇庆市政务服务变革和市民群众办事模式的转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文站在政务服务变革的视角,以肇庆市建设数字政府为研究对象,首先从数字政府的概念、理论和肇庆市乃至广东省进行数字政府的改革意义来分析;其次分析肇庆市进行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再次运用对比分析方法,对国内外数字政府以及电子政务改革进行比较,从改革模式、建设成效、应用效果、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研究以及借鉴思考,从而得出数字政府建设对政务服务变革的影响;最后,提出通过数字政府建设完善政务服务的建议:一是完善政务信息化整合共享机制,实现政务信息跨地区、跨部门互联互通;二是推进电子政务一体化发展,改变以往各自独立的信息孤岛状况,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治。三是以便民为目标,以数据为基础,以信息化为手段,创新网上便民服务模式,优化市民群众办事渠道,提高政府服务效能。
二、杭州市现行文件利用中心 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杭州市现行文件利用中心 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论文提纲范文)
(1)沈阳市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评价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框架 |
第五节 创新点 |
第二章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核心概念 |
一、公共法律服务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概念 |
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成的要素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新公共服务理论 |
二、依法行政理论 |
第三章 沈阳市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现状 |
第一节 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举措及成效 |
一、铁西区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举措 |
二、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成效 |
第二节 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调查情况 |
一、调查目的 |
二、调查对象 |
三、调查内容 |
四、调查方法 |
第四章 沈阳市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
第一节 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
一、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和机构配备不足 |
二、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滞后 |
三、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偏少 |
四、公共法律服务评价体系不完善 |
第二节 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存在问题的原因 |
一、相关部门和人员积极性不足 |
二、资金缺口较大 |
三、考核制度不健全 |
第五章 国内其他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验借鉴 |
第一节 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举措及启示 |
一、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举措 |
二、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启示 |
第二节 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举措及启示 |
一、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举措 |
二、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启示 |
第三节 杭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举措及启示 |
一、杭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举措 |
二、杭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启示 |
第六章 完善沈阳市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对策 |
第一节 完善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人才机构体系 |
一、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发展规划 |
二、探索新兴的法律服务人才教育培训机制 |
第二节 优化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服务平台建设 |
一、打造标准化立体服务平台 |
二、提升服务质量实行服务工作标准化 |
第三节 丰富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产品 |
一、合理分配资源,增加服务产品 |
二、针对法律需求研发多种服务产品 |
第四节 设置科学化公共法律服务绩效评价体系 |
一、科学制定考评指标 |
二、建立健全评价体制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关于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查问卷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致谢 |
(2)警务体系能力研究 ——“技术-制度”互构视角下N市公安局“警务大脑”的经验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研究综述 |
