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法委机构改革调研报告

县政法委机构改革调研报告

问:沅江市委政法委维稳办这个部门怎样
  1. 答:政法委,即政法委员会,是我国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中央、省、地、县四级与各铁路局(地级)均有政法委设置,基层乡镇及其它部门一般不设置此机构。政法委主要任务是宏观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人民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安全等部门开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政法委在中共中央设有中央政法委员会,负责宏观指导全国政法机关工作;省部级以上党委政法委员会领导设书记、副书记、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扩展资料:深化政法委机构改革的目标深化政法委机构改革,就是要通过优化政法委的职能定位、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不断完善政法委工作体制机制,增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力。具体来说,要做到“五个优化”:1、优化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实现形式,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信信有力。政法委作为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要在党委领导下,发挥好领导政法工作的重要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法机关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2、优化政法委职责配置,切实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 要紧紧围绕政法委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这一定位,在优化政法委职责配置时体现“四个突出”:突出政治性;突出全面性;突出科学性;突出务实性。3、优化政法委机构设置,构建起优化协同高效的机构体系。 要在改职责上出硬招,根据新时代政法委担负的职责任务,优化调整内设机构和具体职责,确保机构设置能够满足政法委履行职责使命的需要。4、优化政法委工作机制,更好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力量。 要善于发挥总揽全局、协调中局各方的优势,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方法,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能动性、创造性,共同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要着力优化“五项机制”。5、优化政法委与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形成联动融合的格局。 各级政法委既要履行好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责任务,又要支持配合有关机卖坦让构、部门开展工作,协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参考资料来源:
问:政法委是什么样的部门
  1. 答:中国***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
    中央、省、地、县四级与各铁路局(地级)均相应设置,基层乡镇和其它部门一般不设此机构。在中共中央设有中央政法委员会,负责宏观指导全国政法机关工作。省部级以上党委政法委员会领导设书记、副书记、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
    中国李悉***中央政法委员会(简称中央政法委)是中共中央直属机构之一,中共***和管理全国政法机关工作的职能部门,中央政法委担负着从宏观上组织领导中央及地方的政法各部门工作,指导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的重要任务。
    扩展资料
    中央政法委主要职责:
    1、根据中共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全国政法机关的思想和行动;
    2、协助党中央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空扰信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4、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照法律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
    6、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7、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
    9、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党中央和中共中央组织部考察、管理中央和地方政法机关的有关领导干部;
    10、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机关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
    11、指导地斗轮方政法委员会的工作;
    12、完成中共中央交办的其他任务。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2. 答:政法委全称中国***党委委政法委员会,它既是政法部门,又是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同级党委加强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其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共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同级党委、政宏罩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定期分析派敬社会治安形势,对一定时期本地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三)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尘绝慎各项措施。
    (五)研究指导政法执委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科、处、队、庭、室干部的考察和管理。
    (六)切实履行政法委职能,抓好执法督促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七)指导下级综治委、政法委工作.
问:旗县级政法委的编制性质
  1. 答:行政编制。
    县级政法委是党政机构改革中必设的党模肆凳委序列的部门之一。不管是大县中县小县,不管党政机构限额如何紧张,政法委作为党委管理政法工作的牵头部门,都会出现在各县党政机构名单当中。
    县级党政机构使用的是行政编制,机关不允许混旦旅编,因此不能使用事业编制。而且县级党政机构不能设置6名编制以下的小微型机构,因此,县级政法委使用的行政编制,至少要保证6名以上。由于机构改革中,不允许突破编制总数限制,不允许利用机构改革增加编制,也不允许混编,因此,县级政法委《三定方案》制定,在使用编制这一块,编制类型必须是行政编制,编制数量必须大于6名以上,可根据县区行政编制总量,以雹旅及政法委职能需要,设置具体编制数额。领导职数是根据机关编制总数核定的,50名编制以下的单位,可以核定两到三名领导职数。县级政法委编制总数核定,不会超过50名,因此,核定一正三副四名领导职数的可能性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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