1.2.1 技术与组织的关系研究 |
1.2.2 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作战能力研究 |
1.2.3 警务效能研究 |
1.2.4 已有研究评价 |
1.3 研究方法与个案选取 |
1.3.1 个案研究 |
1.3.2 N市公安局图景 |
1.3.3 个案进入 |
1.4 研究思路 |
1.5 研究的创新与难点 |
1.5.1 研究的创新 |
1.5.2 研究的难点 |
2 理解警务体系能力: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警务体系能力的概念解读 |
2.1.1 体系 |
2.1.2 警务体系 |
2.1.3 体系能力 |
2.1.4 “警务体系能力”的释义 |
2.2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2.2.1 理论基础:“技术—制度”的互构论 |
2.2.2 分析框架:技术执行 |
3 既有警务体系能力的“反功能” |
3.1 在分割中协同:动力不足与共识机制的缺失 |
3.1.1 警种协同的动力不足 |
3.1.2 警种分工过细导致共识机制的缺失 |
3.2 警务在综合治理中的两面性:在开放与封闭间徘徊 |
3.2.1 社会安全形势变化与综合治理的基本取向 |
3.2.2 警务在综合治理的显性取向:开放与整合 |
3.2.3 一种“暗存”的反向运动:封闭和内敛趋向 |
3.3 小结:“集合式”警务的现实与无奈 |
4 “警务大脑”:消除既有警务体系能力“反功能”的新尝试 |
4.1 “警务大脑”初期架构及新技术之期望 |
4.1.1 “警务大脑”的初期架构 |
4.1.2 新技术之“美好想象” |
4.2 治理“乌托邦”:基于技术实体警务体系能力的现实困境 |
4.2.1 工作增负:技术的有效性困境 |
4.2.2 孤岛现象:警务治理的内卷化困境 |
4.2.3 虚拟的美丽:警务治理的“唯技术主义”困境 |
4.3 小结:组织表面秩序下隐藏着巨大的无序 |
5 制度匹配与新技术的“自我强化” |
5.1 制度匹配:合成警务机制的确立 |
5.1.1 信息资源整合:从分散走向共享 |
5.1.2 组织结构整合:综治警务一体化 |
5.1.3 警务要素整合:“情指行”一体化 |
5.2 新技术的“自我强化” |
5.2.1 技术制度调适:警务流程再造 |
5.2.2 新技术的“刚性外显”与组织运行 |
5.3 小结:技术扎根的深层基础 |
6 技术与制度的互构:警务体系能力现代化何以可能? |
6.1 信息技术:警务体系能力现代化的技术支撑 |
6.1.1 技术赋能:以信息化驱动现代化 |
6.1.2 技术赋权:推动公安战斗力生成模式转变 |
6.2 合成警务机制:警务体系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形塑 |
6.2.1 宏观层面:构建一体化警务模式 |
6.2.2 中观层面:推动组织结构变革 |
6.2.3 微观层面:重构行动者理念和行为 |
6.3 小结:技术与制度的互构 |
7 结论与反思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反思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3)基层公安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研究 ——以开州区公安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创新点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技术路线 |
五、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文献综述 |
(三)文献综述评价 |
第一章 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基层公安的涵义 |
二、基层公安公共服务能力的涵义与界定 |
(一)公共服务能力的概念 |
(二)基层公安机关公共服务能力 |
(三)基层公安机关公共服务能力的内容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新公共服务理论 |
二、社会治理理论 |
三、公共安全管理相关理论 |
(一)全面应急管理 |
(二)公安机关应急机制 |
第二章 开州区公安局公共服务能力现状 |
第一节 开州区公安局概况 |
第二节 开州区公安局公共服务现状 |
一、日常安全防范工作 |
二、矛盾纠纷的化解 |
三、执法服务的质效 |
四、民警的作风形象 |
第三节 开州区公安局公共服务能力现状分析 |
一、问卷设计 |
二、开州区公安局公共服务能力评价体系构建与权重设置 |
(一)指标体系的构建 |
(二)权重设置 |
三、开州区公安局公共服务能力评价过程与结果分析 |
(一)公共服务能力评价过程 |
(二)开州区公安局公共服务能力评价结果分析 |
(三)开州区公安局在公共服务方面未能获得较高满意度的原因 |
第三章 基层公安公共服务能力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第一节 基层公安公共服务能力中存在的问题 |
一、公共服务能力不强,服务效能不高 |
二、民警素质参差不齐,能力有待提高 |
三、服务机制不完善,以行政命令居多 |
四、服务形式单一,部分服务方式趋于形式化 |
第二节 基层公安公共服务能力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服务职能定位不清晰,缺乏相应法律法规 |
二、民警服务意识不强,素质参差不齐 |
三、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建设不完善 |
四、群众期望值过高,警民关系不融洽 |
第四章 国内外基层公安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经验及启示 |
第一节 国外基层公安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现状及经验 |
一、英国基层公安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基本现状 |
二、国外基层公安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建设的经验 |
第二节 国内典型地区基层公安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经验实践 |
一、上海 |
二、苏州 |
三、香港 |
第三节 给开州区公安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带来的启示 |
一、完善绩效考核,强化服务职能 |
二、探索服务模式,实现多渠道联动机制 |
三、探索培训机制,加强理念教育 |
第五章 提升基层公安公共服务能力的对策 |
第一节 建立健全公安服务法律法规,明确警察公共服务职能 |
一、立法明确公安具有公共服务职能 |
二、立法明确警察公共服务职能的范围 |
第二节 增强民警主动服务意识,提高民警综合素质 |
一、转变角色定位,增强民警主动服务意识 |
二、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提高民警综合素质 |
第三节 完善公安公共服务体制,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
一、合理配置基层警力,优化内部机构设置 |
二、健全内外联动合作机制,形成合力 |
第四节 丰富基层公安服务形式,引入社会和市场力量 |
第五节 加强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公安服务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关于基层公安公共服务能力的问卷调查 |
致谢 |
(4)70年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路径及经验研究 ——以社会组织化治理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文献述评 |
三、研究的基本思路、主要内容、重点难点、创新不足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三)重点难点 |
(四)创新点与不足 |
(五)研究方法 |
四、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第一章 基层社会治理的相关概念和理论阐释 |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基层/基层社会治理 |
(二)社会管控/社会管理/社会治理 |
(三)组织化/去组织化/再组织化 |
(四)单位/单位制 |
二、基层社会治理的理论阐释 |
(一)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合作社理论 |
(二)列宁和斯大林的社会治理思想 |
(三)毛泽东的社会治理思想 |
(四)邓小平的社会治理思想 |
(五)江泽民的社会治理思想 |
(六)胡锦涛的社会治理思想 |
(七)习近平的社会治理思想 |
第二章 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化实践路径(1949-1977) |
一、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时代背景 |
(一)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国际背景 |
(二)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国内背景 |
二、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路径 |
(一)单位是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主要路径 |
(二)街居制是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辅助路径 |
三、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路径 |
(一)互助组是农村组织化治理的初级形式 |
(二)合作社是农村组织化治理的中级形式 |
(三)人民公社是农村组织化治理的高级形式 |
四、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评价与反思 |
(一)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成就 |
(二)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弊端 |
(三)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反思 |
第三章 基层社会治理的去组织化实践路径(1978-2012) |
一、基层社会治理去组织化的时代背景 |
(一)世界范围内的政府改革运动 |
(二)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及改革开放的提出 |
二、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去组织化路径 |
(一)经济自主: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 |
(二)村民自治:村民自我管理 |
三、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去组织化路径 |
(一)单位制的解体:国家、单位与个人关系的变革 |
(二)社区逐渐成为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 |
(三)政府从“全能”到“有限”,社会治理下移到基层 |
四、基层社会治理去组织化的评价与反思 |
(一)基层社会治理去组织化的成就 |
(二)基层社会治理去组织化模式的弊端 |
(三)基层社会治理去组织化的反思 |
第四章 基层社会治理的再组织化实践路径(2012-2020) |
一、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的时代背景 |
(一)“社会治理”的提出 |
(二)社会再组织化的现实需要 |
二、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再组织化实践路径 |
(一)社区是实现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的主要力量 |
(二)社会组织是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的重要力量 |
三、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的实践路径 |
(一)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农村社会再组织化 |
(二)农村基层政权和村委会是农村社会再组织化的基础力量 |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社会再组织化的重要途径 |
四、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的评价与思考 |
(一)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的优势 |
(二)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面临的阻力 |
(三)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的思考 |
第五章 70年中国基层社会治理路径的经验总结 |
一、基层社会治理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 |
(一)中国共产党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导核心 |
(二)基层党组织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根本保障 |
二、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选择要与国情紧密结合 |
(一)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要根据国情变化适时转变 |
(二)基层社会治理路径选择的启示 |
三、基层社会治理要不断创新 |
(一)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是长久之计策 |
(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
(三)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要坚持不断解放思想 |
四、基层社会治理要有制度保障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根本保障 |
(二)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制度的内在本质要求 |
五、基层社会治理要有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参与 |
(一)基层社会治理始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
(二)基层社会治理要始终依靠人民群众 |
(三)基层社会治理要坚持改善和增加人民群众的民生福祉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5)中国健康服务业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1.3.1 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
1.3.2 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相结合 |
1.3.3 横向比较与纵向比较相结合 |
1.4 文章结构与研究思路 |
1.4.1 文章结构 |
1.4.2 研究思路 |
1.5 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1.5.1 主要创新点 |
1.5.2 不足 |
第2章 国内外文献综述 |
2.1 国外研究现状 |
2.1.1 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影响因素研究 |
2.1.2 健康服务业的政策研究 |
2.1.3 健康服务业发展模式与机制研究 |
2.2 国内研究现状 |
2.2.1 健康服务业的基本界定 |
2.2.2 健康服务业的现状研究 |
2.2.3 健康服务业的政策研究 |
2.2.4 健康服务业发展模式与机制研究 |
2.3 研究评述 |
第3章 健康服务业发展理论分析 |
3.1 基本概念 |
3.1.1 健康 |
3.1.2 健康服务业 |
3.2 相关理论 |
3.2.1 健康需求理论 |
3.2.2 健康人力资本理论 |
3.2.3 产业生命周期理论 |
3.2.4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
3.3 理论模型与指标体系 |
3.3.1 健康服务业发展影响因素理论分析 |
3.3.2 理论模型构建 |
3.3.3 指标体系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健康服务业发展历程与现状 |
4.1 中国健康服务业的发展历程 |
4.1.1 中国健康服务业的初创发展阶段(1949—2013) |
4.1.2 中国健康服务业的规划阶段(2013—2017) |
4.1.3 中国健康服务业的快速发展阶段(2017至今) |
4.2 中国健康服务业的发展现状与基本成就 |
4.2.1 中国健康服务业的规模 |
4.2.2 中国健康服务业的分类 |
4.2.3 中国健康服务业发展取得的基本成就 |
4.3 中国健康服务业发展存在问题分析 |
4.3.1 医疗服务结构与总量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 |
4.3.2 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
4.3.3 健康保险服务发展乏力且存在壁垒 |
4.3.4 健康服务业相关支撑产业缺少核心竞争力与政策保障 |
4.3.5 科技创新转化难且信息孤岛问题依然存在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健康服务业发展影响因素分析 |
5.1 中国健康服务业发展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5.1.1 模型构建 |
5.1.2 变量选取 |
5.1.3 结果分析 |
5.2 中国健康服务业发展影响因素深入说明 |
5.2.1 经济发展水平 |
5.2.2 政策规划 |
5.2.3 人口年龄结构 |
5.2.4 城镇化水平 |
5.2.5 科技创新 |
5.2.6 疾病谱变化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国际比较 |
6.1 世界健康服务业的发展概况与背景 |
6.1.1 世界健康服务业的发展概况 |
6.1.2 世界健康服务业的发展背景 |
6.2 主要发达国家健康服务业的发展与创新经验 |
6.2.1 美国 |
6.2.2 德国 |
6.2.3 加拿大 |
6.3 对中国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启示 |
6.3.1 坚持政府引导,加强规划引领 |
6.3.2 突出科技创新,助力产业升级 |
6.3.3 加快集群发展,增强辐射带动 |
6.3.4 优化要素配置,补齐发展短板 |
6.3.5 支持开放发展,融入国际分工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中国健康服务业发展前景与对策建议 |
7.1 中国健康服务业发展前景 |
7.1.1 后疫情时代防控常态化为健康服务业发展带来了新契机 |
7.1.2 新基建与双循环格局为健康服务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 |
7.2 中国健康服务业发展对策建议 |
7.2.1 多渠道并用与多元化并重,缓解医疗服务总量与结构矛盾 |
7.2.2 以提高生存质量为主线,构造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生态体系 |
7.2.3 实施构造完备的监管与政策,消除相关机制体制障碍 |
7.2.4 着力解决科技成果转化动力不足问题,坚持创新驱动与产业融合 |
7.2.5 推动健康服务业新业态发展,促进相关产业彼此联动 |
7.2.6 转变既往思想观念,树立积极老龄化的观念 |
7.2.7 促进传统中医药学科思想复兴,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6)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综合柜员制满意度调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重点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重点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与创新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创新点 |
1.5 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
1.5.1 “互联网+” |
1.5.2 社会保险综合柜员制概念阐述 |
1.5.3 社会保险综合柜员制在国内的实践 |
1.5.4 新公共服务理论及其实际应用 |
1.5.5 顾客满意度理论及其实际应用 |
第二章 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综合柜员制满意度调查设计 |
2.1 调查的目的和假设 |
2.1.1 调查目的 |
2.1.2 调查假设 |
2.2 调查的对象和方式 |
2.2.1 调查对象 |
2.2.2 调查方式 |
2.3 调查问卷设计 |
2.3.1 问卷设计原则 |
2.3.2 调查模型构建及指标体系建立 |
2.3.3 问卷的编制 |
2.3.4 问卷的内容 |
2.3.5 问卷的信度与效度检验 |
2.4 调查程序与数据处理 |
2.4.1 问卷发放及回收程序 |
2.4.2 专题访谈程序 |
2.4.3 问卷数据处理 |
第三章 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综合柜员制满意度调查结果描述 |
3.1 满意度的调查问卷数据统计 |
3.1.1 数据统计描述方式 |
3.2 对综柜制服务满意度的调查分析 |
3.2.1 描述性分析 |
3.2.2 个体差异性分析 |
3.2.3 各维度指标与满意度相关性的具体分析 |
3.3 对服务满意度的访谈分析 |
3.4 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综合柜员制满意度调查结论 |
3.4.1 综柜制下社保经办服务质量与公众需求间的差距影响满意度 |
3.4.2 综柜制下社保经办便捷度远未达到公众期望 |
第四章 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综合柜员制满意度调查结果分析 |
4.1 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综合柜员制服务存在的问题 |
4.1.1 政务公开不全面 |
4.1.2 数据小农意识引发信息孤岛问题影响经办便捷度 |
4.1.3 职能划分不够明晰,工作流程不够优化 |
4.1.4 工作人员服务能力不足 |
4.2 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存在问题成因分析 |
4.2.1 职能配置不够合理,缺乏统一的服务标准 |
4.2.2 管理机构重叠,互联互通程度低,阻碍经办服务效率提升 |
4.2.3 公权意识浓重,服务意识淡薄 |
第五章 提高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综合柜员制服务满意度的对策 |
5.1 建立健全社保经办服务制度体系 |
5.1.1 完善政策宣传制度和监管制度 |
5.1.2 加强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 |
5.1.3 完善社保辅助咨询制度 |
5.2 畅通信息共享渠道,精简经办程序 |
5.2.1 完善人社内部信息交流反馈渠道 |
5.2.2 促进与外部机构数据库合作 |
5.3 以公民为中心完善服务流程 |
5.3.1 加强机构资源整合 |
5.3.2 业务经办流程再造提高经办便捷度 |
5.4 加强经办人员队伍建设 |
5.4.1 强化经办人员素质教育,增强其归属感 |
5.4.2 严格用人选人引进先进人才和经验 |
5.4.3 利用心理咨询辅助经办人员保持良好心态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7)杭州市税务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和研究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一、文献综述 |
(一) 国外文献综述 |
(二) 国内文献综述 |
(三) 文献研究评价 |
三、研究方法 |
(一) 问卷调查法 |
(二) 访谈法 |
(三) 文献研究法 |
(四) 比较研究法 |
四、研究内容 |
五、创新之处与研究困难 |
(一) 研究角度创新 |
(二) 研究方法创新 |
第一章 “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概念与理论 |
一、“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概念界定 |
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理论基础 |
(一)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
(二) 全面深化改革理论 |
(三) 服务型政府理论 |
第二章 杭州市税务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基本情况 |
一、改革的布置情况和主要举措 |
(一) 组织领导及制度保障 |
(二) 培训辅导及理念创新 |
(三) 深化国税地税合作 |
(四) 更新办事清单 |
(五) 流程再造创新 |
(六) 夯实征管基础 |
二、改革的基本成效 |
(一) 税务系统运转效率 |
(二) 税务系统服务升级 |
(三) 便捷的信息开放平台 |
(四) 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 |
(五) 国内外舆论关注 |
三、杭州市税务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面临的问题 |
(一) 审办标准不一 |
(二) 行政效率低 |
(三) 应变能力弱 |
(四) 失误难追责 |
(五) 线上覆盖低 |
(六) 数据共享不充分 |
第三章 杭州市税务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面临问题的原因 |
一、执法能力参差不齐 |
二、干部培训与系统跟不上 |
(一) 人员配备不足 |
(二) 干部培训与业务知识缺乏 |
(三) 办税系统不稳定 |
三、基层情况多与改革经验少 |
(一) 基层突发情况多且群众理解力有限 |
(二) 改革经验匮乏且执法缺乏变通 |
四、法律与法规不完善 |
五、群众的知晓率低 |
六、“互联网+”思维不足 |
第四章 优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对策 |
一、制定政策标准与审核规范 |
(一) 科学界定业务范围标准 |
(二) 明确审核标准 |
(三) 优化办事流程标准 |
二、加强业务学习与办事效率 |
(一) 配齐和配强办税大厅人员 |
(二) 开展最新业务培训 |
(三) 加强自身创新性 |
三、开通绿色通道及经验推广 |
(一) 探索创新并开展绿色通道试点 |
(二) 问题反馈及经验交流 |
四、加强改革立法和依法行政 |
(一) 制定相关法律和法规 |
(二) 思想防线与依法行政 |
(三) 审核环节与执法漏洞 |
五、扩大政策宣传与拓宽沟通渠道 |
(一) 增强互动 |
(二) 提高政策理解深度 |
(三) 强化后续管理 |
六、加强线上线下融合 |
(一) 拓宽线上服务覆盖面 |
(二) 促进线上线下融合 |
(三) 加强信息共享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8)新时代我国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社会治安相关研究 |
1.2.2 社会治安治理相关研究 |
1.2.3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研究 |
1.2.4 协同治理相关研究 |
1.2.5 简要评述 |
1.3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1.4 本文创新之处 |
第2章 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的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的核心概念界定 |
2.1.1 治安与社会治安 |
2.1.2 治理与治理理论 |
2.1.3 社会治安治理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2.2 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的理论基础 |
2.2.1 治理理论 |
2.2.2 协同治理 |
2.2.3 整体性治理 |
2.3 社会治安治理模式的历史变迁 |
2.3.1 社会治安管制阶段:1949年—1978年 |
2.3.2 社会治安管理阶段:1978年—2012年 |
2.3.3 社会治安治理阶段:2012年—至今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新时代我国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困境解析 |
3.1 新时代我国社会治安多元主体行为分析 |
3.1.1 党委政府 |
3.1.2 市场组织 |
3.1.3 社会组织 |
3.1.4 人民群众 |
3.2 新时代我国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困境解析 |
3.2.1 我国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困境的表象 |
3.2.2 我国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制度设计滞后解析 |
3.2.3 我国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运行机制不畅解析 |
3.3 小结 |
第4章 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行为的演化博弈分析 |
4.1 社会治安协同治理多元主体行为测度 |
4.1.1 党委政府主导行为的测度 |
4.1.2 市场组织行为的测度 |
4.1.3 社会组织行为的测度 |
4.1.4 人民群众行为的测度 |
4.1.5 协同治理主体行为的测度 |
4.1.6 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机制的测度 |
4.2 社会治安协同治理问卷调查 |
4.2.1 问卷调查简要说明 |
4.2.2 样本数据描述 |
4.2.3 样本量表检验 |
4.3 基于三方博弈的协同治理行为的演化分析 |
4.3.1 基本假设及收益矩阵 |
4.3.2 演化博弈模型构建 |
4.3.3 社会治安协同治理演化博弈模型稳定性分析 |
4.3.4 研究结论及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社会治安协同治理“三治融合”系统动力学仿真分析 |
5.1 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系统理论分析 |
5.1.1 社会治安“三治融合”理念 |
5.1.2 社会治安“三治融合”系统分析 |
5.2 社会治安协同治理“三治融合”指标体系构建 |
5.2.1 社会治安自治系统 |
5.2.2 社会治安法治系统 |
5.2.3 社会治安德治系统 |
5.2.4 社会治安“三治系统”耦合协调状况 |
5.3 社会治安“三治融合”系统反馈模型的构建 |
5.3.1 社会治安系统 |
5.3.2 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的自治子系统 |
5.3.3 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的法治子系统 |
5.3.4 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的德治子系统 |
5.4 社会治安“三治融合”的仿真与调控分析 |
5.4.1 合流图仿真分析 |
5.4.2 合流图调控分析 |
5.4.3 结论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新时代我国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推进机制探究 |
6.1 构建我国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推进机制总体框架 |
6.1.1 新时代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推进机制的界定 |
6.1.2 构建新时代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推进机制的意义 |
6.1.3 新时代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推进机制的框架结构 |
6.2 完善党委政府主导社会治安治理的统筹机制 |
6.2.1 提升社会治安治理的战略意识 |
6.2.2 大力创新社会治安治理方式方法 |
6.2.3 实施系列社会治安治理项目 |
6.3 深化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理念认同机制 |
6.3.1 提高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的理念认知 |
6.3.2 强化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的行为联动 |
6.3.3 增强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的利益驱动力 |
6.4 强化社会治安多元主体间的互动机制 |
6.4.1 重塑社会治安多元主体的网络结构 |
6.4.2 明晰社会治安多元主体的责任分担 |
6.4.3 优化社会治安多元主体的资源共享 |
6.5 完善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保障机制 |
6.5.1 完善社会治安协同治理法治保障机制 |
6.5.2 健全社会治安协同治理财政保障机制 |
6.5.3 完善社会治安协同治理评价监督机制 |
6.6 实现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对策建议 |
6.6.1 树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治安治理理念 |
6.6.2 完善社会治安协同治理多元主体建设 |
6.6.3 提升社会治安治理主体的素质与能力 |
6.6.4 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治安治理平台 |
6.6.5 创新社会治安协同治理工具 |
6.7 本章小结 |
第7章 总结与展望 |
7.1 研究总结 |
7.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A 调查问卷 |
附录B 全国社会治安“三治融合”系统指标基础数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9)S县电子政务建设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绪论 |
0.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0.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0.3 研究的思路和内容 |
0.4 研究方法 |
0.5 本文的创新点 |
1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1.1 相关概念界定 |
1.1.1 电子政务 |
1.1.2 服务型政府 |
1.2 相关理论基础 |
1.2.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1.2.2 业务流程再造理论 |
1.2.3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 S县电子政务建设情况及探索 |
2.1 S县情况简介 |
2.2 S县建设电子政务的必要性 |
2.3 S县电子政务建设的积极探索 |
2.3.1 O2O为民服务中心 |
2.3.2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
2.3.3 微警务平台 |
2.4 S县建设电子政务的成效 |
3 S县电子政务建设存在问题及原因 |
3.1 S县电子政务建设存在的问题 |
3.1.1 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落后 |
3.1.2 政务新媒体实用性差 |
3.1.3 “互联网+”与政务服务不能完全同步 |
3.1.4 数据孤岛问题仍然存在 |
3.2 S县电子政务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 |
3.2.1 财政资金投入较少 |
3.2.2 缺乏对电子政务建设足够认识 |
3.2.3 专业人才短缺 |
3.2.4 工作机制欠缺 |
4 国内外电子政务建设的实践借鉴 |
4.1 国外电子政务建设实践借鉴 |
4.1.1 美国电子政务建设实践 |
4.1.2 新加坡电子政务建设实践 |
4.1.3 国外电子政务建设的经验借鉴 |
4.2 国内其他城市电子政务建设实践借鉴 |
4.2.1 青岛市“数字青岛”建设实践 |
4.2.2 杭州市“智慧杭州”改革实践 |
4.2.3 国内其他城市电子政务建设经验借鉴 |
5 加快S县电子政务建设的对策 |
5.1 加强资金投入 |
5.2 营造电子政务建设氛围 |
5.3 加强信息化队伍建设 |
5.4 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 |
5.5 扩大服务范围 |
6 研究结论与不足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作者简历 |
致谢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10)政务服务变革视角下的肇庆市数字政府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评述 |
1.3 研究目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及研究思路 |
1.4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政务服务变革视角下的数字政府建设理论分析 |
2.1 数字政府建设与政务服务变革的概念界定 |
2.1.1 数字政府建设的涵义 |
2.1.2 政务服务变革的涵义 |
2.2 数字政府建设与政务服务变革的关系 |
2.2.1 数字政府建设是政务服务变革的必然趋势 |
2.2.2 政务服务变革是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体现 |
2.2.3 政务服务变革对数字政府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
2.3 数字政府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
2.3.1 数字化时代的到来 |
2.3.2 数字政府的公共物品属性 |
2.3.3 非数字化政府所提供的政务服务出现信息不对称 |
2.3.4 政务服务的深入变革需要数字政府建设的推动 |
2.3.5 “互联网+”条件下政务服务变革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
2.4 数字政府建设的结构要素分析 |
2.4.1 组织制度 |
2.4.2 信息技术 |
2.4.3 政务信息资源 |
2.4.4 群众满意度 |
2.5 数字政府建设的主要内容 |
2.5.1 组织制度建设 |
2.5.2 资源平台建设 |
2.5.3 应用场景建设 |
2.5.4 数据整合开放 |
2.6 应用的公共管理学理论 |
2.6.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6.2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6.3 网络治理理论 |
2.7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肇庆市数字政府建设的现状与问题 |
3.1 肇庆市数字政府建设背景 |
3.1.1 肇庆市建设数字政府的政策环境 |
3.1.2 肇庆市建设数字政府的基础条件 |
3.1.3 肇庆市推动政务服务变革的总体情况 |
3.1.4 肇庆市政务服务变革的存在问题 |
3.2 肇庆市数字政府建设现状 |
3.2.1 肇庆市数字政府建设的措施 |
3.2.2 肇庆市数字政府建设的成效 |
3.2.3 肇庆市以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变革的发展现状 |
3.3 肇庆市数字政府建设现阶段的存在问题 |
3.3.1 行政对象观念认识差异较大 |
3.3.2 信息孤岛现象仍然存在 |
3.3.3 服务事项标准化仍未完善 |
3.3.4 数据共享开发利用效率低 |
3.3.5 行业发展基础薄弱,创新活力不足 |
3.4 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
3.4.1 主体建设意识未跟上,导致整体建设效果良莠不齐 |
3.4.2 数据标准未建立,导致统筹推进受阻 |
3.4.3 政务信息资源多样性,导致整合难度加大 |
3.4.4 重平台轻规划,导致网络治理未成体系 |
3.4.5 信息基础薄弱,导致产业发展滞后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内外数字政府建设的经验借鉴 |
4.1 美国数字政府建设经验 |
4.1.1 美国数字政府建设进程 |
4.1.2 美国数字政府建设亮点 |
4.1.3 美国数字政府建设对政务服务变革的推动作用 |
4.1.4 启示 |
4.2 英国数字政府建设经验 |
4.2.1 英国数字政府建设进程 |
4.2.3 英国数字政府转型战略特点 |
4.2.4 英国数字政府建设对政务服务变革的推动作用 |
4.2.5 启示 |
4.3 杭州市数字政府建设经验 |
4.3.1 杭州市数字政府建设背景及进程 |
4.3.2 杭州市数字政府建设成效 |
4.3.3 杭州市数字政府建设对政务服务变革的推动作用 |
4.3.4 杭州市数字政府建设对肇庆市的启示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完善肇庆市数字政府建设的对策建议 |
5.1 破除体制牢笼,健全协同联动机制 |
5.1.1 聚焦强化组织与规划 |
5.1.2 构建网络治理新局面 |
5.2 推进电子政务一体化发展 |
5.2.1 完善政府信息化标准的政策法规 |
5.2.2 完善电子政务信息基础 |
5.2.3 构建一体化电子政务设施环境 |
5.3 完善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机制 |
5.3.1 建立政务信息跨地区、跨部门协同机制 |
5.3.2 推动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共用 |
5.3.3 建立政务数据开放机制 |
5.4 创新便民服务模式 |
5.4.1 优化营商服务环境 |
5.4.2 充分拓宽市民网上办事渠道 |
5.4.3 利用大数据实现政务服务人脸画像 |
5.4.4 实现政务服务主动推送办理 |
5.4.5 创新数字政府建设持续发展模式 |
5.5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关于肇庆市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变革的调查问卷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答辩决议书 |
四、杭州市现行文件利用中心 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论文参考文献)
- [1]沈阳市铁西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祖峰. 沈阳师范大学, 2021(11)
- [2]警务体系能力研究 ——“技术-制度”互构视角下N市公安局“警务大脑”的经验分析[D]. 伏佩宣.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1(12)
- [3]基层公安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研究 ——以开州区公安局为例[D]. 袁宣美. 云南财经大学, 2020(03)
- [4]70年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路径及经验研究 ——以社会组织化治理为视角[D]. 刘彦.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5]中国健康服务业发展研究[D]. 程显扬. 辽宁大学, 2020(07)
- [6]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综合柜员制满意度调查研究[D]. 李雪玲. 电子科技大学, 2020(04)
- [7]杭州市税务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研究[D]. 吴亚霖. 苏州大学, 2020(03)
- [8]新时代我国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研究[D]. 张艺. 南昌大学, 2020(01)
- [9]S县电子政务建设问题研究[D]. 刘世鑫. 山东科技大学, 2020(06)
- [10]政务服务变革视角下的肇庆市数字政府建设研究[D]. 卢杭华.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